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歡歌漸輕遠 108.混蛋中的戰鬥機

    不遠處,一抹身影引起了喬博森的注意,他要招手示意她過來。

    易曼婷卻拿起白葡萄酒呡了一口,動作一如以往的輕緩:「還以為,你會假裝不認識我。」

    他止住了動作,對她說:「你應該裝作不認識我。」

    並不想和她再有過多的交際,可她,現如今出現在這裡又開始打什麼主意?

    「就算你的容貌再變,可你臉部的輪廓,我如此熟悉,還有你這雙眼,你看不到自己的眼神,此時看我就像當初放開我手的眼神一模一樣。」那是無比厭惡的眼神,他是真的噁心她,易曼婷想到這裡,抬手喝了一大口酒崾。

    酒有輕微的刺激感,她神情微妙,叫了一句:「哥。」

    原來,聽見這一個字,他的心還會被撥動得有些疼,喬博森臉部動了一下躪。

    「別叫我哥,我不是你哥,易代的兒子才是你的好表哥。」

    易曼婷,易代的侄女,他父親的養女。

    喬博森不願意出現在易代的面前,哪怕易代根本就瞧不出他就是喬尊的兒子喬森,在他宣布死亡的那一天起,世界上就沒有叫喬森的人,有的只是喬博森。

    唯一一次,他替顧青遠辦事,要解決易代手中的股份,必須和易代面對面洽談,易代談著談著就盯著他看了很久。

    他心虛,依舊保持淡定不露餡,先發制人地問:「我臉上開了花?」

    易代將視線別開,雖然尷尬同樣沒有體現在臉上,說:「你的一舉一動,有些像一位我認識的人,可惜,他年紀輕輕就離開人世了。」

    飛機事故的時候,他確實臉上開過花,徹底地毀容,這張臉,剛開始讓他難以接受,一張陌生的臉,他花了多少個早晨起床面對鏡子對自己說:「我是喬博森,這張臉的主人叫喬博森。」,才勉強接受。

    於是,那一次之後,顧青遠再叫他去見易代,剛好那時因為腿傷住院,有了很好不能離開醫院的藉口,顧青遠就親自去了。

    他不想和以往任何見過面的人,再有丁點交際。

    「無論如何,你始終是我哥。」

    始終是她的哥,他怎麼會不清楚兩人的關係,兄妹而已,可為什麼她要和他過於親近,讓他愛上她,然後保持銀河般的距離,最後逼他上了那架即將失事的飛機。

    好諷刺,他臉上是一張假臉,真正假臉的是她:「你的話永遠可以說得那樣漂亮,不過謊話太多了,在一個人身上馬失前蹄,一次就足夠作為銘心的教訓,我不會再被你迷惑。」

    易曼婷視線向下,落在他受傷的腿上,他是不是總這樣,一身是傷。

    他回去吧,這樣,也許會過得好一點。

    「ois集團,喬尊最乖張的寶貝兒子,兩年前死亡造假,屈身在廣毅替人做助理,要是爸媽知道,會怎麼樣?」

    兩年前的報道,他看見過,失事倖存之後,他醒來後,想過給父母打電話報平安,沒有想到自己的樣貌已經不能恢復從前,只能換臉,然而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喬尊也許是為了ois,又或者心和易曼婷一樣,向來堅固且狠到無人可比的地步,一周之後,就對外宣布了他的死亡信息。

    然而從洛杉磯飛往香港的航班失事,裡面有很多人失蹤在太平洋,被救的也差不多命懸一線,其他失蹤沒有信息可查的,那就是死亡,事後並沒有一個確切的交代。

    讓他不能接受的是喬尊直接宣布他死亡,之後也沒有派人查找,是他願意造假自己的死亡信息嗎,不是的,是自己最親的人逼迫的,他不過是順著自己父親的心意去做而已。

    倒是他的母親,那樣愛美愛乾淨的人,在媒體採訪鏡頭前,臉上一點化妝品都未塗,沒有血色,直接哭暈。

    父母能和平共處地生活這麼多年,也是因為兩個人剛好性格相反,產生了互補,倘若他的母親也像喬尊一樣,早就會分開,哪裡還會有他的存在。

    「不說我爸,我媽好不容易用兩年的時間接受我死亡的事情,你確定要將我拉到他們面前,說,這是你的兒子,只是換了一張臉而已。念在我爸那麼器重你的份上,積點德吧。」

    這話刺痛了易曼婷,她再次喊了一聲:「哥。」

    在喬博森看來世界上有三種女人,一種柔弱纖纖型,一種永遠不服輸女強人型,還有一種,是前兩種之間邊緣型。

    易曼婷屬於第二種,她大概是準備孤獨終老的,一心在事業上勝過所有人,包括男人。女強人到了一種病態的地步,事業比愛拉開了不知道多長的距離。

    每個男人,多多少少都會有大男子主義,他贊同女人要有自己的工作,他也贊同她往更高的位置奮鬥,他在想,她站得再高,將來還是沒有他高。

    他的肩膀還可以給她依靠,到了最後,他才明白過來,人的野心是無窮的。她竟然想著超越他,一個女人超越一個男人,這種事情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只是她採取的方式,是他消失。

