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翌並非有多忌憚韃子,韃子能得天下,那是僥天之幸。堂堂諸夏,億兆黎民,沒出一個英雄人物,儘是些李自成之類的貨色。用一句話來講,那就是:時無英雄,竟使豎子成名。
無論從哪個方面作比,神州的戰爭潛力都是韃子闔族上下老幼婦孺加起來的無數倍,時無英雄啊!
諸夏的百姓不是不能戰,而是沒有一個領頭羊。無法聚攏人心。若得齊心合力,諸夏是無可戰勝的。
這一點毋庸置疑。
就如孫秀才說過的一句話,南陽是塊寶地。嬴翌走上這條路,看的就不止是南陽。是,南陽自古以來都是中原的鹽鐵中心,從秦漢時期開始,南陽的鋼鐵、鹽,在任何一個朝代,都是舉足輕重的。
占據了這塊寶地,底蘊就有了。
但南陽太小,嬴翌看到的,是整個荊襄湖廣,甚至整個河南。
而要把荊襄湖廣甚至河南中原納入掌中,若不以名器加身,就耗時日長,需要一點點的蠶食。但神州沉淪在即,韃子即將破關南下,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去磨。如果多給嬴翌幾年時間,他也未必看中大明朝的名器。
時間太短,這是硬傷。
按照原本的歷史,孫傳庭不久就會在崇禎皇帝的催促下倉促出兵進而戰敗,幾個月後闖賊掘開黃河淹死開封百萬人口,隨後舉兵北上,於次年攻破京師,接著吳三桂開關,李自成大敗,神州沉淪。
留給嬴翌的時間不多了。
他雖然有金手指傍身,自己也強大到了相當的層次,但殭屍的出現,給嬴翌敲響了警鐘。
他必須要取得名器,儘快占據湖廣甚至河南,統御足夠多的人力物力,才能迅速將金手指轉化成為戰爭力量。
否則慢慢磨下去,不以大明朝名器開路,實力增長就會很慢。韃子南下,留頭不留髮,多少百姓遭到屠殺。每每讓嬴翌想起小王莊鄉親和張家大哥一家的遭遇,韃子的狠毒,可不比流賊來的差。
絕不能這樣眼睜睜的看著,必須要儘快增進力量,韃子南下之時,便可領兵阻擊,教這些蠻夷吃不了的兜著走。
張石帶走五個機靈的夜不收,嬴翌留下四個,剩下八十七人皆受命返回小王莊休整。
隨後半夜,李過幾無眠。
本來子時的時候,夜不收撤走,消停了一陣。李過還以為可以安穩的睡半夜。沒想到不多久,嬴翌又來了。
這回嬴翌還帶著四人,嬴翌殺人,這四人就跟在身後。往復來回,忽而這邊,忽而那邊,哪裡或有夜不收戰歿,就殺到哪裡,只為收斂他們的屍首。
直至於寅時,嬴翌不知來回襲擾了幾十次,找回來十一具屍首,其他四具再也找不到了,這才讓跟隨的四人將屍首帶走,嬴翌卻不停留,繼續襲殺。
若說最初的時候是漫無目的的襲殺,只為打草驚蛇,讓李過這支賊兵駐足。那么子時過後,就是為了收斂戰士的屍首。而寅時過後,嬴翌的目的再變——他好幾次衝擊李過的中軍,意圖抓住那中年文士。
但李過實在被他嚇怕了,炮子、火銃、弓手,全都聚集在這裡。一有動靜就發炮、打銃、放箭,使嬴翌屢次無功。
每回被打退回去,嬴翌就不由得對那團殭屍心生羨慕之意。那防禦能力令人艷羨,若嬴翌有這樣的防禦,早殺進去了。
可惜如今嬴翌還不能刀槍不入,火銃打來也要受些傷害。尤其是一些威力極大的火銃,比如九頭鳥,一槍打來嬴翌也險些吃不住勁。
李過那畜牲怕死到了極點,一排排的火器密密麻麻的,環繞著中軍,任憑嬴翌厲害,若不願意付出受傷的代價,也無法殺進去。
關鍵是其中還有個中年文士,嬴翌不敢肯定自己若是受了傷,殺進去之後,能不能敵得過。
因此他很謹慎。
不過也不是沒有好消息,連番衝擊中軍,也不見第二個殭屍殺出來,嬴翌大約可以肯定,那中年文士,恐怕沒有更多的『僕人』了。
就算有,想來也不過一二具,須得防身,不敢拿出來。
到天亮前夕,卯時末,嬴翌再不衝擊中軍,轉而以擊殺賊兵奪取真靈為目的。直到天色大亮,他才退走。
嬴翌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大地之上,賊兵之中上到李過,下到任何一個小賊,都不由得鬆了口氣。
李過面色蒼白,一副吃人的模樣,咬牙切齒道:「來人,速速給本將軍統計傷亡!」
大半個時辰過後,才有來報:「餘五千四百人。」
李過張大了嘴巴,捂著胸口幾乎喘不過氣來:「一萬人,只剩下五千四百人?!可恨,可恨啊!」
這一夜,竟然生生折損了四千六百人!
這出乎了李過的意料。
在他想來,敵人就那麼多,尤其後半夜,只一人而已。一人,就殺了這麼多,還有比這更可恨可笑的事嗎?
一場大戰,都不定能死傷這麼多。以賊兵的戰鬥意志,要是折損過半還能不潰,那就不是賊了。
比得上歷朝歷代的精銳。
只是因為嬴翌溫水煮青蛙,每次衝殺只取走幾十上百人的性命,而且一人衝殺的範圍很小,影響波及不大,加上李過適時彈壓,賊兵才沒有崩潰。
更重要的是,嬴翌殺人,不留屍首。奪取真靈之後,立刻化為飛灰。看不到屍首,賊兵還以為沒死幾個,這種意識之下,才有了最後的結果。
雖然死的都是普通的賊兵,李過本來也打算當作炮火使用。但一晚上不知不覺就折了近半,仍然讓他心中抽搐。
如今他幾乎沒了辦法,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了。
只好問計於胡先生。
「先生昨夜言道有計策,可以擒殺此人。還請先生教我。」李過長揖道:「若不殺了此人,他今夜來了明夜來,明夜來了後夜還來,可教我如何是好?!」
胡先生面色也不太好看,昨夜嬴翌衝擊中軍,還曾破口大罵,指名道姓他這個中年文士,他卻不敢出去。
他胡軼活了幾十歲,走到哪裡都被人奉為座上賓,還從沒有過這樣憋屈的時候。臉皮都給丟到天涯海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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