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君王 第十章 這樣也很好

    雲逸軒走在美國熟悉的街道上,傍晚,夜色降臨,道路上行人寥寥,路燈逐一亮起,被灰色的霧氣包裹起來,像是產自海底深處的夜明珠,每一顆夜明珠里都凝聚著日月的精華。

    雲逸軒不記得自己離開這座城市多長時間了,再次回來是為了什麼他也不知道。曾經的同學紛紛畢業離開了這裡,有的人回國了,有的人去了美國的其他城市。在這裡他沒有熟人,也沒有落腳的地方。

    獨自一人,雲逸軒思考著自己回到這裡的原因。好像是為了尋找一個人,又好像是為了尋找一份曾經珍藏在心底的珍貴回憶。

    他沿著街道行走,從人跡罕至的地方來到一個人聲鼎沸的地方。人群好像是從地底下突然冒出來的,前一刻還人影稀疏的街道這一刻忽然熱鬧了起來,人來人往,車水馬龍。

    雲逸軒站住了,他前面的一個女孩也停住了腳步。她是忽然從人群里鑽出來的,披散著一頭暗紅色的長髮,用那雙玫瑰色的眼睛看著他。雲逸軒忽然意識到他跟她是認識的,在這個城市裡,她是他唯一認識的人。

    美國是個很複雜的地方,政客、律師、小偷、乞丐,形形**的人。紙醉金迷,霓虹閃爍是它誘人的餌,引得人們落入陷阱,葬身它冰冷的腹中。

    這裡的行人每日都在變換,有人帶著希望來了,等他們累了,倦了,或是失望了,於是就走了。但總還是會有新的人來,男孩們穿著西裝皮鞋,將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女孩們踩著越來越高的高跟鞋,穿著流行的衣服,戴著時尚的首飾,拎著名牌的皮包,把漂亮的頭髮紮好。人們整天忙忙碌碌,在這個城市中尋找著自己所期待的未來。

    街道上總能見到女孩纖長漂亮的小腿,可過幾年再去看,穿著裙子,蹬著高跟鞋,和你擦肩而過的女孩背影很熟悉,但你卻無論如何也尋找不到當年見到過的那張臉,再也找不到那個曾經與你在街頭偶遇的女孩。

    「你還記得我吧?」女孩滿臉欣喜地望著雲逸軒,一蹦一跳地來到他面前,眨巴著眼睛望著他,等待他的回答。

    「你怎麼會在這裡?」雲逸軒說。其實他已經不記得她是誰了,只記得自己曾經和她相遇過,相遇之後的記憶早已模糊。他叫不出她的名字,所以故意轉移了話題,他害怕她發現自己忘記她的名字時會感到失望。

    他們面對面站了幾秒鐘,女孩突然朝他張開雙臂。雲逸軒下意識的抱住了她,她的身軀並不像記憶中的溫暖而柔軟,反倒是和他一樣,冷冷的沒什麼溫度,透著一股陌生又熟悉的氣息。他心想,好歹你還在這裡。

    好歹你還在這裡。

    雲逸軒被這個想法嚇了一跳,他不太記得懷中這個女孩是誰,但他的潛意識裡卻覺得她很熟悉,他來到這裡就好像他回到了另一個故鄉,有種白髮蒼蒼地歸鄉卻又舉目無親的悲傷,唯一還記得他的人便是他懷中的女孩。

    他們相擁站在人群里,雲逸軒聞到了一股來自她身上的香味,那並不是洗髮水的味道,也不是名牌香水的香味,隱約覺得像是某種沐浴露的香氣。那種沐浴露是什麼牌子的他早已記不清了,只記得自己曾經在另一個殺手出身的少女身上也聞到過這樣熟悉的香味。

    他到現在還能想像出那個少女的樣子,她有著墨一樣漆黑的長髮和同樣顏色的眼睛,身材高挑面容清秀,唯一的缺點是她的腿有點粗。她和那些因為吃了過多甜食而發胖的女孩不一樣,那些女孩腿上的肉是肥肉,而她腿上的肉全是肌肉,那是她曾經進行體能鍛煉時留下的痕跡。

    雲逸軒鬆開了手臂,他認真地端詳著女孩的臉。恍惚間,她的面容和那個少女重疊了。

    雲逸軒想起來了,這個女孩和記憶中的少女都是他曾經愛過的人,她們容貌很相像但是性格很互補。一個口是心非,一個天真單純。

    自己曾經怎麼會愛上兩個不同的人呢?他努力回憶著,記憶中好像他曾經深愛著一個叫何若曦的少女,那個少女是名職業殺手,在他十五歲那年,她因為一次任務的失敗而去世。同一年,他離開家族來到美國讀書,兩年後他在這裡遭到家族敵對勢力的追殺,與家族的聯繫被切斷了,他孤身一人處在異國他鄉,在一次逃亡中,有一個女孩救了他。她說她和他一樣,也是來美國念書的留學生,她願意幫助他,直到他脫離危險為止。


    不記得是在哪裡看到過一篇文章,只記得文章的作者說他年輕的時候期待娶一個女孩,她有著淡金色的漂亮長發,喜歡穿亮色的裙子,會騎馬,能彈一手好鋼琴,總會在下午的時候為他煮上一杯香濃的咖啡。作者為了這個目標不斷奮鬥,他每天都會讀一本新書,刻苦地練習書法,努力地賺錢。他希望將來自己可以與女孩分享他讀過的那些書,可以為女孩用一手漂亮的字寫情書,可以有一筆積蓄帶著女孩出國旅遊。

