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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由救護車送往醫院。
芷瑩只受了點輕傷,包紮後已沒有大礙。惟啟明傷勢較重,但沒有生命危險,而且一直保持清醒。
經醫生診斷後,啟明被安排留院一晚觀察,第二天即可出院,期間芷瑩一直陪伴在側。
「老公,你還是接受治療吧。」
「我現在不是正接受治療麼?」
「不,不是說你的外傷,我是說你的內傷。」
「哪來的內傷?」
「我是指,你的心理問題。」
「不!我沒有問題。」
「你還是要這麼說嗎?」
芷瑩苦苦相勸,卻不成功,啟明始終堅拒接受心理或藥物治療。
第二天,他們出院了,說到底,啟明的生理傷勢並不重,但心理問題卻是甚為棘手,又不願意接受治療。
情況沒有最壞,只有更壞,啟明的病情越來越嚴重,終於,他接受了精神科醫生的治療,久不久就會涉足診所。
偏偏,傳媒是最諸事八卦的,有狗仔隊拍到啟明出入診所,跟蹤之下,發現他看的竟然是精神科,於是大肆炒作。
可憐芷瑩為了丈夫的病,已弄致筋疲力竭、心力交瘁,現在更要面對傳媒的惡意攻擊,真箇是百上加斤啊!
而啟明也不好受,要面對全世界,仿佛要向所有人宣布,自己得了精神病,那種壓力之強大,實在是不足為外人道的。
問題越來越嚴重,情況每況愈下,柯顧二人被弄至焦頭爛額,卻一點兒辦法也沒有。
然而,香港的傳媒也算是有點人性,在兩人最仿徨無助的時刻,他們停止了對他們的炒作,把焦點轉移到其他方面。這可說是香港傳媒的潛規則,不會對受到攻擊的名人落井下石,他們深明弄垮名人毫無好處的道理,非但收看率不會提高,反而坑害了被報導的對象,若然令他們就此絕跡媒體,日後就沒了一個可以發揮的對象,少了一個話題。
兩個月後,事件總算平息,忙碌的香港人也淡忘了啟明的病。啟明再不用面對傳媒和所有港人,遂開始了本身的治療工作。
啟明每個星期都要見心理醫生,嘗試把他扭曲的思想行為逐步糾正,而由於啟明有病,再沒有電視台或電影公司找他拍攝,如今只能靠芷瑩獨力承擔家計。
個人精神方面出現問題,委實影響重大,仿佛一下子沒有了將來,沒有了明天,全世界都舍你而去。當下啟明和芷瑩,即深深體會得到。
啟明的粉絲也是分成兩派,一派總算對他不離不棄,忠實而長情;另一派則對他再不屑一顧,知道他有病即離棄他。畢竟啟明只是他們的偶像,不是他們的親人,對夢中情人也總有夢醒的一刻。如今,啟明艱苦經營、花很多時間才能塑造出來的高大美麗形象,已然蕩然無存。
除了面對全世界的香港人,啟明最難面對的,還是他的兒子、七歲的柯若恆,孩子只懂得他的不好、他的黑暗面,甚至於已否定他作為父親的身份。對於啟明的問題,孩子是難以明白的,只單純地認為爸爸不是好人,情況就跟啟明當年對父親一樣,分別只在於柯松山是明知故犯,而啟明是由於心理有病,無法自我控制。兩者結果雖一樣,但本質是不同的,惟這些若恆都無從理解,說到底他只是個六歲的小孩,如此高深的課題他不懂,只一廂情願地認為爸爸是個壞人,不願與他共處。
其實,啟明也一點不好受,親生兒子被自己虐打,最終失去了他,他深感仿徨和內疚!
最終的問題還是,現在怎樣的作法才是他處理問題的出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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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一年的心理治療,啟明的情況未見明顯好轉,而他跟若恆的關係,也未能得到修補。若恆已八歲了,已很懂事,但不能理解父親的行為。
最後,啟明向芷瑩提出,兩人離婚,孩子由芷瑩帶。若她想改嫁,啟明也是沒有意見,畢竟問題出在他身上,他要對妻子及兒子公平一些。如今,離異是唯一出路,能夠給芷瑩和若恆更多的空間,未來的路好走一點。
要是三個人再勉強在一齊,是沒有好結果的,對彼此的傷害只會更大,傷口只會更深,啟明無法愛若恆,而芷瑩最終亦只會為了兒子而唾棄丈夫。
好歹兩人曾經好過,最好不要弄致不可收拾的醜惡境地,啟明把想法告訴了妻子,經過了幾個月時間,芷瑩終於同意簽字離婚,儘管他對啟明仍懷有感情,可是一想到他跟若恆的關係,唯有痛下決心跟啟明分開,兩人不日上律師事務所,簽下離婚協議書。
就這樣,啟明跟芷瑩的婚姻,經過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十年時間,最後告終,當天那段被普羅大眾認為是完美的童話式結合,最終畫上了句點,就如一闋美麗動人的旋律,終於還是要畫上休止符,絕對令人遺憾,而感觸良多......
芷瑩在離婚後,繼續其演藝事業,由於年紀漸長、又結過婚的關係,再不能擔當銀幕上或螢幕上的女主角,也沒有再發片,漸漸淡出娛樂圈。後來,她帶著兒子若恆,改嫁了一個富商,後專心在家中相夫教子,也再沒有添丁,若恆是她和新任丈夫的唯一孩子,孩子和繼父的關係比起啟明好很多,惟這也有些諷刺,繼父反而比親父更親近。
啟明則黯然退出藝能界--沒錯,是黯然退出,絕不是自願。由於啟明患有先天性人格障礙,形象受損之餘,再不能好好在銀幕或螢幕上演出,唯有被迫退出香港娛樂界。
他帶著所有積蓄,毅然投奔另一個世界,到了加拿大溫哥華,在那兒落地生根,後加入了當地的華人電視台,作為兒童節目主持人。
終於還是干回最初的老本行,啟明相當悠然自得,跟其他孩子們相處,一點困難也沒有,只要那個不是他的親生兒子就行,不用跟他作親密的溝通,就不會受到病徵影響,動輒揮拳相向。啟明對待其他人的孩子,就像一個大哥哥般可親,只知道他們的快樂、他們的好,不了解他們的不好,不用跟他們親密接觸、談心。惟這也是一件諷刺的事情。
其實,以啟明的那份優渥積蓄,只要投資房地產,他就可衣食無憂;可他要有工作才行,一方面肯定自己的生存價值,另方面也要滿足作為一個真正男人的驕傲,他絲毫不能夠賦閒在家,否則只會受到病徵影響,更加難受。
目前,啟明仍有接受心理和藥物治療,加拿大方面的醫療機構,普遍能對精神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療和協助,歧視也不如香港的華人社會般嚴重。
啟明亦終於有了另一半,她就是容秋雁,兩人自啟明跟芷瑩離異的一刻,已很自然地走在一塊,成為彼此的另一半,共賦同居,但未有註冊結婚。
後來,啟明為了逃避香港傳媒和其他煩擾,毅然轉往加拿大發展,遂帶著秋雁前往那兒,在遙遠的彼邦落地生根。
秋雁猶記得啟明當初向她發表的一番「偉論」:「自我八歲那天起,我們就註定生在一起,死亦有時。妳有精神病,我也有精神病;你不能生孩子,我也不能生孩子,於是,我們一拍即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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