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穿越——恨嫁下堂婦 百陵州

    和常安府,個在張家村南,個在張家村北,從直線距離來看,其實兩邊的距離都差不多,也就十來里地的樣子,但問題是,常安府到張家村,那是條官道馬平川,而到張家村,中間就隔著那座被整個張家村人賴以為生的大山。//www、//

    山有個很好聽的名字,因為山中有隻白鹿,村民們視為山神般,所以就叫白鹿山。從白鹿山上翻過去,走熟路的獵人,到也就半工夫,但巴月那雙走不多少路的腳,翻山越嶺對來,顯然是個大難題,就算有隻小毛驢代步,也不敢從山上走,萬半路上被只吊睛白額虎拖去,找誰理去,雖然張小虎同志信誓旦旦的山裡沒有老虎,最多就是有熊啊狼啊的。

    巴月聽,直翻白眼,難道熊和狼就是吃素的?果斷的拒絕張小虎同志的護送,牽著自家的小毛驢石頭,順著邵九的那隻商隊走過的路,往去。條路雖然連著官道,但卻沿著山腳繞好大個圈子,十幾里地的直線距離,愣是被拖成幾十里地,騎著小毛驢也得走上整整。

    大早出發,到到達的時候,已經是黃昏,經過城門口,看到出城的人遠比進城的人多。不急著考察的事,反正已經打算在停留三四,便趕著在黑前,找家小客棧先落腳。

    第二,起個早,梳洗完畢,向店夥計打聽內最熱鬧的幾處坊市,便牽小毛驢出客棧門。

    大街上,已經有很多小商販擺開攤子,撿個看起來還算乾淨的包子鋪,坐下來要兩個菜包子碗豆漿,吃飽才拍拍肚子,徑自往坊市尋去。

    有三條專門的布制織品街,三條街緊緊相鄰,在交接的地方形成個奇怪的三岔口,名稱倒是和常州府的樣,都叫衣坊,區別只是在後面多個綴頭,分別叫衣坊左街,衣坊右街,衣坊后街。

    從表面來看,里的衣坊和常安府的沒有任何差別,樣的門面,樣的建築風格,樣的店面布局,樣的招牌布幌,甚至連招攬顧客的吆喝聲都沒有任何區別,但是等逛幾家店面之後,還是瞠目結舌。

    什麼都沒有區別,唯的區別就是里的布料種類更多,檔次也明顯高些,成衣的風格更趨向多樣化,不像在常安府觀察到的那樣,所有的成衣,都是同種風格,按理常安府和相距並不算太遠,別的不,至少在衣裳上面,不應該出現樣的區別。

    巴月怎麼也想不通,倒不是的腦袋不夠用,而是作為個穿越者,對古代那種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的社會形態,還沒有太多的體會,很多古代人,也許輩子也沒有走出自己出生地方圓十里的範圍,而現代人,飛機飛,的工夫就到百里千里之外去,種差別,現在還沒有意識到。

    當然,巴月並不是個喜歡追根究底的人,想不通的問題,就不想,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到那些商品上面。於是,發現雲錦、蜀錦,緙絲等等曾經讓垂涎三尺的名貴布料,甚至有些看上去十分珍貴的布料,連名字也叫不出來,些對來,都是真正的古董,哪裡是學設計的時候用的那些晴綸、棉布能比的,除此之外,更讓瞠目結舌的是四幅成套的屏風,屏面是用絲綢製成的,色彩鮮亮,五彩斑斕,讓人吃驚的是,屏面上的圖案,凹的凹,凸的凸,居然呈現出浮雕般的立體感。

    難、難道就是傳中已經失傳的堆錦?

