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 209.番外:If支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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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

    防盜章24小時替換  飛仙島存在時間太長,島中人數已經多至形成一城規模, 居住於此的居民都自稱為「白雲城子民」, 而「白雲城主」這一稱號則世世代代流傳下來。

    能在白雲城主府中當差,對本地居民來說絕對是一件體面的大事兒, 然而白雲城中的侍女護衛大多是家學淵源,亦或是從海外採買而來, 本地人擠破頭想進入,卻不一定能夠如願。

    男子且不說, 因為常年習武個個都長得俊俏挺拔, 用高大壯實來形容或許都不為過,至於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 因為應和城主喜好多穿顏色素雅的衣服, 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 跨著花籃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揮之不去的幽香, 甚至還有根骨不錯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從小習武, 比起江湖上聲名遠揚的女俠都不遑多讓。

    負責照顧下一任白雲城主的侍女, 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城主?」隔著一道門不斷呼喊,連在走廊上負責清掃的侍女都疑惑地抬頭, 竟然等著朗月叫了這麼久還沒看見少城主人, 太陽真是打西邊出來了。

    白雲城少城主小小年紀就十分冷艷高貴, 身邊的侍女就連名字都一水的仙氣飄飄, 非常有逼格,關係最親近的兩個分別叫做朗月嵐風,光聽名字就很超凡脫俗。

    &等!」清亮的童音,在傳入朗月耳中時,負責任的侍女終於鬆了一口氣,如果再不出來,她就要踹門進去了。

    這也怪不得她小題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兒子葉孤城,小小年紀就武學天賦驚人,又對劍有特殊的好感,拿著他那把海外寒鐵所鑄的名劍,端的是冬練三九夏練三伏,從懂事開始就沒缺過一日,這時間,往常早就在海邊感悟一個來回了,在今日卻還捂在房中,實在怪異。

    差點就以為少城主病了。

    &膳已經準備好了。」她說出一早就想好的託詞,安心之餘終於退開。

    讓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與她有一門之隔的某人更是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呼聲之大幾乎可以穿透牆壁,又因防備練武之人耳目聰明而強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氣憋在胸腔內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著眼前的銅鏡,俊雅的臉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齒的猙獰表情,與他的外貌實在不符。

    這個年代的銅鏡,已經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將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來。

    皮膚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長大以後少不得是個風靡萬千美少女的帥哥,但因為現在年級尚小,還只能說是個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著臉,竟然已經有了不怒自威的氣勢,額頭若來一點硃砂,活似畫上走下來的仙童。

    葉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麗端正的臉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還挺疼,顯然不是做夢。

    銅鏡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陣扭曲,硬生生將散發著冷氣的臉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經試圖掐醒自己無數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敗而告終。

    臉還是那張臉,就是年紀變小了,但人還是那個人嗎?

    葉孤城有種微妙的感覺,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劍在海邊聽著海浪風聲練劍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記憶。

    兩世交錯在一起,某一瞬間竟然分不出誰是誰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個他本不是特別愛武俠小說的人,卻也聽說過葉孤城的威名,但對於成為未來劍仙這一件事兒確實敬謝不敏。

    人原作者都說了,葉孤城是沒有過去沒有未來的存在,那他現在算什麼,劍仙所拋棄的過去嗎?

    側臉看了眼被擦得鋥亮的劍,比印象中劍鋒三尺三,淨重六斤四兩的玄鐵劍要短,也要輕,恐怕是為了配合兒童身量而專門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劍,卻也散發著森森的寒氣,能夠凝結出狼牙交錯的冰錐,瞄一眼便能感受到從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氣。

    牙齒都打顫。

    手不由自主地搓動,虎口處有因經年練劍而長出的,厚厚的繭。

    那是常年練劍而留下的勳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劍仙,或者說,尚且年幼的劍仙成了他。

    按照葉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時一刻就應該洗漱完畢,帶著自己的精鐵長劍到海邊上感受大自然的豪邁氣象。

    漲潮時刻的海水一層一層拍在濕潤的沙灘上,腥鹹味盈滿鼻腔,劍刃揮舞帶起颯颯風聲。

    在涼爽的清晨舞劍本是很愜意的一件事,有新鮮的空氣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氣又是一天中最涼爽的時刻,正午熾熱過分的陽光尚且柔和。

    對練劍者來說,這是享受。

    不過對現在的他來說,那還會是享受嗎?

