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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恩斯被自己光速打臉,前面剛說完自己再也不會沒日沒夜地泡在禁書區,轉身就殺了個回馬槍。
考試結束直至學年終了,只要有機會,他就偷偷在禁書區排查,以期有那麼一丁點的機會遇到那本書。
但是結果令人沮喪,他只能無奈地承認,老鄧頭已經把那本書取走了。
作為一個東方內核的人,賽恩斯真就對魂器這種把自己靈魂切成碎片的方法嗤之以鼻!
他不追求《尖端黑魔法揭秘》中的魂器內容,而是期待或許能在那上面找到克制魂器的厲火咒。
這又是一個散人修行者的悲哀,信息獲取渠道太窄了。
放在某些有傳承的巫師家族中,或許根本用不著這樣費盡心思地孜孜以求,或許只是下樓去書架上取下來這麼簡單。
賽恩斯心中發狠,若是正常手段不能得到的話,只好莫怪賽某人不講武德了。
其他的黑巫師會不會他不確定,但是食死徒一夥肯定有人會,到時候他就只能委屈他們給他好好說道說道了。
但是總歸還不能完全高枕無憂,賽恩斯才剛剛叫囂張地叫囂自己自由了,反手就尷尬地發現,還沒到徹底放飛自我的時候!
考試成績公布之後,兩個室友發現自己這位整天只知道學的室友,已經都取得年級第一了,竟然還是面沉如水,一點不見高興。
兩人很是不解,若是換做他們得到了賽恩斯的成績,尾巴早就翹上天了!
他們試圖用用搞怪逗自己的室友開心,但是沒有作用,除非他們能給賽某人提供一個消滅魂器的方法!
賽恩斯終究沒有駁了室友們的好心,調整心態後,對他們笑了笑,「謝謝你們,但是請你們一定不要再出去炫耀了,因為那樣真的很傻!」
本與亞當齊齊翻個白眼,得了便宜還賣乖!
學年末的離校晚會依舊隆重,斯萊特林依舊蟬聯學院杯,麥格教授照舊不苟言笑!
第二天一早,他們乘坐火車一路逛吃逛吃地回到了列車的起點,倫敦國王十字車站。
與室友們分別的時候,他們極力邀請賽恩斯暑假一定去他們家做客,賽恩斯想了想,沒有拒絕也沒有答應,只是說有機會了會去的。
每次來到倫敦,對角巷的麗痕書店他是必然要去逛逛的,說不定就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發現。
現實再次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
一直在書店窩到晚飯前,也沒有任何收穫。
以他如今的水平,一般常規書籍,已經只能作為豐富知識庫的積累存在了,多數情況下已經不能給他太多幫助了。
這樣的情況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並不意外。
通過網絡與鄧迪市的律師事務所進行了交流,詢問了音樂公司的運行情況。
得到的反饋,是運行良好。
事務所反應,有經濟團體很看好音樂公司的勢頭,願意用兩千萬英鎊購買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折合一下,他們認為如今的「秋風音樂傳媒」市值五千七百萬左右。
賽恩斯只能說他們在想屁吃。
「兩千萬百分之十五,愛買買,不買滾!」
「呃奧特姆先生,我們會把您的意思轉述給他們的,您看您有時間出席洽談會嗎?」律師事務所的老闆在電話里弱弱地問。
「我很忙的好嗎!,
只允許我分配很少的精力在音樂公司上,我好幾個月才打一次電話給你,這種情況你應該能感受出來吧?
若是事事還要讓我親自出馬,那我付那麼高的薪水給你們的作用在哪?」
「對不起,對不起!
奧特姆先生,您不要誤會,請您相信,我們事務所一定會幫您打理好一切,絕不會讓您浪費過多的時間。」
「既然這樣,這件事就交給你辦,音樂公司的股份我最多願意出讓百分之四十!
條件就是先前說的那個,那是最底線,你若是能談成更高,每個點,我給你兩百萬佣金。」
「請您放心,一定不讓您失望!
我覺得咱們公司市值最少一點五億,他們給的條件簡直就是想白撿,咱們絕不答應!」
電話里立刻傳來了興奮的聲音,賽恩斯能夠想像,那個西裝革履的啤酒肚興奮地摩拳擦掌的樣子。
「好,你有信心就好,我也接受股份置換,碰見合適的你可以加在備忘錄里,一星期向我匯報一次。
對了,直接發我電子信箱裡就行了,有時間了我會看的,不論成與不成,都會給你回信。」
「請老闆放心,絕對不讓您虧錢!」
有了的金錢的誘惑,賽恩斯立刻從客戶升級成為老闆。
「行,你做的好了,自然不會少了你的好處。
你關注一下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等方面的公司,也留意一下建材和製造方面的消息。」
「是,老闆!」
處理了自己的錢袋子,賽恩斯有那麼一瞬間,有一股想去旅遊一番的衝動,好歹被他抑制住了。
如今還不是鬆懈的時候,看看筆記本上的一長串待完成項目,現在就開始享受生活,還有點為時尚早。
「嗯,這個暑假的目標,先把魔法燈具開發出來。」
賽恩斯早就對霍格沃茨的火把和蠟燭深惡痛絕了。
他有時候腦袋裡會閃過一個疑問,老鄧頭連熄燈器都能做出來,做出一個魔法燈具,真的有那麼難嘛?
想來想去,只能說,要麼沒時間,要麼不在意,總不能單純的就是因為懶吧?
回到自己在霍格莫德的住所,他開始分析開發一款魔法燈具的技術難題。
霍格沃茨的巫師們並非是拒絕使用電燈,而是一切與電相關的產品,在霍格沃茨都會失效。
只這一點,復刻電燈的路就可以直接排除了。
那就從最根本的問題去考慮。
燈,到底是什麼?
燈,不管它的形式怎麼變,樣式再怎麼的花里胡哨,它的本質,就是個光源!
最根本問題是光!
從這一點上考慮,似乎一個「熒光閃爍」就能解決?
其實不然!
「熒光閃爍」不能失去巫師的維持!
若是某盞燈需要有人一直摁著開關才行,相信是個人都得說發明者是個智障。
賽恩斯需要的是脫離巫師的魔力之後,仍然能持續照亮的燈具,而不是一個智障的變相的「熒光閃爍」!
現在,他需要解決的問題有兩個:
一個是:如何發光!
另一個是:如何持續地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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