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 「何達當年也很出名的。筆神閣 www.bishenge。combiyange」
「何達,誰啊?不認識啊。」
宋得之看了一眼站在講台上,外形俊逸不凡的閔志楠,又想到了禿頂的何達,覺得這個社會真是以貌取人,何達當年的才華可是一點都不比閔志楠差。
當年學校一年一度的榮華杯模擬法庭賽上,何達和閔志楠都是最佳辯手!
宋得之想到了何達,走神了。
何歡不在纏著何達,默默離開之後,何達的生活終於正常了,不在東躲西藏,可是宋得之明顯感覺何達有些強顏歡笑的味道,算算日子,何歡也該生了。不知道是男孩還是女孩子,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不要長得像何達,何達長得真是不好看。
「閔學長,請問你曾經拿到過一個億的律師費,這事是真的嗎?」
閔志楠看著提問的學生,說道,「你說的是不是希臘美華的案子?」
「正是那個案子。」那可是國與國之間在國際法庭上打官司,閔志楠當時正是美國派出的律師團的首席大律師,全權負責該案子,當時在a大十分轟動,不過宋得之早就畢業了,自然是不清楚的。
「其實是賺了2。5億的律師費……」
教室里就聽到「哇……」的一聲,大家都不敢置信的看著閔志楠,閔志楠笑道,「不是我一個人的,律師團一共12個人,我只能拿到一部分。」
「那閔學長,你那次拿到了多少?」
收入這東西是很隱晦的,一般人都不會去問的,閔志楠沒有正面回答,「那些錢可以娶妻生子了。」
話題從法律方面轉到了私人情感方面,宋得之真是煩死了這些「不務正業」的學生們。
「我沒有結婚,也沒有女朋友。……工作太忙了。」
有人挖出了新聞,「閔學長,你是不是還忘不了你的前女友?」
宋得之的心咯噔了一下,擔心的看向了閔志楠,閔志楠的目光也望向了她,他微笑著,並沒有因為這個話題表現出了過多的情緒,「不是!」
「那你為什麼不結婚?」
「這個問題,有點麻煩。」閔志楠想了想,「以前光顧著打拼,想著出人頭地了,沒有時間想這些事情,現在開始想了。」
「閔學長喜歡什麼類型的女人。」
宋得之的手機震動了起來,宋得之看到是薛仲揚的來電,忙掛斷,看到這節課變成了校友交流會,宋得之收拾了東西,和同學說了幾句,弓著身子,正要從後門溜走,閔志楠突然喊道,「宋得之!」
所有的目光都看過來,宋得之真彎著身子,懷中抱著自己的包,形象很是不堪。
「宋得之,你怎麼還在這裡上學,不會一直到到現在都畢不了業吧。」
宋得之站直了身子,生氣的說道,「我在這裡讀研!」
「哦。知道了,你坐回去吧。」
閔志楠不在看她,坐在第一排的王教授也看著她,宋得之自然是不能再走了,會被記曠課的。
上課呢,下課去找你!笑臉。宋得之薛仲揚發了一條簡訊。
晚上有事,你自己回去。
好!
……
一節課結束,大家都上講台去和閔志楠合影,閔志楠被一堆同學圍在中間,像是個可憐的被參觀的熊貓。
宋得之不追星,便一個人退了出來。
她其實和其他同學不一樣的,他們不上課了,業餘生活很豐富,宋得之的業餘時間都給了孩子和薛仲揚。
薛仲揚也同樣如此,只要不是必須的應酬,他們兩個都很願意在家裡陪著孩子。
……
宋得之出了教室,意外看到了一個女人,她就是閔志楠曾經的女朋友方菲。法學系曾經的系花。為了畢業能夠留校而嫁給了法學系院長的兒子。
聽說,她過得並不怎麼好。這些年,一直生不出孩子來,婆家對她很有一年。老公也不務正業,整天在家裡玩遊戲,也不出來工作。
方菲沒想到這麼快就有人從裡面出來,驚了一下。
「方教授!」
「你是15屆法學系的學生?」
「我是05屆法學系的學生,現在在這裡讀研。我的導師是白德強!」
方菲打量著宋得之,笑道,「怎麼想著來讀研了?a大法學系出去的,在律師界都混的風生水起,沒有幾個肯捨得放棄自己的大好前程,來讀書的。」
「我孩子太小,我沒有辦法全職工作,就想著先念個研究生,研究生畢業,孩子大點了,我就能去的老本行了。」
宋得之對她說了很多話,方菲卻並沒有記起他來。
