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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想吃什麼?」柯震問道。
只要是基於公平的考驗,他並不懼怕柯爵。就算,時光實業集團幕後的老闆,真的與柯爵關係匪淺,他也有乾爹這樣的底牌。
「回家吃吧。」鄭可婉說道。她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高跟鞋。
新的紅色高跟鞋,配著她一字肩的紅色長裙,真的很搭,可是新鞋硌得腳真的好痛,要是沒有意外的話,她的腳應該硌出水泡來了。
鄭可婉不由地皺眉。
柯震低頭,看向鄭可婉的腳,沉聲問道:「腳痛?新鞋硌腳?」
「有點!」
柯震二話不說,彎腰便將鄭可婉抱起來,往車子方向走。
鄭可婉下意識地挽住柯震的脖子。她看著這個男人冷硬的面部線條,這個男人,和柯爵長得其實還挺像的。
可是,愛情就是這樣子的,愛了一個人,就愛不了另一個人。就算長得像,也不是那個人!
車子一路駛回柯家大宅。
車子裡,柯震對鄭可婉道:「以後不要為了漂亮而穿這麼高的鞋子,腳是自己的,傷到腳,痛的是自己。而穿得漂亮,只是為了給別人看,很沒有必要。真正在意你的人,不會去在乎你好不好看,只會在乎你是不是過得舒服。不在乎人的人,你又有什麼必要打扮得那麼漂亮去讓他看?」
他的聲音,一如既往的顯得有些冷淡,但這其實已經是他柯震二十四年人生里,比較溫柔地在說話了。
他只是從小經歷了太多的人情冷暖,才會養成了如此低沉,顯得冷漠的性格。
鄭可婉驚訝柯震竟然會說這樣的話,可是,她卻並不苟同他的觀點。她看向窗外,看著窗外漸漸遠去的風景,挑起下巴,稍顯高貴地說道:「女人,隨時都應該穿得漂亮,因為,你很有可能在下一刻,就面對你的對手,你怎麼能穿得比你的對手差勁?而且,穿得漂亮,自己也會更加自信,更加幽雅,更加有底氣。」
「可是腳痛了,人會難受。」
「優雅會更重要。腳痛了,自己回到家以後,塗一點藥就好了。可是,作為帝都第一名媛,連穿著都不講究了,把邋遢的一面展現到別人的面前,那真的是特別丟臉的事情。我不能忍受別人異樣的眼光,那樣,比腳痛更讓我難受。」
「好吧,回去我給你擦藥。」柯震不再相勸。
他喜歡鄭可婉優雅的樣子,也疼惜她因為穿著高跟鞋而腳痛。也許,這也是鄭可婉吸引他的一個重要原因。
車子很快駛回柯宅。
柯震將鄭可婉抱回房間,小心翼翼地給她上藥。然後稍顯溫柔地說道:「我去讓傭人給你把飯端到房間來吃。」
鄭可婉搖頭:「不必,夏千尋都知道討好爺爺,難道我就不會?」
柯震感激地看著鄭可婉。她終於肯為他而努力了嗎?
鄭可婉收回視線。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為了什麼?
她為了讓柯爵失去繼承人的位置,然
後,她在他失意的時候,闖進他的生命。就像九年前,他闖進她的生命那樣。
鄭可婉站起身來,換了一雙鞋子穿,可是腳還是很痛。
柯震皺了皺眉:「我扶你吧。」
鄭可婉固執地搖頭:「不用,這只是小傷而已。」
她仿佛真的變得堅強了,以前她連掉一塊指甲蓋都會尖叫的。現在竟然能忍受腳後跟磨出兩三個水泡來。
兩個人往柯家主宅的餐廳走去。這個時間點,快要開飯了。爺爺吃飯的時間,特別準時。爺爺是一個嚴苛,又特別遵守規矩的人。
卻是沒想到,竟然會在餐廳門口遇到柯爵和夏千尋。
與他們的盛裝不同,柯爵一身紈絝的立領風衣,夏千尋穿著白色的運動套裝,平常披著的波浪捲髮高高地在腦後束了一個馬尾,腳上,是白色的運動鞋,給人一種好青春好有活力十分隨意自然的感覺。
鄭可婉看著夏千尋能裝運動套裝穿得比模特還有活力,心頭不爽,忍不住說道:「作為柯家的大少奶奶,穿成這樣,合適嗎?還有,不是去修陽了嗎?巴巴地跑回來做什麼?」
夏千尋看著鄭可婉,笑起來:「穿成什麼樣了?怎麼就不合適了?這是在家裡,在家裡不就應該穿成居家的樣子嗎?修陽是我的家,我想回去便回去了,這裡也是我的家,我想回來就回來了唄!」
「夏千尋,我有句話,想要告訴你,你要聽嗎?」鄭可婉不再糾結夏千尋的穿著。相對於她的穿著,她一定會對那個小女孩比較感興趣。雖然現在還沒有找到人,但是膈應一下她,總是可以的。
