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歷史着名人物 第176章 張居正:明朝中興之魂與萬曆新政的輝煌

    一、少年聰穎

    嘉靖四年五月初五日(1525年5月26日),張居正降生於荊州府江陵縣的一個秀才之家。他的誕生伴隨著一個奇異的夢境,據傳其曾祖父夢見一輪圓月落入水瓮,光芒四射,隨後一隻白龜緩緩浮出水面。這一夢境被視為吉祥之兆,預示著家中即將誕生非凡之人。曾祖父隨即給這名新生兒取名「白圭」,寓意著他未來能成為家族的榮耀。

    自幼,張居正便展現出超乎常人的聰慧與天賦,很快便在當地贏得了「神童」的美譽。嘉靖十五年(1536年),年僅十二歲的他參加了童試,其敏銳的思維和卓越的表現吸引了荊州知府李士翱的注意。李士翱對這位少年寄予厚望,鼓勵他樹立遠大理想,日後為國效力,並親自為他改名為「居正」,意在期許他能正直不阿,成為國家棟樑。

    然而,張居正的才華並非一帆風順。嘉靖十六年(1537年),他首次嘗試鄉試卻遭遇挫折,未能如願高中。這次失敗並非因為能力不足,而是湖廣巡撫顧璘有意為之。顧璘認為,過於順利的成長環境不利於張居正性格的磨礪,為了使其日後能夠擔當重任,他故意讓張居正落榜,以此激勵其更加努力。

    顧璘的良苦用心並未白費,三年後的嘉靖十九年(1540年),張居正以更加成熟的姿態重返考場,順利通過鄉試,一舉成為少年舉人。顧璘對他的成就感到由衷的欣慰,甚至解下自己的犀帶贈予張居正,以此表達對他的高度評價與期待,鼓勵他不僅要追求個人的成就,更要以伊尹、顏淵那樣的賢臣為目標,為國家和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二十三歲的張居正再創佳績,一舉中二甲第九名進士,正式步入仕途,被授予庶吉士的官職。這一刻,不僅是張居正個人榮耀的巔峰,也是他政治生涯的起點,預示著他將在未來的歲月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二、官場升遷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張居正以優異的成績中進士,入選庶吉士,有幸得到內閣重臣徐階的直接教誨。徐階注重實用主義的治國理念,深刻影響了張居正的世界觀,為其日後投身政治改革埋下了伏筆。在徐階的引導下,張居正深入研習朝章國故,逐漸成長為一名具有深厚學識與遠見的政治家。

    張居正進入翰林院之時,正值內閣內部權力鬥爭白熱化。夏言與嚴嵩爭奪首輔之位,夏言雖一度占據上風,卻最終因嚴嵩的讒言而遭不幸。這段經歷讓張居正親眼目睹了朝廷政治的黑暗面,尤其是政治腐敗與邊防鬆弛的嚴峻現實。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他提交了《論時政疏》,尖銳地指出了時弊,提出了改革主張,然而,這份充滿真知灼見的奏疏並未引起明世宗和嚴嵩的重視,張居正的政治熱情遭受了一次沉重的打擊。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因健康原因,張居正申請離職,返回故鄉江陵 修 養 。在這段長達三年的休養時光中,他遍訪名山大川,遊歷古蹟,不僅使身心得到了恢復,更重要的是,他親身體驗到了民間疾苦,特別是土地兼併與貧富差距的問題,這些深刻的社會現象觸動了他內心深處的責任感與使命感。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恢復健康的張居正重回政壇,此時的他已不再是那個單純的青年才俊,而是經歷風雨洗禮後的成熟政治家。在徐階的推薦下,張居正於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獲任宮右春坊右諭德兼國子監司業,更重要的是,他被徐階舉薦為裕王朱載垕的侍講侍讀。這一職務不僅使張居正得以接觸未來皇儲,更為他積累了廣泛的人脈資源,為日後登上政治巔峰鋪平了道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明世宗駕崩,徐階負責起草遺詔,特意邀請張居正參與共謀,這標誌著張居正開始涉足核心決策層。隨後,張居正升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並在不久後與陳以勤一同入閣,擔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至此,張居正終於站在了政治權力的中心,開啟了他作為內閣首輔,主導明朝改革的新篇章。

    三、位列次輔

    隆慶元年(1567年),張居正憑藉裕王府舊臣的身份,擢升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正式踏入內閣,開始了參與朝政的重要角色。此時的明朝,內外交困,國庫空虛,邊疆動盪,國內矛盾激化,亟需強有力的領導與改革。同年四月,張居正改任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標誌著他在政治舞台上邁出關鍵一步,開始在朝廷決策中發揮更大作用。

