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風雨交加的深夜,一個陰森幽暗的空宅里,一具齜牙咧嘴、面目猙獰的死屍直挺挺地躺在地上。筆硯閣 www.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他身邊的牆上寫著兩個血字——「復仇」,到底誰與死者有著血海深仇呢?福爾摩斯與兇手展開了機智的周旋……
古怪的福爾摩斯
1878年,我獲得了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後又到內特黎進修軍醫課程。修完全部課程後,我被派遣到了諾桑伯蘭第五快槍團當軍醫助手。當時這支部隊正駐紮在印度,不巧的是就在我前往報到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戰爭爆發了。有人說我所屬的部隊已經進入了敵軍營地。於是,我不得不和那些與我同樣情況的軍官們一路追趕,直到坎大哈,才總算找到了我們的軍團,從此開始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的生活都在這次戰役中發生了變化。對我而言,它簡直是一場災難。我被派到巴克州旅,並參加了邁旺德戰役。很不幸,在戰鬥中一粒捷澤耳子彈射中了我,我的肩胛骨被打碎了,並傷到鎖骨下面的動脈。幸好,我被勤務兵摩韋放在馬背上,帶回了英國陣地,這才不至於落在嘎吉人的手中。
由於長期的奔波,再加上傷痛,我日趨消瘦,身體虛弱得很,不得不像其他傷員一樣被送到一家後方醫院,那就是波舒爾醫院。一段時間後,我的身體開始慢慢恢復,可不幸的事又接踵而來,我染上了印度屬地的傷寒,昏迷了幾個月,奄奄一息。最後我還是醒過來了,但卻不像從前那樣健壯,還是很虛弱。沒有辦法,我只好被兵船「艾倫提茲號」送回國。這時我的身體糟糕透了。一個月後我到達樸茨茅斯,打算利用假期來調養身體。
在英國我沒有親戚,就像天空中飄著的空氣那樣自由,也像一個無業游民那樣逍遙自在。於是我去了倫敦,住在倫敦河邊的一個小公寓裡,過著寂寞難耐的生活。由於花銷大,經濟狀況日趨緊張。後來我想了兩個辦法,那就是要麼移居到鄉下去,要麼就改變我的生活方式,從而節省開支。最後我選擇了後者,決定離開現在的住處開始新的生活。
在我做決定的那天遇見了小斯坦弗——我在巴茨的助手。對於我這麼一個孤獨的人來說,能在倫敦碰見熟人,那簡直是叫我發瘋的一件事。以前我們的關係並不是很好,可是現在我們好像都比較興奮,興奮之後我決定請他去候車室餐廳共進午餐,於是我們一塊乘車前往。
在奔馳的車上他突然驚訝地問我:「華生,你最近做什麼了?你瘦了許多。」
我把自己的經歷簡單向他描述了一下,話沒有說完候車室餐廳就已經到了。
他得知我的情況後,同情地說:「可憐的傢伙!那你以後打算幹什麼?」我說:「我現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找一個價格便宜而又舒服的房子,但不知能不能如願以償。」
「這可真是怪了,今天有人同我說了同樣的話。」他驚訝地說。「你指的那個人是誰?」我也驚奇地問。
「他是醫院化驗室的一個工作人員。今天早上他還為他的房子發愁,因為他一個人支付不起這套好房子的租金,想和別人一起租卻找不到人。」
我興奮地說:「好極了,他就是我所要找的人。兩個人住在一起,簡直是太好了!」
小斯坦弗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說:「你一定不知道這個歇洛克·福爾摩斯吧?否則你是不會和他長期相處的。」
「噢?這個人難道不好嗎?」
「並不是他人不好,只是他的頭腦有些古怪。他一直在研究科學,據我了解,他是一個很正派的人。」
我說:「或許他是一位醫生?」