    很多年以後他結婚了,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他的妻子正在午後溫暖的陽光下為花園中的植物剪枝。他的妻子沒有淡金色的漂亮長發,也不喜歡穿亮色的裙子,她不會騎馬,不會鋼琴,也不會在下午的時候為他煮上一杯香濃的咖啡。

    但是,她帶卷的紅髮很漂亮,粗布長裙在她身上也能穿出優雅的感覺,她會燒一手很棒的義大利菜,忙碌的時候總是輕聲哼著歌。

    於是這樣也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被作者的這篇散文所感染,雲逸軒覺得自己愛上了那個在陌生的國度與他相遇的女孩。她是他人生中愛過的第四個女人,第一個是他的媽媽,第二個是他的妹妹,第三個是在他十五歲那年去世的何若曦,第四個就是她。

    那陣逃亡的時光是雲逸軒人生中難得感覺到快樂的一段記憶。他曾經愛的那個名叫何若曦的少女有著出色的槍法和靈巧的身手,她的脾氣不太討人喜歡,但她總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說一套,手上做一套。而在美國遇到的這個女孩她不會用槍,體質也不算好,隨便跑一段路就氣喘吁吁的,但是她性格很坦率,從來不會耍什么小聰明,知識淵博,善解人意。於是這樣也很好。

    女孩沒有住在學校,而是住在一個地段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壞的公寓裡,小小的屋子裡只住著她一個人,她說父母在國外工作,沒時間照顧她,所以她一直都是一個人住。她把他帶到了自己的小公寓,說這裡很安全,讓他不要擔心。

    那裡的確很安全,事實上對於雲逸軒來說,美國的任何一個地方都很安全。以他當時的實力來說,滅掉那些追殺他的人其實並不難。但是他並沒有那樣做,反而不斷地逃跑,那樣的逃跑與其說是在逃離追殺,倒不如說是在逃離現實。

    他來美國留學是瞞著家族偷偷來的,家族的人希望他回去,因為他們能找到比美國的任何一所高校教授都要優秀的老師來教導他,他們認為他留在美國只是在浪費時間。但他不想回去,至少是暫時不想,因為他那時候還沒想好該怎麼面對那個人。所以在遭到仇家追殺之後,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逃亡,因為這樣能讓他留在美國的時間更長一些。

    追殺雲逸軒的人逐漸失去了耐心,開始派遣大量人手挨家挨戶地尋找,眼看過不了多久就會找到女孩的小公寓。雲逸軒以為女孩會因為害怕受到牽連而趕他走,可是女孩的反應卻出乎他的預料。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女孩冷靜地沉思了片刻,突然提議道:「我們去加州吧。」

    「加州?」雲逸軒微微一愣。

    加利福尼亞州,簡稱為加州。它是美國西部太平洋岸邊的一個州,面積 41.1 萬平方千米 ,在面積上是全美第三大州,人口上是全美第一大州,又被稱為黃金州,是個不錯的旅遊勝地。可是這種情況下去旅遊,真的合適嗎?

    「對,我們去那裡度假,以前我去過,哪裡很好玩,而且這樣正好可以避開他們的搜查。」女孩說完立即訂了當天的機票,滿臉興奮地開始收東西:「不說話我就當你同意了,今晚的飛機,收好東西我們立即出發。」

    你東西都收拾好了,我還有拒絕的機會嗎?雲逸軒看著女孩身旁的行李箱無奈的想。

    雲逸軒和女孩搭乘的飛機在深夜起飛,等到達加州的時候已經是白天了,走出機場到達大廳的那一刻,雲逸軒看到的是像被染料染過的藍色天空和潔白柔軟的雲朵,太陽毫不吝嗇地將它的光芒灑下,照亮了幾千里幾萬里的土地。

    在加州的那段時間,可以算得上是他人生中過得最快樂的一段日子。他們開車去很遠的超市買新鮮的海鮮來學著自己製作美食,去看了著名歌劇院的表演,路過了santa nica海灘……最後一站的目的地是賭城之王les vegas,在那裡,他們把所有的零錢都換成了硬幣塞入老虎機。

    雲逸軒曾經看過一部關於賭博的電影,電影上的一位賭博專家說:「只有失敗的人才會去玩老虎機,因為你在那裡只會輸錢。」

    所以當硬幣被女孩一個一個地餵入老虎機口中時,雲逸軒已經做好了口袋空空地離開的準備,可是最終只得對老虎機嘩嘩吐錢的行為表示無能為力。

    通過飛機上的玻璃窗,雲逸軒最後一次眺望這座城市,其實加州是一片沙漠,它臨近海邊,靠著工人搭建的鐵路,建成了美國最富饒的州。這裡缺少淡水,常有風暴,並不是那麼適合人居住的地方,但是這裡常年的陽光讓人嚮往,所以總是會不斷地有人前來。

    女孩和加州的陽光很像,給人溫暖和希望,讓人忍不住靠近。此刻她就坐在雲逸軒身旁的椅子上,因為玩得太累,她一上飛機就睡著了,雲逸軒細細端詳著她,她閉著眼睛陷入沉睡的樣子,真的很像何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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