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事故發生的地點隱蔽,當事人沒泄露消息,警察這一次保密做得夠好。除去和朱瑾親近的茯苓等人和辦案的人員,沒人知道網上最期待的婚禮新娘在婚前前一天倒了血霉,再次被牽涉案件中。
朱瑾和石上柏等人對警局的保密工作還算滿意。
因為案件簡單,下午案件就移交到了檢察院,檢察院反應速度一如既往,很快就進入提審程序。
朱瑾又重複了一遍在警局說過的話。
石上柏和朱瑾離開檢察院時,好巧不巧的在一樓大廳碰到的被詢問的葉半夏,葉半夏看到他們瞬間臉色變了一下,石上柏反應則更迅速,出乎朱瑾的預料又在預料之中。
他快步上前對著葉半夏就是一拳。
石上柏最終做了他知道事情經過後最想做的一件事,如果換做陌生人,石上柏不會如此,可這人是葉半夏,是朱瑾放在心上的朋友。
在朋友背後插刀的人,最惹人厭惡。
石上柏用了他能使出的最大力氣,一拳過去,葉半夏已被狼狽打倒在地,朱瑾被驚了一下,目光放在活動著手指的石上柏身上,不知為何,嘴角不受控制的翹了一下。
保安驚呼著趕來,扶起了葉半夏,戒備看著石上柏,石上柏卻後退了一步,沒有再出手。
葉半夏嘴角破了,一言不發站起來,抬頭看了一眼朱瑾和石上柏,面無表情,目光淡漠。原來溫暖的樣子在不知不覺間消失,只留下冷硬,於朱瑾,陌生不已。
朱瑾看著葉半夏的表情。原本到了嘴邊想問的話終究沒問出來,因為她知道眼前陌生的葉半夏不會給她答案,和葉半夏當面問清楚。不過她一廂情願的想法。
朱瑾沒開口,葉半夏看了他們一眼。低頭擦了擦嘴角一言不發繞過他們往裡走去,保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石上柏和朱瑾,張了張嘴,最後還是一句話都沒說。
當事人都沒計較,他們也沒什麼好說的。
「走吧。」石上柏摟住朱瑾的肩膀,低聲說了一句又往外走。
「有一點點解氣嗎?」走了兩步,石上柏問朱瑾。打人的那隻手又動了動。
「生氣的是你吧?手疼了吧?」朱瑾低頭去看他的手。
「我是很生氣,那一拳解氣了一點點,還是不夠,不過不夠也沒辦法。」石上柏頓了頓才說道,「…是挺疼的,不過值了。」本該耍帥說不疼的,不過真心挺疼,想到葉半夏會更疼也就覺得值了。
「倒是第一次見你打人。」朱瑾想了想,「要是剛才葉半夏還手,你掛了彩。明天婚禮上可就難看了。」打架來的青紫傷口就算用最好的藥,一晚也沒法全消,總會留下痕跡。
石上柏一僵。他剛才根本沒想這個問題!
他竟然忽略了這麼重要的問題,幸虧葉半夏沒還手,不然他就丟臉丟到外星去了。
「就算丟臉也是一起丟臉,明天你是新娘。」上了飛車,石上柏突然回了一句,接了朱瑾之前的話,看朱瑾看過來他挑了挑眉,「賓客所有猜測都離不開你,想像力豐富的不知會想像出多少離譜劇情。『怒髮衝冠為紅顏』這種的肯定只是最基礎的。」
朱瑾對此無話可說。
回到家,接到消息後快速完成手裡的工作翹班的茯苓也殺到了朱家。行動派的她開始毫不客氣開始查葉半夏撒謊的原因。…
他們認識葉半夏都有十年了,誰也想不通他為什麼會如此。不清楚就要查,在警察系統混了幾年,破案或者誰調查經驗越來越豐富的茯苓活動了一下手指,開始行動。
歷經殘酷的『競爭上崗』競爭到最後才成為朱瑾的伴娘,明天婚禮開始前一定要解決問題。
石上柏動用自己手裡的力量,配合專家竹葉心行動,朱瑾這麼多年下來的人脈也不是鬧著玩的,雖然考慮到保密性,可也有不少可以動用。
表明上看,他們和平時一樣在家準備婚禮,實際上卻全然不是。
不管是警局還是檢察院,效率一直好,下午五點前,朱瑾收到了法院傳票,通知朱瑾法院審判在第二天上午八點開始。
「明天上午結束也好,下午還有婚禮。」看了傳票,石上柏眼裡煞氣重重,嘴裡淡淡說道。
晚十點,簡單的案件終於有了新的線索,所有人精神一振,竹葉心看著傳過來的資料,呼出一口氣,「我討厭簡單的案件不是沒有理由的。」比起複雜的案件,越簡單的案件反而越棘手。
一群人,忙到半夜才歇。
第二天,一個個眼底帶青爬起來出席法庭。朱瑾婚禮當天開庭審理,霉頭觸得太大,經手案件的人不能違反案件處理程序也不能延時,能做的就是絕對的案件保密。