「不清楚,我不知道他在研究什麼。他精通解剖學,又是很好的藥劑師,可他並沒有完整地學過醫學。他所研究的東西非常稀奇怪誕,連他的教授對他所搜集的知識都感到很奇怪。」
「你從未對他所研究的東西過問過嗎?」我問。
「問有什麼用呢?他即使說也不會輕易說出心裡話。」
「我的確很想見他。我現在的身體不是很好,我非常願意與一個好學而又平靜的人住在一起,我實在不願呆在一個吵鬧而又刺激的環境中。你能否告訴我,我怎樣才能見到他?」
小斯坦弗回答說:「現在他肯定在化驗室里。他這人要麼不去,一旦去了就會在那兒工作上幾天。假如你願意去,等我們吃完飯一塊兒去。」
我說:「棒極了!」
之後我們又聊了聊以前的事情。
在回醫院的途中,小斯坦弗又提到了那位先生。
他說:「假如你和他合不來以後可千萬別怪我。我對他也只是了解一丁點兒情況。至於別的,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我對小斯坦弗說道:「合不來就分開。斯坦弗,為什麼你對這件事如此顧慮重重,到底是為什麼?是因為那人的脾氣不好,還是另有原因?你就直接告訴我吧。」
他笑了笑說:「至於這個人,那就很難描述了。我看他就是有點機械,像個冷血動物。有一次,他竟讓他的朋友嘗植物鹼,當然了,他並沒有惡意,只是想了解這種藥的各種效果,可這也是不合常理的呀!他的求知慾望非常強烈,甚至自己也會把藥吃下去的。」
「這種精神不好嗎?」
「當然好了,但這不合乎情理呀。有時他還用棍子抽打屍體,這真是讓人費解。」
「抽打屍體?」
「是的,這是我親眼目睹的。他做這一切是為了證明人死後還會造成什麼樣的傷痕。」
「你不是說他是學醫的嗎?」
「是的,可是誰也不清楚他到底在研究什麼。好了,我們到了,你自己看他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吧。」於是我們下了車,走進一條窄窄的巷子,過了一個小側門,就到了醫院的側樓底下。我對這個地方並不陌生,我們登上白石台階,橫穿走廊,走廊的牆特別亮白,在旁邊有很多褐色小門。穿過走廊,從盡頭的拱形過道可以到達化驗室。化驗室很大,屋子四面放著很多瓶子,屋子中間放著幾張桌子,桌子上面擺放著蒸餾器、試管和一些小煤氣燈。一個人靜靜地坐在一個比較遠的桌子前。他一聽到腳步聲便跳著喊道:「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手裡夾著一隻試管向我們跑來,並喊道:「我發現一種只能用血色蛋白質沉澱的試劑,別的都行不通!」他的這一發現使他高興極了,似乎任何東西都代替不了。斯坦弗幫我們互相介紹說:「這位是我的朋友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
「你好。」福爾摩斯握著我的手熱情地說,我覺得他的力氣很大。
「我知道,你一定是從阿富汗回來的。」
我驚奇地問:「你怎麼知道?」
「這並不重要。現在就讓我們說一說血色蛋白質的問題。你難道沒看出我的這一發現至關重要嗎?」
「我認為在化學上它是很有意義的,不過至於實用與否就不值一提了。」我說。
「噢,你不知道,這種試劑能在鑑別血液上萬無一失,這可是多年來實用法醫學上的重大發現。快跟我過來!」他拽著我的衣服把我拖到他那張工作桌前。他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鮮血。
他把這滴血與一公升水混合起來,在我們看來它已與清水差不多少時,他說:「咱們一定能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然後他便把幾粒白色晶體放入容器,又加了幾滴透明的液體。不一會兒,溶液發生了變化,溶液呈現出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沉澱在瓶底。
