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宋三化了妝,但他的聲音,朱慕雲不會忘記,對方一開口,馬確定是他。宋三長得寒磣,算穿著西服,也不像正經人。如果仔細看他,會覺得特別的滑稽。他真擔心,這樣的裝扮,落到有心人眼裡,會被識破身份。
「四爺讓我來送點東西。」宋三從隨身帶的包里,拿出一個布袋,裡面裝著的,是十根金條。
他們在法租界,連幹了三票,可是發了筆橫財。特別是搶那兩個日本商人,更讓他有種,為國出力的感覺。這些小鬼子,平常橫行霸道,也該他們付出代價了。
「這金條,怎麼有一股尿騷味呢?」朱慕雲拿出一根金條後,故意皺起了眉頭,望著宋三,很是不滿的說。
「不可能吧,我特地洗過了呢。」宋三驚訝的說。可是話一出口,他馬知道,了朱慕雲的詭計。
這金條,確實是從楊庭飛家搶的,但他敢保證,絕對沒有尿騷味。朱慕雲一提,他心虛之下,露了餡。其實,剛搶到金條的時候,韓之風也擔心,會有一股特別的味道。
「你洗的再乾淨,這股味道也去不掉。」朱慕雲似笑非笑的說,果然不出所料,楊庭飛的案子,是他們做的。
「朱長官真是好心計。」宋三苦笑著說,他剛才沒注意,但現在已經回過神了。朱慕雲三言兩語,將金條的來歷摸清了。看來,自己只適合當土匪。與朱慕雲這樣的人交往,留三個心眼都不夠。
「走吧,咱們到外面走走。」朱慕雲突然發出邀請,他知道,接下來的談話,要涉及到機密了。
一直以來,只要談到機密之事,朱慕雲都不喜歡在室內談。他的這種想法,跟一般人有所不同。很多人覺得,在室內談話,最能保密。但受過特工訓練的朱慕雲,卻覺得,室內看不見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他在政保局和二處,各裝了一個竊聽器。既然他能裝竊聽器,為何別人不行呢?越是如何,他越得防備,別人也會竊聽自己。與敵人正面交鋒,他必須時刻注意自己的安全。任何事情,都要往最壞的方向想。隨時做好,身份可能暴露的準備。
「昨天晚的案子,也是你們做的吧?」朱慕雲隨口問。
「不錯,這只是向日本人收點利息。」宋三一臉傲然的說。九頭山死傷了那麼多兄弟,向日本人收點利息,又怎麼啦?
「你們做了這樣的案子,還敢留在城內,我倒是小看你們了。」朱慕雲說。
「不是為了,要拿野山的行蹤麼?」宋三說,他雖然也知道危險,但這兩天,卻樂不思蜀。手頭有了這麼多錢,每天都泡在長相伊。哪怕外面再危險,他也感覺不到。
「野山還要兩天才能出院,這錢,我暫時還不能收。」朱慕雲嘆息著說。他雖然很想收入這筆錢,可同時他也告誡自己,這筆錢,不是那麼好收的。為了拒絕宋三,他只能表現出,自己是極其看重信譽之人。
「我們現在不缺錢,再說了,這錢絕對沒有味道。」宋三以為朱慕雲嫌棄金條在茅坑內待過,忙不迭的說。
「等我有了準確的消息,自然會向你們要錢。現在嘛,還是等兩天吧,不急於一刻。」朱慕雲輕輕搖了搖頭。
「朱長官還真是守信之人,宋某佩服。」宋三誠懇的說。
他與朱慕雲打過多次交道,心裡非常清楚,朱慕雲確實是個極其貪婪之人。要不然,他次在樹林內,也不會那麼敵視朱慕雲。可現在,送門的金條,朱慕雲竟然不動心,實在讓他意外。
「人無信則不立。如果一個人沒有了信譽,那活著還有什麼意義?」朱慕雲正色的說。
胡夢北跟他交待過,要支持九頭山的行動。如果收了這錢,會坐實自己通匪之名。以前,他給好相聚通風報信也好,給朱加和治傷也罷,都可以解釋為,還算有點良心的國人。當然,更重要的是,九頭山給的錢夠。
假若給了野山的情報,不管九頭山是否成功,甚至,不管他們是否行動,自己的把柄,攥在了九頭山手裡。之前的事情,朱慕雲都可以推諉,將責任推卸得乾乾淨淨。可野山的情報不可以,這是出賣日本人的利益。
朱慕雲心想,自己太看得利益了。要不是胡夢北語重心長的勸導,他可能會毫不猶豫的,收下今天這十根金條。而這十根金條,將是十顆定時炸彈。說不定什麼時候,會突然爆炸,將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朱長官講信譽,我們也講義氣。那我等你的信?」宋三朝著朱慕雲作了個揖,準備告辭。