    手持玄鐵劍出門,一襲整潔過分的白衣,走的時候還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麼灰塵,在潔白無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劍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須穿最白亮的衣服。

    &城主。」一路上遇見的侍女全都低頭行禮,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葉孤城則都微微頷首,以示回禮,他的眼神是那麼的明亮,表情是那麼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經有了高手的氣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麼的高貴,光是靠近就要被凍成冰塊啦!

    繃著臉的葉孤城:海邊,應該是往哪裡走來著?

    雖然飛仙島四面環海,但白雲城少城主練劍的海灘只有一塊,那裡的浪花,最為波瀾壯闊,當暴風雨來臨時,在沙灘上練劍的葉孤城就像是同暴風雨搏擊的海燕。

    被無情的海水沖刷成落湯雞。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標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堅定,但背上卻已經隱隱冒了一層冷汗,他到現在都沒有判斷出海灘的方向。

    要不,還是先順著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條路,先出門總是對的。

    &城主?」清脆如黃鶯的女聲從背後傳來,不知是否和劍仙相處時間太長,那女聲也帶著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盤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沒有跳一下,他略顯深沉地「嗯」了一聲,緩慢而堅定地轉身。

    葉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見衣冠整潔手持玄鐵劍的少城主便問道:「少城主是要練劍?」

    點頭:>

    將惜字如金貫徹到極致。

    朗月道:「今天練劍時間較平日晚了些。」

    握住劍柄的手一緊,隨之放鬆,心臟攥成一團,說出的每一個字都經過深思熟慮,道:「此時的海浪較清晨更大。」

    生在海邊的人對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說是每日清晨練劍與海浪為伴的葉孤城,他對風向的分析幾乎已經刻在了骨子裡。

    劍法、海浪、風聲,這些他都記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腳處,卻好似被蒙上一層白紗,朦朦朧朧看不真切。

    &來如此。」侍女不以為異,還暗自點頭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體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時練劍,錘鍊技巧與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樣!

    她話語一頓,道:「北岸今日風大,還請少城主保重身體。」

    看似平常的關切之語,卻在葉孤城腦海中降下一道霹靂,迷霧散去,被遮掩的記憶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腸小道,海灘邊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腦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見每一顆砂礫。

    面迎洶湧的海浪舉起手中的劍,身體不由自主地擺動,精鐵所制的劍刃上似乎有流光閃現。

    在武俠世界活下來,首先要的是實力。

    對一個未來會因為幫助篡位失敗而死亡的高手來說,實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試試死亡穿越法,那還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劍吧。

    官話腔道:「那你走錯了,珠寶最多的是關中閻家。」這裡是應天府,離關中相距十萬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錯了。」他抬頭,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樣子,但仔細看,眼卻又半眯起來,紅色氤氳在眼角周圍,端得是醉眼朦朧。

    他道:「關中閻家是珠寶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寶。」

    他身後傳來一陣靡靡之音,官話腔這才發現,男人跌跌撞撞爬出來的,可不就是頂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邊上,裡面的姐兒各個都俏,雪白的大腿,烏蒙蒙的黑髮,豐滿的身軀被輕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裡的女人,合該戴最精巧最艷麗的珠寶。

    清晨,弄堂里的姐兒本應還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個有閒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啞的聲音唱道:「小山重疊金明滅,鬢雲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疊金明滅,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寶?

    青年道:>

    官話腔回頭,說話的是一個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雙濃眉,睫毛密而長,鼻子下邊有兩撮修建整齊的鬍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樣。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靈動,好像時時刻刻閃著光。

    他伸出兩根手指頭,滿意地順多出來的兩條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寶,就在金銘滅。」

    金銘滅,是應天府一家珠寶鋪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疊金銘滅」中的後三個字,但因避諱,將「明」改作了>

