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案現場 第270章惡魔少年

    在說這個案子之前,我想給大家講一些真實的案例:

    十四歲少『女』殺人拋屍,死者被捅五十刀。(棉花糖小說網),最新章節訪問:.。而事發的原因是,這名十四歲的少『女』和自己二十三歲的男友坐黑車『欲』搶劫黑車司機,可黑車司機不從,故此此名少『女』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連捅黑車司機五十刀。黑車司機死亡後,兩人將黑車司機屍體拋屍荒野。落網後,少『女』因未滿十四歲,所以並未承擔刑事責任。

    十歲小『女』孩因為三歲小男孩在電梯裡沖她做鬼臉,所以對該三歲的男孩子拳打腳踢,致其死亡。為了防止別人發現,小『女』孩將男孩屍體藏在樓下草叢中。由於發現自己孩子久久沒有回家,父母報警查看監控後發現兇手。由於小『女』孩未滿十四歲,所以並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三歲的小男孩,想起同班同學曾經欺負過自己,於是用五『毛』錢的辣條『誘』使對方和自己來到了一個偏僻的公廁處,男孩騙他吃自己手上辣條的時候,把對方推入了化糞池中。對方掙扎中一隻鞋落在了地上,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懷疑,男孩將這隻鞋扔到了幾公里外的地方,分散警方注意。由於其未滿十四歲,所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歲少年沉『迷』網絡黃『色』信息,跟蹤一名二十歲『女』子,用磚頭將其砸暈之後,對『女』子進行了強『奸』。途中『女』子驚醒過來,試圖反抗。由於怕事情的暴『露』,少年將『女』子殘忍的殺害,並且將屍體裝入一個編織袋中扔到了池塘之中。

    這一樁樁一件件的案子,都是真實的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案子。我曾經遇到了這麼一件事情,至今讓我是不寒而慄。我一天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了十幾個年齡在十二三歲的小孩,他們在搶劫,明目張胆的搶劫。

    其中為首的小孩說的一句話,讓我至今是記憶猶新,想起來也是心有餘悸。他說的是:我勸你還是將錢拿出來,我們這個年紀,這麼多人,就是殺了你也沒有什麼事情。

    當時還在上高中的我,還沒有成為警察的我,聽到了這句話,果斷的放棄了自己想要反抗的心。因為我知道他說的是真的,如果我當時沒有將錢『交』出去。很可能就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

    最近未成年犯罪越來越多,很多犯罪者甚至都有恃無恐。<>最新章節全文閱讀</>和上個時代懵懵懂懂的未成年人不一樣,這個時代的未成年人懂得很多,他們有時候甚至拿未成年人保護法當成是自己犯罪的保護傘。甚至在犯罪的之前,他們都會在百度上搜搜如何殺人。

    法律普及的今天,卻是讓這些人鑽了空子。

    當然,這其中,大多數的未成年人都是無意之舉,可也有不少的人,是處心積慮的利用了這一點。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據此,在我國,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也就是說,如果十四歲以下的人殺了人,是不用承擔責任的。或許這個殺人者,只是在簡單的問詢之後,就繼續回家睡大覺去了,就回去繼續玩遊戲去了,就當作是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的繼續生活去了。可是被害人的家屬,卻是要承受著無盡的悲傷,看著殺人兇手繼續過著他們自己的生活。

    而目前最高的未成年人判刑為無期徒刑,是一個『奸』殺了多名少『女』的十六歲的少年。但實際上,無期徒刑最少十三年,一般也就是十八到二十年。也就是說,這個十六歲的少年,出獄的時候應該是三十六歲。三十六歲,正值壯年,而在監獄的環境中忍受了二十年的他,又怎麼能適應社會,遲早會又走上犯罪的道路。

    現實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我們明知道他出來還會繼續作案,但是我們沒有辦法,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對於很多罪犯,社會欠他們一個死刑,這是黑格爾曾經說過的話。

    而之所以要說這麼多,是因為,這次我們的任務是追捕一個小孩子。這個男孩今年應該是十六歲,未成年人,一個連環殺人案的主謀。而之所以部里這麼斬釘截鐵,是因為這個男孩在十三歲的時候,用同樣的手法殺了四個二十來歲的『女』子。

    由於未

    滿十四周歲,所以並不用承擔刑事責任,而現在,這個孩子又出現了。

    瑪麗將檔案翻了開來,我們一一的看去,就會發現,這個孩子的心中住著一個魔鬼。他叫郭國慶,因為是國慶節生的。什麼地方的人不詳,被抓著的時候,他正在一個妓『女』的肚皮上,讓警方不得不懷疑,是不是一個成年人的靈魂穿越到了一個小孩子的身上。