「三天後晚七點,你到法租界的巴黎咖啡館等我,如果七點半我沒來,你不用等我了。同樣,我也只會等你到七點半。」朱慕雲緩緩的說。
「沒問題。」宋三點了點頭,巴黎咖啡館的位置,他是知道的。
楊志自從被送到看守所後,才知道,一個人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自由,看似很正常。可一旦失去,才會後悔莫及。他在反省院,至少還能自由活動。每天的伙食,也與警衛無異。但在看守所,像一名犯人,完全沒有了自由。吃的伙食,也跟豬食一樣,難以下咽。
這還算好的,他在反省院,有時還能對警衛調侃幾句。而到看守所後,昨天他被莫名其妙的拉到了審訊,這些警衛,不管三七二十一,將他修理了一頓。
僅僅過了一天時間,他快要瘋了。這一天,對他來說,像一年。沒進警察局之前,蹲號子也是常事。然而,這一年多以來,從來只有,他把人送進看守所,早忘記了,待在號子裡,是什麼感覺。
況且,以前楊志進班房,最多也是被拳腳相加。不像現在這樣,特意給他用刑。特別是馮梓緣,落在他手裡,簡直生不如死。而昨天警衛們的做法,似乎也意味著,自己以後的生活,將暗無天日?
楊志孤獨的坐在牢記的角落裡,他像一頭受傷野獸,在舔拭著自己的傷口。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什麼內線。但是,馮梓緣要將這個罪名,硬加到他頭。他實在沒有辦法,審訊室的那些刑具,他一樣也受不了啊。
現在,自己又被關進了看守所,自己的處境很不妙。他想大聲的告訴所有人,自己根本不是軍統的內線。可是,那樣做不會有任何意義。唯一的後果,是再次對自己用刑。他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果再被送進審訊室,恐怕沒命再出來了。
像他這樣的小人物,在別人眼裡,只是一隻螞蟻,甚至連螞蟻都不如。算有人將他捏死,也不會有人在意。他曾經當過小偷,本是身份卑微之人。說他見利忘義、唯利是圖,也不是沒人相信。事實,他也確實是這樣的人。
楊志明白,自己現在是過一天算一天,如果哪天,突然被提到外面,賞自己一顆子彈,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他整日活在恐懼之,總是擔心,這一天什麼時候會來。
「楊志,出來。」牢記外面的守衛,走過來,突然喊道。
「兄弟,今天不要再審了吧?」楊志驚恐的說,昨天他關進看守所後,隨後被警衛隊拉出去,這些警衛,雖然不是用刑高手,可是,他們耳濡目染,將一些軍統里的刑罰,用到了自己身。此時,他覺得,自己全身的骨頭,都快斷了。
「讓你出來出來,這麼多廢話幹什麼?」警衛瞪了他一眼,很是不滿的說。
「兄弟,你給句實話,是不是要送我走了?」楊志眼裡滿是哀求,好像自己馬要刑場一般。
「有人要見你。」警衛沒好氣的說。
要見楊志的是朱慕雲,他第一次審楊志的時候,是在二處。當時情報處,正審訊軍統的李玉清和劉慎之,因意外逃脫。那個時候,有人懷疑,情報處有軍統的內線。當時,是楊志獨自跑回二處報信的。正因為如此,他身的疑點才最重。
「怎麼樣,想通了沒有?」朱慕雲再次見到楊志,差點不認識了。蓬頭垢面,身傷痕累累,還沒走近,聞到了他身,散發出的一股惡臭。
「朱處長,我真不是內線啊。」楊志看到朱慕雲,心裡大喜過望。他很清楚,這將是自己最後的機會。如果他不能贏得朱慕雲的同情,將永遠也走不出六水洲了。
「你不是已經承認了麼?要不,再給你用次刑?」朱慕雲冷冷的說。
「不敢。」楊志的目光,充滿了因恐懼而造成呆滯。審訊室里,真不是他能待的地方。以他的身子骨,恐怕再也熬不過了。
「既然承認了,不要再反悔,免得被別人瞧不起。」朱慕雲沉吟著說。
「朱處長,這是要處決的罪名啊。」楊志哭喪著臉,承認了,現在還不會死。如果不承認,他可能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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