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轉身回了車裡。
君耀來那會兒,我正說,他在我心裡沒有那麼重要。我清楚感覺到周圍的空氣又冷上了幾分。
這是好事兒。
被兩個他動心了的女人這樣不在意,心很痛的呢。
給了甜蜜要保持距離,還要學會瀟灑來去玩兒愛情遊戲。君耀和陳仙,都不是我對手。
劉羽:「事情解決了?」
「解決了。羽哥哥,去你家,我在你家睡一晚,明兒給我做土豆餅。」
先把明天的福利先要到了再說。
「除了惦記吃,你還惦記什麼?」
我傾身觸過他的唇角:「還惦記你。今晚先吃你,明天吃土豆餅。」
他隨手那個安全帶,替我系上:「回家。」
其實吧,很多男人應該都不知道,有很大一部分的女人是很喜歡禁慾系男人的。
我不曉得劉羽知不知道。
但是,他這種樣子坐懷不亂的模樣,會讓我更想……
第二天。
任希別墅。
昨天跟劉羽打了一架之後,我今天好像找到了一點我的平時不知道的技巧。
原來我連任希身上的紅色大衣都碰不到。現在卻可以碰到了。
「不錯,有進步。」
阿任很少說損我的話,他可能的是覺得我心裡承受能力不怎麼樣,所以,不怎麼會打擊我。
我將他摁在地上,摸了摸他耳邊紅寶石的耳環:「阿任,給你商量個事情。」
「沒得商量。」
我在他的身上扭了扭,然後氣鼓鼓的說道:「你都還沒有問我要商量什麼,你就這樣拒絕了我。我很傷心。」
「你是不是想說,等一段時間之後,你跟陳楚打鬥的時候,我在暗中幫你。」
嘿嘿……
「阿任,你好聰明。」
我居高臨下的看著他,覺得他眼睛真好看,鼻子真好看,全身上下每一處都好好看啊。
「誇我也沒有用。小鳳。我妥協讓你冒著危險幫他,已經是我能夠接收的最大程度了。要是你還要讓我在你沒有自保能力的時候跟他單獨住一起。我那不是送你去死嗎?」
得!
不用商量了。
這人是額倔驢脾氣,現在想要他同意的話,基本上就跟上天一樣難了。
見商量得不到什麼結果,我就要從他身上起開。
他卻雙手掐在了我的腰上:「別忙起來。」
我朝著他露出一口大白牙來,笑嘻嘻的問道:「咋啦,是不是想說,現在火都已經燒起來了,不如煮個熟飯?」
他點頭,翹長的睫毛就像是蝴蝶的翅膀一閃一閃的。
難怪,總是有人形容那些睫毛長得好看的叫睫毛的精,看來,還是有原因的啊。
「是有這個意思。」
「你是打算就在這個地上,翻來滾去嗎?」
他:「我這裡不會有人進來。房間裡開了空調,不會冷。」
我:「來啊,煮飯啊。順便翻炒一下。」
「嗯!」
我痛呼了一聲。
不是舒服的。真的。
「小鳳,你怎麼了?」
任希褲子都脫了,也不得不停下來。
「沒事兒,剛剛心臟忽然抽了一下。現在沒事兒了。」
我看著任希的身下,惡意的說道:「都軟了啊。也不知道以後會不會都沒有反應了。」
「調皮,你肯定不會無緣無故心臟疼的。去醫院檢查一下。」
當然不會無緣無故啊。是昨兒那個叫陳仙的妹子給我下毒了啊。
「不用去了。」
任希開始穿褲子,說:「心疼不是小事情,檢查一下放心。」
「阿任,雖然我學的是理科,但實際上我生物學得很差。」
任希一個大寫的懵逼狀態:「這跟你生物學得好不好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了啊。我連五臟六腑在什麼地方都不知道。我說不定不是心疼。」
「那你剛剛是哪裡疼?」
我用手指了指兩個大白饅頭的中間:「這兒疼。」
任希揉了揉我的發:「小鳳,你的確分不清心在哪兒。這兒是胃。你是胃疼了。」
我哦了一聲。
我以前雖然不知道心在哪兒,現在知道了,我可以確定,我剛剛疼的的確是心。
看來,我必須要去一趟洪荒之初了。
要不然,我還沒有幫助陳楚恢復過來,我自己就先玩脫了。
「阿任,我明天請假一天,就不過來了。」
這段時間,我表現得很好,每天都來。我完全像是一個三好學生了。
「有事的話,忙就是。」
離開之前,還是將他摁在牆壁上,親了親他的眼睛。
這個睫毛精的眼睛太誘人了。必須得占了便宜再走。
任希說:「小鳳,我到現在,還是不同意你去幫陳楚。」
我說:「曾經,我拼了命的想要成為一個充滿愛的好人,後來,我成了一個薄情寡義的不良人。現在呢,我打算當一個有情有義的不良人。」
任希是知道勸不了我了,所以是就說:「當我什麼都沒有說。不過,你聽好了,如果,陳楚不小心傷了你,我會把他剁成肉醬的。」
他在威脅我。威脅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否則,陳楚也要完蛋。
唉,怎麼這麼可愛呢?
