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狀緩緩地從皮包里拿出一個東西,這東西盤成細條狀,再用繩子捆著。
郝雲飛的臉色微變,劉明亮似乎還不明所以,但等李大狀完全打開後,他的臉色也變了,因為他知道這是什麼,也知道「瘋狗」李大狀會說什麼。
果然,孫果果的律師慢悠悠地說道:「我相信你們也知道這是什麼吧!這是一條皮鞭,」說著,他站起身來朝著監視的單向玻璃鏡子狠狠地甩了一鞭。
「啪!」好似說書先生開講的驚堂木。
屋外監視的人也被他這花活震驚了。但是他接下來的話更是驚人。
「這是一條專門在某些特定時候增加刺激用的sm皮鞭,一鞭下去,會濺得到處是血,正常人享受不了這玩意,但孫先生的前女友百荷卻甘之如飴,為了增加情趣,每一次,她都要求孫果果使用這個東西,以達到她變態的gc.」
「一開始,孫先生為了心愛的女友,遷就於她,但時間一久,哪個正常男人會答應呢,所以,孫先生拒絕了白荷的變態要求,並且和她分手。」
「你們在孫先生臥室牆壁裡面找到的血跡就是這麼來的。」
「哈哈,」郝雲飛冷笑一聲,「你這套說辭看上去也能糊弄,但你忘記了關鍵的一點······」
郝雲飛甩出一疊照片,「這是百荷的屍體,你看她全身的皮膚除了刀口,哪裡還有皮鞭留下的鞭痕!」
這話一出,屋外監視的眾人鬆了一口氣,徐正點點頭,「薑還是老的辣,郝雲飛不錯。」
到了這個時候,李大狀還是不緊不慢地說道:「那有什麼稀奇的?很可能時間久了,白荷的傷口自然就痊癒了,你們發現的血跡是過去留下的,不可以嗎?」
「你這麼說就違背常識了,」劉明亮發話,「據我們調查,百荷與孫果果交往前前後後也就半年時間,如果向現場孫果果臥室牆壁那樣,出那麼多的血,身上皮膚不可能痊癒,絕對會留下疤痕!」
「你這屬於強行解釋,說法不成立。」
「你說的是一般人的情況,」李大狀依然不緊不慢,「但就像百荷的血型非常罕見一樣,她的癒合能力也是非常罕見的。」
「強詞奪理,世上哪有這樣的事情,你那能找個例子來嗎?」
「當然,」李大狀忽然提高了聲音,對著單向玻璃鏡子,高聲說道,「大概在前不久,一江之隔的海陵,有一個少年,胸口中槍,要是按照你所謂的常識,這個人就是不死,也會留下疤痕。但偏偏,這少年不但死裡逃生,更神奇的是其傷口當時就幾乎痊癒。」
靠!聽到這裡,沈恆感覺不好,自己無意間做了對方的幫手。
果然,李大狀是有備而來,他指著外面說道,「我說的這個人名字叫做沈恆,目前就在你們警視廳,你們可以把他叫來當面詢問,我想,作為警視廳的一名偵探,他一定不會撒謊吧!」
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沈恆都是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的,靜悄悄的存在,但是,這一次,他以這種方式在申海警視廳出名了!
在場所有人的目光都齊刷刷地投向他,有懷疑,有不解,還有生氣和憤怒。
沈恆尷尬得要死。
徐正轉過身,以質疑的口吻說:「是真的嗎?」
沒等沈恆開口,范德芳搶先道:「不錯,確實如此,所以,他父親一和我說起這小子想干偵探的事情,我第一時間答應,我可不是什麼人都要的,人才難得啊!」
徐正再也不好說什麼,打開開關,接通審訊室的通話器:「先暫停一會兒,郝雲飛和劉明亮你們出來一下。」
監視玻璃鏡里,能看到李大狀對著鏡子做了一個手勢,比了比自己的手錶,哈哈一笑。
申海警視廳會議室。徐正主持開了一個簡短的會。
「我先總結一下,這次咱們兇殺處、重案處幹了一趟好活,十三處的表現更是令我驚訝,看來我平時還是忽視他們了。」
徐正應該已經調整好了心態,從沮喪的心情中走出來了。
「剛才我也問了范德芳處長,他們處的沈恆真的有快速癒合的實例,我想,這總是好事嘛!下次再有什麼危險的事情,讓這小子打前鋒,連防彈背心都省了······」
「哈哈哈······」眾人哄堂大笑,一下子沖淡了緊張的氣氛。
「說實話,如果是過去,換其他人,這個案子就算破了,現在所有的證據,從嚴格意義上講雖然只是間接證據,但足可以定罪,然後在從中順出那個二十年的陳年舊案。」
「但,這一次不行!原因我就不多說,大家都知道。沒辦法,現實比人強。關鍵還在我們自己,如果能夠找到直接證據,那對方再有後台,再多的律師也沒用。」
「現在看看大家的意見,在座的都是咱們申海警視廳各部門的頭頭和精英,大家暢所欲言,我相信一定能夠找到辦法。」
現場氣氛頓時熱烈起來,大家你一言我一語,但是,最終達成了一個共識,人證是不可能的了,現在必須找到物證,就是血跡專家根據血液噴濺的形狀描述出的斧頭和刀具。
萬能博士也被請到現場,「根據屍檢報告推斷死亡時間,可以簡單推斷出這兩把兇器被遺棄或者藏匿的時間不會超過30個小時,正常情況下,上面的血跡和指紋會保持很久,但是,如果對方將之遺棄在水中,那麼能夠提取指紋的時間就會大大縮短,嗯,以目前的技術,不能超過7天。」
萬能這句話引起一陣驚嘆,說實話,現在的技術對於水中浸泡物體提取指紋幾乎是不可能超過24小時的,萬能有如此技術,已經大大領先同行了,頓時,十三處的地位在大家心中又提高一步,想不到,以前以為是渣渣,現在一看,原來是大咖!