    從小,她會沖你笑,對你哭,喊你哥,叫你森森。

    會在男女正在發.育的階段,給你一個能感受到她前胸的擁抱,導致你的心撲通撲通跳上一整晚;也會接別人用大段英文寫的矯情肉.麻的情書,然後在你面前念,煩悶得你兩手搶過撕開得粉碎……

    這樣的女人,懂得用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喬博森曾經以為她是想得到他的愛慕,即便知道她時常一些情緒與動作故意而為,他也甘之如飴,愛上一個人很簡單,就是情不自禁。不過,他傻,他的愛,並不是她想得到的東西。

    易曼婷叫他哥向來比叫森森多,叫班上的那個純美國同學,倒是比較親切,她想要一個混血孩子,這是他無意間在她的日記里看到的。

    他和她都是中國人,又怎麼能滿足她的願望,將來生出一個混血寶寶。

    還有,她的日記里寫到,他讓她的情感時常糾結和痛苦。

    他對她的好,竟然會讓她糾結、痛苦。

    她要的是,一個比喬尊養女要尊貴多的名分,他的妻子,將來的喬氏夫人,可是,要清楚的是,她並不愛他,最多,那份情止於兄妹。

    她真的不愛他,要是自己喜歡的男人,對自己好,還會糾結痛苦麼,恐怕高興都來不及。

    譚諾曉迎面走來,喬博森似乎看見面前出現了一道曙光。

    「喂,把我帶進來,一個人躲到這邊泡.妞,太不厚道了吧。」

    要不是看在錢和喬博森低聲下氣苦苦哀求的份上,才不會答應做他的女伴,這種地方又不適合她,還有身上的亮色的抹.胸裙,露在外面的肌膚,讓她不自在。

    易曼婷看譚諾曉,戒備的眼神一閃而過,然後看喬博森,等著他介紹。

    喬博森一把摟住譚諾曉的腰身,本就驚慌的譚諾曉抬頭瞪大眼睛看他,無肉的觸感讓喬博森微微搖頭,親昵地對她說:「多吃點,瞧你瘦的。」

    簡簡單單的一句話,讓她一下子覺得有些熱,臉不自覺紅起來。

    「我女朋友,譚諾曉,名字好聽吧。」

    什麼時候成他女朋友了,喬博森這只會吹牛的豬,每次都不徵求別人的意見,想怎麼說就怎麼說,老是叫譚池小鬼,她是小鬼的媽媽,那她不是女鬼。

    現在好了,縱容他膽子大起來了,把女朋友這樣的帽子往她腦袋上扣,找死吧他。

    穿著七公分的高跟鞋,要是一腳踩上去,是什麼感覺。

    她就要這麼做的時候,他在她腰間的手暗自重了一些,似乎在警告她,你要是動,試試看。

    易曼婷滿臉寫著兩個字,不信:「有些玩笑適可而止。」

    「我是一個喜歡開玩笑的人?」喬博森可惜地笑笑說,「不過被你猜對了,她現在還不是我女朋友,可是我喜歡她,追不到,正在加碼力。」

    易曼婷的臉色很難看,喬博森心情舒暢,她臉色難看能表露出來,為他,真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

    譚諾曉終於是看明白,面前的這兩個人是在做什麼,無聲無息的爭鬥,她不喜歡捲入無關緊要人鬥爭的漩渦當中,也不想招來別人的厭惡。

    她有了譚池之後,對一切要求都不高了,有一份普通的工作,賺夠她和孩子花銷的錢,沒有另一半也沒有關係,不再為任何一個人去做傻事,青春里的叛逆給她帶來的代價太大,而她在今後的人生中,再也不能放縱,因為賠不起。

