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結束那天,李詠春幫苗潔作弊後,先一步交了試卷,在校門口等她。
整個人的心情激動又忐忑,像是即將獲得一塊珍寶似的,小心翼翼的期待著。
苗潔交完試卷出來後,李詠春深吸一口氣,上前表白,卻慘遭她的一頓羞辱。
「李詠春,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長得什麼熊樣?
我那就是隨口一說,狗都聽得出來是耍你的,你還當真了?
你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了,你這輩子註定打光棍,沒人喜歡,也沒人愛。
我勸你以後還是不要再來騷擾我,要不然我會打電話報警,讓警察來抓你。」
李詠春猶如五雷轟頂般怔在原地,她的字字句句化作一顆顆子彈,把他的心打得千瘡百孔,全是密密麻麻的血窟窿。
「你說什麼?你再說一遍?
明明是你先來招惹我的,你答應過我,只要我幫你考試作弊,你就同意做我女朋友的。
你怎麼可以言而無信?」
苗潔懶得再和他廢話,滿臉盡顯厭惡之情,就連和他呼吸同一片空氣都覺得噁心:
「李詠春,你夠了啊!
你要是再對我糾纏不清,我現在就大叫非禮,到時候看你怎麼辦?
你家裡很窮吧?
你要是進去了,你家人怎麼辦?
想過嗎?」
說完,頭也不回的正欲離開,卻被他一把拉住胳膊。
李詠春痛徹心扉道:
「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到底哪點配不上你?」
正在兩人糾纏不清之際,一輛寶馬車極速駛來,停在他們的面前。
寶馬車窗緩緩搖了下來,一個英俊瀟灑的富二代探出頭來,上下打量起李詠春一番,嘲諷道:
「喂,鄉巴佬,你趕緊放開我的女朋友,當心我剁了你的鹹豬手!
你也不看看自己長得什麼丑逼樣?你也配打我女朋友的主意?」
苗潔看到富二代來接自己,一時間虛榮心拉滿,趾高氣昂的走到寶馬面前,興奮的兩眼放光道:
「親愛的,我不是說不用你來接我的嗎?
這不是我那天說好看的那輛寶馬嗎?
你真買了啊,我好喜歡!」
富二代嘚瑟一笑道:
「這有什麼,我家最不缺的就是錢,凡是你喜歡的東西,我都給你買。
我這不是關心你的考試情況,特地前來接你,帶你去我家的酒店大吃一頓,好好的犒勞你一下。」
說話間,交卷出來的學生們陸陸續續的走出校門,一個個全都被寶馬車所深深吸引,一窩蜂的湧上前來,發出了驚訝的讚嘆。
「哇!居然是寶馬誒!」
「我見過我爸的老闆開過寶馬車,那叫一個拉風炫酷!」
「有錢人的快樂,是我們窮苦學生黨體會不到的,我真的好想坐上去試一試豪車的感覺!」
「咦?這不是我們班的苗潔嗎?她和富二代這麼親密的樣子,到底是什麼關係?」
「苗潔居然認識寶馬車的車主,看來她一定大有來頭和背景。」
「苗潔可是咱們學校的校花,有人追很正常,想不到對方居然這麼有錢,還是個富二代。」
「那個不是李詠春嗎?他怎麼也在這裡?還和苗潔拉扯不清,難不成他也看上校花了?」
「什麼?李詠春也喜歡校花,想要追求她?這簡直是天大的笑話,瞧他那種窮酸樣,他哪來的自信心?」
苗潔聽到同學們七嘴八舌的議論紛紛,面子裡子都有了,驕傲的抬起頭來,享受著萬眾追捧的感覺。
富二代見李詠春就像是狗皮膏藥似的,甩也甩不掉,冷嘲熱諷道:
「喂,你趕緊滾吧,別站在這裡髒了我待會要走的路。
要追女生的前提,是你得有錢才行,你什麼時候有錢了,再來談感情吧。」
苗潔有了富二代的撐腰,底氣十足的譏笑道:
「李詠春,我永遠都不會喜歡你這種窮光蛋的,請你以後不要再對我死纏爛打,造成我的困擾了。」
說完,她便坐上了寶馬車,兩人揚長而去,獨留李詠春失魂落魄的一個人站在校門口,臉都丟盡了,備受同學們的指指點點。
「哈哈哈,你快看,他哪有臉去追校花,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的結果,活該!」
「我呸!我都沒資格追求校花,你算個屁!」
「這傢伙總算是吃癟了,看他以後還敢不敢打校花的主意了。」
「校花人長得漂亮,身材又好,多少男人虎視眈眈的盯著,哪能輪到你這種窮鬼,也太不自量力了。」
「同學,我敬你是一條漢子,人家都是有賊心沒賊膽,而你卻膽大妄為,堪稱牛逼中的戰鬥機。」
「我真的好羨慕校花,能夠找到一個又帥又有錢的富二代做男朋友,簡直太有面子了。」
寶馬車遠去後,苗潔從車窗探出頭來,鄙視的朝李詠春,遠遠的豎了一個中指。
那張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臉,和現在這張驚愕的臉,漸漸的重合在一起。
思緒迴轉,李詠春的眼中更多的是釋然,心如止水的看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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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我,你愛搭不理,現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苗潔一眼便認出了李詠春,整個人都處于震驚的狀態,遲遲沒有緩過神來。
想不到兜兜轉轉這麼多年後,還真是冤家路窄。
林廷貴笑著給那兩位美女設計師介紹道:
「這位就是我跟你們說的大老闆李詠春,不管是財力,還是人脈,還是背景,都是我們縣城絕對的第一人。
而且,李老闆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我們公司最尊重的客人。
你們一定要拿出十二萬分的尊敬和敬業精神,好好的對待李老闆。
關於設計方面,只要李老闆有丁點不滿意,你們立刻連夜加班加點的,都要給我修改出來,直到他滿意為止。」
苗潔被李詠春的稱號嚇到了,當聽到李詠春如今的實力和地位,心中有些悔恨,當初不該那樣對他。
但現在,似乎還來得及,他不是喜歡自己嗎?
自己還有機會,爭取能追到他。
要是追到他,那自己就不用奮鬥了。
這實力,比自己那個叼毛男朋友強多了。
原來他還是富二代,後來家裡投資失敗了,現在家裡就只有幾百萬,他又向來不思進取,遲早會被揮霍一空。
而林總要給李詠春修建的別墅,按照目前的成本來算,起碼都是千萬以上。
這可是在農村啊,在農村修一千萬以上的別墅,那是什麼概念?
放到城裡,那必定是三千萬起步!
她心中暗下決定,無論使用任何的手段,都要把李詠春追到手。
就算他結婚了,自己也能從小三開始逆襲。
喜歡傻子,你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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