「爺爺都說了,以後見著我,記得叫大嫂啊!要不然,我一個心情不好,我會去告狀的哦。我聽許伯說,祠堂都已經有三個月的時間沒人進去跪跪了呢。你的話,我還是不要聽了,你的嘴裡,又吐不出什麼好話來。」夏千尋說著,便往褲兜里一掏,掏出一個小冊子來,小冊子一展開,裡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夏千尋找啊找,終於找到了一條,她念道,「柯氏家規第三百五十一條,長幼應有序,不管是在柯家,還是在外面,年幼者見著年長者,不得直呼其名……」
「有病!」鄭可婉低咒一聲,大步走向餐廳。因為腳痛,她的步子都顯得有些奇怪。
「哈哈哈……」夏千尋哈哈地笑起來。她再把小冊子塞回兜里。
「調皮!」柯爵微微一笑,語氣寵溺。他喜歡夏千尋腹黑小壞的樣子。
夏千尋好得意地揚眉:「柯爵,嫁給你這個當大哥的感覺真的很爽啊,難怪鄭可婉那麼想嫁給你!這種當大嫂的感覺超級棒!」
柯爵:「……」
他伸手揉了一把夏千尋的頭。
走進餐廳,夏千尋感覺到手環上微微一震。她立即掏出手機來,眸色冷了冷,她在手機上快速地啟動了一個程序。
「幹嘛呢?」柯爵湊個頭來,好奇。
「運動到點提醒啊,每天提醒三次。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佩戴一個健康手環,現在的人,真的太缺乏鍛煉了,不是躺著就是坐著,頸椎和腰都不行。我要做一個愛運動的孩子!」夏千尋臉不紅心不跳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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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她穿運動套裝,不是沒有原因的。運動衫和手環更配啊!這樣再多穿兩天運動裝,之後她就是把手環戴到死,估計都沒人會懷疑她手腕上戴的不是個運動手環了。
柯老看到柯爵和夏千尋,很是高興。他稍顯慈愛地看向夏千尋,詢問道:「修陽那邊,一切都還好嗎?」
夏千尋笑著恭敬地點頭:「爺爺,都挺好的。夏氏的生產,也很正常。」
「嗯。」柯老點了點頭,示意管家,「都到齊了,開飯吧。」
管家立即安排下去,傭人便紛紛魚貫而入,開始上菜。
柯家的菜,每一道都比較精緻。
用柯老的話說,沒有哪一個豪門旺族,每頓飯只吃八個菜的。
同時,柯家的菜,每一道份量都很少。
用柯老的話說,老祖宗所有用辛苦的漢水為後世之人創下美好的生活,並不是讓後世的人來無恥地浪費的。
所以,吃可以吃得精細,但浪費實在是可恥。
你可以每頓飯吃一百道菜,但最好是把它們都吃得乾乾淨淨。
傭人們很快便端上了三十六個菜,外加六道湯。
「爺爺,以後您要多吃一點秋葵蘆筍這一類的菜,對身體很好的。」夏千尋說道。
「好。」柯老心頭微暖,點了點頭。
鄭可婉一聽,牙又庠上了,夏千尋這個女人怎麼那麼討人厭?吃個飯都不得安生?拍馬屁的功夫真是無孔不入。
柯震也不由地多看夏千尋一眼。有些時候,他真的不得不佩服柯爵,運氣真的很逆天,臨了臨了要結婚了,才想著去修陽散散心,沒想到竟然撞出個夏千尋這樣的女人來。不僅長得漂亮,這腦子,也挺好使!
「爺爺,您年紀大了,要吃多消化的食物,這道粉蒸丸子就不錯。」鄭可婉笑嘻嘻地說道。
夏千尋用似笑非笑的神情看一眼鄭可婉,笑著說道:「這道菜,並不適合爺爺。這丸子是豬肉做的,爺爺要以素食為主。豬肉不僅不好消化,還容易使身體各項指標出現問題。」
「你的意思,就是讓爺爺天天啃青菜大白菜唄!」鄭可婉微怒。
夏千尋淡定開口:「我當然不是這個意思,人體是需要各項營養來均衡的,肉類必不可少,但完全可以用牛羊肉來替代,牛羊肉的脂肪含量要比豬肉少得多。」
鄭可婉咬牙:「不要以為你學了幾天做菜就了不起。」
夏千尋揚眉:「我沒有認為了不起,相反,我覺得一個人,懂得越多,不懂得越多。」
聽到這句話,柯老眸子裡快速閃過一抹光亮。
柯爵也是欣慰地一笑。
鄭可婉瞪一眼夏千尋:「伶牙厲齒,卻又自相矛盾。」
柯老沉聲道:「吃飯吧!」
「是,爺爺!」夏千尋與鄭可婉都恭敬地應聲,然後吃飯,兩個人,卻是相互看不順眼,不過鄭可婉表現得更明顯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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