「那就是說必須在接下來的6天裡找到兇器?」
「不,只能關押48小時,剛剛內務部部長已經給我打了電話······現在時間已經過去了10小時,必須在38小時找到兇器,否則放人。以對方的實力,第一時間一定會出國,再抓就難了。」徐正看了看手錶,伸出另外一隻手摸了摸錶盤,好像要把指針按住似的。
現場再次展開討論,由於孫果果的別墅已經仔細查過一遍,並沒有找到兇器,因此普遍認為兇器被遺棄在外面,最有可能的是汽車拋屍的沿途路經的河流,當然,最可能的地方還是靠近現場的那條河,這個已經派人過去了,估計一會兒就有結果。
果然,派到現場那條河裡去的人回來了,並沒有找到兇器。
思路再次回到從別墅到現場來迴路上遺棄兇器這一方向。
在一張申海地圖上,劉明亮標出了從別墅到現場的直接路線,其中橫跨了四個區,途經7座橋。
「這只是最近的路線,兇手也有可能繞一個彎子,只是因為開車習慣,或者道路不熟。」郝雲飛的意見大家也同意,於是在那條直接路線附近,又多出幾條線,這一來,要搜索的地域一下子擴大很多,光河流橋樑就增加了18座。
徐正看著地圖上標的可能遺棄兇器的地點,直搖頭,「以我們現在的人力物力,哪裡能夠派出這麼多人手下水找啊!」
「還不包括沿途一帶的陸地部分,時間又是那麼緊······」范德芳補一刀。
徐正瞪了他一眼,「你不是老說你們處的都是人才,整天一副懷才不遇的樣子嗎?現在是時候,拿出你家壓箱底的本事顯擺顯擺啦。」
范德芳這次倒是沒有反駁,他是知道自己這個徒弟現在的壓力的,所以只是撇了撇嘴,沒說話。
現場氣氛一度壓抑起來,好一陣子沒有人說話。
忽然,一個聲音從角落裡傳來:「要不讓我來試試?」
聲音雖然不大,但卻如同在沉悶的會議室扔下一顆炸彈。
眾人目光再一次齊刷刷投去,嗯,還是十三處的那個新人,也就是「身體癒合快」而變相幫了對方的那個小年輕,沈恆。這一次,大家都記住了這個名字。
「你有什麼思路?」
「我想讓孫果果自己說出兇器被遺棄的地點。」
「那怎麼可能?別說現在不能對他用刑,即使可以,在這生死關頭,他也不會說的。」
「我相信他。」范德芳首先表態。
徐正將手一揮,抱著死馬當作活馬醫的心態,「好吧,讓郝雲飛配合你,他經驗足。」
「不用,」沈恆拒絕,「如果非要兩個人在審訊室的話,那就是年七七吧。」
啊!兩個沒有經驗的菜鳥?
徐正露出一絲不耐煩之色,似乎要發作,但看到范德芳對他使了個眼色,又指了指手錶,這才下定決心說,「我給你兩個小時,兩個小時不行,趕緊出來換人。」
沈恆搖搖頭,「估計用不了那麼久,半個小時吧。」
眾人目瞪口呆,心想這小子瘋了,這麼能狂?卻看沈恆走上前去,摘下申海地圖,對年七七說道:「拿著這地圖,我來讓蘇果果自己說出兇器所在的地點,假如他沒有得老年痴呆或者突發性失憶症的話······」
沈恆本想說個笑話,但看見大家都瞪著自己,忙夾著地圖帶著年七七趕緊躲進了審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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