    巴月同志自打看到四幅屏風起,就挪不動腳步,蹲在四幅屏風面前直流口水。堆錦不適合做衣裳,但是做裝飾卻是再好不過的,尤其是那種浮雕般的立體感,在整個世界上也是獨無二的。

    自打穿越之後,第次覺得,穿越並不完全是件壞事。

    要學會……要學會……定要學會……正在拼命流口水的巴月同志似乎並沒有注意到,自己副好像饞貓兒見魚腥的模樣,已經引起不少人的注意。

    好在里的店夥計素質不錯,雖然見個樣子,並沒有上前趕人的意思,只是好心的咳嗽聲,壓低聲音道:「位客人……咳……擋著別人的道……」

    或許是聲音壓得太低,所以巴月同志也沒有聽見,依舊對著四幅屏風流口水。

    時店堂里突然響起陣清脆的笑聲,才驚動巴月,有瀏覽器上輸入w-α-p.$1~6~k.c'n看最新內容-」些茫然的把眼神從屏風上面移開,還沒有找到笑聲的來源,便聽到背後傳來個脆脆的聲:「大哥,看個姐姐好傻……」


    「小妹,不得無禮。」又個聲響起。

    巴月時才徹底清醒過來,不好意思的抹抹嘴角,站起來,轉過身看,卻只見,衣著光鮮的站在離四五步遠的地方。的大概二十二三歲的模樣,長身玉立,氣質灑脫,是個水準以上的帥哥,孩子明顯要小得多,才十五六歲的模樣,雙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在眼眶裡滴溜溜的轉動,十分活潑可愛。

    既然嘲笑自己的不是什麼面目可憎的人,不過是個可愛的小姑娘,巴月也就不跟計較,反而大大方方的對笑笑,道:「鄉下人,沒見過麼鮮艷華麗的屏風,時看呆眼,讓小妹妹看笑話。」

    小姑娘嘻嘻笑,道:「才沒有笑話呢,剛才那樣子是好傻,是實話實……」

    「小妹……再無禮,以後大哥不帶出來。」

    帥哥在腦袋瓜子上敲下,小姑娘才抿住唇,不笑,也不話,躲到帥哥的身後,又不甘心的探出半個腦袋來,對著巴月偷偷扮鬼臉。

    「位姑娘,小妹無禮,在里代致歉。」帥哥風度翩翩的拱手。

    按理,巴月應該福身回禮,不過哪懂個啊,隨便揮揮手句「沒事沒事,小妹妹挺可愛的」,倒也符合自稱的鄉下來的身份。

    個意外事件發展到里,按雙方應該揮手拜拜,偏偏小姑娘眼尖,鬼臉扮著扮著,就發現巴月所穿的衣服上面印花的特別之處,只能,只要是人,不管多大的年紀,對衣服打扮什麼的,都有定的敏感性。

    於是,小姑娘在自家大哥要拉著走的時候,又跑回來,拉著巴月的衣服,問道:「位姐姐,衣裳的料子哪裡買的?」

    「個?」巴月愣下,才反應過來,拉拉自己身上的衣服,笑道,「小妹妹,喜歡上面的印花?」

    「對啊,很少看到麼生動的花色,看身上的衣服,花色都是織出來的,死氣沉沉的,家繡娘繡的花色倒還好,比個還鮮艷,可是卻沒有身上些印花來得野趣。」小姑娘的手在印花上面摸來摸去,又皺眉,「料子好粗,摸著刺手,不好。」

    巴月臉黑線,是粗布做的衣服,怎麼能跟小姑娘身上的綢緞比,喜歡花色還嫌布粗,典型的千金大小姐。

    那帥哥看到自家小妹拉著人家的衣服不放手,有些尷尬,但他個人又不好近前盯著人的衣服看,只得走開幾步,裝做觀賞那四幅堆錦屏風,任憑自家小妹和個陌生人討論衣服,他只豎著耳朵聽,只要小妹的言辭不過分,他就不準備管。

    「小妹妹,布料是自己染的,衣裳也是自己做的,別處可沒有。咱鄉下人,買不起好的坯布,只能穿粗布衣裳。」巴月解釋下。

    小姑娘聽好多次鄉下人,但顯然並沒有完全明白哭窮的意思,反而更進步道:「姐姐,想要樣的印花布,料子要好的,能給做嗎?」

    有生意上門,自然沒有推之門外的道理,巴月立刻笑容可掬,道:「家中還有幾匹細布染制而成的,小姐若是不嫌棄,過幾日給送到府上?」

    聽聽,連稱謂都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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