「怎麼樣?」他高興得像一個剛懂事的小孩子一樣蹦跳著。
我說:「這實驗的確非常奇妙。」
「好極了!太妙了!過去曾經使用的方法都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對於顯微鏡,如果血跡幹了,便不起作用了。用這種方法不論對新舊血跡都能起到很好的效果。這下可好了,世界上不會再像從前那樣有那麼多的罪人逍遙法外了。」
我也自言自語地說:「確實是這樣。」
「許多刑事案件的棘手之處在於,雖然查到了嫌疑犯並發現了他衣服上的褐色血跡,但卻不能證明這些血跡是誰留下的。因為以前一直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這些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他說話的時候,兩隻眼睛似乎散發著五彩的光芒,並且邊說邊把一隻手放在胸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似乎在向給他喝彩的觀眾致謝。
「祝賀你!」我看到他那高興的樣子也由衷地說道。
「如果當時這種試劑研製成功,那麼去年發生的法蘭克福馮·彼少夫一案,以及布萊德福的梅森、臭名遠揚的摩勒等案件就有可能有新局面。」
我的同伴聽後禁不住笑了起來,說:「你簡直像犯罪案件的辭典,我認為你創辦一份《警界新聞舊錄報》再合適不過了。」
「是的,這樣的報紙一定使人們感興趣。」說著他伸出那隻貼滿橡皮於經常接觸毒品而被侵蝕得變了色。
斯坦弗坐在一條長凳上,並用腳給我也推了一隻。他對福爾摩斯說:「我們有事想和你商量一下,我這位朋友想找一個二人合住的房子,可是現在就他一個人。我聽說你也想找個人跟你一塊住。所以我就把他領來了,你看怎麼樣?」
福爾摩斯聽後非常高興,說道:「我已經在貝克街相中了一所公寓,我認為咱倆住最合適不過了,不過你得對菸草味道不能反感。」
我說:「沒關係,我也常常抽菸的。」
「很好,你對我在家做實驗以及在家中放化學藥品不會介意吧?」
「不會的。」我說。
「你對我的其他缺點介意嗎?比如,我心情不好時就一連幾天不說話,你不要認為我那是生氣了,其實過一段時間我就會好了。哦,你能把你的缺點跟我說一說嗎?在我們一塊住以前,讓我們彼此了解對方。」聽完他這番話後,我禁不住笑了起來。
「那好,我比較怕吵,我還養了一隻小花狗,另外我每天起床不是很有規律。這些就是我的缺點。不過,我身體好起來了可能還有其他缺點。」
他問我:「你對音樂方面——比如拉小提琴之類的也反對嗎?」
「那就要看音樂是否優美,如果不優美的話我還是比較反對的。」
福爾摩斯說:「啊,那我就放心了。如果你覺得那間房子合適的話,我們現在就可以定下來。」
「那咱們何時去看那房子?」
他爽快地說:「明天中午怎麼樣?你來我這兒,我們一塊去,把事情安排好。」
我握著他的手說道:「明天見。」
我與我的夥伴告辭去了我所在的公寓,而福爾摩斯繼續研究他的實驗。
我突然停下來問斯坦弗:「你說,為什麼我一進去他就知道我到過阿富汗?」
「這就是他和別人的不同地方,」他笑了笑說道,「這也是很多人的不解之謎。」
「我感到很榮幸我們能相互認識。要知道,研究人類最好的方法就是從具體的人入手。」我背著手說。
「哦,那我們就研究研究福爾摩斯,」當我和我的夥伴說再見時,他說,「我相信研究他一定會使你大傷腦筋的。好了,再見吧!」
「再見!」我踏進我的公寓。
我今天認識的朋友是我一生中最有趣的朋友。神奇的推斷
