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似曾相識
【123】似曾相識
「左邊?」丁一重複道。《純文字首發》
「是的,姓左,左右的左,名邊,邊疆的邊,所以叫左邊。」
「左邊?」丁一繼續重複了一遍,感覺這個名字似乎聽說過,但是怎麼也想不起來是誰。
「怎麼,你認識?」
丁一笑了一下說道:「我會閬諸才幾天,我哪裡認識啊,只是感到這個名字很上口,沒有陌生感,又想不起在哪兒聽說過,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你錯了,她不是閬諸人,是天津人,既然對這個名字有感覺,說不定在哪個場合見過,也許你在亢州見過。」
「呵呵,那不可能,在亢州,我沒有接觸到法律界這麼有名的人。」
「我說的意思是作為記者,要學會跟你準備採訪的人套近乎,消除陌生感,也消除她的戒備感,這樣採訪起來才能自然流暢。」
丁一笑了,心說,編導可能拿自己當做實習生看待了,怎麼說自己也是有過好幾年的從業經驗了,當初在廣院學習的時候,回來採訪鄒子介,這個鄒子介是不愛說話的,而且一見她就臉紅,都不敢看他,這樣一個木訥的人,都把自己所從事的玉米育種工作和傳奇經歷,如同竹筒倒豆子,一五一十都告訴了她,乃至後來任什麼人再來採訪,他說的內容都沒有超過跟她講述的內容。
「呵呵,當然,你在基層台幹過幾年,採訪經驗應該是有的。我也只是把我知道的一些情況告訴你。」
也可能編導意識到自己旁邊這個人的實力,不但在行業內獎項等身,就是來到閬諸後,她採編播的一條非常有深度的新聞報道還獲得了省好新聞獎,也就是憑藉這篇獲獎新聞,丁一奠定了在閬諸電視台的地位,也轉變了人們一些誤解,以為她之所以奪得電視主持人大賽第一名,是憑藉了林稚君的關係,才獲得高分,進入了當時競爭非常激烈的電視台。
丁一聽了編導的話後謙虛地說道:「我的確是在基層幹過幾年,但有些領域的確沒有涉足過,比如律師行業,在我印象中,我就沒有採訪過律師,因為亢州既沒有這樣一檔法律節目,我也沒有接觸過一位律師,所以,還請您不吝賜教。」
聽了丁一的話,編導感到很舒服,他笑著說:「小丁從來都是謙虛的代名詞,如果年輕人都像你這樣就好了,哈哈。」
丁一沒有笑,而是說道:「對了,您周五開專題會議的時候不是說,這個女律師不是從來都不接受採訪嗎?」
「是啊,很少有律師能做到她這樣低調,因為,說白了,律師,在某種程度上說,打贏官司的目的,但還有一個主要的目的就是盈利,擴大知名度,接更多的案子,攬更多的活兒。」也是以盈利為目的,但是這個律師的確很另類,不發名片,不接受採訪,似乎完成沒有市場化。所以,我今天才再次囑咐你,調動你的一切聰明才智,哪怕採訪到她一兩分鐘都行。」
「問什麼問題?」
「你隨機應變,對付這樣的人,不要直奔主題,要善於打迂迴戰,她的戒備心理非常強,而且相當低調,儘管她是京津這一帶很有名的刑辮律師,從槍口下救了幾個人,從而名聲大噪。不過你在媒體上找吧,即便是網際網路上,也沒有來自她的消息,這似乎和律師的職業有些相悖。」
「是不是她很忙,如果再宣傳報道的話,找她的人就更多了?」
「不知道,儘管年輕,但是她的身上有許多迷。」
「多大了?」
「應該跟你差不多,即便比你大也大不了幾歲?」
「這麼年輕?」
「這就是其中一個謎,這麼年輕,居然這麼有影響力,很是不簡單,另外她只做刑事辯護,業內對她的評價是:目光犀利,反應敏捷,目的性強,堅強有韌性,善於孤軍奮戰。怎麼樣,有興趣了吧?」
丁一點點頭,其實,為了這次採訪,她之前已經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只是沒有想到編導似乎對女律師更感興趣。這就需要她在報道庭審現場的過程中,怎麼能體現編導的意思,把女律師的因素考慮進去。
本來,他們是提前半個小時到達的法庭,但沒有想到的是,法庭門外的樹蔭下,已經站滿了參加旁聽的人們,從這些早到的人中不難看出,這個案子被當時關注的程度。
這個案子當時在閬諸很轟動,轟動的原因也是因為案子的本身,被告人金剛是閬諸當地比較有影響的客運公司的老闆,曾經當過政協委員,獲得過「優秀民營企業家」等諸多殊榮,再有一個就是擔任被告辯護律師的就是上次在閬諸的法庭上,在已經被宣判死刑並且立即執行的槍口下,救下了邢四。這家客運公司的老闆在看守所里,就申請左邊為自己辯護,他和他的家人,把希望全部寄托在這個年輕的女律師身上了。
當時,這個案子已經被所屬法庭定性為涉黑的案件。在這個案子中,被告人金剛承包了一條城鄉客運專線,但是專線上有很多黑客車運營,為了控制客源,金剛只要抓到黑車,就把司機打一頓。開始還只是攔大車,後來連小車也攔,抓到司機後,有的送到交通委,有的找對方要錢。在最後一次鬥毆事件中,金剛被當場抓獲,檢察機關根據以上事實指控金剛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如果這次終審維持原判的話,那麼金剛的組織領導黑社會的罪名一旦成立,重則無期,輕則也要20年的有期徒刑。
