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刻拍案驚奇 第十六章遲取券毛烈賴原錢失還魂牙僧索剩命

        詩云:一陌金錢便返魂,公私隨處可通門。

    鬼神有德開生路,日月無光照覆盆。

    貧者何緣蒙佛力?富家容易受天恩。

    早知善惡多無報,多積黃金遺子孫。

    這首詩乃是令狐撰所作。

    他鄰近有個烏老,家資巨萬,平時好貪不義。

    死去三日,重複還魂。

    問他緣故,他說死後虧得家裡廣作佛事,多燒楮錢,冥官大喜,所以放還。

    令狐撰聞得,大為不平道:「我只道只有陽世間貪官污吏受財枉法,賣富差貧,豈知陰間也自如此!」所以做這首詩。

    後來冥司追去,要治他謗訕之罪,被令狐撰是長是短辨析一番。

    冥司道他持論甚正,放教還魂,仍追烏老置之地獄。

    蓋是世間沒分剖處的冤枉,盡拚到陰司里理直。

    若是陰司也如此糊塗,富貴的人只消作惡造業,到死後吩咐家人多做些功課,多燒些楮錢,便多退過了,卻不與陽間一樣沒分曉?所以令狐生不伏,有此一詩。

    其實陰司報應,一毫不差的。

    宋淳熙年間,明州有個夏主簿,與富民林氏共出本錢,買撲官酒坊地店,做那沽拍生理。

    夏家出得本錢多些,林家出得少些。

    卻是經紀營運儘是林家家人主當。

    夏家只管在裡頭照本算帳,分些干利錢。

    夏主簿是個忠厚人,不把心機提防,指望積下幾年,總收利息。

    雖然零碎支動了些,擾統算著,還該有二千緡錢多在那裡。

    若把銀算,就是二千兩了。

    去到林家取討時,林家店管帳的共有八個,你推我推,只說算帳未清,不肯付還。

    討得急了兩番,林家就說出沒行止話來道:「我家累年價辛苦,你家打點得自在錢,正不知錢在那裡哩!」夏主簿見說得蹊蹺,曉得要賴他的,只得到州里告了一狀,林家得知告了,笑道:「我家將貓兒尾拌貓飯吃,拚得將你家利錢折去了一半,官司好歹是我贏的。

    」遂將二百兩送與州官,連夜叫八個干仆把簿籍盡情改造,數目字眼多換過了,反說是夏家透支了,也訴下狀來。

    州官得了賄賂,那管青紅皂白?竟斷道:「夏家欠林家二千兩。

    」把夏主簿收監追比。

    其時郡中有個劉八郎,名原,人叫他做劉原八郎,平時最有直氣。

    見了此事,大為不平,在人前裸臂揎拳的嚷道:「吾鄉這樣冤枉事!主簿被林家欠了錢,告狀反致坐監,要那州縣何用?他若要上司去告,指我作證,我必要替他伸冤理枉,等林家這些沒天理的個個吃棒!」到一處,嚷一處。

    林家這八個人見他如此行徑,恐怕弄到官府知道了,公道上去不得,翻過案來。

    商量道:「劉原八郎是個窮漢,與他些東西,買他口靜罷。

    」就中推兩個有口舌的去邀了八郎,到旗亭中坐定。

    八郎問道:「兩位何故見款?」兩人道:「仰慕八郎義氣,敢此沽一杯奉敬。

    」酒中說起夏家之事,兩人道:「八郎不要管別人家閒事,且只吃酒。

    」酒罷,兩人袖中摸出官券二百道來送與八郎,道:「主人林某曉得八郎家貧,特將薄物相助,以後求八郎不要多管。

    」八郎聽罷,把臉兒漲得通紅,大怒起來道:「你每做這樣沒天理的事,又要把沒天理的東西贓污我,我就餓死了,決不要這樣財物!」嘆一口氣道:「這等看起來,你每財多力大,夏家這件事在陽世間不能夠明白了。