    隆慶二年(1568年),徐階因年邁辭官,內閣內部權力真空形成。次年(1569年),高拱強勢回歸,兼任吏部事務,掌控內閣大權,與張居正形成競爭態勢。高拱與張居正之間的矛盾,不僅源於政治理念的差異,更在於對權力的爭奪。

    隆慶四年(1570年),韃靼首領俺答汗發動進攻,局勢緊張。在此關鍵時刻,張居正巧妙利用俺答之孫把漢那吉的內附事件,通過外交與軍事兩手準備,迫使俺答妥協。張居正一方面展示明朝的軍事實力,另一方面又展現大國的寬容與智慧,最終促使俺答同意和談,釋放叛臣,實現了北方邊疆的暫時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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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駕崩,神宗繼位,年僅十歲,由其母李太后攝政。高拱因得罪李太后與太監馮保,被罷黜。張居正藉此機會,於六月成為內閣首輔,八月加封左柱國,進中極殿大學士,地位達到頂峰。面對國家的重重困難,張居正提出了涵蓋政治、軍事、經濟等多方面的改革方案,強調整頓吏治、富國強兵的重要性,以解決國家「財用大匱」的根本問題。他主張「仁義之為王,富強之為霸」,將國家的長治久安與民生改善視為改革的核心目標。

    四、首輔萬曆

    萬曆元年(1573年),張居正上疏提出實行「考成法」,這是他整頓吏治、強化中央集權的重要舉措。考成法的核心在於建立一套嚴格的考核體系,以六科監督六部,再以內閣控制六科,確保政令下達與執行的高效性。通過層層考核,明確了各級官員的職責,改變了以往政令執行緩慢、效率低下的狀況,實現了「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的政令暢通。

    萬曆四年(1576年),張居正進一步強化了對地方官員的考核,規定凡徵收稅款不足九成者將面臨處罰,這一舉措極大地提高了徵稅效率。據統計,至萬曆五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435萬餘兩,較隆慶時期增長了74%,國庫盈餘達到85萬餘兩,徹底扭轉了明朝長期財政虧空的局面。考成法的實施,不僅增強了中央政府的財政實力,也為後續的改革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在張居正的倡導下,萬曆七年(1579年),當明神宗要求戶部提供十萬金用於光祿寺御膳時,張居正堅決反對,指出國家財政已經捉襟見肘,必須節省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在他的堅持下,不僅這筆額外開銷被取消,就連宮中的上元節燈火、花燈費也被免除。此外,張居正還成功說服神宗停止重修皇宮、減少內庫賞賜、縮減服飾御用等開支,有效抑制了皇室的奢侈消費,體現了他節儉治國的理念。

    張居正不僅在政治上倡導改革,個人生活上也嚴格自律,以身作則。萬曆八年(1580年),當其弟弟病重需回鄉治療時,儘管有權使用驛站,張居正卻主動退還了「勘合」,拒絕享受特權,展示了他公正無私的一面。這種廉潔奉公的精神,不僅贏得了朝野的尊敬,也成為後世官員效仿的楷模。

    五、初改財政

    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選擇福建作為試點,開始了清丈田地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被當地民眾視為良策。基於此,萬曆八年(1580年),張居正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推廣這一做法。各地根據戶部頒布的《清丈條例》,重新丈量土地面積,繪製魚鱗圖冊,旨在清晰界定土地所有權,打擊豪強隱匿田產、逃避賦稅的行為。儘管過程中出現了部分官員舞弊的現象,但總體而言,清丈工作使得大量被隱匿的土地得以登記,全國田地總數由隆慶五年的4,677,950頃增至7,013,976頃,增加了2,336,026頃,顯著提升了國家的田賦收入。

    清丈田地之後,張居正深刻認識到,要徹底解決賦役不均、防止胥吏盤剝,必須進行賦稅制度的改革。萬曆九年(1581年),張居正開始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這是中國歷史上一次重要的賦稅制度改革。一條鞭法的核心內容是將各種雜役、雜稅合併,統一按田畝征銀,簡化了稅收程序,減少了徵收環節中的腐敗機會,同時也減輕了農民的負擔。通過一條鞭法,原本複雜的賦役體系被大大簡化,既提高了賦稅的透明度,又確保了中央財政的穩定收入,對於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儘管一條鞭法在當時被視為先進的財政改革措施,但其實施並非一帆風順。改革觸及了權貴階層的利益,引發了他們的強烈反彈。一些地主豪紳利用其影響力對抗新法,試圖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此外,海瑞等士大夫批評清丈田畝和一條鞭法只是權宜之計,未能從根本上解決賦稅不均的問題。這些批評和反對聲音揭示了一條鞭法在實際操作中的局限性和複雜的社會背景。

