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的是,截止目前,老槍是一名撲街寫手,成績
都不好意思說。
我沒有踩下誰的,也沒有那個野心和資格;我只想寫出自己覺得精彩的故事,博君一笑,送人一樂。
但我要說,我不屑於和那種動輒拿親人做誓、從街頭地攤隨處可見的兩塊錢一本的雜誌上摘抄淫詞爛句作為「書」的作者做比較。
鍛仙好不好,你們說了算;但不管怎麼樣,絕不是那種「書」可以比,絕不是。
一個不敢使用本尊的人,一個全知名的刷子,一個臭名昭著的爛貨,有什麼資格稱為寫手。
是商業網站是沒錯,我們寫的東西稱不上好,甚至稱不上什麼作品,但既然拿了筆,既然和文字打交道,最最起碼的操守總還是要有的,難不成要變成色情網站?變成那種走街竄巷兜售的光盤類作品?
我堅持認為,寫手不論水平高低,寫出的故事好不好看,文字質量如何,至少要對得起自己的筆,對得起自己每天十個小時的辛勞,對得起自己敲出的每一個字,每一個標點。
遙問對方一個問題,敢不敢拿自己寫的東西給家裡人看,給自己父母、姐妹和子女欣賞,然後告訴他們:這就是你寫的東西?
敢不敢!
沒錯,我攻擊他了,攻擊他的書了;因為他不配,他的書也不配,哪怕拿了月票榜第一,也還是不配和我比,就是這樣。
老槍打過拳賽,贏過也輸過,輸過很多次,輸的很慘,被揍得很慘。但那些是對手,是比我更強大且值得尊敬的對手。
他不是,也不配!
這是老槍第一次攻擊作者,也是最後一次;這是諾言也是誓言,請大家見證。
踩死這樣的對手不算成績,甚至不光彩,讓他滾蛋,掃垃圾一樣掃出去,從此不要再提。
這件事完了,自這個單章開始,無論對方再說什麼做什麼,罵什麼叫什麼,都不要再提起。
來者通禁,不要回不要理,全部禁言!
會得罪很多人?無妨!
讓他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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