    掌柜是個矮胖的中年人,臉不白,也不黑,但總掛著和氣的笑容,團團圓圓,比饅頭還要軟上三分。

    但他軟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個人,半長不長的眼中總是閃現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為他是個和氣的軟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沒人知道金銘滅怎麼出現的,就好像一夜間平地起了一棟房屋,有掌柜,有僕人,還有各色奇珍異寶,拳頭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狀紅色珊瑚,還有層層疊疊花簇堆積的金釵。

    任何一個愛美的女人都無法抵擋住這些珠寶的誘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連看遍天下好東西的霍休瞧見了,也少不得讚嘆一聲好物。

    能讓霍休讚嘆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見過的好東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幾百年前名匠魯直親自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對他來說,也不過就是一張隨時能被拍碎的椅子。

    雖然不知道金銘滅背後的主人是誰,但光是就這裡的掌柜,怕都是一個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條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卻死了。」

    陸小鳳出現在珠寶閣前,這店的規模實在是太大,幾個三進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鋪的面積,至於裝飾陳設,雕梁瓦片,更是無一不精巧,雖不如同珠光寶氣閣一樣看起來就很「貴」,在懂行的人眼中,價值也是沒得說。

    時間已至正午,平常這時候,店中人群早就絡繹不絕,將幾個三進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滿滿當當 ,但是今天,夥計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門口,他們早就把掌柜的屍體從房檐上放了下來,但如何處理,到現在還沒拿出個具體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臉上呈現出鐵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顏色,被白色的布所覆蓋,擺放在才騰出來的庫房中。

    陸小鳳並不是一個喜歡多管閒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個年輕人,年輕人就喜歡同別人打賭,至於彩頭更是五花八門,什麼生吞上百條蚯蚓,或者學小狗在地上轉三圈,這些都是常見的彩頭。

    他昨天和人打了個賭,看誰能夠在一個時辰內逮到更多的螞蚱,陸小鳳捉了三百零一隻,而和他打賭之人則捉了三百零二隻,原只是賭了玩玩,彩頭還沒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見金銘滅的掌柜於門前自掛東南枝,乾脆手一指,對陸小鳳道:「你就查查他怎麼死的好了。」

    四條眉毛的男人當即就乾笑兩聲,對方可能是隨手一指,但他卻不能隨便一查。

    他的直覺告訴自己,這一定是個大麻煩。

    陸小鳳在金銘滅前走了兩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蹺,夥計們一時不敢輕舉妄動,有人找了只飛鴿,在他腳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寫滿字的張紙條。

    籠子打開,鴿子便如同脫韁的野馬,撲稜稜打著翅膀,朝天上飛。

    他們這些夥計,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銘滅背後的老闆,老闆實在是太神秘了,誰都不知道他長什麼樣,也不知道他有沒有進過店,唯一知道老闆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還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個很美的女人,總是穿著一襲白衣,頭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過輕紗看見她一雙盈盈水目。

    但她卻不是一個溫柔的女人,與她視線相接,便能看見其中積年不化的堅冰。

    沒有夥計敢上前與她搭話,一是因為金銘滅的制度嚴格,二則是因為她實在不是一個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點兒,就能發現她腰上纏著的並不是腰帶,而是軟劍。

    月姑娘用軟劍收拾過一次地痞流氓,還是練過幾天武藝的那種,畢竟,這麼大的店鋪,這麼多的壯年夥計,要是沒有兩把刷子,怎麼也不敢在店前動手。

    天子腳下的鬧市區,江湖人士還是要收斂點的。

    能鬧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規意義上的高手,真要定義的話,大概就是史官所說的遊俠兒,奈何並不是行俠仗義的遊俠,而是隨意打砸搶的地痞無賴,腦子沒有多少,只有一股蠻勁。

    金銘滅的背景夠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沒人罩著,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鋪,夥計中沒個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態,但也只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俠士。

    普通人手握重財,總是惹人嫉妒的,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別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銘滅的主意。

    月姑娘剛從店鋪走出來不久,就迎面撞上這伙男人,帶頭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壯漢,臉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淺淺的劃痕,據說早年當過「綠林好漢」,劃痕是他的胸章。

    街頭巷尾的百姓笑其為「黑癩子」,臉黑沒錯,但頭上卻有塊不大不小的黃癬,因為這樣這不大威武的特徵,男人總是把髮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黃癬藏在頭髮絲里。