    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改革,雖然在當時遇到了重重阻力,但它為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發展留下了深刻的印記。通過清丈田地和推行一條鞭法,張居正不僅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緩解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壓力,還促進了社會公平,為後世的財政改革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儘管改革未能完全根除封建社會固有的不平等,但它無疑是中國歷史上一次具有開創意義的財政實踐,展現了張居正作為政治家的遠見卓識和勇於改革的精神。

    張居正的財政改革,尤其是「一條鞭法」的實施,不僅在當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也為後世提供了財政管理與改革的重要參考。通過簡化賦稅結構,打擊土地隱匿行為,張居正成功地提高了國家的財政收入,為明朝中期的國家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儘管這一過程充滿挑戰,但其歷史貢獻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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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居正的財政改革,以一條鞭法為核心,不僅體現了他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勇於改革的決心,也是明代乃至中國古代財政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通過這一系列改革,張居正不僅解決了財政危機,還促進了社會的相對穩定,為後世留下了一筆寶貴的歷史遺產。

    六、賦稅改革

    一條鞭法,作為明代財政與賦役制度的重大革新,是張居正在萬曆九年(1581年)推行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這項改革源於嘉靖十年(1531年),由南贛都御史陶諧在江西率先實踐,後經多位地方官員如姚宗沐、潘季馴、龐尚鵬、海瑞等在各自管轄區域推廣,逐漸顯現出其在解決賦役不均、減輕農民負擔方面的顯著效果。

    一條鞭法的核心在於簡化賦役項目和徵收手續,將原本繁雜的賦稅、徭役合併為一項,按田畝計算,統一徵收銀兩,這不僅便於管理和執行,也避免了地方官吏的腐敗行為,尤其是減少了力役的強制性,使農民能夠有更多時間投入農業生產,從而促進農業發展和社會穩定。

    張居正的改革不僅著眼於財政增收,更重視民生改善。他倡導的「省徵發,以厚農而資商;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的理念,體現了對農商並重的經濟觀,這在傳統「重農抑商」的背景下顯得尤為難得。通過減免積欠錢糧、反對隨意增稅,張居正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萬曆十年(1582年),隨著田畝清丈的完成和一條鞭法的全面實施,明朝財政狀況明顯好轉,國庫充盈,糧食儲備充足,足以支持十年之需。張居正的這一系列改革措施,不僅為國家積累了財富,也為百姓減輕了負擔,體現了其卓越的政治智慧和對民生的關注,對後世的財政制度改革產生了深遠影響。然而,一條鞭法並非完美,其缺乏明確的徵收總額規定,仍為地方官吏的橫徵暴斂留下空間,這是其主要不足之處。

    七、勞瘁而死

    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二十日,長期操勞國事的張居正因病去世,享年五十八歲。神宗皇帝為此哀痛,下令輟朝以示哀悼,並追贈張居正為上柱國,諡號「文忠」,以表彰其生前對國家的貢獻。然而,張居正的身後榮光並未持續太久,其逝世僅四日後,御史雷士幀等七名言官便上疏彈劾張居正所薦舉的官員潘晟,指責其不稱職。神宗隨即下令潘晟離職,此舉被視為張居正政治影響力的迅速衰退。

    隨後,針對張居正本人的攻擊接踵而至,言官們紛紛上書,揭露其生前的所謂「罪狀」,指責其濫用職權、貪污腐敗。面對輿論壓力,神宗皇帝最終下令抄沒張居正家產,並剝奪其生前所有官銜與榮譽,甚至公開其「罪狀」以警示世人。張居正家族遭受沉重打擊,部分成員或被餓死,或被流放,其本人雖未遭開棺鞭屍之辱,但家族的悲慘遭遇已足以令人心寒。

    張居正死後遭遇的清算,反映了宮廷政治的複雜與無情,以及言官制度在特定歷史時期的作用與局限。這場風波直到萬曆皇帝在輿論壓力下中止進一步迫害,才得以暫時平息。然而,張居正的名譽與家族的悲劇並未就此結束。直至天啟二年(1622年),天啟皇帝方為其恢復官職與榮譽,試圖彌補前朝對這位偉大政治家的不公待遇。

    結語

    張居正的一生,是明朝歷史上一段波瀾壯闊的篇章。他不僅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更是明代唯一的生前被授予太傅、太師的文官,其深遠的政治影響至今仍被學界所研究和討論。張居正的智慧和勇氣,為後人留下了寶貴的歷史遺產,其「萬曆新政」被視為中國歷史上一次成功的全面改革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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