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密一疏,道理很簡單,這個世界上不管是誰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死神也是人,他也有照顧不到的地方。
雖然在部隊的時候,他整天跟陳晴風待在一起。因為陳晴風的樣子與他一模一樣,所以大家都戲稱陳晴風是死神的影子。可就算是這樣,他也不可能將對方了解得通透。就好像在豬尾巴這件事情上,兩人坐在一起安逸吃頓飯的時候少之又少。出門在外執行任務,只要填飽肚子就可以,還真從來沒有碰到過豬尾巴的問題。所以,這個冒牌的陳晴風理所當然的露出了馬腳。
好在死神反應夠快,面對陳子歌的好奇,立刻脫口而出一個稍微加工的故事。
那是他與陳晴風在深山老林中狙殺一個毒梟,兩人蹲守了一個星期,毒梟也沒有出現。為了完成任務,兩人在斷水斷糧的情況下堅守陣地,靠著唯一剩下的一塊餅乾堅持了兩天,最終成功完成任務。
只不過,在這個故事中,將餅乾換成了豬尾巴。
「妹妹,如果到了那種情況。別說是豬尾巴了,恐怕人肉我都得吃。否則,我現在就沒法看到親愛的妹妹了。」死神寵愛的摸了摸陳子歌的頭。
故事雖然簡單明了,死神也沒有過多的描述,可是卻讓陳子歌十分的有感覺,眼淚都含在眼圈當中了。
「老哥,你這些年都過得什麼日子啊!真讓人心疼啊!」陳子歌咬著筷子,眼淚巴巴的看著死神,似乎親臨其境的感受到死神當初的那種感受。
「傻丫頭,現在不是一切都過去了嗎?」死神再次寵愛的揉了揉陳子歌清爽的短髮。
吃過飯,死神回到了陳晴風的房間。這個房間布置的很簡單,沒有過多華麗的裝飾,但乾淨整潔。看得出來,雖然陳晴風常年不在家,但陳母一直在打掃這個房間。
放下背包,走進衛生間洗了個澡,從冰箱中拿出了幾罐涼啤酒靠在床頭。
這個夜晚註定是一個特殊的夜晚,死神從今天開始將正式變成陳晴風,也將從今天開始,他要完成陳晴風死前的遺願。
三十六隊是個特殊的單位,就算是普通的任務,那也是非常難完成的。最讓死神記憶深刻的是他和陳晴風去南美刺殺一個叛國者。雖然成功狙殺,但他們也陷入了當地武裝組織的層層包圍。
幾百人追殺兩人,實在不成比例,被逼無奈之下,兩人鑽進熱帶雨林。
對方派出大量的手下進行圍剿,孤立無援的兩人只得與對方玩起了游擊戰,邊打邊退,整整打了三天。
三天過後,彈盡糧絕。偏偏陳晴風在這個時候發了高燒。人一旦有病,再強壯的身體也承受不了。又硬挺了一天過後,病情嚴重的陳晴風終於倒地不起。
「隊長,你走吧!不要管我。帶著我,我們兩個一個都走不出去。」陳晴風自知身體狀態實在太糟糕了,不想再拖累死神。在熱帶雨林當中每多待一分鐘,就多一分危險。
「如果讓我活著必須付出兄弟生命的代價,我寧願死!」
「隊長……」
「不要廢話,我背你走!」
不離不棄,生死相依。這不是用來形容情侶的,這是三十六隊的口號。他們是一個整體,任何一個隊員都是兄弟姐妹!