    黑癩子看見月姑娘從店鋪中走出來也不多想,只當她是普通的江湖兒女,口中還怕別人不知道他和弟兄們要幹什麼大事一樣,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著金銘滅中有多少奇珍異寶,待他借兩個出來花花又能換到多少金元寶。

    黑癩子道:「你們是不知道,上次東頭的老匹夫買了個丁點大的簪子送給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個五十兩的金元寶。」說的那叫一個眉飛色舞唾沫橫飛,就好像親眼見到金銘滅的庫房中堆滿數也數不盡的金子。


    月姑娘聽見他的話,當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沒有說話,也沒有出手,只是靜靜地站著,看著那伙人向店鋪走過去,然後大呼小叫,雖然被身強力壯的夥計在門口擋下,卻也驚擾了其中的貴客。

    一夥計道:「你知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

    黑癩子道:「你爺爺我管他是什麼地方。」

    月姑娘又出現了,將纏在腰上的軟劍解下來,握在手上,一句話都沒說,冷不丁地挑斷鬧事人的手腳筋,她的劍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沒多少能越過她排。

    夥計呆了,木頭一樣地憷著,盯著被白面紗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才囁嚅道:「月姑娘。」

    其餘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來道:「竟然勞您大駕,真是對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態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許都不會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無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陸小鳳聽完夥計的講述,又拽了拽他引以為豪的兩撇小鬍子道:「那月姑娘多久來一次。」

    夥計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陸小鳳又道:「她上一次來是什麼時候。」

    夥計道:「大約是一周以前。」

    陸小鳳道:後便出了店鋪,留下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的夥計。

    夥計追出門道:「你要去哪。」

    陸小鳳回頭笑道:「去找月姑娘。」

    雖然是漂泊在海上無依無靠的島嶼,但島上的居民卻不見得貧窮,看他們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戶還要更精細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飛仙島別的沒有,卻偏偏產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顏色多樣的合浦南珠,漁民駕駛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運氣太差,都能撈上一二個拳頭大的貝殼,至於裡面究竟是價格遠遠高於同等黃金的珍珠還是砂礫,這要看當天的行情。

    這座小島,光靠從海里撈出來的「黃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經營百年。

    島民富得流油,那島嶼主人自然不用多說,居住的宅邸有三層樓高,放當時絕對是罕見的高大建築,琉璃瓦在南海燦爛陽光的照射下色彩愈發鮮亮,幾乎是富麗堂皇的代名詞。至於院落中的奇花異草,那更是數也數不清,南海一帶氣溫高,一年有8個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爭奇鬥豔。

    灼灼百朵紅,戔戔五束素,紅的白的黃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見不到。

    不過比起花草建築物,島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還是各色侍女。

    飛仙島存在時間太長,島中人數已經多至形成一城規模,居住於此的居民都自稱為「白雲城子民」,而「白雲城主」這一稱號則世世代代流傳下來。

    能在白雲城主府中當差,對本地居民來說絕對是一件體面的大事兒,然而白雲城中的侍女護衛大多是家學淵源,亦或是從海外採買而來,本地人擠破頭想進入,卻不一定能夠如願。

    男子且不說,因為常年習武個個都長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壯實來形容或許都不為過,至於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為應和城主喜好多穿顏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著花籃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揮之不去的幽香,甚至還有根骨不錯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從小習武,比起江湖上聲名遠揚的女俠都不遑多讓。

    負責照顧下一任白雲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城主?」隔著一道門不斷呼喊,連在走廊上負責清掃的侍女都疑惑地抬頭,竟然等著朗月叫了這麼久還沒看見少城主人,太陽真是打西邊出來了。

    白雲城少城主小小年紀就十分冷艷高貴,身邊的侍女就連名字都一水的仙氣飄飄,非常有逼格,關係最親近的兩個分別叫做朗月嵐風,光聽名字就很超凡脫俗。

    &等!」清亮的童音,在傳入朗月耳中時,負責任的侍女終於鬆了一口氣,如果再不出來,她就要踹門進去了。

    這也怪不得她小題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兒子葉孤城,小小年紀就武學天賦驚人,又對劍有特殊的好感,拿著他那把海外寒鐵所鑄的名劍,端的是冬練三九夏練三伏,從懂事開始就沒缺過一日,這時間,往常早就在海邊感悟一個來回了,在今日卻還捂在房中,實在怪異。