第二天我們如約會面了。在貝克街221號我們看了那房子,而且對它都比較滿意。兩間舒適的臥室以及一間寬敞的客廳,環境很幽靜,租金也不貴,我們達成了共識並交了租金。我在當天晚上搬了進來。第二天上午,福爾摩斯也搬了過來。我們整理好了房間,對這裡的環境也漸漸適應了。膏的手讓我們看。這雙手由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我覺得我們還是很合得來的。他是一個穩健而生活又很有規律的人。他每天早睡早起,吃完早餐便一整天呆在化驗室或解剖室里,有時也到倫敦貧民窟一帶。高興的時候他精力很充沛,但有時也整天呆在家裡的沙發上沉思。從表情上看他似乎很迷茫,要不是他平時生活嚴謹,我恐怕會以為他一定有服麻醉劑的癮癖了。慢慢地,我發現他有一個很吸引我的地方,那就是他的長相。他個子六英尺多,很瘦,所以看起來較高。他的長相就能顯示他是一個機警而果斷的人。他下巴方正而向外突起,使你不得不覺得他是一個有著堅強毅力的人。當他擺弄那些儀器時,你會發現他的那雙手的動作是那樣的嫻熟與細緻。
我很想了解福爾摩斯,並經常打聽他的秘密,但我並沒有走火入魔,我的生活並不豐富。由於身體原因我不能做一些強烈的戶外活動,而且在倫敦我一沒親戚二沒朋友,所以最使我感興趣的便是福爾摩斯了。我的大部分時間都在想怎樣能使他的秘密被揭穿。有一次,他在回答我的問題時使我感到,他根本不是在研究醫學。我推測,他研究的目的不是為了獲得學位,也不是為了進入學術界。但是他非常熱衷於他的工作,尤其對那些稀奇古怪的事,他了解得很多,這也常使人們感到驚訝。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沒有一定的目標是很難勤勤懇懇地工作的,而且也不會有端正的工作態度。可是福爾摩斯卻不一樣,他是一個什麼樣的書都會讀的人。但我認為像他這樣的讀法,要想讓自己的學識精湛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如果沒有某種目標,他是不會在細枝末節上花那麼多精力的。他對現代文學、哲學和政治可以說是一無所知。有幾次當我對他提起托馬斯·卡萊爾時,他居然問我:「他是誰?」更讓我吃驚的是,他說他沒有聽說過哥白尼和日心說。對於一個知識分子來說,不知道地球繞著太陽轉簡直是讓人難以理解。
他問我:「你覺得這奇怪嗎?如果我知道這些知識,我也要竭盡全力忘了它。」
我感到很驚奇,「忘了它?」
「是的,人的大腦是一個有限的空間,面對一大堆東西,你只能把有用的東西放進去。這樣才便於我們隨時拿出來使用。如果有用沒用的東西都夾雜著放,取的時候就比較費力。所有會學習和工作的人,腦子裡所裝的知識是非常有條理的。請你記住,大腦是有限的,當一個人學習新東西時,就不得不忘記一些舊知識,但重要的是,不要忘掉那些有用的知識。」
我笑道:「可這是太陽系的問題呀!」他卻暴躁地說:「這和我沒有多大關係,不管繞太陽走還是繞月亮走,對於我和我的工作沒有什麼影響。」
我本想打聽一下他是幹什麼工作的,但怕惹他生氣,所以就沒有問。我回憶了一下我們的對話,想從中找出一些值得利用的東西。他說他對沒有用的知識不感興趣。那他所學的知識對於他來說肯定是有用的了。於是我決定了解一下他所學的學科,並在紙上作了記錄,結果最後一看卻把自己給逗樂了。
這張紙條雖然很幽默,但卻令我失望,所以我把它揉起來扔到了火里——想要憑這張紙條搞清他的職業?還是儘早放棄吧!因為根本就弄不明白。福爾摩斯說過他會拉小提琴,並且也拉得很好。不過有些離奇,正如他對其他方面一樣,他只喜歡拉一些高難度的曲子,他為我拉過幾支門德爾松的短曲。但當他自己拉的時候,卻總拉得不盡如人意。晚上,他時常坐在椅子上悠閒自在地拉小提琴。琴聲時緩時快,高低抑揚頓挫。可以感覺到,琴聲是隨著他的思緒在變動。但是他的思緒是否受琴聲的影響呢?他是一時心血來潮嗎?我的判斷完全失去了方向。我時常對他拉的那些不成曲調的東西非常反感。當我要發作時,他便會為我拉上幾支我喜歡的曲子來討好我。在頭幾個星期,沒有人來看望我們,因此我以為我們倆是同樣的情況,沒有親朋好友。但後來我了解到其實認識他的人很多,這些人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一位名叫雷斯瑞德的先生,每星期都來好幾次,他長得並不好看,唯一獨特的是他那雙眼睛。