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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范雲嚇出了一身冷汗。
只見床上的他,手攢腳蹬,口中喃喃不斷,也不知他究竟嘀咕的是個什麼東西。
仔細看來。
不是著魔。
就是癔症。
這時候,他媽在外面喊他了:「范雲,范雲,我煮了一些薑糖水給你,你快點起來喝點薑糖水再睡吧,感冒了喝點薑糖水,然後再吃點感冒藥,應該好的快一點。」
范雲揉了揉太陽穴,搓了搓眼,然後從床上一咕嚕坐了起來。
頭。
暈暈乎乎的。
眼。
有一點點脹。
好久沒有這種感覺了。
范雲的身體一向很好,特別是經過了幾年軍旅生涯的洗禮之後,平常的時候他難得有一點點的感冒發燒,像今天這種情況真的是極其的罕見,不知道為什麼他就著涼了,居然在床上面一睡就睡了那麼長時間,並且腦袋一直都是昏昏沉沉的,就連他做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夢說出來都讓人感覺到十分的可疑。
大概是因為他的大腦皮層的電解質十分活躍的原因,還是因為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句話在他目前的身上得到了一種十分有效的驗證還是怎麼回事,反正他的腦袋一直沒閒著,人雖然是感冒了,但是,他的潛意識裡依然在想三想四,想著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所以才會做出那些又是妖怪,又是師傅的夢出來。
范雲從床上起來。
下了地。
他走到客廳裡面搬了張板凳,坐在了桌子面前,只見他媽已經煮好了一煲的薑糖水。
此時萬雲媽正拿著一隻小勺,往碗裡面舀著那個薑糖水,看那糖水深黃色的模樣,肯定是裡面放了不少的紅糖,估計是甜死人不要命的那一種。
范雲媽舀好了一碗糖水,弟弟兒子,順手她還伸出左手試了試范雲額頭:「哎呀,感覺還是有點熱呀,快點吧,你把這碗糖水喝了,然後再去吃點感冒藥,跑到床上面去的,捂一捂出一身汗,應該能好不少,然後……也不著急,等晚一點我做好了飯,到時候叫你的時候你再起來吃飯。」
行吧。
沒問題。
這個時候的范雲仿佛又回到了自己三五歲的童年時候,那時候老媽也是這樣子,當范雲有點什么小頭疼腦熱的時候,老媽也總是這樣不停的囑咐著自己,實在是愛子心切。
范雲伸出兩隻手,捂著那一碗滾燙的糖水。
舒服。
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那種熱乎乎的感覺,讓他感覺到十分舒服。
於是他捧起碗來,放在唇邊,一邊輕輕的吹著碗中的熱氣,一邊稀溜稀溜的喝著。
先是一小口一小口。
等到碗裡面的糖水被他喝了一大半的時候,剩下的那一些已經涼的差不多了,這個時候他才從塑膠袋裡面拿出藥來,將藥丸扔在嘴裡,就著剩下的糖水,一飲而盡。
當然。
范雲此時頭仍是暈的,所以,他喝完了糖水,吃完了藥之後,有氣無力的對他媽道:「那我再去睡一會兒,等到晚一點起來吃飯。」
去吧。
去吧。
當范雲又走回自己的床上,鑽進被窩裡面的時候,這時,手機響了。
電話是唐若打來的。
原來唐若是問他晚上去不去她們廣告公司的飯堂吃飯。
范雲懶洋洋地對唐若道:「晚上……那個……若若,晚上我就不去你們公司吃飯了,晚上我在家裡吃,因為我堂姐不是回來了嗎?我接她從縣城回家,然後……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就感冒了,然後在村子裡面拿了一點藥吃了,現在頭暈暈乎乎的,躺在床上一點都不想動,對了我今天我給我們單位請假了,說想休息一天,我們班長幫我調了一天休,哎呀,我現在剛剛吃完了感冒藥,又喝了一點姜水,好難受啊。」