    陰間也有官府,他少不得有剖雪處。

    且看!且看!」忿忿地叫酒家過來,問道:「我每三個吃了多少錢鈔?」酒家道:「算該一貫八百文。

    」八郎道:「三個同吃,我該出六百文。

    」就解一件衣服,到隔壁柜上解當了六百文錢,付與酒家。

    對這兩人拱手道:「多謝攜帶。

    我是清白漢子,不吃這樣不義無名之酒。

    」大踏步竟自走了。

    兩個人反覺沒趣,算結了酒錢自散了。

    且說夏主簿遭此無妄之災,沒頭沒腦的被貪贓州官收在監里。

    一來是好人家出身,不曾受慣這苦;二來被別人少了錢,反關在牢中,心中氣蠱,染了牢瘟,病將起來。

    家屬央人保領,方得放出,已病得八九分了。

    臨將死時,吩咐兒子道:「我受了這樣冤恨。

    今日待死。

    凡是一向撲官酒坊公店,並林家欠錢帳目與管帳八人名姓,多要放在棺內,吾替他地府申辨去。

    」才死得一月,林氏與這八個人陸陸續續盡得暴病而死。

    眼見得是陰間狀准了。

    又過一個多月,劉八郎在家忽覺頭眩眼花,對妻子道:「眼前境界不好,必是夏主簿要我做對證,勢必要死。

    奈我平時沒有惡業,對證過了,還要重生。

    且不可入殮!三日後不還魂,再作道理。

    」果然死去兩日,活將轉來,拍手笑道:「我而今才出得這口惡氣!」家人問其緣故,八郎道:「起初見兩上公吏邀我去。

    走夠百來里路,到了一個官府去處。

    見一個綠袍官人在廊房中走出來,仔細一看,就是夏主簿。

    再三謝我道:『煩勞八郎來此。

    這裡文書都完,只要八郎略一證明,不必憂慮。

    』我抬眼看見丹墀之下,林家與八個管帳人共頂著一塊長枷,約有一丈五六尺長,九個頭齊露出在枷上。

    我正要消遣他,忽報王升殿了。

    吏引我去見過,王道:『夏家事已明白,不須說得。

    旗亭吃酒一節,明白說來。

    』我供道:『是兩人見招飲酒,與官券二百道,不曾敢接。

    』王對左右嘆道:『世上卻有如此好人,須商議報答他。

    可檢他來算。

    』吏稟:『他該七十九。

    』王道:『貧人不受錢,更為難得,豈可不賞?添他陽壽一紀。

    』就著原追公吏送我回家。

    出門之時,只見那一夥連枷的人趕入地獄裡去了。

    必然細細要償還他的,料不似人世間葫蘆提。

    我今日還魂,豈不快活也!」後來此人整整活到九十一歲,無疾而終。

    可見陽世間有冤枉,陰司事再沒有不明白的,只是這一件事陰報雖然明白,陽世間見的錢鈔到底不曾顯還得,未為大暢。

    而今說一件陽間賴了,陰間斷了,仍舊陽間還了,比這事說來好聽。

    陽世全憑一張紙,是非顛倒多因此。

    豈似幽中業鏡台,半點欺心沒處使。

    話說宋紹興年間,廬州合江縣趙氏村有一個富民,姓毛名烈。

    平日貪奸不義,一味欺心,設謀詐害。

    凡是人家有良田美宅,百計設法,直到得上手才住。

    掙得潑天也似人家,心裡不曾有一毫止足。

    看見人家略有些小釁隙,便在裡頭挑唆,於中取利,沒便宜不做事。

    其時昌州有一個人,姓陳名祈,也是個狠心不守分之人,與這毛烈十分相好。

    你道為何?只因陳祈也有好大家事。

    他一母所生還有三個兄弟,年紀多幼小,只是他一個年紀長成,獨掌家事。

    時常恐兄弟每大來,這家事須四分分開,要趁權在他手之時做個計較,打些偏手,討些便宜。

    曉得毛烈是個極算計的人,早晚用得他著,故此與他往來交好。

    毛烈也曉得陳祈有三個幼弟,卻獨掌著家事,必有欺心毛病,他日可以在里看景生情,得些漁人之利。

    所以兩下親密,語語投機,勝似同胞一般。