有一天早上,一位穿著很時髦的女人來拜訪他,呆了半小時。緊接著下午又來了一位衣衫襤褸的老人,面無表情,一同來的還有一位老婦人。拜訪他的人可以說是各種各樣。當有人來時,我不得不待在臥室里,因為他們要在客廳談話。他常常帶著一種歉意對我說:「我的顧客來了,我們必須在客廳。」我覺得好機會來了,我可以向他問我的問題了。但轉念一想,他一定不願主動說出他的職業,所以我最終沒有問。出乎我預料的是,不久,他居然主動跟我談了這個問題。
那是3月4號的早上,在福爾摩斯還沒有用早餐時,我便早早起來了。平時我起得很晚,因此房東太太從不考慮我的早餐。那天,我讓房東太太儘快為我也做一些早飯。在等待早飯時,我順手翻了翻桌子上的那本雜誌。雜誌上一篇文章的標題被人作了標記,吸引我多看了一眼。
那標題叫做「生活寶鑑」,這似乎有點誇張。這篇文章講述了一個人如果善於觀察,並對他所見到的東西進行推敲,那麼將受益匪淺。我對這篇文章評價不是很高,雖然它有獨特的地方,但也有荒唐的地方。它的論據儘管很充分,但總讓人覺得結論有些彆扭。作者聲稱,他能從一個人的話語以及表情,甚至一些不值一談的動作中推斷出這個人正在想什麼。他還說一個觀察能力很強的人是不可能被欺騙的。他的結論準確極了。想必對於一些不明就裡的人來說沒準還以為他是一個「萬事通」呢。文章作者為說明他的論點還講述了這樣一個事實,一個邏輯學家可以從一滴水的存在推斷出大西洋的存在,所以整個生活像一條巨大的鏈條,如果見到其中的一環,你就可以推想出整個鏈條的情況。文章認為推斷和分析學科也是一門藝術,它需要經過專門的職業訓練才能得心應手,有時,人們經過一生的研究也未必能取得很深的造詣。初學者必須先從一些簡單問題著手。例如,嘗試從一個人的衣著打扮方面判斷出他的歷史背景與所從事的職業。這樣的訓練,儘管有人認為很荒唐,可他們卻忽略了這對人們的洞察力的培養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觀察的人不能從這些最基本的、低層次的知識判斷這個人的職業,那簡直就是失敗極了。我讀著讀著忍不住毫無興趣地把它拋到桌子上,罵道:「簡直是無聊。」
福爾摩斯問道:「是關於什麼的文章?」
我用手指了指被丟棄在桌子上的那本雜誌:「這一篇。」
我問:「這一定是你作的標記吧?這篇文章簡直擾亂人的心情,是哪一位紳土胡編了一些理論,這太不符合實際了。如果讓他在火車的三等車廂里一個個說出所有人的職業,如果他能都說准,那簡直就是活神仙!」
「那你就錯了,你知道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誰嗎?就是我。」
「是你?」我驚訝地問。
「是的,就是我。我有著天才般的觀察和推理能力,你一定認為那些理論很荒誕,可是它們其實非常合乎常理,我就是靠這些理論養活我自己。」「你靠它生活?」我有一些吃驚。
「我的職業就是一個『諮詢偵探』,估計整個世界我是唯一幹這行的,你或許對這個工作有所了解,我為許多官方偵探和私人偵探解決了他們不能解決的問題。我憑著他人為我提供的證據以及我對犯罪史的了解,指導他們破案。任何事情都具有相似性。假如一個人掌握了一千個案子的詳細資料,卻還對第一千零一個案子迷惑不知所措,那才叫怪呢。雷斯瑞德先生是著名的偵探,最近他被一樁偽造案所困,所以來找我請教。」
「其他來找你的人是為何而來?」
「他們絕大部分都是遇到了困難需要我為他們指點一下,為此付給我一定的費用。」
「你是說別人親眼目睹的事情而沒有辦法去解決,你卻能根據他們的描述去解釋?」
「對。我有一種特殊的分析並推斷事物的能力。對於那些複雜到連我也想不通的案件,那我就得親自去考查了。所有的難題用上我的特殊知識便能迎刃而解。這篇文章你認為不值一提,其實它是很有價值的。另外我有超強的觀察能力,當我初次遇見你的時候我就斷定你是從阿富汗來的,你難道不承認那是事實嗎?」
