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之霹靂風雲 第一百零三章 婚姻問題

    歐陽軒與曹二狗年歲相差不大,也相互視為異姓兄弟,平日關係親密無間。

    只是今日曹二狗一改往日大大咧咧的樣子,表現得扭扭捏捏,叫他坐下卻又只落下半個身子,半天不肯說話。

    這讓歐陽軒愈發急了,情急之下怒道:「有事便說,無事便滾,我還忙著呢」。

    此刻的他正在做一項重要的化學試驗,所穿白大褂上沾滿了甘油和稀鹽酸。

    他這一嗓子讓曹二狗一驚,也讓他變回了戰場上臨危不懼的那個曹將軍。

    他正色道:「軒哥兒,我想成婚了,想求得您同意」。原來,曹二狗在護送錢氏族人到橫原堡路途中,識得一長相俊俏的錢氏姑娘,他偷偷打聽這錢氏姑娘是錢老二的四女兒,小名叫錢吆妹兒,便動了心思。

    要說這曹二狗也雞賊,聽得錢吆妹兒尚未婚配,找了魯德之前去說和。

    能將本族女子嫁給年輕有為的曹將軍,錢老大錢老二自然十分樂意,錢吆妹兒也是滿心歡喜。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曹二狗父母早亡,現在軍中也是孤身一人無親無靠,軒哥兒亦兄亦是上司,故現在前來請示他同意。

    穿越到這個世界近一年來,歐陽軒也曾主動或被動思考過婚姻問題。潘羅歡強搶岩峰寨民女事件之後,眾人才驚醒軒哥兒偌大年齡了還孤身一人,便推了魯德之來委婉談其婚事問題。

    從歐陽軒本人來說,二十多歲其實年齡並不大,而且來到這個如同修羅場一樣的亂世,他實在沒有談情說愛的興致,便推說自己雖然已經還俗,但父母遠在荊湖地區,不宜談婚配之事。

    後來見眾人在這個問題上不肯罷休,便放出話說要效仿西漢大將軍霍去病

    「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如果不將蒙古人趕出蜀地,誓不談婚姻之事,這才讓眾人斷了為其姻緣牽線的念頭。

    只是自己不談婚事,卻也不能反對眾人婚事,當下他便允了曹二狗的婚事。

    曹二狗的婚事給歐陽軒提了個醒,這婚姻制度乃是社會的穩定基礎,得趁事業初創時期定下原則和規矩,便召開了軍政聯席會議商量此事。

    在會上歐陽軒對婚姻制度提了四個原則要求,一是結婚自願、離婚自由,二是男女均要年滿十六周歲,三是婚前檢查和婚姻登記,四是一夫一妻。

    這些在歐陽軒看來合乎常理的條款,卻不料引來眾人的反對,尤其是魯德之等人最為激烈,杜富——新成立的醫館負責人也引經據,典委婉地表達了反對意見。

    眾人尤其對第一、四條頗有看法,在魯德之等人眼中,兒女的婚姻由父母決定乃是天經地義。

    離婚自由?天下豈有女人休夫之理?至於一夫一妻也不妥當,自古以來甭說皇親貴胄,那個達官富商沒有三妻四妾?

    歐陽軒對這種男權思維實在無語,卻也知道婚姻習俗與生產力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而且傳統力量的慣性巨大,要想改變也非一朝一夕之事,便再次作了解釋,也在相關條款上作了讓步,才勉強通過了新的婚姻制度。


    新的婚姻制度仍為四條。對於第一條結婚自願、離婚自由的條款,在歐陽軒的堅持下勉強通過,並加入了保護軍婚的條款,非經現役軍人同意女方不得提出離婚,這爭取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

    第二條十六歲才能結婚條款爭議不大,雖然農耕時代的人追求早結婚早生子的觀念,也大多在十歲左右甚至更早便訂婚了,但也多在十四五歲才正式成婚,多等一兩年也無妨。

    第三條婚姻要在官方登記倒也合情合理,只是眾人對於婚前檢查的條款並不理解,歐陽軒解釋了優生優育的原理後,大家倒是積極支持,議定有嚴重遺傳病、先天性殘疾和智力障礙情況者不得結婚生子,免得增加社會和家庭負擔。

    現在的生產力水平實在養不起閒人。對一夫一妻的爭議,反對人員之多完全出乎歐陽軒的意料。

    除卻魯德之的理由外,其餘人提出了一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即長期的戰亂讓青壯男子損失嚴重,現在男少女多,如果不允許一夫多妻,沒有婚配的弱女子怎麼活下去?

    這個問題讓歐陽軒一時語塞,他也知道農耕時代為什麼會重男輕女,因為土地需要勞動力。

    無奈之下他也只好作了妥協與讓步。故第四條便修改為原則上為一夫一妻,且正妻必須是漢人,這後一句是杜富要求加上去的。

    他行商多年見過太多異族婚姻,他對眾人解釋說,霹靂軍治下將來可能會有異族女人,必須保證漢族女人的利益。

    不料這個解釋卻惹惱了參加軍政會議的黨世堅等山民長老,讓他們怒目圓睜。

    要不是歐陽軒在場,他們必然會大罵甚至會動手,要知道這山中原本就是漢蕃羌混居,甚至還有沙陀遺民。

    杜富提出的這個條款在他們看來是赤裸裸歧視山民。魯德之見狀便引用先秦時期的華夷之辯為杜富辯解說

    「只要說漢語、穿漢服便是漢人」,這個說法獲得了歐陽軒的力挺,眾人才不再爭論。

    在歐陽軒的心目中,霹靂軍治下的各族一律平等,不會因種族、血緣而受到歧視,但前提條件是文化習俗必須一致。

    婚姻問題並非小事,涉及霹靂軍的治理結構和政治平衡。華夏曆來非常重視家庭,在數千年傳承中湧現了很多有名望的家族,也出現了許多門閥世家,而這些多是通過聯姻來實現的。

    門閥世家勢力龐大關係盤根錯節,嚴重限制了社會階層的流動,造成的階級固化打破了政治平衡,加速了各個王朝的崩潰,南宋社會也是如此。

    當曹二狗告知要和錢家聯姻之時,讓歐陽軒有了規範制度的念頭,在他看來這對霹靂軍將來的發展非常關鍵,甚至比打幾場勝仗更重要。

    本次討論婚姻問題時,魯德之在會上提出了婚姻問題的另一項制度——繼承制度,被歐陽軒故意忽略了,事實上這個制度更為重要。

    繼承制度分為三種,分別是西歐的長子繼承、蒙古人的幼子守灶和漢人的諸子均分制度。

    歐陽軒更傾向嫡長子繼承制度,這樣會使無繼承權的子女更具有冒險精神,社會也更有向外拓展的活力。

    在歐陽軒看來,現在霹靂軍還處於初創階段,還不是討論繼承制度的最佳時機。

    他準備在平原地區有穩定的治理區域時,再結合軍功授田制度、均田制度一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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