    一日,陳祈對毛烈計較道:「吾家小兄弟們漸漸長大,少不得要把家事四股分了。

    我枉替他們白做這幾時奴才,心不甘伏。

    怎麼處?」毛烈道:「大頭在你手裡,你把要緊好的藏起了些不得?」陳祈道:「藏得的藏了。

    田地是露天盤子,須藏不得。

    」毛烈道:「只要會計較,要藏時田地也藏得。

    」陳祈道:「如何計較藏地?」毛烈道:「你如今只推有甚麼公用,將好的田地賣了去,收銀子來藏了,不就是藏田地一般?」陳祈道:「祖上的好田好地,又不捨得賣掉了。

    」毛烈道:「這更容易,你只揀那好田地,少些價錢,權典在我這裡。

    目下拿些銀子去用用,以後直等你們兄弟已將見在田地四股分定了,然後你自將原銀在我處贖了去。

    這田地不多是你自己的了?」陳祈道:「此言誠為有見。

    但你我雖是相好,產業交關,少不得立個文書,也要用著個中人才使得。

    」毛烈道:「我家出入銀兩,置買田產,大半是大勝寺高公做牙儈。

    如今這件事,也要他在裡頭做個中見罷。

    」陳祈道:「高公我也是相熟的。

    我去查明了田地,寫下了文書,去要他著字便了。

    」原來這高公法名智高,雖然是個僧家,到有好些不象出家人處。

    頭一件是好利,但是風吹草動,有些個賺得錢的所在,他就鑽的去了,所以囊缽充盈,經紀慣熟。

    大戶人家做中做保,到多是用得他著的,分明是個沒頭髮的牙行。

    毛家債利出入,好些經他的手,就是做過幾件欺心事體,也有與他首尾過來的。

    陳祈因此央他做了中,將田立券典與毛烈。

    因要後來好贖,十分不典他重價錢,只好三分之一,做個交易的意思罷了。

    陳祈家裡田地廣有,非止一處,但是自家心裡貪著的,便把來典在毛烈處做後門。

    如此一番,也累起本銀三千多兩了,其田足值萬金,自不消說。

    毛烈放花作利,已此便宜得多了。

    只為陳祈自有欺心,所以情願把便宜與毛烈得了去。

    以後陳祈母親死過,他將見在戶下的田產分做四股,把三股分與三個兄弟,自家得了一股。

    兄弟們不曉得其中委曲,見眼前分得均平,多無說話了。

    過了幾時,陳祈端正起贖田的價銀,徑到毛烈處取贖。

    毛烈笑道:「而今這田卻不是你獨享的了?」陳祈道:「多謝主見高妙。

    今兄弟們皆無言可說,要贖了去自管。

    」隨將原價一一交明。

    毛烈照數收了,將進去交與妻子張氏藏好。

    此時毛烈若是個有本心的,就該想著出的本錢原輕,收他這幾年花息,便宜多了。

    今有了本錢,自該還他去,有何可說?誰知狠人心性,卻又不然。

    道這田是欺心來的,今贖去獨吞,有好些放不過。

    他就起個不良之心,出去對陳祈道:「原契在我拙荊處,一時有些身子不快,不便簡尋。

    過一日還你罷。

    」陳祈道:「這等,寫一張收票與我。

    」毛烈笑道:「你曉得我寫字不大便當,何苦難我?我與你甚樣交情,何必如此?待一二日間翻出來就送還罷了。

    」陳祈道:「幾千兩往來,不是取笑。

    我交了這一主大銀子,難道不要討一些把柄回去?」毛烈道:「正為幾千兩的事,你交與我了,又好賴得沒有不成?要甚麼把柄?老兄忒過慮了。

    」陳祈也托大,道是毛烈平日相好,其言可信,料然無事。

    隔了兩日,陳祈到毛烈家去取前券,毛烈還推道一時未尋得出。

    又隔了兩日去取,毛烈躲過,竟推道不在家了。

    如此兩番,陳祈走得不耐煩,再不得見毛烈之面,才有些著急起來。

    走到大勝寺高公那裡去商量,要他去問問毛烈下落。

    高公推道:「你交銀時不曾通我知道,我不好管得。

