後來我知道了,我再也沒有遇到過那樣的朋友。我以為是因為我改過自新了。我改正了讓他人困擾的習慣,而不再那麼令人討厭了。後來我才知道,是因為大家都忙了,每天都在精打細算怎麼掙錢怎麼花,找個什麼樣的對象,日子怎麼過。大家沒功夫琢磨,怎麼我又哪個地方讓人家不舒服了——過去了也就忘了。除非我把飲料灑人家電腦上了,大概能記我個十幾二十年。還有大家都怕了,誰沒背地裡數落過人,誰沒偷偷咒罵過人,當著面卻連大氣兒也不敢出一個。
網際網路普及了之後,結束友誼的方式就簡單的多了,甚至不需要通知對方。QQ微信好友一刪,如果想讓對方完全消失在自己的世界的話,就按下拉黑鍵。我知道我是說錯話,做錯事了。可是我更想不明白的是她怎麼能那樣數落我一個多小時,吐沫星子都快穿過屏幕濺到我臉上了,而我當時只是一言不發。
她一說和我吵架,我就忘了那會本該難受的其他事了,我覺得我像個浮萍被生活扯來扯去,後來被風吹到靠岸的地方,快要乾涸而死了,這時候游過來一條魚,魚趕著我上岸去。她一開口,我忽地一下子全完了別的事情了,只把這件事當最緊迫重要的,我琢磨了很久,我們的友誼再也無法像一開始那樣了——原來我們關係最好的時候,也許反而是一開始遇見的時候。
我又開始想,也許是因為她不是我那麼欣賞的人吧。她對我來說不美,說起話來也有些費勁,她有很多有意思的愛好,別人覺得特別,我也有很多別人不會當回事的愛好。我也不那麼喜歡她,沒享受過一刻和她待在一起。可我總得跟人待在一起,假裝正陶醉地說些什麼,要不然就顯得不合群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只覺得我從來沒有害過人——所有人都認定是我錯了。我站在原地,沒人告訴我應該做什麼。
有時候我也知道,我在意的也不是這一兩個朋友怎麼怎麼樣,我也沒期待過他們過的怎麼怎麼好,我挽留的是關係,在乎的也是她們願不願意繼續和我關係好。而所謂「關係」二次,始終是從利己角度出發的,而不是利她的。好像我從來不在乎我的話會不會讓對方覺得刺耳,我只關心對方會不會因為我不討人喜歡的說話方式而疏遠我,其他人也會因為類似的原因疏遠我麼,那我該怎樣才能調整呢。
我喜歡秘密。秘密是關係升溫的象徵。
一個人跟我說,要告訴我什麼,我千萬不能再告訴任何人,我總是樂於傾聽,且心中竊喜。我知道對方信任我,把我當重要的人了。
那段時間我特別喜歡聽James Blunt的《the only one》,歌詞是If I could go and turn back time(如果我能走開讓時間倒流),If I could only press rewind(如果我能回到過去),那些同一時間裡接連失去的關係,也許都可以回溯了。
喜歡不合群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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