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蘇魯:倫敦黑潮 第1章 四十不惑,惑的是命啊

    諸位看官,且聽書生慢慢道來。故事還得從頭說起,聽書生絮叨絮叨,也讓各位明白,他一把年紀了,還要像個說書先生一樣,對著虛無縹緲的「看官」們吐苦水,究竟是為哪般。

    先說點玄乎的,他估摸著自己是穿越了,又或者,是魂穿異界了?為啥到現在還沒鬧明白?這事兒說來話長,容他稍後再提,畢竟這也是他故事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菲勒蒙上輩子,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亞洲國家——華夏。

    而現在,他卻身處十九世紀的英國倫敦。

    說來好笑,他如今在這異國他鄉待的時間,竟然比上輩子還長,以至於倫敦給他的感覺,比北平更像是故鄉。

    他出生於1855年,一個沒落男爵家的老三。

    由於上輩子壓根兒沒學過英語,他愣是到三歲才開口說話。而當他好不容易能理解周遭發生的一切時,他的人生目標也隨之明確了——

    活下去!

    你以為十九世紀的倫敦是什麼樣?是充滿浪漫色彩的「美好時代」?是貴族老爺錦衣玉食的天堂?

    別逗了!等你真來體驗一把就知道什麼叫人間真實了!

    想像一下,工業革命的浪潮席捲而來,底層人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人權更是降到了歷史最低點;帝國主義的野心不斷膨脹,世界各地戰火紛飛;醫療水平落後,一場小小的風寒就能輕易奪走人的性命

    在這種水深火熱的年代,菲勒蒙一個落魄貴族家的老三,能有什麼好果子吃?

    別忘了,貴族之所以是貴族,是因為他們手裡有地!可他活了這麼多年,愣是沒見過家裡有任何跟錢沾邊的資產證明!

    為了活下去,菲勒蒙可謂是拼盡了全力。

    作為一個接受過二十一世紀華夏教育的靈魂,他深知學歷的重要性。對他來說,文憑就是護身符,有了它,至少餓不死。

    於是,他硬著頭皮,刻苦學習,與整日遊手好閒的敗家大哥,和從小就被送去銀行學習經商的二哥不同,他成了家裡唯一一個堅持讀完大學的人。

    說真的,他上輩子都沒這麼努力過!為此,他真是欠了父母和二哥天大的人情!至於他那不成器的大哥?誰管他去死!

    好在,他的努力沒有白費。大學期間,他勤奮好學的態度深受教授們的喜愛,在他們的幫助下,他不僅積累了不少人脈,還順利拿到了推薦信,光榮參軍。

    菲勒蒙知道你肯定想說,大學畢業就跑去參軍,這劇情怎麼有點眼熟?

    別誤會,他可不是為了逃避現實才去當兵的!他是聽人說,在貴族圈子裡混,當個軍官是最快的捷徑!

    事實證明,這條路他算是走對了。四年的海軍生涯,不僅讓他積累了寶貴的經驗,還意外地發現自己還挺適合吃這碗飯的。要不是因為在一次戰鬥中受了傷,丟了半條腿,他估計現在還在軍營里發光發熱呢!

    帶著軍功章光榮退役後,菲勒蒙休息了一年,然後決定——成為一名探險家!

    是不是覺得他這個決定很突然?

    其實他也這麼覺得。

    「這有什麼難的?你只需要花個兩三年時間,去國外轉一圈,然後把你看到的一切寫成書出版就行了!現在這年頭,探險家可是個賺錢的行當!就像那個查爾斯·達爾文一樣!」

    朋友隨口說的一句話,他卻當了真。第二天,他就跑到碼頭,訂了最近一班出國的船票。

    唉,說多了都是淚,誰讓他這人耳根子軟呢!

    好在,他運氣不錯,憑藉著當海軍時積累的人脈,他成功混進了前往「黑暗大陸」的科考隊,以研究員的身份開始了他的冒險之旅。

    對了,說到「黑暗大陸」,這名字聽起來是不是很陌生?其實它就是指非洲。由於開發程度極低,即使到了工業革命時期,非洲在世人眼中依舊是一片充滿神秘色彩的未知領域。

    就這樣,他在「黑暗大陸」和英國之間來回奔波了四年。然而,他的冒險之旅卻因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而戛然而止——他得了瘧疾。

    當時他以為自己死定了,在老家躺了幾個月,連遺書都寫好了。也許是老天爺覺得他命不該絕,他竟然奇蹟般地康復了!