    」陳祈沒奈何,只得又去伺候毛烈。

    一日撞見了,好言與他取券。

    毛烈冷笑道:「天下欺心事只許你一個做?將眾兄弟的田偷典我處,今要出去自吞。

    我便公道欺心,再要你多出兩千也不為過。

    」陳祈道:「原只典得這些,怎要我多得?」毛烈道:「不與我,我也不還你券,你也管田不成。

    」陳祈大怒道:「前日說過的說話,怎到要詐我起來?當官去說,也只要的我本錢。

    」毛烈道:「正是,正是。

    當官說不過時,還你罷了。

    」陳祈一忿之氣,歸家寫張狀詞,竟到縣裡告了毛烈。

    當得毛烈預先防備這著的,先將了些錢鈔去尋縣吏丘大,送與他了,求照管此事。

    丘大領諾。

    比及陳祈去見時,丘大先自裝腔了,問其告狀本意,陳祈把實情告訴了一遍,丘大只是搖頭道:「說不去,許多銀兩交與他了,豈沒個執照的理?教我也難幫襯你。

    」陳祈道:「因為相好的,不防他欺心,不曾討得執照。

    今告到了官,全要提控說得明白。

    」丘大含糊應承了。

    卻在知縣面前只替毛烈說了一邊的話,又替毛家送了些孝順意思與知縣了,知縣聽信。

    到得兩家聽審時,毛烈把交銀的事一口賴定,陳祈其實一些執照也拿不出。

    知縣聲口有些向了毛烈,陳祈發起極來,在知縣面前指神罰咒。

    知縣道:「就是銀子有的,當官只憑文券;既沒有文券,把甚麼做憑據斷還得你?分明是一個混賴!」倒把陳祈打了二十竹篦,問了「不合圖賴人」罪名,量決脊杖。

    這三千銀子只當丟去東洋大海,竟沒說處。

    陳祈不服,又到州里去告,准了;及至問起來,知是縣間問過的,不肯改斷,仍復照舊。

    又到轉運司告了,批發縣間,一發是原問衙門。

    只多得一番紙筆,有甚麼相干?落得費壞了腳手,折掉了盤纏。


    毛烈得了便宜,暗地喜歡。

    陳祈失了銀子,又吃打吃罰,竟沒處申訴。

    正所謂:渾身似口不能言,遍體排牙說不得。

    欺心又遇狠心人,賊偷落得還賊沒。

    看官,你道這事多隻因陳祈欺瞞兄弟,做這等奸計,故見得反被別人賺了,也是天有眼力處。

    卻是毛烈如此欺心,難道銀子這等好使的不成?不要性急,還有話在後頭。

    且說陳祈受此冤枉,沒處叫撞天屈,氣忿忿的,無可擺布。

    宰了一口豬、一隻雞,買了一對魚、一壺酒。

    左近邊有個社公祠,他把福物拿到祠里擺下了,跪在神前道:「小人陳祈,將銀三千兩與毛烈贖田。

    毛烈收了銀子,賴了券書。

    告到官司,反問輸了小人,小人沒處申訴。

    天理昭彰,神目如電。

    還是毛烈賴小人的,小人賴毛烈的?是必三日之內求個報應。

    」扣了幾個頭,含淚而出。

    到家裡,晚上得一夢,夢見社神來對他道:「日間所訴,我雖曉得明白,做不得主。

    你可到東嶽行宮訴告,自然得理。

    」次日,陳祈寫了一張黃紙,捧了一對燭,一股香,竟望東嶽行宮而來。

    進得廟門,但見殿宇巍峨,威儀整肅。

    離婁左視,望千里如在目前;師曠右邊,聽九幽直同耳畔。

    草參亭內,爐中焚百合明香;祝獻台前,案上放萬靈杯繡。

    夜聽泥神聲諾,朝聞木馬號嘶。

    比岱宗具體而微,雖行館有呼必應。

    若非真正冤情事,敢到莊嚴法相前?陳祈銜了一天怨忿,一步一拜,拜上殿來,將心中之事,是長是短,照依在社神面前時一樣,表白了一遍。

    只聽得幡帷裡面,仿佛有人聲到耳朵內道:「可到夜間來。

    」陳祈吃了一驚,曉得靈感,急急站起,走了出來。

    候到天色晚了,陳祈是氣忿在胸之人,雖是幽暗陰森之地,並無一些畏怯。

    一直走進殿來,將黃紙狀在燭上點著火,燒在神前爐內了,照舊通誠拜禱。