死神背著陳晴風與敵人打游擊,吃蛇肉,喝露水。邊走邊找出路。
陳晴風病好了,死神倒下了,背著一個人打游擊,不累壞那才奇怪。
接下來,陳晴風開始背著死神,雖然已經擺脫了敵人的追擊,但是他們面臨更大的問題,嚴峻的生命考驗,沒有吃的,沒有喝的,沒有取暖的東西,甚至連指南針都丟了。
如果是常人,恐怕早就死掉了。可是他們卻奇蹟般的活了下來。
就這樣兩人一直配合多年,一直到……
回想當初,死神滿心的傷感。如今陳晴風已經不在,也只能靠回憶來緬懷這位曾經放心將後背交給對方的戰友。
從床頭的背包中拿出錢夾,在裡面抽出一張帶有彈孔和鮮血的照片,上面是一個帶著清純笑容的女孩。
這是陳晴風的最愛,這張照片一直隨身攜帶著。
在臨死之前,他顫抖的雙手將照片送到了死神的面前。
「隊長……一定……一定……要幫我找到她,真的好擔心……她……」
看到這張照片,死神的心就糾了一下,好像誰在他的心上捅了一刀。
照片上的女孩叫做沈七七,與陳晴風相識了七年,兩個人的感情非常的好。儘管後期陳晴風當兵,兩人相見的機會很少,但兩人的感情一直很穩定。可是三年前,沈七七好像突然從這個世界上蒸發掉了,一點消息都沒有。
陳晴風身在三十六隊,任務繁重,儘管借著探親回家的時候多方打探,可是一點消息都沒有打聽到。所以,這也是陳晴風有生之年的一個遺憾。
「放心吧!我一定會幫你找到她的。」死神看著照片中的沈七七,輕聲說道。
對於死神來說,尋找沈七七是首要任務,他決定明天早上起來後立刻就去打探消息。
酒喝完,死神躺下,難得有機會可以安安穩穩睡覺,如果不好好睡上一覺那真是有夠可惜的。要知道在外面執行任務的時候,好好睡覺都是一種奢侈。
可是,他躺在床上卻久久不能入睡,腦海裡面翻來覆去的出現今天晚上的幾件事情。看來他日後得更加的小心,否則待在陳家久了,還真的很容易穿幫。一旦穿幫,也就代表著他要離開陳家,這可不是他想得到的結果。
死神腦袋裡面想的事情太多了,都不清楚是什麼時候睡著的。但什麼時候醒的,他可是非常清楚。
因為職業的習慣,就算是在睡覺,他也自然而言的保持著警戒的狀態。這是長期處在危險情況下養成的本能,並不會因為變換一個地點而輕易的改變。
他是怎麼醒的?很簡單,有人輕手輕腳的走進了房間。
死神側身躺在床上,雖然沒有回過頭去看,但只是聽腳步聲就判斷出進來的人是陳子歌。
也只有這個小魔女才會這麼走路,看來這小丫頭要玩什麼鬼把戲了。所以,他十分配合的裝作不知道,依然閉著眼睛。
陳子歌臉上帶著壞笑,輕手輕腳的來到床邊,慢慢俯下身子,雙手拽住了被子。
死神猜測陳子歌頂多是來到他耳邊突然大叫一聲,嚇唬他一下。可是當他感覺到對方拽被角時,立刻就意識到不對勁了。可這個時候,他再想做出反應已經來不及了,因為被子已經離開了他的身體。
「大懶蟲,起床嘍!」陳子歌大叫了一聲。
死神感覺到全身一涼,心中驚呼:糟糕!
這個時候想要補救已經來不及了,他已經預料到陳子歌會在隨後驚呼大叫。不為別的,就因為被子下面是光禿禿的一具男性身體。
難得有一次沒有拘束的睡眠,所以死神在臨睡覺之前就將身上所有的束縛全部脫掉了。可哪想到陳子歌居然一大早就衝進來掀被子啊!
尷尬,真的很尷尬!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是側著身子,要是正面向上,那就……
都到了這個份上,再裝睡沒有任何意義了。再說死神也沒有暴露-癖。在陳子歌還沒有大叫之前搶過被子,快速的纏在了身上。
陳子歌正直視著死神的臉。小臉紅撲撲的,很顯然她並不是一點反應都沒有。這個反應完全超出了死神的預料。
「你這丫頭,怎麼隨便掀我被子啊!」死神的老臉有些發熱,只不過他的皮膚是小麥色,很適合偽裝。
陳子歌嘟起了小嘴,一臉的不滿。「討厭,你是不是故意的?」
「什麼故意的啊?」死神不解的問道。
「老哥壞死了,你就是故意的。」陳子歌的模樣十分的可愛,特別是嘟起的小嘴,讓人忍不住有想上去咬一口的衝動。
「…………」死神悲哀啊,老天作證,他真的是無心的。看來這個魔頭妹妹十分難對付啊!弄不好就得「死」在對方的手上。
「不理你了!」陳子歌紅著小臉跑出了房間。
陳子歌跑出死神的房間,一路狂奔到自己房間,關上房門,直接靠著門坐到了地上。此刻她的小臉已經紅得不成樣子。
使勁用雙手拍了拍細嫩水滑的小臉,不自覺的又嘟起小嘴。
「壞老哥,明明知道我有掀被子的習慣,居然不穿衣服。」
回想到剛剛的場面,陳子歌的心跳再次加快,這還是他第一次看到男人光著身子,想想有些可惜。剛剛太緊張,都沒有看到什麼。
不對,有看到。
老哥的屁股可真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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