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怕和劉小美一群人進到飯店,點好菜才給艾嚴打電話:「你家門外躺著四個人。」
艾嚴說:「我看到了。」
張怕說:「打電話報警。」
艾嚴問:「這樣好麼?」
張怕說:「你要是覺得無所謂就當什麼都不知道……對了,不用管他們,就當什麼都不知道。」
艾嚴說好,又問:「你們呢?」
張怕說:「我一會兒送他們回家,你可以把阿姨帶去我們家住。」
艾嚴問:「我住你家,你住哪?」
「我正好下鄉找小孩。」張怕回道。
艾嚴想了下說:「我問問吧。」
張怕說:「這個就不用問了,你不怕那幫傢伙上門報復啊?」
艾嚴說聲好,掛斷電話。
在飯店裡,張怕琢磨琢磨,早知道要帶艾嚴回自己家住,應該再狠狠收拾那幾個混蛋才是。就在猶豫時候,外面開過警車,張怕去門口看,警車正好拐過路口,是艾嚴家的方向。
再過去十多分鐘,接連開來兩輛救護車,在樓下又停了十來分鐘才裝上傷號返回醫院。
警察詢問報警人,是艾嚴的樓上鄰居,下樓時看到四個有血有傷的倒霉蛋,好心報警。告訴警察說什麼什麼都不知道。
艾嚴家在四樓中間位置,張怕打人,從三樓半到四樓都有傷者,警察重點調查的是四樓居民。可大家都說不清楚。
警察挨家看過,艾嚴是兩母女,隔壁是一宅男在家打遊戲,再隔壁是老兩口在家看電視,經過簡單問話,排除他們的作案嫌疑。
然後再調查樓上樓下居民,同樣沒有發現。
艾嚴媽媽根本沒出屋,在警察來問話時,一概說不知道不清楚。這是真實情況,警察沒說傷者是誰,我又沒出去看,怎麼可能知道外面情況?
像這種案件,主要線索要詢問被害人,所以簡單拍照,送走傷者,警察們也走了。
年根底下,這種案件屬於不被重視的那一類。
中午時候,張怕把劉小美他們送回家,給艾嚴打了電話,艾嚴說他們要賣房子,換別的地方住。
張怕說:「把家裡值錢東西收一收,去省城吧。」
艾嚴頓了下說:「要麻煩你了。」
張怕說:「我這個人有個好處,不會遷就別人,我願意做了才去做,我要是不願意做,說破天關我屁事?所以沒有什麼麻煩不麻煩的。」
「謝謝你。」艾嚴說。
張怕說:「收拾東西吧,大件搬我家,小件帶身上,不要的東西捐給街道。」
艾嚴說要問母親大人的意見。
張怕說:「別問了,得罪流氓還不跑,在家等著倒霉?」
艾嚴說知道了。
因為艾嚴要搬家,這個下午沒能下鄉,張老師抓緊時間打字幹活。傍晚,艾嚴帶著媽媽來了,艾嚴媽媽一進門就說不好意思,要麻煩你了什麼什麼的。
為了寬慰阿姨,張怕解釋的很清楚:「首先我是她老闆,應該適當照顧員工;其次,這是我女朋友,艾嚴跟我女朋友一起住,她們的關係很好,回省城後可以一起住,也可以暫時找個房子,等這面的房子賣掉……過段日子再說,省城現在的房價還是有些不穩。」
艾嚴媽媽說謝謝,又說只能這樣了。
張怕忽然記起孤兒院:「想起來個地方,不用你交房租,管吃管住有工資,就是得幹活,阿姨行麼?」
艾嚴媽媽說:「幹活沒問題,可我什麼都不會,這個年歲也出不了大力。」
張怕說:「不用出力,洗衣服有洗衣機,做飯有廚師,主要工作是看孩子。」
艾嚴媽媽看向金燦燦:「看她?」
「不是。」張怕說:「我弄了個孤兒院,現在有十八個孤兒,過了年開張,我琢磨著反正要僱人,不如找阿姨幫忙,主要還是看你願意不願意。」
這能不願意麼?艾嚴媽媽肯去飯店收拾衛生,對著廚房和廁所兩個最髒的地方賺一千兩百塊錢。現在的工作不過是照顧十幾個孩子?當時就說我願意,甚至沒問工錢。
張怕說:「還沒開張,等過去以後……先給四千行麼?您熟悉熟悉工作,要是不適合或者覺得累,咱就不用受這個苦。」
「行行行。」艾嚴媽媽連聲說道。
張怕說:「那就這樣。」問艾嚴:「大件收拾好了麼?明天拉過來。」
「不用了,都那麼舊,不值錢。」艾嚴回話說:「賣房子就一起賣了。」
張怕說也行,問用不用再去看一遍?