    差點就以為少城主病了。

    &膳已經準備好了。」她說出一早就想好的託詞,安心之餘終於退開。

    讓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與她有一門之隔的某人更是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呼聲之大幾乎可以穿透牆壁,又因防備練武之人耳目聰明而強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氣憋在胸腔內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著眼前的銅鏡,俊雅的臉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齒的猙獰表情,與他的外貌實在不符。

    這個年代的銅鏡,已經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將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來。

    皮膚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長大以後少不得是個風靡萬千美少女的帥哥,但因為現在年級尚小,還只能說是個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著臉,竟然已經有了不怒自威的氣勢,額頭若來一點硃砂,活似畫上走下來的仙童。

    葉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麗端正的臉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還挺疼,顯然不是做夢。

    銅鏡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陣扭曲,硬生生將散發著冷氣的臉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經試圖掐醒自己無數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敗而告終。

    臉還是那張臉,就是年紀變小了,但人還是那個人嗎?

    葉孤城有種微妙的感覺,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劍在海邊聽著海浪風聲練劍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記憶。

    兩世交錯在一起,某一瞬間竟然分不出誰是誰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個他本不是特別愛武俠小說的人,卻也聽說過葉孤城的威名,但對於成為未來劍仙這一件事兒確實敬謝不敏。

    人原作者都說了,葉孤城是沒有過去沒有未來的存在,那他現在算什麼,劍仙所拋棄的過去嗎?

    側臉看了眼被擦得鋥亮的劍,比印象中劍鋒三尺三,淨重六斤四兩的玄鐵劍要短,也要輕,恐怕是為了配合兒童身量而專門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劍,卻也散發著森森的寒氣,能夠凝結出狼牙交錯的冰錐,瞄一眼便能感受到從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氣。

    牙齒都打顫。

    手不由自主地搓動,虎口處有因經年練劍而長出的,厚厚的繭。

    那是常年練劍而留下的勳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劍仙,或者說,尚且年幼的劍仙成了他。

    按照葉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時一刻就應該洗漱完畢,帶著自己的精鐵長劍到海邊上感受大自然的豪邁氣象。

    漲潮時刻的海水一層一層拍在濕潤的沙灘上,腥鹹味盈滿鼻腔,劍刃揮舞帶起颯颯風聲。

    在涼爽的清晨舞劍本是很愜意的一件事,有新鮮的空氣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氣又是一天中最涼爽的時刻,正午熾熱過分的陽光尚且柔和。

    對練劍者來說,這是享受。

    不過對現在的他來說,那還會是享受嗎?

    手持玄鐵劍出門,一襲整潔過分的白衣,走的時候還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麼灰塵,在潔白無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劍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須穿最白亮的衣服。

    &城主。」一路上遇見的侍女全都低頭行禮,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葉孤城則都微微頷首,以示回禮,他的眼神是那麼的明亮,表情是那麼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經有了高手的氣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麼的高貴,光是靠近就要被凍成冰塊啦!

    繃著臉的葉孤城:海邊,應該是往哪裡走來著?

    雖然飛仙島四面環海,但白雲城少城主練劍的海灘只有一塊,那裡的浪花,最為波瀾壯闊,當暴風雨來臨時,在沙灘上練劍的葉孤城就像是同暴風雨搏擊的海燕。

    被無情的海水沖刷成落湯雞。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標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堅定,但背上卻已經隱隱冒了一層冷汗,他到現在都沒有判斷出海灘的方向。

    要不,還是先順著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條路,先出門總是對的。

    &城主?」清脆如黃鶯的女聲從背後傳來,不知是否和劍仙相處時間太長,那女聲也帶著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盤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沒有跳一下,他略顯深沉地「嗯」了一聲,緩慢而堅定地轉身。

    葉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見衣冠整潔手持玄鐵劍的少城主便問道:「少城主是要練劍?」

    點頭:>

    將惜字如金貫徹到極致。

    朗月道:「今天練劍時間較平日晚了些。」

    握住劍柄的手一緊,隨之放鬆,心臟攥成一團,說出的每一個字都經過深思熟慮,道:「此時的海浪較清晨更大。」

    生在海邊的人對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說是每日清晨練劍與海浪為伴的葉孤城,他對風向的分析幾乎已經刻在了骨子裡。

    劍法、海浪、風聲,這些他都記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腳處,卻好似被蒙上一層白紗,朦朦朧朧看不真切。

    &來如此。」侍女不以為異,還暗自點頭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體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時練劍,錘鍊技巧與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樣!