電話那頭,唐若關切的道:「怎麼回事啊?你怎麼會感冒了呢?是不是晚上睡覺的時候沒蓋好被子呀?」
范雲先是點了點頭,然後搖了搖頭。
不論他點頭搖頭,唐若是看不到的。
唐若只能通過他說話的語氣以及他本人的一些描述來了解到他現在的情況。
對於唐若來說。
在她心目中一直都是健康活潑的范雲,今天居然也感冒病倒了。
這。
讓她有點小心疼喲。
唐若體貼地囑咐著范云:「那好吧,那你剛吃完了藥,趕緊躺在床上面睡一覺吧,特別是你發燒的這一種,只要是你能夠把汗發出來,然後捂一捂,主要是出汗啊,你只要出了汗,基本上就能退燒的……
我跟你說,這個我是知道的,因為以前的時候馬雪瑩呢也經常感冒,她如果說是感冒了,必須要吃那種退燒藥,吃了退燒藥之後蓋好被子,然後一發汗,你只要見她腦門上面出了汗了,有的時候身上也會出汗,來這個時候基本上就能退燒了。」
有道理。
唐若對於這種生活上面的小常識,懂得還是挺多的,說實話,起碼比范雲要多得多得多。
電話那頭的唐若又道:「那就這樣吧,那你睡覺吧,如果說睡一覺之後起來感覺到舒服了,到時候再打電話或者發信息給我吧,好不好?」
范雲應道:「好的,若若,我好像有好長時間沒見到你了,我……真的有點想你了。」
他這是在撒嬌呀,在向自己的女朋友撒嬌,求安慰,求抱抱。
唐若笑道:「我也一樣,我也很想你的呀,你快點好吧,你感冒好了,然後,就趕緊的回城裡來,到時候我帶你去吃好吃的,好不好?」
如今,唐若哄起范雲來,也如同哄馬雪瑩那種小孩子一樣,十分的溫柔。
那種語氣,聽在范雲的心裡感覺的甜滋滋的。
這個愛是現實中的。
那麼的真切。
那樣的讓范雲覺得觸手可及。
范雲眯著眼睛,戀戀不捨地掛斷了電話。
他伸手扯了扯被角,將自己的整個身體都埋進被子裡,就連他的後腦勺都用被子包了起來,就露出一點點的鼻孔出來,留在外面出氣,剩下的全部罩在被子裡面。
此時他想起了唐若剛才說的話,發汗。
對。
一定要出汗,一定要讓自己多出汗,出了汗才能退燒,感冒才能好。
果然。
范雲確實是出了很多的汗。
因為這時候天氣不冷嘛,他將自己整個身體都埋在被子裡面的時候,當然熱呀,一熱他就感覺到渾身開始由冷變燙,慢慢的那股熱氣就從他的身體蔓延到額頭上面,此時如果說是旁邊有個人能夠看到范雲的臉色的話,一定會感覺到他的臉色通紅,紅得有點嚇人。
等這股紅從他的額頭上面開始變成一股只有紅外線成像儀才能看得到的一股能量和熱氣的時候,慢慢的就變成了一粒粒的汗珠從他的額頭上面往外面沁了出來。
先是一點點,接著越來越多,慢慢的他的臉上面全是汗水,額頭上面也開始全是汗水,等到那些汗水在他的臉上止不住地往外滲透的時候,他的脖子,他的後背,他的身體上面也開始出汗,整個被子裡面熱氣騰騰的。
此時。
如果把范雲形容成籠子裡面的一隻熱包子,料想是十分合適的。
沒錯。
就是包子。
他現在的情況就好像是蒸籠裡面的包子在蒸著。
范雲一動不動。
咬牙堅持。
任由那股熱氣,將自己渾身燒得滾燙。
他覺得此事一定要讓汗出透,因為堅持就是勝利,一定要堅持到把汗全部出出來了,自己的發燒才能夠好轉,所以他就拿出了以前的時候,咬牙切齒堅持做俯臥撐,堅持吊槓的那種精神出來不到再也無法堅持的時候,絕不放棄絕不鬆手。
甚至,到了最後關頭,仍然還要再繼續堅持那麼一陣子。
越是到最後越是到最後幾秒鐘,越是到最後才是突破之時,一旦堅持過去了,一個人就會突破自己,進入下一個境界。
他現在倒是沒有做夢了。
就在范雲咬牙切齒想著自己一定要堅持堅持再堅持的時候,不知不覺的他又睡著了,畢竟,他發燒還是很嚴重的。
等到范雲再次醒來的時候,他發現,房間裡面的光線已經是十分昏暗了。
他從被子裡面伸出一隻手來摸了摸自己的額頭,試了試感覺到自己似乎退燒了。
