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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志平叔叔所言,李青雲在家開始做起了晚飯。
黃鼠狼肉是一道不可多得的野味,當然,燒的好不好吃,主要得看個人的手藝了!它的體內有臭腺,分布在**兩側。爆炒時要加入蔥姜,料酒陳醋去腥。最好在鍋中加上幾片橘子皮,可除異味和油膩,並且增加湯的鮮味。
山里人家都會種上幾顆橘子樹,志平叔叔家裡放著不少橘子,恰好被李青雲利用。
黃鼠狼肉出鍋之時,李青雲還是老樣子,加入了生命之泉,不過這次加入了兩滴。他也怕黃鼠狼肉腥味太濃,所以多加了一點。
香噴噴的黃鼠狼肉,惹得阿黃汪汪直叫。
這次成功捕捉黃鼠狼,阿黃占了很大功勞。況且這麼大隻的黃鼠狼,足夠一家四人吃上兩頓了。於是李青雲拿出一小部分,倒進門外的破碗裡,讓阿黃先品嘗品嘗。
窺伺已久的阿黃,看著碗裡的黃鼠狼肉,舔著哈喇子埋頭狂吃了起來。
等到李青雲將剩下的三道菜燒好以後,叔叔嬸嬸也回到了家中。
看著飯桌上熱氣騰騰,香味四溢的黃鼠狼肉,志平叔叔喉結蠕動,似乎想起中午紅燒鯽魚和辣椒炒肉的美味。
「青雲,這是啥肉?看著很有食慾!」志平叔叔連手都沒來得及洗,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大盤裡的黃鼠狼肉問道。
「下午上山抓來的黃鼠狼。」
「野味呀!快給我夾一口嘗嘗!」志平叔叔眼神瞬間一亮。他那髒兮兮的手不宜動筷子,吩咐李青雲道。
李青雲用筷子夾了一塊黃鼠狼肉,遞到志平叔叔嘴裡,恰好這一幕被洗完手的嬸嬸看到。
「看你猴急的,洗完手再吃不行嗎?」嬸嬸白了叔叔一眼。
「嗯,太好吃了!一點腥味都沒,比野兔的肉還要香!」黃鼠狼肉入口,志平叔叔一邊咀嚼,一邊稱讚。
嬸嬸莞爾一笑,這次她沒有懷疑叔叔的話。中午李青雲的兩道菜,已經得到了嬸嬸的肯定。
叔叔急急忙忙的去洗了手,上座時嬸嬸已經替他倒了小半碗米酒。每天晚上喝上三兩口,是叔叔多年以來的習慣。
今兒有黃鼠狼這道野味下酒,志平叔叔臉上樂開了花。
李青雲上座,倒是沒有發現陽陽的身影。門外傳來依稀話語聲,好像是陽陽正在和人通電話。
大概過了三四分鐘,陽陽悶頭走了進來。剛才和陽陽通電話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女朋友陳茜。兩人應該吵了一架,陽陽臉上寫滿了不開心。
「陽陽,這野味是青雲下午上山抓來的,快嘗嘗!」志平叔叔見陽陽坐在飯桌上悶聲不樂,開口道。
「上山抓的?」陽陽反問了一句。
「嗯,上山路途中恰好看到了一個黃鼠狼的窩,順勢就將它抓了回來當晚餐。」李青雲不想說出自己上山抓黃鼠狼,其實是為了製作畫筆。
「什麼!這是黃鼠狼的肉?快倒掉!」陽陽聞言語調突然提高,顯得有些生氣。
志平叔叔抿了一口酒,見陽陽生氣略顯不悅。
「黃鼠狼的肉怎麼了?幹嘛要倒掉?」
李青雲也一頭霧水,不知陽陽為何發火。
陽陽在城市裡上學,見識廣泛,讀過不少關於黃鼠狼引起的神秘事件。
北方有些人將黃鼠狼稱為「黃仙」,受人崇拜。它有著如同狐狸一般美麗的體態,性情狡黠而又神秘。人們認為黃鼠狼可以左右人的精神世界,一旦被黃鼠狼附了體,就會產生「癔病」。
所以一般而言,人們對於黃鼠狼都是敬而遠之。
但是此時,李青雲竟然活捉一隻黃鼠狼,並且將它殺掉當作飯菜。這是不詳之事,陽陽覺得會給他們一家帶來災難。
說來真是可笑,堂堂一個大學生,竟然會對鬼怪之事如此迷信。倒是志平叔叔和李青雲,絲毫沒有覺得殺死黃鼠狼有何不妥。無論是黃鼠狼,野豬,狐狸,野兔,這些山上的小動物,在他們眼裡就是一道野味。
不過陽陽對他父親還是比較尊重的,見他板著臉不悅,不再開口。
反正殺都殺了,肉也吃了,陽陽也沒有任何辦法。
飯桌上的小插曲,影響著眾人的心情。
陽陽拿著筷子,碰都不碰那盤誘人的黃鼠狼肉,夾著其它菜就飯。
志平叔叔懶得去管陽陽,吃著香噴噴的野味,喝著自家釀製的米酒,臉色越來越紅潤。
酒足飯飽,陽陽早已離開飯桌,獨自回到二樓房間。
李青雲幫著嬸嬸洗刷碗筷,而後也上了二樓。
當他走進房間,陽陽破門而入,淡淡說道:「雲哥,跟你說個事。」
李青雲不知陽陽所謂何事,回道:「說吧。」
「明天我要去金城一趟,早上就麻煩你跟我爸媽去田裡幫忙幫忙吧!」
原來是為這事,李青雲想都沒想,一口答應。
「陽陽,你去金城做......?」
李青雲本想問問陽陽去金城幹啥,結果陽陽得到青雲肯定後,直接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唉,陽陽好像對我有點意見。」
李青雲微微一聲嘆息,關上了房門。手機用戶請瀏覽m.biyange.com閱讀,更優質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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