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從何說起呢?
那是十二月的時候,天氣已經很寒冷。那天我從外地趕夜班飛機回家,早上五點多的時候坐上了回家的出租車。因為坐了一宿的飛機,我覺得很累,下車的時候有些迷迷糊糊的。恍惚中我仿佛聽到小區門口的花壇邊有細微的響動,似乎是一隻什么小動物在哼哼。
我打眼一看,呀,是一隻小狗。
那小狗毛色金黃,肉呼呼的,眼睛也沒睜,一邊哼哼一邊用頭在花壇的枯草里拱,似乎像是在找媽媽。
此時氣溫已經很低了,不少人都開始穿冬裝。我看那小狗在風中顫抖,不知道能捱到幾時。
此時我的內心是矛盾的。
我既很想很想把它領回家,但是我又想,我只是一個單身漢,工作又忙,經常出差,實在是沒有條件養它。而且此時天已經大亮,很快就會有人出來晨練遛彎了。我覺得應該會有有好心人可以看它可憐,收養了它,至少不會讓它凍死。
懷著這樣僥倖的心理,我便狠心離去。回到家胡亂洗漱了一下,便趕緊躺下補覺。
這一覺卻睡得十分難受,不僅睡了很久睡不著,反而翻來覆去渾身都不爽。好不容易勉強躺了兩個小時,就實在是睡不著了。此時在我的腦海中翻來覆去的都是那隻小狗在枯草里瑟瑟發抖的場景。
不行,我得去看看!
我趕緊爬起來,穿著厚厚的居家服,塔拉著拖鞋,一路小跑著來到小區門口。
遠遠的就看到草叢裡有個跟枯草差不多顏色的小東西在。
我跑近一看,它已經不怎麼動了,但是能看得出來它還活著。我趕緊把它抱起來,又一路小跑著回了家。我怕它太冷,趕緊把暖氣開到最大。想了想,我又跑到門口的超市買了一袋羊奶粉。買回家後,正準備餵它喝奶的時候突然想到自己沒買奶瓶。無奈之下,只得把奶粉沖泡好後,用一個敞口的小盤子餵它。沒想到這小狗十分精乖,竟然知道舔著喝。
就這樣小狗撿回一條命,開始一天天長大起來。我給它取名為Cola。
因為我時常出差,所以Cola經常要住在我不同的朋友家。但是好在他們都很喜歡Cola,所以我每次出差回來,瘦的是我,胖的是它。不知道他們都餵它吃了什麼。
很快,Cola長成了一隻大狗,毛色金黃,身高體壯。在這個無依無靠的城市裡,它可以說跟我相依為命。我們一起出去運動,一起在家看劇,一起打遊戲機(當然了,它只是看著我打),一起吃飯,一起睡覺。
它的到來,給了我很多的安慰。原來每次放假休息的時候,都會在前一天看電影看小說或者隨便幹什麼熬到半夜,然後第二天睡到下午。渾渾噩噩的起床吃個飯,然後再熬到半夜,如此循環往復。但是有了Cola就不一樣了,現在我每天都會起很早,帶Cola去散步,如果哪天我睡懶覺不起來的話,它就會在家「汪汪」大叫,控訴我又賴床了。
到最後,我那父母都不能改變的不良生活作息,竟然讓Cola給治好了。所以,衷心推薦一個人生活的朋友,可以試著養一隻狗。這樣當你想要不起床或者不吃飯的時候,就可以看看它無辜的雙眼,然後想,還是起來吧,畢竟狗還要出去遛彎,狗還要吃飯呢。然後就有起床的動力,也開始三餐準點了。
說到這裡都是與狗的故事,好像還沒提到小說。其實要說這個事,得從我一次半夜起來上廁所說起。
那晚上,我睡前口渴喝了一杯水,所以半夜突然有些內急,於是起來噓噓。我發現Cola沒在我的床邊睡覺,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其實Cola自從半年前開始,就有時候晚上不在我的房間睡了,它喜歡睡沙發或者睡書房,我自然也不管它。所以看到Cola不在身邊,我也沒有驚訝。迷迷糊糊中,從洗手間出來,竟然聽到書房裡傳來莫名的聲音,還有淡淡的白光從房間照出來。我心道不會是糟了賊了吧。於是我順手摸了一個網球拍,赤著腳緩步走了過去。
然後我看到了驚人的一幕。
Cola竟然坐在我的電腦前敲著鍵盤,屏幕上還開著一個Word文檔。Cola看見我進來,高冷的瞥了我一眼,開始繼續敲擊鍵盤。它使用兩隻爪子去敲擊鍵盤,竟然還速度不慢。
我驚訝不已,趕緊跑過去看它在寫什麼,只見文檔上赫然寫著四個字《鴻蒙印記》(本書新書上傳時的名稱),然後是第一卷的標題「千眼古錢之卷」,接著是第一章的標題「神秘快遞」。
我差點驚掉了下巴,我們家的狗竟然開始寫小說了,這太不可思議了!就聽說過別人家的狗喜歡咬襪子咬鞋咬衛生紙咬錢的,沒聽說過狗喜歡寫小說的。
而且看了一下Cola它寫的東西,發現竟然還可以,像模像樣的。於是我想,那不然把這小說發起點吧,畢竟起點是個自由的創作平台,只要有人看,誰寫的不重要。
本來我打算用Cola的名字作為筆名的,但是沒達到六個字母的要求,所以就在Cola的建議下用了「寫作的汪」這個名字,意思就是一隻會寫作的汪星人。今後關於Cola寫作的相關事宜,全權由我負責,以後大家的建議或者催更我都會轉達給Cola知道,謝謝大家!
這就是我與Cola的故事,也是Cola與這部小說的故事!
——By寫作的汪的主人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3132s 3.8986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