我的心裡,真的好暖。
回到家裡之後,我就在心裡默默的念著洪荒之初。
我已經習慣了現在這樣的感覺了。
睜開眼睛。
就看見我到了洪荒之初。
不過,這次再也不是在之前的那個山洞裡了。
洪荒之初變了一個樣子。
我甚至看見了那種古代的宮殿。
燈籠掛在屋檐上。處處金碧輝煌之中,又帶著飄渺仙宮的感覺。
「師父大大,你在哪兒?」
我高聲的喊。
這個府邸這麼大,想要找到一個人,還真的是不怎麼容易。
「桃花園。」
有聲音破空而來。流水過宋玉,仿佛能夠洗滌人心一樣。
桃花園在什麼地方啊?
我是個路痴,這裡感覺到處都長得是一個樣子的。
得,我還是順著記憶的路線找吧。
還別說,這個府邸,看起來真的比以前的皇宮還要好。
到底是一方之主,土豪一點很正常。
仙音渺渺,想來,就是夏傾宇在彈琴。
我覺得,那一秒,我是看見了幻想中的場景。
那裡,十里桃花盛開,灼灼其華,夏傾宇就坐在桃花樹下,穿一身飄渺白衣,花飛如雨,他指尖撥琴弦,神祗容顏驚天地。
「師父大大。」
這畫面太美了。我不光是想看,我還想要一直看。
「坐。」
他旁邊有凳子。
我坐了下去,然後說:「師父啊,我打算給你買個手機,你喜歡什麼牌子的,對功能有什麼要求?」
「我要手機來做什麼?」
我說:「我好找你啊。你想想啊。洪荒之初這麼大,想要找個人,真的是很不容易的。有了手機,我們更方便聯繫。」
「為師沒有什麼要求。」
我看他還在彈琴。就作怪一樣的在他的琴弦上撥了一下,妄圖讓弦斷。但是,那弦卻就是不斷。搞得我心焦極了。
「這樣吧,最近果七出來了,我給你買果七吧。」
我還是很大方的,孝敬大腿,肯定還是要是選最好的來送。
「為師沒有你們那裡的錢,不過,為師這裡有金子和珠寶。」
哎呀媽呀,這些可比錢值錢多了啊。
我口水流出來了。
「師父大大,要不,你帶我去看看你的珠寶吧。」
夏傾宇停止了彈奏:「走吧,為師帶你去其中一個庫房看看。」
其中一個庫房,尼瑪。
原來還不止一個庫房。
等到了他的庫房之後,我一看,頓時就驚呆了。
天啦嚕!
這珠光寶氣的,這周圍的金子。我能說,隨便抗一箱子走,就可以買下一個島嗎?
不過,最重要的,我是看見了一件衣服。五色彩線,薄如禪翼,卻不透。
「這個是女人的衣服。」
夏傾宇將那衣服拿了下來:「這是你化為人形那一年,為師送給你的。你把這衣服帶走,穿著去君耀面前。他會一下子踢了陳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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