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型圖章(我在都市煉神器) 第66章 共赴黑風遇狼群

    方凌雲是不敢看江雪的臉,自然沒看到小姑娘臉紅,其實就算看到,也未必明白小姑娘心中所想。一筆閣 www.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烏雲、踏雪,從來沒讓別人騎過,別說是男人,就算是女人,包括她的父母都不行。

    你還別說,江雪說話太好使了,方凌雲試探著走到兩匹馬身邊,烏雲和踏雪把大腦袋湊過來,在他身上嗅了嗅,沒有明顯的排斥,這已經很不容易了,馬是很容易受到驚嚇的動物,只對熟悉的人親近,是不願意讓陌生人靠近的。越是好馬,越認人。

    伸手在馬脖子上拍了拍,全身烏黑的烏雲打了個響鼻兒,似乎有點不樂意,搖頭晃腦,瞪著大眼睛看著方凌雲,還好它的眼睛沒冒綠光。接著是踏雪,踏雪同樣是一匹黑馬,在四蹄上長著一圈白毛。

    真正的高頭大馬,身高一米七出頭,肩寬體闊,身長足有兩米還沒算尾巴,就算方凌雲對馬不是很懂,也知道這是兩匹少見的好馬。

    「來,夥計,我叫方凌雲,這就算認識了,幫幫忙,馱我去烏家堡,到了地頭,送你蛋糕吃,說話算話。」學著江雪的樣子,方凌雲在兩匹馬耳邊輕聲說道。

    江雪抿著小嘴偷笑,古人對牛彈琴,今有對馬廢話,你真當馬能聽懂人話兒?它們只是對固定的口令比較熟悉,和那四隻牧羊犬一樣,比較聰明罷了。

    心裡默念了片刻,左腳踩鐙,雙手扶鞍,仗著自己的身高,縱身一躍,哈哈……哥們上來了,沒用人幫忙。還好之前記起韋小寶的教訓,沒有倒騎馬在姑娘面前丟人。

    抬頭一看,人家江雪早就已經在流光的背上了,閃電的大頭還不時的貼在江雪的腿上蹭來蹭去,這個親熱啊,看得方凌雲眼熱,真想大吼一聲,滾開,讓我來!

    「小凌哥,我們出發吧,不會騎馬沒關係的,很容易,慢慢適應,很快就會了。」江雪不僅人美,聲柔,性格也好的一踏糊塗,心又開始突突突的跳了。

    小遊戲……

    明白了,這是烏家玩的美人計啊,你是烏家的女婿,烏家安排人從江家沿送你去烏家堡,送你的是個超級大美女,一路上又是孤男寡女,我滴個老天啊,誘惑太大,太難把持了。

    不用問也知道,江雪也算是烏家的外圍人員,就是用來考驗自己的,如果自己把持不住,最多把江雪送給自己,也算是還了方家的人情,雖說有些微不足道,可這是方凌雲自己選的,你上了江雪,還有臉要娶烏家的小公主?你也好意思?

    送上門來的可口『美味』啊,吃還是不吃?

    反正自己對烏家完全沒感覺,烏家刁蠻小公主若是成了自己的媳婦,以後的日子能好過才有鬼呢。方凌雲知道自己的性子,對外人好說,你什麼樣都成,不喜歡我就不交往,反正和我沒半毛錢的關係。

    可媳婦不一樣啊,朝夕相處,同床共寢,一個鍋里吃飯,是人這輩子最親近的人之一,躲是躲不開的,必須好好處啊,要不然大家都遭罪,誰也別想過上好日子。

    和那刁蠻公主比起來,眼前的江雪多好啊,性格和聲音一樣的柔,女人就該這樣,除了太漂亮這個缺點外,方凌雲挑不出毛病來。最重要的是,她是烏家派來試探自己的,本就有犧牲她的意思,不如……不如自己就勉強接受了?

    收下江雪,帶著她回申城,以後和烏家就再沒關係了,反正原本方凌雲也不覺得和烏家有毛的關係,無非是上三代的交情,方家長輩都已經作古了,也不能總為他們活著吧。何況他對父親一系真沒多少印象,別說爺爺在他出生前就已經掛掉了,連父親的印象都不是很深,記憶里最多的是母親。

    連老鍾叔看他的次數,可能都比父親多,至少老鍾叔一年肯定會來一次。太小的時候不說了,從方凌雲有記憶開始算起,父親回家的次數,十個手指頭真的能數得過來,作為父親,他不及格,懶得理他。

    收還是不收?這是個問題,一個糾結的大問題。

    轉頭看去,不知何時,江雪臉上多了塊粉色的紗巾,將她的絕世容顏擋住大半,一層輕紗,又是一種別樣風景。吾草,這小女人一條紗巾,就象換了個人似的,不同的風情同樣的誘惑啊。

