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叫我小兄弟,請叫我原告! 第一百零九章 我方認為不妥,但我方無證據!(第四章!求票!)

    「無罪?」

    「你這個律師,眼睛瞎了啊!」

    「你心是黑的吧,怎麼能昧著良心說這種話!」

    旁聽席上聽到辯方要做無罪辯護。

    一個個都是非常憤怒的姿態。

    直接對著丁莊強怒道。

    畢竟這是擺在眼前的事。

    而且各方面證據都明確指向對方。

    你做無罪辯護這不是在噁心人嗎?

    「無罪?」

    蘇凡整個人也十分詫異。

    這律師瘋了吧?

    還是說費湘紅母子瘋了。

    這種情況下不是應該考慮減刑嗎?

    她們該不會以為高雙雙死了,自己這波死不認罪有用吧?

    蘇凡以本場案件的受害者出席,此時坐在公訴人旁邊,他大感震驚。

    「安靜,安靜,大家安靜!」

    法官此刻開口道。

    現場群起憤昂的旁聽這才安靜了下來,但仍是感覺被噁心了一陣。

    「那現在請辯方律師提出陳辭。」

    現場安靜了下來,只見到此刻的法官對著開口道。

    「各位,控方律師認為本案我的兩位當事人證據確鑿,並提出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罪、敲詐勒索罪、誹謗罪、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非法拘禁罪、妨礙公務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罪等八項罪名,但我方認為不妥。」

    只見到丁莊強硬著頭皮開口道。

    後悔。

    當初為毛要接這個單子。

    這單之後他不但要被業界鄙視,怕還得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說實話,對方證據確鑿,這種罪名你別說把制定法律的那個叫來了,你就算把天王老子叫來也辯護不了無罪啊!

    「請辯方律師提交證據。」

    法官開口道。

    旁聽席位上,眾人也都非常好奇。

    對方能拿出什麼證據出來。

    而高雙雙的母親更是直勾勾的盯著丁莊強。

    那個黑盒子裡的視頻她看了。

    強行撐著身子看完,結束之後直接暈厥了過去。

    她至今想不通,女兒生前在遭遇那些非人折磨的時候,她究竟是怎麼樣忍受下來的。

    當狗一樣關在籠子裡!

    毆打!

    虐待!

    她現在甚至都不敢閉上眼睛。

    因為一閉上,就會想起自己女兒的笑臉和那些非人折磨的畫面。

    「我方……無證據。」

    丁莊強苦笑著開口道。

    這種事他哪去找證據。

    真像費湘紅所說的,整個假人證過來。

    證明那天晚上確實是蘇凡推下去的?

    關鍵警方有母子二人的錄音啊。

    並且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你咋個推翻?

    做這些是會把他給送進去的。

    還三百萬到手給你一百萬呢。

    幸好提前收了十二萬多。

    要不然這波可能虧大發。

    「法官先生,雖然我們沒有證據,但我們母子是冤枉,而且控訴的這些罪名也子虛烏有,敲詐勒索三百萬是因為他推我兒子下河!至於那些什麼虐待之類的更是離譜,他們就是正常的情侶關係,性癖罷了。」

    只見到此刻被告席戴著手銬的費湘紅開口道。

    被關了好多天。

    她此刻人也瘦削了不少。

    但她忍受不了被關十幾年二十幾年。

    所以她還是決定為自己和兒子做無罪辯護。

    一旦成功了,就是無罪釋放。

    失敗了那就上訴!


    她也了解過,庭審是可以有一審二審的。

    反正她不能坐牢。

    更不能坐那麼長時間的牢!

    「做無罪辯護?無證據?」

    在場的眾人有些懵。

    「??」

    蘇凡也滿頭是問號。

    這律師路子挺野。

    是奔著重判去的吧。

    辯方律師丁莊強聽到這話,只能默默的看著。

    法官要是信你還真有鬼了。

    說真的,要是對方積極點,至少這麼多項罪名他還是有機會幫對方減輕刑罰的。

    結果非要這樣弄出一個笑話,他能咋辦。

    法律不是兒戲。

    不過雖然荒謬。

    但這一場庭審還是持續了四個多小時,中間還伴隨著一次休庭。

    下午三點。

    「經過原告被告雙方檢舉提證以及辯護陳訴,我和陪審團經過充分的討論之後根據事實情況給本案做出如下判決。」

    所有人此時全體起立。

    「被告人費湘紅,女,48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數額巨大且為犯罪集團主犯不知悔改並造成惡劣影響,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為獲得賠款,以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3年。

    3、拿著醫院的傷情鑑定過來報故意傷害假案企圖讓他人受到刑懲,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犯誣告陷害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1年。

    4、毆打他人至耳膜穿孔、輕微腦震盪犯造成輕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賠償11萬元。

    5、拒捕,妨礙公檢人員執法,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犯妨礙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五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2年,責令限期退賠被害人蘇凡經濟損失120000元,欠條作廢,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法官對此宣布道。

    「22年,我還得賠錢!我不服!!」

    費湘紅聽到這話!

    頓時怒了!

    直接對著喊道!

    22年,她都七十歲了!

    她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請安靜,被告人費湘紅,你是不是還要增加一條藐視法庭罪?」

    看著費湘紅一臉激動的模樣。

    此刻的法官開口道。

    「委託人費女士,有什麼事情請等宣判完在抗議。」

    丁莊強摸了摸腦門。

    也頗為無奈的開口道。

    費湘紅這才不滿的閉上了嘴!

    「被告人洪立天,男,22歲。

    1、敲詐勒索300萬事實清晰證據充分,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數額巨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以暴力、威脅手段違背婦女意願,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犯強制猥褻罪,且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賠償受害者10萬元。

    3、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毆打、侮辱等嚴重情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4、公然製作、售賣淫穢物品,並獲利一萬元整,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5、毆打受害者至耳膜穿孔、腦震盪、腹壁軟組織腫脹挫傷、陰部流血、全身多處淤傷,根據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6、為獲得賠款,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綜上綜合裁定,六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並賠償經濟損失11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宣布完了這一對母子。

    檢方還以偽證罪、敲詐勒索罪脅從犯起訴了高雙雙。

    法院最終做出判決,判處高雙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兩年,但因為對方人已身亡,故而不執行。

    判決出來。

    皆大歡喜。

    兩個全都是二十年往上。

    而高雙雙的母親段蓮此時心口那一口氣終於緩了出來。

    在醫院的洪立天接到判決通知書。

    人直接懵了。

    他居然被判了23年!

    他老媽不是說沒事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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