    就算喬博森今天將她腰間掐斷,她那一腳還是踩下去了:「混蛋。」

    譚諾曉剜了他一眼,立馬離開,喬博森吃痛地在易曼婷面前抬腳,嘴裡沒控制住:「下腳真狠啊。」

    「想不到,現在,你好這一口。」

    「至少她的心比較清心寡欲,貪戀的東西不多。」

    易曼婷在口舌上,沒能占到便宜,喬博森暗有所指,她就是他口中貪戀很多的女人。

    譚諾曉從大門離開,從外面發現正由左側追出來的喬博森,今天真是腦子被錢砸歪了,不會想事,當這種人的女伴。

    穿著高跟鞋跑很費事,乾脆脫掉提在手裡,赤腳加快速度走起來,悲催的是,路上擱腳啊。

    腳底板的怨氣,被她撒在手裡提著的高跟鞋上,拿著占手,往旁邊一扔。

    哪怕這雙高跟鞋在雜誌上看到過,是限量版,她是那種為奢侈品心動的人麼,還不如換成鈔票來得實在。


    也難為他還花了一點心思,大手筆投資今晚她這個女伴。

    喬博森已經趕上來,手裡是被她丟棄在路上的高跟鞋:「不高興了?」

    廢話,高興還會用細跟踩他腳,看向他的皮鞋,被她踩出一個印記,還能健步如飛地追上她,看來非但腿傷恢復得不錯,剛剛賜給他的那一腳,力道不夠重。

    「拿我當擋箭牌,我說呢,你怎麼會那麼好心邀請我當你的女伴,還付高額的工資,還不顧你這個法國里昂商學院畢業生高學歷

    的臉面,低三下四地來求我,一開始就不安好心,將我當猴耍。」

    他可沒有將她當猴耍的心思:「氣消了嗎?」

    「額?」譚諾曉思維被他打亂。

    他張開手,就將她摟進懷裡,高跟鞋底部的跟磕碰在她的背上,他的面龐在她眼前無限放大,她這才發現,喬博森鼻翼和眼角有動過刀的痕跡。

    喬博森看見她的視線在他的眼角和鼻翼,閉了眼,同時捂上她的眼,唇在她的唇瓣上落下去,吻上的同時,說:「別看。」

    他先前拿她開涮,她就踩了他一腳,現在,他死性不改,還直接侵.入領地,本該直接扇他幾巴掌,好打醒他。

    卻在那句悲傷的聲音落下都,沒有抵抗的能力,終於他放開她,譚諾曉才記得揚起自己的巴掌,要往他臉上蓋去。

    他不躲閃,說:「你打,我也認了。」

    她的手,停在半空中。

    「可我,是認真的,之前說的那些話,不是為了我,也不是將你當猴耍,兩天前,我就想和你說,苦於沒有機會。」

    他低了低頭,這模樣,像極了當年她第一次遇見顧青遠的模樣,喜歡可是不敢直視對方,因為,知道對方對自己無感。

    「這樣的你,比之前更討厭,混蛋中的戰鬥機。」

    從來沒有一個男人會對她說這樣的話,她也從來沒有設想過,被人告白的感覺,竟然可以那樣真誠,真誠的愛情,對她來說,太奢侈。

    他身上似乎有很多不為人知的東西,買裙子,高跟鞋,首飾,將他在廣毅一年的工資都可以如數花光。這樣大手腳的男人,不適合過日子。要是說他實在是家裡有錢,置辦這些所需,九牛一毛,那她就更不能和喬博森太過親近。

    如同身上的整套行頭,都是國際奢侈品牌,價格昂貴地咋舌,生怕一個彎腰一個坐下,哪裡就被撐壞了。和這樣的男人談戀愛的話,兩個圈子的人,註定要時常小心翼翼。

    關於喬博森,無論是他人,還是家庭,她並不了解,兩人接觸的時間實在是太短,難不成他見她第一眼就有了好感,便喜歡上。

    還以為是那種情竇初開的年紀麼,一見鍾情的鬼話放在25歲以後,在她譚諾曉的愛情觀里,實在是太不可信了。

    這次,她跑開,而喬博森,再也沒有去追,今晚,他已經嚇到她惹她不開心,他不能再上前讓她有更深的牴觸心理。

    然而,他和譚諾曉在外面發生的一切,易曼婷看得一清二楚。

    ……

    陸歡歌沒有想到肖雲安有備而來,他竟然連禮服都準備好了,她笑說:「要是今晚我不答應你,這禮服豈不是作廢。」

    他也同樣笑說:「我還是會送給你,你現在是顧青遠的助理,什麼時候和他一起出席聚會,說不定就能派上用場。」

    老人說過,一個男人肯為一個喜歡的女人,準備她跟另外一個男人東西,那是一種很偉大的愛。

    陸歡歌以前追肖雲安不得,現在,肖雲安對她的感情很明了,不遮掩,可是她已經不愛他了。

    她愛他,他不愛她;他愛她,她不愛他。這樣的錯過,是不是天上的月老才會哈哈大笑。

    不得不說,曾經她真的有愛過這個叫肖雲安的男人,哪怕現在的她仔細分析她和肖雲安之間,比戀人差一點比兄妹深一點,分不清是什麼關係,那也有一份真感情在裡面。

    不過不是她的,不會強求,決心真的從心裡放下肖雲安的時候,她還記得,自我安慰的一句話就是:「陸歡歌,人生的道路還很長,你一定會遇到一個更好的,適合自己的良人,他正在天涯的另一頭等你的到來,總有一天,你們會相遇。」

    肖雲安給她買的是一條紗質青色淡雅裙無袖裙,合她的心意,她不喜歡抹.胸也不喜歡大肆露背。

    「哪裡換?」

    辦公室倒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只是,總不能剛下來又回去吧。

    他看了一下時間,說:「還有時間,你的頭髮,去弄一弄。」

    陸歡歌發現肖雲安熟門熟路地來到一家髮型設計店,進去的時候,裡面的人還對他微笑打招呼,他是這裡的老顧客?