「當然,那是事實,是不是有人事先告訴過你?」
「當然不是了。我判斷你從阿富汗來,是有我的事實根據的。首先我從你的外表看,你的臉色黝黑,而手腕又黑白分明,可以初步肯定你是從熱帶來的;從整體上看你有軍人的那種氣質和醫生的那種細緻入微的風度,很顯然你是名軍醫;從面容上看,你剛剛久病痊癒。從你的行動上看,活動不大靈便;一位在熱帶負過傷的英國軍醫,非來自阿富汗莫屬了。對這一切的判斷就像閃電在我腦海里一閃而過,而顯然我的言語讓你吃驚。」
「聽你說,這不過是小事一樁。難道世界上真有像埃德加·艾倫·波小說中所寫的都班一樣的人嗎?」
「你認為把我和都班等量齊觀,是誇大了我的能力,不是嗎?」福爾摩斯點了一支雪茄,「我認為都班有分析能力,可是他需要一刻鐘才能對朋友的心事下定論,難道他值得人們去佩服嗎?」
「那麼,你對加波利奧小說中的勒高克評價又如何呢?」
「勒高克簡直不值一提,」福爾摩斯輕蔑地笑了一下,「他唯一值得讚賞的就是精力充沛。勒高克用六個月去辨識一個罪犯,我用二十四小時就能解決同樣的問題。我真該當偵探老師,指導指導他們應該做什麼與不應該做什麼。」
聽到他對我所敬佩的人進行這樣的評價,我覺得非常難受。對著窗口,看著來往的人們,我想:「他簡直是太狂妄了,雖然他很聰明。」
「為什麼這些天什麼案件都沒發生?我們幹這行的簡直沒活幹了。儘管我有老天賦予的天才,尤其對偵探案件有著獨特的見解,可是這隻針對那些複雜的案件,對於簡單的案件,蘇格蘭場的那些人就能解決。」我簡直對他這種語氣煩透了,我想另找一個話題談談。
「你看這個人在找什麼?」我指著窗外一個高挑的人,那人手中握著一個信封,在街上看著每一個門牌號,「或許是一個送信的?」
「你說的那個是一位已經退伍的海軍陸戰隊軍官。」福爾摩斯很有把握地說。我瞧了他一眼,想:「吹什麼牛呢,就是我不知道那個人的身份,也別想蒙我。」
正想著的時候,只見那個人朝我們這邊走來,接著聽見有個人正在嘟囔著什麼,後來是一陣敲門聲。當我打開門看時,恰恰是剛才那個人。他說道:「這是福爾摩斯先生的信。」說著把信遞給了我。
我想利用這個機會治一治福爾摩斯的傲氣,免得他以後再傲慢。於是我問:「小伙子,你是幹什麼工作的?」
「當差的。」那人很有禮貌地答道,「我的制服拿去補了。」
「那你曾經是幹什麼活的?」我瞅了我的同伴一眼。
「我曾經在皇家海軍陸戰輕步兵隊當過軍官。」然後,他站立軍姿向我們敬了個禮,便走了。空宅里的男屍
福爾摩斯的推測能力使我不得不佩服,但同時我又懷疑是否中了他所設的圈套。我抬頭一看,他已經讀完了信,正陷入沉思。
我問:「你是怎麼知道他的身份的?」
他不耐煩地問:「知道什麼呀?」
「你怎麼知道剛才那個人是個海軍陸戰隊的軍官呢?」
「我哪有時間說這事!」他沒好氣地說,然後又沖我笑了笑,「請你不要介意,你的問話打斷了我的思路,不過不要緊。難道你對他的身份一點都看不出嗎?」
「看不出。」
「事實上,這事並不難,我卻無法解釋我的推斷過程。雖然你知道二加二等於四這一事實不可否認,但要你證明,恐怕還是難了點。因為我看見這個人手背上刺了一個藍色大錨,毫無疑問,這是海員的標誌。他本身又帶有軍人的氣魄,而且留著軍人式的絡腮鬍子,從這些方面判斷,他肯定是個海軍陸戰隊隊員。我推測他當過軍官,是因為他給我一種高傲感覺。」
「太神奇了!」我禁不住大聲喊。
「這不算什麼,」福爾摩斯說。但我能體會得到,當我對他的判斷感到欽佩時,他還是非常高興的。
「剛才還愁沒事幹呢,現在就出來一個。」說著他便興奮地把那封信扔給了我。
「啊,太可怕了!」我大致瀏覽了一下,尖叫起來。
「這個案子的確很棘手,拜託你給我大聲地念一下這封信好嗎?」
下面就是那封信的內容: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你好!