    恢復到能拿筆寫字後,他便開始整理這些年來的所見所聞,結合自己學到的知識,洋洋灑灑寫了幾本書。

    沒想到,他的書竟然意外地受歡迎,他也因此成了英國小有名氣的作家。

    不僅母校破例授予了他夢寐以求的榮譽博士學位,

    他還靠著當兵時攢下的軍功章,領著國家發的退休金,再加上出版書籍的版稅,雖然不多,但也算衣食無憂了。

    有了榮譽博士的頭銜,不少大學和研究機構都邀請他去做演講,這也成了他的一筆額外收入。

    就這樣,幾年時間匆匆而過,菲勒蒙也到了不惑之年。

    他心想,這輩子也算是拼盡全力了,老天爺也挺照顧他的,是時候該停下來,好好享受生活了。

    於是,他從租住多年的閣樓搬了出來,在倫敦市區買了一套屬於自己的公寓。

    ,!

    以上就是他前半生的故事,怎麼樣,夠精彩吧?

    1895年,二十世紀即將到來。菲勒蒙以為自己已經做好了迎接新時代的準備,可以安享晚年了。

    然而,現實卻給了他重重一擊。

    好了,這個糟老頭子的牢騷就到此為止吧。接下來,他要說的才是重點,也是他不得不向各位「看官」傾訴的原因。

    該從哪裡說起呢?

    既然是講故事,那就從他收到老朋友阿瑟的來信開始吧。

    ─────────────

    親愛的菲勒蒙:

    你還好嗎?身體還硬朗吧?

    你肯定很好,對吧?這幾年,我每聽到一次你的名字,就捐一英鎊,現在攢的錢都夠我把家裡的破屋頂掀了重蓋了,還能剩不少呢!

    總之,我就當你過得很好吧,反正我在這瞎操心也沒用。

    請原諒我的無禮,為了給你寫這封信,我特意去買了本《如何寫一封得體的信》,結果發現自己根本看不懂。

    我知道你對今天的天氣和我的花園不感興趣,所以我就長話短說了。

    我最近可是忙得不可開交啊!

    因為我在過去十年的研究中,取得了重大突破!

    我現在興奮得每天都想尖叫!當然,是幸福的尖叫!

    所以,我寫信給你是想請你幫個忙。我知道這可能會打擾到你豐富多彩的退休生活,但我真的很需要你的幫助。

    我需要一個學識淵博、見多識廣、意志堅定的人幫我!

    而你,就是最合適的人選!

    具體的事情,三言兩語說不清楚,咱們見面詳談吧。

    我的住址你應該還記得,就在老地方,反正它又不會自己長腿跑了。

    你的朋友,阿瑟敬上。

    ─────────────

    菲勒蒙費力地辨認著信紙上那如同鬼畫符一般的字跡,終於讀完了這封內容混亂的信。

    「這傢伙」

    他長嘆一口氣,揉了揉眉心。

    阿瑟·弗蘭克,他認識他二十多年了,卻從未見過比他更古怪的傢伙。


    他是什麼樣的人?

    這麼說吧,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他,那就是:

    「他有著孩童般純粹的任性,貓一樣旺盛的好奇心,以及一顆永不滿足的冒險之心。而這一切,都比不上他那令人咋舌的巨額財富。」

    你能想像嗎?估計很難吧。

    即使到了現在,菲勒蒙依舊時常懷疑,這傢伙是不是他臆想出來的產物。

    阿瑟在信封里放了一張照片。

    菲勒蒙對著那張黑白照片研究了半天,最終還是放棄了。照片裡似乎坐著個人形的東西,但由於拍攝時相機抖動得厲害,導致畫面模糊不清,根本看不清拍的是什麼。

    「現在都流行那種按下按鈕就能拍照的相機了,這傢伙怎麼還用這種老古董」

    他不禁抱怨道。阿瑟對新鮮事物一向不怎麼感冒,估計他現在還在用那種需要擺好姿勢等上好幾分鐘才能拍一張照片的老式相機。

    相比之下,這幾年新出的便攜式相機就方便多了,隨時隨地都能拍照,真是科技的進步啊!