直至開庭,也沒將消息泄露出去。
在水藍星人醒來後習慣性瀏覽新聞,看到眼入眼帘的第一新聞「朱瑾醫生和石上柏先生今日完婚」送祝福時,在他們想像中該為婚禮忙碌的新郎新娘在法庭。
朱瑾是被告人,等著她的也許就是幾年的刑期。
開庭程序,朱瑾經歷了幾遭,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重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事情,提交少得可憐的物證,所有的一切都波瀾不驚,直到葉半夏上庭作證。
朱瑾聽到了葉半夏嘴裡的事情經過,沒有了挾持,卻天衣無縫,朱瑾看著平靜敘述作證的葉半夏,認真聽完他所說的每一字每一句。
竹葉心聽得更認真,直到申請詢問證人階段時才開口。
「證人,按你方才所說,因為你太累一直低頭,看到地上遺漏的針筒就好奇拿起來正撕了看,這時聽到動靜,等抬頭就看到被告和受害人在動手,且傷人的匕首在被告手裡是不是?」
「是。」葉半夏肯定回答。
「你看到匕首是從誰身上拿出來的嗎?被告人還是受害人?」
「我沒看到。」葉半夏頓了一下才回答。
「我知道了,謝謝證人的配合回答。」竹葉心點點頭轉向法官,「本案的爭執在於被告有沒有被挾持,我方以為是否挾持的判斷,除去證人的證詞還可以通過物證匕首的擁有者來判斷。」
「這是被告人補充的證據。」竹葉心當庭補充證據,這是所有律師都玩的一手,最關鍵的證據在最後庭審才出具。
證據是視頻證據,法庭很快當庭播放,竹葉心做說明,「事故現場沒有監控設備,墓地大門卻有監控視頻,這是被告人進入墓地的視頻,兩手空空,穿的衣服沒有能攜帶匕首的地方空間。」
「這是受害人入園當天的視頻,因其為墓地工作人員,穿的是工作服。」竹葉心拿起補交的物證墓地工作服,「這是我們從墓地借的工作服,證據匕首很容易放在工作服口袋裡攜帶在身上。」…
在葉半夏微微皺眉中,第二份視頻證據播放了出來,「這是受害人在四個多月前,也就是公元3708年1月1日那一天傍晚在墓地不遠處的超市里購買東西的視頻。經過分析對比,受害人當時購買的匕首就是物證匕首。」
「眾所周知,公元3708年1月1日是已逝藍女王的忌日,每一年被告人都會去墓地祭拜,四個多月前也不例外。」竹葉心說著,第三份視頻證據播放。
「這是公元3708年1月1日的視頻,被告人與其父親祭拜結束下山時和受害人相遇過,錯身而過後,受害人轉身看了被告人許久,傍晚,受害人在超市買了匕首。」
竹葉心總結,「通過這些證據,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匕首為受害人所有,受害人有挾持被告人的可能成立。」
法官對視了一眼,最後宣布,被告方補交的物證有效。
竹葉心再次詢問葉半夏,「證人,被告人主張和證人認識了九年多,且是朋友,證人,被告人所說的是否屬實?」
「屬實。」葉半夏應了兩個字。
「那證人是否認識受害人?」竹葉心表情平平。
「不認識。」葉半夏眉頭緊皺。
「十八年前也不認識嗎?」竹葉心緊追。
「什麼?」葉半夏條件反射立刻反問,心頭猛地一跳。
「十八年前證人也不認識受害人嗎?」竹葉心重複。
「法官,我抗議,律師詢問與案件無關的問題。」葉半夏提出抗議。
「抗議有效。」法官接受了他的抗議。
「請允許我方提交質疑證人證詞真實性的資料。」竹葉心停止提問,話鋒一轉說出比提問更驚人的話。
法官無權拒絕。
這一次的證據是一張照片,這一張照片出來,葉半夏瞳孔猛地一縮,終於變了臉色。
竹葉心淡淡看了一眼開始說明,「這是十八年前的新聞圖片,被告人朱瑾,曾名赫連楠,為水藍星王室公主,楠公主十二歲那一年的綁架案曾轟動一時,後來才發現只是一場烏龍,楠公主根本沒有被綁架。」
「這是烏龍綁架事件當天楠公主重新出現在公眾面前時的照片,這是當時的楠公主。」竹葉心指了指赫連楠後,轉移指向照片角落,「這是十二年前的證人,那時他叫葉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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