    已畢,又聽得隱隱一聲道:「出去。

    」陳祈親見如此神靈,明知必有報應。

    不敢再瀆,悚然歸家。

    此時是紹興四年四月二十日。

    陳祈時時到毛烈家邊去打聽,過了三日,只見說毛烈死了。

    陳祈曉得蹊蹺。

    去訪問鄰舍間,多說道:「毛烈走出門首,撞見一個著黃衣的人,走入門來揪住。

    毛烈奔脫,望裡面飛也似跑,口裡喊道:『有個黃衣人捉我,多來救救。

    』說不多幾句,倒地就死。

    從不見死得這樣快的。

    」陳祈口裡不說,心裡暗暗道是告的陰狀有應,現報在我眼裡了。

    又過了三日,只見有人說,大勝寺高公也一時卒病而死。

    陳祈心裡疑惑道:「高公不過是原中,也死在一時,看起來莫不要陰司中對這件事麼?」不覺有些恍恍惚惚,走到家裡,就昏暈了去。

    少頃醒將轉來,吩咐家人道:「有兩個人追我去對毛烈事體,聞得說我陽壽未盡,未可入殮。

    你們守我十來日著,敢怕還要轉來。

    」吩咐畢,即倒頭而臥,口鼻俱已無氣。

    家人依言,不敢妄動,呆呆守著,自不必說。

    且說陳祈隨了來追的人竟到陰府,果然毛烈與高公多先在那裡了。

    一同帶見判官,判官一一點名過了,問道:「東嶽發下狀來,毛烈賴了陳祈三千銀兩。

    這怎麼說?」陳祈道:「是小人與他贖田,他親手接受。

    後來不肯還原券,竟賴道沒有。

    小人在陽間與他爭訟不過,只得到東嶽大王處告這狀的。

    」毛烈道:「判爺,休聽他胡說。

    若是有銀與小人時,須有小人收他的執照。

    」判官笑道:「這是你陽間哄人,可以藉此廝賴。

    」指著毛烈的心道:「我陰間只憑這個,要什麼執照不執照!」毛烈道:「小人其實不曾收他的。

    」判官叫取業鏡過來。

    旁邊一個吏就拿著銅盆大一面鏡子來照著毛烈。

    毛烈、陳祈與高公三人一齊看那鏡子裡面,只見裡頭照出陳祈交銀,毛烈接受,進去付與妻子張氏,張氏收藏,是那日光景宛然見在。

    判官道:「你看我這裡可是要什麼執照的麼?毛烈沒得開口。

    陳祈合著掌向空裡道:「今日才表明得這件事。

    陽間官府要他做什麼干?」高公也道:「原來這銀子果然收了,卻是毛大哥不通。

    」當下判官把筆來寫了些什麼,就帶了三人到一個大庭內。

    只見旁邊列著兵衛甚多,也不知殿上坐的是什麼人,遠望去是冕旒袞袍的王者。

    判官走上去說了一回,殿上王者大怒,叫取枷來,將毛烈枷了,口裡大聲吩咐道:「縣令聽決不公,削去已後官爵。

    縣吏丘大,火焚其居,仍削陽壽一半。

    」又喚僧人智高問道:「毛烈欺心事,與你商同的麼?」智高道:「起初典田時,曾在裡頭做交易中人。

    以後事體多不知道。

    」又喚陳祈問道:「贖田之銀,固是毛烈要賴欺心。

    將田出典的緣故,卻是你的欺心。

    」陳祈道:「也是毛烈教道的。

    」王者道:「這個推不得,與智高僧人做牙儈一樣,該量加罰治。

    兩人俱未合死,只教陽世受報。

    毛烈作業尚多,押入地獄受罪!」說畢,只見毛烈身邊就有許多牛頭夜叉,手執鐵鞭、鐵棒趕得他去。

    毛烈一頭走,一頭哭,對陳祈、高公說道:「吾不能出頭了。

    二公與我傳語妻子,快作佛事救援我。

    陳兄原券在床邊木箱之內,還有我平日貪謀強詐得別人家田宅文券,共有一十三紙,也在箱裡。

    可叫這一十三家的人來一一還了他,以減我罪。

    二公切勿有忘!」陳祈見說著還他原契,還要再問個明白,一個夜叉把一根鐵棍在陳祈後心窩裡一搗,喝道:「快去!」陳祈慌忙縮退,颯然驚醒,出了一身冷汗,只見妻子坐在床沿守著。