丁一對這個金剛有印象,在今年閬諸兩會期間,她還採訪過金剛呢,她對他的印象就是平頭、脖子裡藏著一條金鍊子,而且開會出來後,車裡都有一兩個保鏢跟著,對於他這種形象和做派,她沒有任何的好感。也許,法律判定一個人有罪或者無罪,是不以外貌取人的。
當那個女律師身穿一身藏藍色衣褲,裡面是白襯衣出現在法庭的時候,由於丁一坐得位置跟她有段距離,但是丁一仍然清楚地看到,女律師打量了一下四周的兩三台攝像機,儘管有可能法庭有關人士會告訴她電視台來全程採訪,她的臉上還是有了明顯的不悅,皺了一下眉頭。
丁一後面看到,這個女律師短髮,個子很高,應該在一米七左右,身材修長,尤其是配上那身藏藍色的職業套裝,更顯得幹練,精神。那個時候還沒有律師袍,所以對律師出庭著裝還沒有硬性的規定。
果然,這個女律師不同凡響,她語言犀利、到位,表情嚴肅,目光冷靜,還有一點,充滿自信,所有的辯護都在朝著一個方向努力,就是成功。
在案子進行到法院審理階段,她就提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應當符合幾個特徵:其中包括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經濟特徵,對一定地域或行業進行非法控制的特徵,經常性的有組織地實施暴力犯罪的行為特徵,組織者、領導者明確的組織特徵等。而被告人只是在行業形成壟斷,並且符合當地要求公交線路集約化管理的政策,並不具備以上特徵,被告人的行為只是自立救濟過當,不能認定是從事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活動。
難怪編導說她「目光犀利,反應敏捷,目的性強,堅強有韌性,善於孤軍奮戰」,她幾乎不給公訴人喘息之機,頻頻出手,拿出了大量的證據和大量的司法解釋,為她的當事人做著一切的努力。
女律師左邊的辯護意見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爭議,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她寫了100多頁的辯護詞,把所有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相關的司法解釋、座談會紀要、立法草案和相關案例全部集納起來,還把重點標註出來提供給法院,法院把這些資料複印,分發給審委會委員,最後採納了她的意見,認定該人的行為不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最終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
丁一他們來採訪的這次,只是庭審最後一刻,真正的大量的工作早就在庭審之前進行了。
當宣判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站立起來,這時,丁一的眼睛就緊盯住了那位女律師,只見她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身子挺直而富有自信。
閉庭後,丁一沒有立刻趕到女律師的身邊,她在不遠處觀察著,在等待機會,終於,女律師微笑和所有的法庭上的工作人員握手,嘴裡很真誠地說著同樣一句話:「謝謝」、「謝謝」,也許,只有這兩個字才能表達她對他們的由衷感謝。
丁一發現,女律師在跟工作人員握手的時候,尤其是她笑的時候,兩腮居然有兩個熟悉的酒窩,這個酒窩和她的名字一樣,在丁一的腦海里是那樣的熟悉、親切,但她又的確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她,眼看女律師已經把自己所有的文件裝進了一個大手提包里,準備要離開了,丁一這才走到她的跟前,伸出手說道:
「左邊,你好。」
那個女律師回過頭,她見電視台的女記者站在自己的跟前,就很有分寸地站起來跟她握了一下手,重複了一句丁一的話「你好」後,就鬆開了她的手,她不準備和這個女記者談什麼,拎起自己的大手提包就要走開,只是她的腳步沒有邁出,就站住了,她扭過頭又看了丁一一眼,隨後一愣,立刻用手指著丁一,笑了,說道:「是你?」
就在女律師回過頭的一霎那,尤其是女律師笑的時候呲著一口細碎的小白牙,兩個酒窩略顯稚氣地印在她的兩腮的時刻,突然,一個形象從丁一的腦海里蹦出,她也激動地瞪大了眼睛,說道:「我想起來了,你是左邊?」
「呵呵,我當然是左邊了!」女律師笑著說道,很有意味地看著她。
丁一的臉莫名地紅了......
(對不起,只能更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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