    他沒有父母,準確的說是他將自己的父母殺死了。十二歲的時候,他看到了自己的母親和人通『奸』,於是他從廚房拿了一把刀,冷靜而從容的將母親和他的情人殺死在了自家的『床』上。等他父親回來的時候,他又一刀割喉,殺了自己的父親。據他自己所說,因為他父親太懦弱了,不像個男人。

    於是,他成了一名自己造成的孤兒。但是他繼承了家裡留下來的財產,不多不少。他將自己在一線城市的房子賣了之後,從此『浪』跡天涯。這棟老房子賣了七百萬,十二歲的他成為了百萬富翁。

    十三歲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他開始殺人,專『門』『奸』殺那些『女』人。由於長的一張可愛的臉蛋,加上十三歲的年紀,那些『女』子對他根本沒有防備的心裡,只會覺得這個小正太長得實在是可愛。

    他利用『女』子的同情心,謊稱自己走丟了,雖然知道地址,但是不知道怎麼走,希望那些姐姐能把他送回去。每當說道這裡的時候,郭國慶總會『露』出一副人畜無害,可憐兮兮的樣子來,利用那些『女』子的同情心。

    在走到一片郊外的時候,郭國慶本來的面目就『露』了出來。他用磚塊將猛擊『女』子的頸部,將『女』子砸暈後控制起來。接著,他便開始****這些不明所以的『女』子。在發泄玩自己的獸『性』之後,她便會將這些『女』子殘忍的殺死。

    具體的做法是,他會把『女』子的舌頭割下來,然後將其塞入『女』子的下體之中。十三歲的時候,他犯下了四起這樣的案子。抓到他的時候,他和警察說:等等,我就快完事了。

    被抓之後,那幾年正趕上未成年保護運動發展的如火如荼,迫於壓力,只好將這個郭國慶放走。放走之後,警方足足監視了他半個月。可半個月中,他什麼事情都沒做,警方便撤離了監視。就這樣平安無事的過了兩年的時間,就當眾人已經遺忘了這個郭國慶的時候,沒想到,這樣的案子又開始了。

    天蘭市警方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在城郊大棚中,發現了一具『女』人的屍體。這個屍體渾身『裸』『露』著,嘴巴大大的張開著。報案人看去,這個『女』子的嘴裡竟然沒有舌頭,他當即被嚇了一大跳,趕忙報了警。

    根據天蘭市市局的解剖,『女』子的舌頭在其的下體中被發現了。他們立刻警覺了起來,將這件案子報告給了部里,而部里,也第一時間派我們去查這個案子。這個案子,我曾經聽過,還是當年的特案組督辦的案子。

    瑪麗看完了檔案,眉頭都皺到了一起,她說道:「如果不是看了這個案子,我實在是不能相信,世界上竟然有這樣的小孩。殺人就好像是遊戲一樣,而且這麼冷靜沉著,他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知道自己就算殺了人也不會有什麼事情……」

    德子說道:「我看,這個法律得改改了。」

    我搖了搖頭說道:「法律的修改可不是一句話的事情,這裡面牽扯的事情太多,需要考慮的影響也很多。」

    娟娟說道:「還記得我和你們說過的幾個級別的殺人『性』質麼,就好像有些人天生就是當警察的材料一樣,同樣的,有些人天生下來就是罪犯,他們有很強烈的******反人類『性』格,這和後天的教育分不開,可先天上,基因就決定了這些人是天生的罪犯。」

    我嘆口氣,法律的制定不是我們能夠考慮的事情。而我們能做的,就是抓住這個天生的罪犯,抓住這個現在也僅僅是十五歲的孩子。這樣的案子的發生,一定不只是一次。上次被抓的時候,他殺了四個人,這次,還不知道他會殺多少個人。

    深夜,我們正坐在趕往天蘭市的火車上。

    我對著眾人說道:「這個案子我在榆州市的時候就聽過,當時能抓到他,並不是因為警方掌握了什麼線索,說來也可笑,是因為有人舉報了當地的酒店從事著非法的******,所以警察才趕到了那裡,可沒想到機緣巧合之下,抓到的這個人和犯下案子的人的****完全的相同,因此,這個郭國慶才落網。」

    「可仍舊是沒什麼用。」娟娟接著說道。

    「可現在他滿十四歲了。」我說道:「他們當時都稱郭國慶為惡魔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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