    問他時節,已過了七晝夜。

    妻子道:「因你吩咐了,不敢入殮。

    況且心頭溫溫的,只得坐守。

    幸喜得果然還魂轉來。

    畢竟是毛烈的事對得明白否?」陳祈道:「東嶽真箇有靈,陰間真箇無私,一些也瞞不得。

    大不似陽世間官府沒清頭沒天理的。

    」因把死去所見事體備細說了一遍。

    抖搜了精神,坐定了性子一回,先叫人到縣吏丘大家一看,三日之前已被火燒得精光,止燒得這一家火就息了。

    陳祈越加敬信。

    再叫人到大勝寺中訪問高公,看果然一同還魂?意思要約他做了證見,索取毛家文券。

    人回來說:「三日之前,寺中師徒已把他荼毗了。

    」說話的,怎麼叫做「荼毗」?看官,這就是僧家西方的說話,又有叫得「維」的,總是我們華言「火化」也。

    陳祈見說高公已火化了,吃了一大驚道:「他與我同在陰間,說陽壽未盡,一同放轉世的。

    如何就把來化了?叫他還魂在何處?這又是了不得的事了,怎麼收場?」陳祈心下忐忑,且走到毛家去取文券。

    看見了毛家兒子,問道:「尊翁故世,家中有什麼影響否?」毛家兒子道:「為何這般問及?」陳祈道:「在下也死去七日,到與尊翁會過一番來,故此動問。

    」毛家兒子道:「見家父光景如何?有甚說話否?」陳祈道:「在下與尊翁本是多年相好的,只因不還我典田文書,有這些爭訟。

    昨日到虧得陰間對明,說文書在床前木箱裡面,所以今日來取。

    」毛家兒子道:「文書便或者在木箱裡面,只是陰間說話,誰是證見,可以來取?」陳祈道:「有到有個證見,那時大勝寺高師父也在那裡同見說了,一齊放還魂的。

    可惜他寺中已將他身屍火化,沒了個活證。

    卻有一件可信,你尊翁還說另有一十三家文券,也多是來路不明的田產。

    叫還了這一十三家,等他受罪輕些。

    又叫替他多做些佛事。

    這須是我造不出的。

    」毛家兒子聽說,有些呆了。

    你道為何?原來陰間鏡照出毛妻張氏同受銀子之時,張氏在陽間恰像做夢一般,也夢見陰司對理之狀。

    曾與兒子說過,故聽得陳祈說著陰間之事,也有些道是真的了。

    走進去與母親說知,張氏道:「這項銀子委實有的。

    你父親只管道便宜了他,勒著文書不與他,意思還要他分外出些加添。

    不道他竟自去告了官,所以索性一口賴了,又不料死得這樣詫異。

    今恐怕你父親陰間不寧,只該還了他。

    既說道還有一十三紙,等明日一總番將出來,逐一還罷。

    」毛家兒子把母親說話對陳祈說了。

    陳祈道:「不要又像前番,回了明日,漸漸賴皮起來。

    此關係你家尊翁陰間受罪,非同陽間兒戲的。

    」毛家兒子道:「這個怎麼還敢。

    」陳祈當下自去了。

    毛家兒子關了門進來。

    到了晚間,聽得有人敲門。

    開出去卻又不見,關了又敲得緊。

    問是那個,外邊厲聲答道:「我是大勝寺中高和尚。

    為你家父親賴了典田銀子,我是原中人,被陰間追去做證見。