昨天傍晚時分,布瑞克思頓路的盡頭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今天凌晨兩點,警察發現裡面有燈光,這引起了他們的注意,平時這裡連個人影都沒有。巡邏警察走過去,發現房門敞開著,室內除了一具男屍一無所有。屍體衣冠整齊並且口袋裡還有一張名片,上面寫著艾勞克·丁·德雷伯以及一些其他字樣。從這些表面現象上根本看不出死因。屋裡雖血跡斑斑,但死者身上沒有傷痕。死者是怎樣進入屋內的呢?我們對此案實在摸不著頭腦,希望您十二時之前光臨此處。期待您的到來。在您觀看現場前,我們一定保護好現場。如果不能來,希望您能為我們指點一下,非常感謝。
瑞柏爾·葛萊森致
「葛萊森是一位很有能力的警察,」福爾摩斯說,「他和雷斯瑞德在那群笨蛋中是數一數二的人物。他們倆辦事非常果斷,不過思想比較保守,而且他們倆喜歡互相攀比,總是嫉妒、猜疑對方。讓他們共同完成一個案子,那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我非常著急地說:「你得趕快趕到現場呀,要不然就耽誤了。」可福爾摩斯卻並沒有著急的意思。
「去不去我還沒有決定下來呢,我懶得動。或許今天懶勁來了的緣故吧,平時我是特別勤快的。」
「你不是早已盼望這一天的到來嗎?」
「是的,但這是兩回事,即使我把案子了結了,我也沒有功勞呀!功勞屬於那些官方人員。」
「可他們邀請你幫忙呀!」
「對,他們知道自己的確不如我,但他們只會在我面前承認。不過我還是得去看一看,我要自己單幹。即使沒有什麼回報,起碼會讓他們丟臉。好吧,走!」
他急匆匆地穿上大衣,激動的心情再也掩飾不了了。他對我說:「戴上你的帽子。」
「我也能去?」
「對,要是你沒有別的事。」大約一兩分鐘後,我們搭了輛馬車,駛向布瑞克思頓。煙霧朦朦籠罩著整個世界,福爾摩斯沒事似的和我談論著幾種小提琴的區別。
「你怎能對這件事掉以輕心?」我打斷了他的高談闊論。
「在得到確鑿的證據之前,我不會憑空想像作出任何推測與估計。」他答道。
我指指前方,「這或許就是事發的地方吧,不久你就能得到全部資料了。」
「是的,是這兒,請停車!」我們還沒有到達出事地點就下了車。
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給人一種不祥的感覺。這裡總共四幢房子,3號和鄰幢空著,聳立在街道邊,「招租」二字特別醒目,景色荒涼。它們都有一個小花園,花園用木柵圍著,中間有一條用黏土和石子鋪成的小路。由於大雨剛剛過去,小路已經泥濘不堪。花園外的人都伸著頭朝屋裡看,一位警察倚著牆在維持秩序。
出乎我的意料,福爾摩斯沒有急著走進那屋子。他很放鬆地在街道上走來走去,不時地看一看地面,偶爾也朝上望一望,有時又看看房子和牆頭的木柵欄。在這之後,他又走上花園中的小路,沿著草地走,仔細觀察著。有時他還會停下來思索一陣,並且臉上帶著微笑。我真不明白,他在這已經被警察踩過的泥濘路面上能幹什麼。不過我還是相信他機敏的觀察力,相信他一定會有所收穫。這時,一個黃髮白臉的高個子向福爾摩斯跑來,握了握他的手高興地說:「你終於來了,現場一直被保護著,一點也沒動。」
福爾摩斯指著那條小路說道:「這裡太亂了,像是水牛踩過似的。葛萊森,你一定對這案子有了把握吧?不然你不會這樣做的。」