    「你時常來這裡?」

    他點點頭:「陪一個人來的。」盛惠妍經常來的地方,他覺得這家店做出來的髮型樣式確實不錯,而且對待顧客的態度很好。

    她被店員帶到一個區域,坐下,做髮型的過程總是枯燥的,她問:「上次車裡的那一個?」

    肖雲安又點點頭,陸歡歌也許知道自己當初為什麼會暗戀肖雲安了,他誠懇待人,他對她不曾撒過謊或者隱瞞。

    「每次她做造髮型,你付賬?」陸歡歌覺得自己現在的態度,怎麼那麼像以肖雲安家人的身份給他未來的女朋友把關呢。

    談女朋友要花錢吧,這地方花銷可不少,次次來,都是肖雲安付賬的話,陸歡歌又想起那個女人在英國欠她一千歐元

    不還的事情,只能用一句話來感慨,什么女人啊這是。

    肖雲安搖頭:「她自己有錢,我給她付,她不要。」

    陸歡歌對盛惠妍有誤會,又不清楚箇中原因,等下要去參加盛惠妍的生日會,問問陸歡歌原因更好。

    「你和她認識?」

    不叫認識,不過是大家在異國他鄉,都是黃皮膚,中國人,有難幫了一下。

    「不認識,我連她叫什麼都不清楚。」陸歡歌腦海里都是那一千英鎊揮之不去,她竟然借給一個陌生人一千歐元,多少人被騙.錢報道出來,想想真是醉了。

    不過,老話說得好,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那個人肯定也沒想到在中國會再次遇上她吧。

    不是她小家子氣,非要追著她還那一千歐元,而是做人最起碼的誠信,怎麼能夠就這樣丟失。

    「那你對她好像有些意見。」

    「誰讓她欠錢不還。」

    盛惠妍借她的錢,肖雲安一時沒有想到兩個人都在英國待過的事情。

    直到陸歡歌講了一遍經過,肖雲安才明白過來:「她是盛煜的掌上明珠,欠錢不還這種事,也許不是她故意的,有原因,今晚,有機會找這個話題可以和她聊聊。」

    陸歡歌難以置信那個人就是盛惠妍,今晚,在她生日會上探討多年前在英國借一千歐元不還的事情,還是挑另外一個時間比較妥當。何況,今晚,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肖雲安在沙發上坐著,耐心地等待她做髮型,在結婚的時候,顧青遠也像這樣等著她,不過比肖雲安多出來的是更多的喜悅與滿足。

    昨晚髮型之後,她在店裡換了肖雲安準備的禮服。

    出來的那一刻,肖雲安從沙發里起身,打量她片刻,滿意地說:「看來,我眼光還不錯,適合你。」

    適合的,才是最美的。

    「禮服很漂亮。」肖雲安挑東西的眼光不差,陸歡歌見識過,孚城一中的時候,他為薛舒雯挑選的衣服。

    到了會場,她並沒有看見顧青遠的身影,大概正在來的路上,她也不急,不過心跳得很快,她怕面臨這麼多人,到時候會怯場。

    她要找一個安靜點的地方,平復一下心情,在肖雲安的陪同下,來到了休息室,等到正式開始的時候,她再出去。

    一進去,卻發現喬博森正坐在那裡,腳下正放著一雙高跟鞋。

    高跟鞋很眼熟,她記得譚諾曉拍照片給她看過,只不過,當時譚諾曉彩信里寫的是:一個腦子秀逗的男人,花重金讓我去吃一頓自助餐。

    盛惠妍的生日會,就是譚諾所說的自助餐,這個比喻,譚諾曉到場一定是推翻了,所以離開了吧,這種場面,譚諾曉會不適應,可是,怎麼連鞋子都沒穿走?

    喬博森見她和肖雲安一同進來,起身,陸歡歌以為他要上前和她說話,卻沒想到,喬博森迎接的是她和肖雲安身後的男人。

    休息室的門很寬敞,顧青遠卻從肖雲安和她中間穿.插進來,導致肖雲安不得不往後面退兩步,顧青遠走過她身邊的時候,用只有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

    他對她說:「男人送女人禮服,就是為了,脫掉它。」

    ps:喬博森也勇敢了一回,更多精彩還在後面,每一章都和後文有關,大家有沒有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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