    她話語一頓,道:「北岸今日風大,還請少城主保重身體。」

    看似平常的關切之語,卻在葉孤城腦海中降下一道霹靂,迷霧散去,被遮掩的記憶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腸小道,海灘邊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腦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見每一顆砂礫。

    面迎洶湧的海浪舉起手中的劍,身體不由自主地擺動,精鐵所制的劍刃上似乎有流光閃現。

    在武俠世界活下來,首先要的是實力。

    對一個未來會因為幫助篡位失敗而死亡的高手來說,實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試試死亡穿越法,那還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劍吧。

    司空摘星回頭笑罵道:「陸小雞!」

    陸小鳳從樹枝字上一躍而下,沒人知道他在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卻能猜出此人剛才看了一齣好戲。

    陸小鳳道:「吳三爺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裡睡覺。」只不過是換了一間屋子罷了,這對在場人來說都不是難事。

    夥計突然插話道:「想來您就是四條眉毛陸小鳳,陸大俠?」他肯定是認識陸小鳳的,因為陸小鳳偶爾也是個揮金如土的人,只要是進過金銘滅的客人,夥計都記得,他的腦子很好,只要是看過一遍的書,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內力有限,最後才只不過是堪堪精通機關術與暗器。

    因為過目不忘的記憶力,他才成了白雲城埋在金銘滅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許比死去的掌柜還要高些。

    陸小鳳苦笑,他道:「當不得一聲大俠。」他是個很聰明的人,聰明的人自然就會察言觀色,眼前的年輕人並不是很喜歡自己,雖然不知原因,但陸小鳳也有所感覺。

    果然,夥計下一句話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們城主的朋友,就算別人當不得大俠二字,您也是當得的。」

    白雲城的人早就把葉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劍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邁著兩條腿走的,那都必須是數一數二的大俠,陸小鳳的才智與武藝都是頂尖,但在苛刻的白雲城百姓眼中還是怎麼看怎麼不合格,怕是在他們心中,沒有一個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陸小鳳覺得有些莫名,他敏銳地感覺到,「朋友」對眼前的夥計來說並不是一個普通的詞,它好像具有什麼儀式性,是神聖的。

    這是陸小鳳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尷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換了一個話題:「你們是準備把奪命鏢送到哪裡?」

    打一個照面的功夫,他已經認出了奪命鏢,青衣樓有畫像的殺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陸小鳳沒有一個不認識的。

    他並不是一個喜歡管閒事的人,但卻是一個心腸很軟的人,打賭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煩事也不能不管,葉孤城現在已經是他朋友,他的麻煩事,陸小鳳理應插手。

    但司空摘星卻不買賬,陸小鳳問什麼,他就回答什麼,那豈不是很沒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覺得我會告訴你?」他很喜歡和陸小鳳日常懟,對兩人來說,打賭和日常懟都是家常便飯。

    陸小鳳還沒有說話,那夥計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訴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沒什麼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點放在「城主」二字上,陸小鳳脊背一涼,差點變成毛被剃乾淨瑟瑟發抖的小雞。

    陸小鳳:有點冷。

    司空摘星癟嘴,他和夥計不熟,而且僱主出了30萬兩讓他偷一個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與尊嚴。

    說來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將偷當做一門藝術,他向來得意於自己在盜途上取得的成就。

    夥計自然沒有說全部實話,如果城主的朋友什麼都可以知道,那葉孤城早不要過了,事實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後,可以將部分事情的前因後果告訴陸小鳳,是葉孤城親筆寫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臉長得好看,劍術修習得天下無雙,也因為他很有智慧,毫不誇張地說,一切都在葉孤城的預料之中,所以才能讓金銘滅的夥計配合,演一出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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