閔志楠匆匆的從教授里出來,以為宋得之走遠了,沒想到她正站在那裡和人說話,他心中大喜,「之之……」
昔日戀人相見,這場面……宋得之覺得自己還是感覺溜才對。
「閔學長,你找我什麼事情?」
「上次我救了你一命,你還沒有報答我呢,今天晚上有空嗎?我請你吃飯。」
閔志楠說話邏輯不通,不是讓她報答他嗎?怎麼又成了他請她吃飯了,「晚上不行,我的回家看孩子去。」
「你的小孩?」
「恩。」
閔志楠眸光一痛,頓了頓,方才說道,「我沒想到你結婚這麼早?」
「我都快三十了,結婚還早?閔學長,我可不想當剩女!」
「三十歲了還很年輕!」閔志楠眸光深深的看著宋得之,突然來了一句,「之之,還是老樣子,感覺沒什麼變化。」
「閔學長倒是變了很多。」
閔志楠笑了,「來說說,我哪裡變了?」
宋得之自然不肯和閔志楠表現的這麼親密,人家昔日的女友還在這裡呢,「不好意思,我還有事先走一步了,你們慢慢聊。」
「我送你!」
閔志楠自始至終都不曾看方菲一眼,方菲的目光卻一直膠著在閔志楠的臉上,那眼神喊著悲切,宋得之瞄了一眼,不知道方菲是否後悔自己當初的決定了。
寧欺白頭翁,莫欺少年窮!
方菲當年閒閔志楠貧窮,嫁給了法學系院長的兒子,雖然如願以償從那麼多人中留校,但是,她如今過得幸福嗎?
如今我們都想要牽過手就能結婚的愛情,而現在我們卻活在一個上了床也沒有結果的時代。
對一個男人來說,最力不從心的事兒就是「在最沒有物質能力的時候,遇見了最想照顧一生的好姑娘。」
對於一個姑娘來說,最遺憾的卻莫過於「在最美好的年紀遇到了等不起的人!」
宋得之不知道選擇在最美的年華里放棄等不起的戀人的姑娘,是對的,還是錯的,但是她只知道,選擇了就不要後悔!
方菲看著閔志楠陪著宋得之離開,他和閔志楠談了三年的戀愛,閔志楠喜歡一個女孩子的樣子,他太清楚了,他喜歡宋得之!
……
「喂,你該不會是為了方菲回來的吧?」宋得之扭頭看了一眼站在廊下的的方菲,紫藤花架下,方菲嬌媚,比花艷。
「好馬不吃回頭草!」
「那是因為草太多,要是沒有草了,恐怕連草根都肯了。」
閔志楠看著宋得之,說道,「我還欠你5000塊錢呢,這麼多年了,加上利息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欠我錢?」
「你該不會忘記了吧?」
閔志楠看著宋得之的穿著,雖然是刻意的低調了,但是她的穿著不菲,手上的戒指還是國際頂級設計師盧瑟福設計的「唯一」!向來,宋得之的老公應該很疼她,也很寵她。
女人婚姻生活幸不幸福,看她臉是笑容就知道了。
她的笑容實在是刺目!
「啊,我想起來了。你還欠我錢呢。」
當年畢業,閔志楠的父親出了車禍,肇事司機跑了,閔志楠的母親又患了食道癌,閔志楠走投無路,厚著臉皮去向老師同學借錢,當時宋得之正好發了5000塊錢的實習費,就全部借給了閔志楠。後來,聽說閔志楠出國留學去了,宋得之也就忘記了這回事。
「我給忘記了。」
「你真是貴人多忘事。」
「呵呵,那個時候事情太多,我要實習打工,李強爬山的時候摔斷了腿,我害的去醫院照顧李強,一忙就給忘記了。」
宋得之那個時候不富裕,但是維持基本的生活還是不成問題的,她的物質欲又低,女孩子喜歡的名牌包包和服飾,她統統不感興趣,她最愛的就是吃美食。
「你和李強怎麼分了?」
「還能有什麼原因,他劈腿!」如今說起這件事情,心裡早就沒有了芥蒂,因為不愛了,所以可以不在乎了。
「真不是個東西!」
「別這麼說,只能說明我們兩個緣分不夠,所以才沒能夠走到一起。緣分不夠,就算在一起了,結了婚也是離婚,要是我和他有孩子了,就更麻煩了。還好,我們沒有結婚就分手了。
如今,我們兩個都結婚了,有孩子了,都挺好的。」她豁達的說道。
「他配不上你!」
「閔學長,你可別這麼說,人家李強如今在律師界也是赫赫有名的。反倒是我,如今淪為家庭主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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