    想到這裡,他不禁有些自豪,作為一個來自二十一世紀的靈魂,他適應新生活的能力還是挺強的嘛!

    「這傢伙沒事拍這種照片幹嘛,什麼都看不清。」

    他一邊抱怨著,一邊把照片丟在桌上。

    「先生,怎麼了?」

    聽到他的自言自語,正在收拾房間的女管家瑪麗推門走了進來。

    「沒什麼,我的一個老朋友寄來了一封信,還附贈了一張意義不明的照片,估計是想捉弄我。」

    「意義不明的照片?」

    「是啊,他拍照技術太差了,你看看,能

    認出來這是什麼東西嗎?」

    菲勒蒙隨手把照片遞給瑪麗,其實他並不指望她能看出什麼名堂。

    「看起來像是一個坐著的人形雕像。」

    「人形?」

    瑪麗疑惑地重複了一遍。

    「這東西怎麼看都不像是人啊。」

    「怎麼會呢,你看,它有胳膊有腿,不是人是什麼?」

    菲勒蒙指著照片說道。瑪麗聽完他的話,更加困惑了,眉頭都皺了起來。

    「也許是我見識短淺吧」

    「行了行了,別陰陽怪氣的。我又不是什麼無所不知的天才,就算我真的像傳聞中那麼聰明,也不可能什麼都知道吧?」

    「可是先生,您每次都反駁我」

    「打住!你到底想說什麼?如果是因為我阻止你做鯖魚派的事,那我向你道歉,但我真的吃不慣那玩意兒!」

    菲勒蒙和瑪麗又開始了日常拌嘴。她一直覺得他這個人挑剔,尤其是在吃東西方面。

    好吧,他承認,這方面他的確有些執著。

    雖然他已經在這個時代生活了四十多年,比上輩子還長,但他依舊無法適應這裡的飲食文化。

    「好吧,我說它不像人的原因是,它的頭部?」

    「頭部?」

    菲勒蒙的目光順著瑪麗的手指移動到照片上。

    ,!

    「如果這是個人,那這部分應該是頭部吧?」

    「沒錯。」

    「但是,人的腦袋哪有這麼大,還扭曲成這樣?」

    菲勒蒙愣了一下,仔細想了想瑪麗的話,突然間,他明白了!

    在二十一世紀,各種各樣的媒體充斥著我們的生活,我們早已習慣了各種誇張變形的人物形象。

    但在十九世紀的英國,情況卻截然不同。雖然這裡也有漫畫和諷刺畫,但它們都被視為低俗文化,普通人很少接觸到。

    也就是說,現代人對於「人形」的接受範圍,要比過去的人廣泛得多。

    就像菲勒蒙,僅僅因為照片上的東西有胳膊有腿,就理所當然地認為它是「人」。

    然而,製作這件物品的人,生活在十九世紀甚至更早的年代,從他們的角度來看,這東西很可能不是在描繪人類。

    他竟然犯了如此低級的錯誤!

    「你說的沒錯真是不可思議」

    「您竟然會承認自己錯了?」

    瑪麗驚訝地看著他。

    各位看官,請不要誤會,菲勒蒙對待下人一向和善寬容,絕對沒有一點老爺的架子。

    總之,他被這張照片搞得心煩意亂,一把搶過瑪麗手中的照片,塞進信封里。

    「我現在要出門一趟。」

    「要很晚才回來嗎?」

    「路途有點遠,可能會在朋友家借宿一晚。」

    「要坐火車嗎?」

    「不用,沒那麼遠,坐馬車就行。」

    「那就好。」

    那就好?這是什麼意思?菲勒蒙的心情更糟糕了,抓起手杖就往外走。瑪麗見狀,連忙拿起他的外套,幫他穿上。他戴上帽子,在瑪麗的目送下,大步走出了家門。

    走到一半,他又突然想起什麼,回頭對瑪麗說道:

    「我走之後」

    「我會鎖好門窗,檢查壁爐的。」

    「還有窗戶」

    「窗戶也會鎖好,窗簾也會拉上的!」

    他氣呼呼地摔門而去。

    再說一遍,他對待下人一向和善寬容,絕對沒有一點老爺的架子,請大家不要誤會!

    總之,菲勒蒙出發去見阿瑟·弗蘭克了,而他的生活,也因此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朝著不可預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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