艾嚴想了下說:「不用看了,以前的衣服不要了,還剩一些家具和鍋碗瓢盆那些東西。」
艾嚴媽媽倒是想回去看看,再小再破的家也有太多東西,都是回憶。好在存有更多記憶的老房子早早賣掉。
安排她們娘倆住下,張怕和烏龜去睡房車。
隔天一早,警察給艾嚴媽媽打電話,讓去分局一趟。艾嚴和艾嚴媽媽一起過去。
是瘸腿混子跟警察說,艾嚴媽媽跟他有仇,有可能是她找人行兇。
艾嚴媽媽是個女人不假,可也曾經是大嫂,又在監獄大學畢業,思維清楚,詳細說了瘸腿混子是怎麼騷擾她、她又怎麼報警、警察說管不了的事。
至於瘸腿混子受傷,首先她不知情,在家看電視怎麼會知道門外發生的事情?其次很高興,像這種流氓死了才好。尤其他們曾經一再騷擾我,像這種情況警察為什麼不管?連報警都沒用。
這一番話帶著怨氣說出,警察不好意思太過冷酷。把問題問過兩遍,也是問了艾嚴,得到同樣回答,讓二人離開。
警察也討厭混子,對上這種沒線索的案子……換成是你會怎麼做?你要記住,警察是普通人,和我們有一樣的喜好。
艾嚴媽媽主動匯報,說為了躲避流氓的糾纏和騷擾,決定去省城過年,但手機號不換,有事情可以打電話。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基本上是說這件案子就這樣了。
第二天,張怕做出決定,讓烏龜開車送大家回省城,他跟王警察留下找小孩。
艾嚴不同意,說我們在丹城等你。還說可以去洗溫泉、滑雪,挺好玩的。
張怕不同意,說省城安全什麼什麼的。劉小美幫著勸,於是他們先走。
張怕讓王警察住到家裡,張怕專心幹活,從這天上午開始幹活,到第二天早上四點多才睡。設置好定時發布,未來三天都不用碼字。
六點鐘起床,把家裡好通收拾,電閘水閘煤氣關閉,東西入櫃,和王警察出發。
倆人打車去火車站,買票下鄉。
按照距離遠近,應該先去丹城步行街看,再去縣城火車站,可那些地方沒有明確線索。有明確線索的只有這一個八歲男孩。
王警察提前有過聯繫,當火車在鎮火車站停下,倆人出站台,迎面走過來兩名警察,詢問是不是王警官,確認身份後又問張怕好。
兩名警察是鎮派出所的,火車站外面停輛老式吉普車。上車後,坐副駕駛的警察回頭說:「不要看又老又破,下鄉走山路,還是這個車給力。」
張怕好奇道:「不是有修路麼?」
「總有些比較難走的道路。」那警察問:「先去所里?」
王警察說:「不麻煩了,時間有限,先找到孩子最要緊。」
「你們做了件好事,別的地方不知道,我們這個鎮子就有很多沒人管的小孩跑去市里討生活,常有電話打過來,讓我們幫忙找監護人,這去哪找?不是外出打工,就是根本不管孩子,找了和沒找一個樣。」警察說道。
來到異地辦事,首先要會做人。王警察從隨身背著的包里拿出兩條煙:「這次出來幹活,我們科長給的私貨,您二位受累,先抽著。」
倆警察說不要。王警察硬塞過去:「走山路背著沉,您二位當是幫忙了。」
雖然說沒多少錢,但是兩條煙送出去,對方心裡會好受一點。
王警察又說:「咱抓點緊,早點找到孩子就能早點回來,到時候還要麻煩二位大哥,受個累喊幾個不值班的酒友,晚上喝點。」
前幾年大京城出個條例,警察不允許喝酒,包括節假日。後來再沒消息,估計是黃了。但出於工作需要,保持清醒頭腦是必須的,適量飲酒倒是可以。
張怕馬上接話:「多喊些人,我請,說來說去都是我麻煩幾位大哥幫我忙,還請給個面子,晚上湊一局。」
倆警察說:「喝酒不急,先找孩子。」
關係是處的,適量說好話可以迅速拉近彼此關係,張怕和王警察的低姿態不能說討得二人好感,起碼是不討厭你、也能坐一起說話。
鎮子裡只有一條主幹道,從火車站往外開,用不上兩分鐘開出鎮子,除去一條柏油馬路,只有冬日的枯景作伴,白茫茫的雪地上是無數枯樹。
沿途有民居,也有工廠,共同點是都關著門,好像無人居住一般。
再一直開,大約二十分鐘開過一座石橋,汽車在不遠處一棟二層樓停下,鎮警察介紹:「這是村部。」
電子柵欄門,新建的大樓,很大個院子,有圖書館、停車場、黨員活動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還有個食堂。
坐副駕駛的警察開門下車:「你們不用下車。」
王警察說:「還是下去吧。」
張怕想了下:「一起。」找人辦事,當然得儘量有禮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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