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情況是劉媽媽和張怕說話,劉爸爸和劉小美跟屋裡小女孩說話。能看得出來,劉爸爸的語言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強,竟然能跟外國小朋友說上話!
二十分鐘後,劉小美出來說:「報警吧,是越南人,今年十四歲,被騙來這裡出賣身體賺錢。」
「十四歲?」張怕問:「誰騙他們來的?」
「小姑娘說不太清,反正是家鄉有人送她們過來,在南面那個城市交接,有個懂越南話的人帶他們來到這裡,然後就是被迫接客。」劉小美問:「你們在哪揀的?」
不等張怕說話,劉媽媽先是很生氣的說話:「都是什麼混蛋王八蛋,這做的還是人事麼?」
張怕就著劉小美剛才的話問道:「她們?她們有多少人?」
「我爸還在問,我怕你們著急,出來說下情況。」劉小美問:「你報不報警?」
張怕說:「我懷疑警察里有壞人,那小女孩一聽到警察兩個字就渾身哆嗦。」
「這樣啊?」劉小美說:「那等我爸出來,你和他談。」
張怕說好。
這個時間點正是吃午飯的時候,劉小美一通電話把父母叫過來,張怕肯定得準備午飯。便是詢問劉媽媽想吃什麼。他去做。
劉媽媽說什麼都不用做,一會兒出去吃。
張怕自然得同意下來。
劉爸爸在屋裡大約又聊了三十分鐘,出來說道:「小姑娘叫阮秀秀,十四歲,家裡貧窮,同村有個叫黎英輝的人經常來國內做生意,很有錢,說是給她們介紹工作,一起來了十二個人,有同村的,還有別村的女孩。十二個人關在一起,不過她不知道具體地點,就知道在市里,距離那家商場不是很遠。」
張怕問:「沒說警察的事?」
「說了。」劉爸爸說:「黎英輝把她們介紹給一個叫劉長門的男人。大概三十多歲,劉長門帶她們來到這個城市,劉長門會越南話,帶著六、七個打手,說是還認識高官。經常有警察去她們那裡,每次過去都是拽小姑娘睡,她們喊警察抓壞人,反被警察打,所以她不相信警察。」
張怕說:「不至於吧?警察再饑渴,也不至於經常找她們啊,然後還打她們?不是有打手麼?邏輯不對。」
劉爸爸說:「具體就不知道了,我建議是報警,不過,萬一真有警察參與其中。這事情就有些麻煩,總不能剛逃出來,又被咱們推回火坑。」
張怕說:「應該不至於,她們的事情鬧出來……你說剩下的十一個女孩會不會被轉移了?」
劉爸爸說:「有這個可能,不過應該是警察操心的事情,咱們最應該做的就是報警。」
張怕想了想:「可以報警,你給她好好說一下,那個小女孩害怕警察。」
劉爸爸說聲好,轉身想回屋。可是又停步說道:「你有沒有認識的信得過的警察?假如說警察里有壞人,咱們先不帶秀秀報警。讓警察過來了解情況,你說呢?」
張怕說是,還是你想的周到。趕忙拿手機打電話。
這個城市,張怕認識的警察全在幸福北里派出所。當然。以前是警匪關係,張怕曾經很悲催,經常去開個會喝個咖啡啥的。
不過也正是打過太多次交道,他知道某些警察的人品如何。比如寧長春所長。
寧長春帶著點兒官迷傾向,同時又牢牢守著心裡一根線,簡單說就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不太懂得變通,在幸福里這個地方硬是做了十六所長。
這樣一個人值得信任,張怕曾經那麼搗亂,胖子一群人又那麼混蛋,犯到寧長春手裡,也沒說區別對待。
寧長春在家休息,電話接通後問:「誰啊。」
張怕說:「你怎麼這樣?上次給我打電話,打完就忘了我是誰?」
「我上次給你打電話?你誰啊?記我號碼幹嘛?」獰長春再次問道。
張怕無奈了:「我是張怕,所長大人。」
「啊,是你啊,有事兒?」寧長春問道。
張怕說:「我這裡有個案子,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
「有案子報警啊,給我打什麼電話?」寧長春沒好氣說道。
張怕說:「有意思麼?我報警,沒意外的話還是你們所出警,跟我打給你有什麼區別?」
「區別大了。」寧長春說:「首先,市里有110值勤大隊,其次,就算是所里出警,我又不用出去。」
張怕說:「大哥,我正經八百報一回案,你能不能認真點?」
「好吧,你說吧。」寧長春說道。
