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和律師一樣,就是為那些人服務的。
當權者有錢人犯法犯事,可以找律師團甚至買通所有律師為他們辯護,或者放棄為對方辯護甚至是在關鍵時刻臨陣倒戈。
新聞媒體剝開的從來都是最底層的心酸和艱辛讓人們去心塞或者饕樂。
他們不敢去報道那些事情也可以理解,畢竟要生存要吃飯,可是也不能柿子挑軟的捏,去專門報道別人*,剝開別人的傷口啊。卻美其名曰:追求真相。狗pi。
各種「例外」讓律法和媒體變成個擺設。
「有預謀,有計劃,並且手段極其殘忍,勢必將我兒置於死地,如此兇殘行徑,難道還能用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來敷衍嗎?殺人償命,他格達理應受到律法嚴懲!你們口口聲聲問為什麼揪著不放,這不是揪不揪著的問題,是因為冤屈未得平申,要世間還我兒一個公道罷了。」
梓箐目光冰冷地掃過躁動的人群,說道:「不要跟我說你們都是一顆追求真相和真理的心才在這裡騷擾別人的生活,刻意扭曲輿論導向,把自己的喜聞樂見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你們真的就沒有一點羞恥之心嗎?人在做天在看,報應不爽,你們會遭報應的。」
人們絲毫沒有被她這神叨叨的樣子唬住,反而因為她的回應而讓氣氛變得更熱烈起來。
記者1叫囂:「我可以把這理解成你是在要挾和恐嚇我們,我們有權利告你……」
記者2不甘落後神補刀:「難道說你兒子現在就是因為遭到報應了嗎?」
嗡——
登時人群如同炸開了鍋,開始了對梓箐以及她一家的「問候」和「聲討」。
有人當和事佬,不痛不癢地說道:「哎,算了算了,你們這麼圍在人家家門口也不好吧。看在人家兒子都快死了的份上,就算了吧。」
有人操手站著,「就是就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嘛,他們兩家好歹也是鄰居,幾十年的交情了,咋鬧成這樣了呢?」
有人附和「是啊,都是孩子之間鬧著玩的,再說誰也不知道當時是哪個先動的手呢……」
有人癟嘴「就是,若是你的孩子把別人家孩子弄傷了,就不會這樣硬要說討回公道了吧?」
人言可畏,眾口鑠金。梓箐總算真真切切體驗了一把。
看著自己的院子變成了別人聲討自己的菜市場,看著一張張熟悉卻陌生涼薄的面孔,心涼涼的。
他們無比熱切地討論著,完全把這一場悲劇當作笑話,當作他們茶餘飯後消遣的談資。
梓箐突然感覺好無力,跟著這些人在這裡較勁。他們沒有切膚之痛,又怎能體會到他們現在的痛苦呢?
思及此,梓箐決定不再在這裡跟他們爭吵計較,默默運轉靈心訣,不僅平復體內躁動的原主殘念,還有自己的心緒。
心中一遍遍地默念,她還只剩兩次試煉就算功德圓滿了,可不能讓自己在最後兩關試煉出岔子啊。
梓箐閉上眼,心情完全平靜下來。再次睜開眼,眼前所有的吵嚷就像變成了電影電視裡的畫面一樣,很生動很逼真,卻離她已經很遠很遠了。
折身返回屋子,而那些記者卻舉著話筒後面窮追不捨,各種奇葩的問題洶湧而來,貌似對方「不承認自己上訴是錯誤的」就不肯罷休一樣。長槍短炮一陣拍攝,閃光燈照在門上明明滅滅。
梓箐的天象之術的技能在無數次的任務歷練中已經提升到高級,降下的*足以覆蓋他們整個院子。
轟隆隆——
啪啦——
一條銀閃閃的匹練從天而降,落在人群邊緣。
頓時,吵嚷的人群立馬安靜下來,他們仰頭看天。剛才還晴朗的天空怎麼突然間飄來片雲朵?
緊接著又一道閃電在一個記者身邊炸響,頭髮頃刻間倒豎猶如一支掃把,身上衣服也被燒掉一半。頓時嚇的哇啦哇啦的驚叫連連,把手中的話筒都丟了……
他們聽到一個聲音從屋子裡傳來:「還不快滾!看見了沒有,這就是報應——」
緊接著雨嘩啦啦地落下,頃刻間就把這些人澆成了落湯雞。
剛才還圍攏緊湊的人群頓時轟散開來,驚慌地尖叫著四下逃開。
沒想到最後還是靠金手指才能脫困。想到那些曾經在電視上看到的那些普通人被這些記者圍著詢問著各種尖銳的問題時…不管你怎麼說貌似都帶著低聲下氣的懺悔和乞求一樣,就感覺心塞塞的。落到自己頭上,如果沒有這一手天象之術的技能,她還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將這些蒼蠅轟走。
凱文去同盧瑟商量上訴的事情,盧瑟有些人脈,可以提供一些幫助。不過看到事情鬧成這樣,除了嘆息和默默地給予幫助,貌似說什麼都是多餘的了。
等他回來時,看到自家院子裡濕漉漉的,就像剛剛給草坪澆過水一樣。
凱文帶回來除了盧瑟的建議還有對方借給他們的一筆錢。
能得朋友如此,夫復何求。
三天後開庭。
這一次凱文以及請的律師做足了充分準備,不過事情仍舊出乎他們的預料。
對方竟然在最後時刻出具了一份格達的精神檢測報告,上面顯示格達患了一種極為罕見的精神疾病——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
受到外界突然刺激每一個正常人或多或少都可能出現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症狀,大多數人可以在短時間內平緩自己的心態,也有少數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甚至暴力傷人害己。有******人格障礙,偏執型人格障礙,分裂樣人格障礙等等各種障礙,反正就是各種有病,別人能克服的心態他們無法克服,需要通過傷害別人才行。
梓箐感覺腦海中有千萬頭草泥馬奔騰而過。
這樣也行?
也就是說拿著一本「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鑑定書,看誰不順眼就上去捅兩刀,事後說「哦,那個時候突然大腦無法控制我的身體了,精神病犯了」就可以逍遙法外了?
這簡直比免死金牌還要牛bi嘛。能夠創造出這個詞的人真是太#¥了。
所以根據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傷人甚至是殺人,他們都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噠。(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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