然後他又一點點地將身體從被子裡面挪出來,挪出來後,順便將上半身靠在了床頭上,同時還左右扭了扭脖子,旋轉了一個360度。
這時候,范雲覺得自己的太陽穴裡面沒有那種鼓脹鼓脹,十分難受的感覺了。
他感覺自己的身體似乎舒服了一些,起碼,身上似乎暢快了一些。
范雲感覺到身上粘乎乎的十分的不舒服,看來他要起來,洗一個澡了,吃了感冒藥,燒,現在似乎也退了,然後,如果說再洗個熱水澡的話,應該就很不錯了。
有熱水。
他媽剛好燒了很大的一鍋熱水,準備燙,剛剛才殺的那一隻紅冠金爪的大公雞,聽說兒子想洗個熱水澡,忙對范雲道:「那鍋里有熱水,你先舀那個熱水吧,舀到澡盆子裡面去洗吧,等下我再燒。」
得勒。
范雲拎起家裡面的那個不鏽鋼做的,跟他一樣大的洗澡盆,放在自己的房間裡面。
然後又提起水桶,把熱水打進澡盆子裡面,水太燙,多少又兌了一點涼水。
范雲試了試水溫,還是有點燙,但是可以了,燙是燙點,已經在他可以接受的溫度了。
范雲三下五除二就將身上的衣服脫了下來扔在一邊,然後坐進了澡盆子裡,坐進澡盆子裡那股熱氣從他的雙腿一直往上蔓延,瞬間傳了起來,范雲不由得發出一聲幸福的聲音:呀,真舒服。
燙。
使勁燙。
一定要好好的燙,熱水不但可以洗澡,還可以消毒。
聽說有很多的病毒在45度的環境裡面無法存活,范雲此次澡盆子裡面的水,如果說用一個溫度計量一下的話,大概應該也在四五十度之間,因為他感覺到燙,通常情況下按理說是這樣子的,只要水溫超過了人的體溫,那麼人就會感覺到微燙,如果說超出了很多,那就很燙。
所以說,人體的感知能力是極其厲害的,通常情況下放洗澡水的時候就是這樣子的,比如說家裡面有小孩要洗澡,如果說放好了洗澡水之後,大人的雙手伸進去,感覺到剛剛好十分舒適的時候,可能對於小孩子來說就有點燙,那麼就要稍微再兌一點點冷水,如果說大人的雙手伸進澡盆子裡面都感覺到有點燙的話,那麼對於小孩的來說肯定是無法接受的,因為通常情況下,剛生出來的寶寶到四五歲的小孩子,他們的肌膚是比較嬌嫩的,通常情況下他們接受這種溫度要比成年人稍微低那麼一點點。
當然了。
上面這些話如果說是讓唐若是的話,肯定唐若能說的頭頭是道,范雲不懂。
范雲又沒有帶過小孩,他懂什麼呀?
反正范雲只知道現在目前當下這一大盆子洗澡水就很舒服,把他身上的那股黏糊糊的感覺全部洗掉了不說,同時還讓他感覺到神清氣爽起來,范雲擠了一點洗髮水,放在頭上面,然後兩個手不停的抓著,一直把頭髮抓滿了泡泡,抓的那種一開始原本有那麼一點點痒痒的感覺,慢慢地變成了十分舒服的感覺,這時候方才作罷。
洗澡就要洗熱水澡。
爽快。
范雲忽然覺得,怪不得城市裡面的一些人喜歡泡溫泉,洗桑拿,確實,泡溫泉洗桑拿的感覺實在是很爽。
連洗菜泡飯雲在自己這個從小做到大的澡盆子裡面做了足足有十幾分鐘,直到他感覺到自己的身體好像是西遊記裡面被妖怪抓去洗刷乾淨的豬八戒可以上蒸籠了的時候,這時才從盆子裡面跳了出來。
范雲拿了一條大毛巾,把身上的水全部擦乾淨,特別是頭髮擦的乾乾淨淨,然後才開始換衣服,那身他已經被他的汗水浸泡過的衣服當然是不能穿了,於是范雲就另外找了一套衣服,一套他當兵時候穿過的迷彩服,范雲覺得這套迷彩服穿在身上感覺不錯。
那套迷彩服對他來說感覺十分的親切是啊,怎麼能夠不親切呢?讓他迷彩服跟著他訓練了三年摸爬滾打,雖然說很多地方都磨破了磨舊了,但是對於犯人來說,這是一件有感情的物件,見證了他那個時候艱苦的訓練,那一段流血流汗不流淚,掉皮掉肉不掉隊的日子。
范雲穿上迷彩服,順手還摸了摸領章上面的那一對金絲線繡的雙槍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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