    放我歸來,身屍焚化,今沒處去了。

    這是你家害我的,須憑你家裡怎麼處我?」毛家兒子慌做一團,走進去與母親說了。

    張氏也怕起來,移了火,同兒子走出來。

    聽聽外邊,越敲得緊了,道:「你若不開時,我門縫裡自會進來。

    」張氏聽著果然是高公平日的聲音,硬著膽回答道:「曉得有累師父了。

    而今既已如此,教我們母子也沒奈何,只好做些佛事超度師父罷。

    」外邊鬼道:「我命未該死,陰間不肯收留;還有世數未盡,又去脫胎做人不得,隨你追薦陰功也無用處,直等我世數盡了才得托生。

    這些時叫我在那裡好?我只是守住在你家不開去了。

    」毛家母子只得燒些紙錢,奠些酒飯,告求他去。

    鬼道:「叫我別無去處,求我也沒幹。

    」毛家母子沒奈何,只得跼跼蹐蹐過了一夜。

    第二日急急去尋請僧道做道場,一來追薦毛烈,二來超度這個高公。

    母子親見了這些異樣,怎敢不信?把各家文券多送去還了。

    誰知陳祈自得了文券之後,忽然害起心痛來,一痛發便待死去。

    記起是陰中被夜叉將鐵棍心窩裡搗了一下之故,又親聽見王者道」陳祈欺心,陽世受報」,曉得這典田事是欺心的,只得叫三個兄弟來,把毛家贖出之田均作四分分了。

    卻是心痛仍不得止。

    只因平日掌家時,除典田之外,他欺處還多。

    自此每一遭痛發,便去請僧道保禳,或是東嶽燒獻。

    年年所費,不計其數。

    此病隨身,終不得脫。

    到得後來,家計到比三個兄弟消耗了。

    那毛家也為高公之鬼不得離門,每夜必來擾亂,家裡人口不安。

    賣掉房子,搬到別處,鬼也隨著不舍。

    只得日日超度,時時齋醮。

    以後看看聲音遠了些,說道:「你家福事做得多了。

    雖然與我無益,時常有神佛在家,我也有些不便。

    我且暫時去去,終是放你家不過。

    」以後果然隔著幾日才來。

    這裡就做法事退他,或做佛事度他。

    如此纏帳多時,支持不過,毛家家私也逐漸消費下來。

    以後毛家窮了,連這些佛事、法事多做不起了,高公的鬼也不來了。

    可見詐欺之財,沒有得與你入己受用的。

    陰司比陽世間公道,使不得奸詐,分毫不差池,這兩家顯報自不必說。

    只高公僧人,貪財利,管閒事,落得陽壽未終,先被焚燒,雖然為此攪破了毛氏一家,卻也是僧人的果報了。

    若當時徒弟們不燒其屍,得以重生,畢竟還與陳祈一樣,也要受此現報,不消說得的。

    人生作事,豈可不知自省?陽間有理沒處說,陰司不說也分明。

    若是世人終不死,方可橫心自在行。

    又有人道這詩未盡,番案一首云:陽間不辨到陰間,陰間仍舊判陽還。

    縱是世人終不死,也須難使到頭頑。



第十六章遲取券毛烈賴原錢失還魂牙僧索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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