    「小凌哥,你看起來學的很快,身體的韻律很好,和烏雲配合的很默契。」江雪眼中閃過一絲異色,第一次騎馬的人她見過不少,這麼快就進入狀態的,方凌雲是第一個。

    「啊……還好。」方凌雲滿肚子強盜思想,考慮著是不是要作一回禽獸,反正江雪是送上門來的誘餌,吃了也就吃了。根本就沒想過騎馬的問題,身體自然而然的隨著烏雲的快速跑去輕輕起伏著,一點都沒感覺到累或者難受。

    「小凌哥的進步好快,這樣一來就容易多了,儘快過黑風口,之後休息幾個小時,天亮再走也來得急,沒準兒明天晚上就能到烏家堡。」江雪眼中的那一絲異樣,被敏感的方凌雲捕捉到了,這心裡象吃了蜜似的甜,一個小惡鬼從心靈深淵裡跳了出來,揮舞著鋼叉:搶走她,搶回家當媳婦,娶江雪,不要烏家小公主。

    不行受不了拉,要轉移思想,太齷齪了,哥是半個好人來著。


    輕咳一聲:「江雪姑娘,這黑風口很可怕嗎?」

    「小凌哥太客氣了,叫我雪兒就好,說起黑風口,有句老話叫作十過黑風口,八九入狼口,那裡的草原野狼很多,也很兇猛。」

    雪兒!還沒叫呢,方凌雲的骨頭就有點酥了。

    「還是叫江雪姑娘吧,還要多久能到黑風口?槍在哪兒呢?」方凌雲努力抗拒著心中的小惡魔,最好能打幾槍,分散一下注意力。

    「在馬背上的行囊里,子彈足夠用,小凌哥要試槍嗎?」

    「嗯,以前沒用過槍,試試也好,省的到時候拖你後腿。」方凌雲可不認為江雪不懂槍,住在北疆的居民,是國家認可極少數可以執槍的國民,畢竟這裡地廣人稀,野獸很多,沒槍沒辦法生存。

    當然,從法律上講,不管你是哪兒的人,只要是國民,執槍就是違法的,事實上在北疆、冥hn藏等幾個省份,有槍的居民很多。

    轉身從馬屁股上的包里翻出兩隻大手槍,方凌雲不是軍迷,不認識手中的武器,直覺告訴他,這兩把手槍個頭大的古怪,和他所知的手槍完全不同。

    「小凌哥,這是達達手炮,十二毫米口徑,小口徑的手槍,在這裡不好用的,射程太近,威力也不夠,打在狼身上狼會忍痛繼續撲上來。達達手炮的威力大,射程遠,可以在八十米外,打爛狼頭,缺點是後座力比較大,不容易射的准。」

    手炮,這名字夠威猛。行囊里除了兩隻手炮外,還有四個彈夾,六盒子彈。

    「小凌哥第一次接觸手槍?」

    「是的。」

    「很簡單的,小凌哥這麼聰明,一學就會。這是彈夾,從這裡插進去,拉動槍栓,這裡是保險,推開它,對準目標就可以射擊了。」

    嗯,是挺簡單的,男孩子就算不是槍迷,也見過影視劇里開槍的動作,上彈夾,拉槍栓打開保險,提醒自己槍不能對著人和馬。

    「會不會嚇到馬兒?」方凌雲的心還是挺細的,第一次騎馬,烏雲很給面子,如果驚到它,就別想著要臉了,它會幫你把臉按在地上摩擦。

    「放心吧小凌哥,它們早就熟悉槍聲了。」江雪笑著說道,還好有輕紗遮面,要不然方凌雲又要把執不住了。

    「那我就試試了。」乾枯的草原上沒什麼合適的目標,隨便找了一個,雙手握槍,第一次打手槍,方凌雲不敢托大,特別是在讓他心動的姑娘面前,打不准沒關係,要是被震的從馬上掉下來,那可太丟人了。

    『砰』一聲槍響,坐下的烏雲完全沒反應,倒是反方凌雲自己嚇了一跳,聲音好大,至於子彈飛哪兒去了,鬼才知道。

    試了一個彈夾,感覺上來了,至少知道彈著點在哪兒,手腕微酸,感覺還行,又學著壓子彈,其實槍也挺好玩的。

    兩人四馬,在枯黃的草原上快速前行,遠遠的看到一座高山,顯得巍峨挺拔,其實這山並不高,最多兩百多米,可這裡是草原,四周一片平坦,就顯得特別的高大。

    「小凌哥,要準備一下喲,前面就是黑風口了,野狼群經常在這裡活動,遇到的機率很高。」江雪說著,把槍插在馬鞍兩側的槍套中,這槍太重,帶身上很不方便。

    「好的,沒問題。」方凌雲學著江雪的樣子,插好槍,又覺得槍滿好玩的,又拔出來,檢查彈夾,隨手作了個瞄準的動作,心中的小惡魔偏在這時候出來搗亂,方凌雲壓制不住心中的衝動,對著遠處扣動扳機。

    『砰』

    『嗷……』一聲悽厲的狼嚎,坐下的烏雲顯得有些不安。

    「啊……小凌哥好厲害,這麼遠就發現野狼了,這至少有一百五十米,一槍命中,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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