張怕說:「今天上午十點,在萬佳商場附近,我們遇到個越南小姑娘,十四歲,叫阮秀秀,是被人拐騙來的。」
寧長春說:「萬佳商場那塊不歸我管,跨片了。」
張怕說:「那個小姑娘現在我家,她要報案,不是就歸你管了?」
「你給帶回家了?」寧長春問:「具體什麼情況?」
「具體就是幾個人名,一個越南人叫黎英輝,一個中國人叫劉長門,劉長門會說越南話,現在還扣著十一個越南小姑娘,這麼大的案子,還是跨國案,就不信你不動心。」張怕說:「最重要一個情況,她害怕警察,好象有警察參與到這件案子裡,並且有虐待她。」
寧長春思考片刻:「在你家是吧?我現在過來。」
張怕說趕緊來,正好有翻譯在。
寧長春說知道了,掛斷電話。然後又二十分鐘後,出現在張怕眼前。
張怕往裡讓,直接領去小姑娘的房間。
阮秀秀確實害怕警察,一看到那身制服,馬上蹲到劉爸爸身後,頭都不敢抬。
張怕說:「這是我朋友,是來幫你伸張正義的。」
劉爸爸把這句話翻譯過去,阮秀秀才猶豫著慢慢起身坐好。
寧長春仔細打量阮秀秀,跟張怕說:「你看沒看出來,她胳膊好象有傷?」
張怕說:「我哪敢看啊?急三火四跑去市里接人,接回來就給你打電話……不光胳膊,你看他脖子後面。」
阮秀秀是長發,蓋住脖子,仔細看,隱約能看到淤傷。
寧長春沒動,跟劉爸爸說:「你看下她脖子,還有右胳膊。」
劉爸爸跟阮秀秀說上幾句話,輕輕掀起頭髮,是兩道很重很重的傷痕,好象是鞭傷?
寧長春說:「皮帶抽的。」
傷痕向下延伸,應該抽後背帶到脖子。
劉爸爸把這些話翻譯過去,阮秀秀說是被劉長門的手下打的,拿皮帶抽的,右胳膊抽的特別重,脖子後面也帶到了。
寧長春想了下問話:「你說她害怕警察,能問下是幾個警察,都長什麼樣子麼?」
劉爸爸繼續翻譯,過了會兒回話:「一共是三個警察,有個警察手臂上有文身,還有個胖警察,三個警察都是壞人,打她們睡她們,還說背後大老闆特別厲害,整個城市都歸他們管,這些女孩要是敢逃跑,或是敢報警,抓住了就打死。」
替小姑娘說完這句話,劉爸爸問道:「警察不能有文身吧?」
寧長春微笑道:「當然不能有文身。」
張怕的表情也輕鬆下來,跟劉爸爸說:「你告訴她,她見到的三個人不是警察,是壞人假扮的。」
劉爸爸依言而為。
寧長春沖張怕說:「可以確認了,是拐騙人口團伙,我帶走?」
張怕說:「你可以帶走,問題是這麼大案子,你接得下麼?」
寧長春說:「肯定要跟分局匯報……現在的麻煩是,犯罪分子一定會把另十一名女孩轉移藏起來,怎麼找啊?」
想了想說道:「我得帶她回去,做罪犯拼圖,也需要得到她逃跑時的詳細信息。」再跟劉爸爸說:「我們那缺少越南語的翻譯,您得幫個忙,行麼?」
劉爸爸說:「完全行。」說著笑起來:「沒想到自學個語言還能派上大用場,哈哈。」
接下來的事情,劉爸爸跟阮秀秀好一通解釋,又有劉小美的陪伴,阮秀秀才肯去公安局。
這麼大的事情,肯定是分局刑警隊接手,做為案件第一經辦人,寧長春會有部分功勞,也許會加入臨時調查組也說不定。
眼看他們要走,張怕說等下,喊老皮幾個出去買飯,打包回來一堆東西,先把肚子填了,然後再送他們出門。
吃飯時候,寧長春給所里打電話調來輛小麵包車。現在,劉爸爸一輛車,再一輛警車,開去分局。
寧長春事先跟分局領導匯報過,領導很重視,重視到什麼程度呢?馬上跟市局領導匯報。
原因很簡單,涉外了。涉外案件一定要重視。
後面的事情該是警察們頭痛,最頭痛的是要怎麼才能找回那十一名少女。
當我們改革開放以後,當我們有了很多錢以後,越南人民一面是仇視,一面又羨慕,好象我們跟日本人民的關係一樣。
我們有女人嫁去日本,很多很多。特別多。越南就有妹子嫁給我們,也是很多很多。
因為這種情況,催生了女人經濟。也催生了很多犯罪行為。
拐騙越南少女賣來中國,有賣山溝里嫁人婦的,有賣去大城市做雞的……這樣的案子竟然很多很多。
國內某些頭腦聰明的人,不光從越南走私各種珍惜動物,還走私女人。
我們能說什麼?只能說犯罪分子一視同仁?不但販賣國內女人,還販賣國外女人?(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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