這位偵探推卸責任地說:「這裡由雷斯瑞德管轄,不是我負責的範圍。」
福爾摩斯不屑一顧地揚了揚眉毛,朝我看了一眼,說:「別人是不會發現什麼的,只要有你和雷斯瑞德兩位在。」
葛萊森高興地說:「不過這案子太複雜,我們已努力了,我想它最適合你。」
福爾摩斯問:「你乘馬車來的?」
「不是,先生。」
「那雷斯瑞德先生呢?」
「他也不是,先生。」
「好吧,咱們一起進去看看。」
福爾摩斯問完後,快速走進屋子,葛萊森隨著也走了過來。
房間裡有一條積滿灰塵的過道,一直通向廚房,有兩個門分別位於其左右。其中的一個顯然很長時間沒開過了,另一個就是出事的地點——餐廳的門。福爾摩斯徑直走了進去。我忐忑不安地跟隨其後。
這間屋子沒有任何家具,顯得空蕩蕩的。門對面是一個壁爐,白色大理石框,爐台上還有一截蠟燭頭。牆都是用花紙糊著的,但有的已經脫落了,露出牆皮。由於只有一個窗戶,所以光線很黯淡,呆在屋子裡讓人感覺喘不過氣來。
當然,這些情況都是我後來才觀察到的。因為一進來時,那具屍體強烈地吸引了我。死者躺在地上,面朝上,大約四十多歲,個子不算太高,留著八字鬍。他穿著體面,硬領和袖口潔白整齊,下身穿著一條淺色長褲。死者身旁放著一頂禮帽,他兩臂伸直,雙拳緊握,雙腿交叉放著。這說明,他死前曾經有過痛苦的掙扎。乍一看上去,他呲牙咧嘴,面目猙獰,讓人一看就不由得毛骨悚然。作為醫生,各種各樣的死人我見過不少,但再沒有比這一幕更可怕的了。
雷斯瑞德站在門口向福爾摩斯招了招手,這一動作顯出了他的偵探風度。他說:「這樁案子一定會引起轟動的,我辦了那麼多案子,但像這樣的案子還實在是少見。」
葛萊森問:「有沒有什麼新的發現?」
福爾摩斯走到屍體前,細心地檢查起來。
他指了指布滿血跡的地板問道:「你們確定死者身上肯定沒有傷痕嗎?」
「沒有。」兩個偵探回答。
「那麼,這些血跡一定是別人的。假如是兇殺案……葛萊森,你是否記得1834年伏瑞克特的范·堅森案件呢?」有印象了,先生。」
「你應該回顧一下以往發生的某些案件,有些事情總是有共同點的。」
他邊說邊檢查屍體,眼睛裡不時閃出迷茫的神情。接著,他跪下來聞了聞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他漆皮靴子的鞋底。
「屍體被動過嗎?」
「除了必要的檢查,沒有動過。」
「好了,屍體沒什麼用了,可以下葬了。」他說道。
葛萊森把抬擔架的人招呼過來,屍體被抬了出去。正在此時,一枚戒指滑了出來,滾到了地板上。雷斯瑞德趕忙撿起來,拿著仔細端詳。
他嘟囔了一句:「這是枚女人的戒指,那麼就是說有女人來過了!」
他把戒指傳給了大家看,的確是新娘的結婚戒指。
葛萊森說:「看來事情更加複雜了。」
「你怎麼知道會更加複雜呢?再看也看不出什麼了,檢查一下他衣袋裡還有什麼?」葛萊森指了指說:「所有的東西都在這兒,一隻97163號由倫敦巴羅德公司制的金表,一條比較珍貴的金鍊,一枚帶有共濟會會徽的鑽戒,還有一枚帶有小狗頭且眼睛上鑲著兩顆紅寶石的金別針。名片夾里有一張名片,寫著伊諾克·J 德雷伯·克利夫蘭,字首與襯衣的字母E J D相吻合,身上還找到了七英鎊十三先令的零錢。還有一本特別小的《十日談》,上面簽著約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另有兩封分別要寄給E J 德雷伯和約瑟夫·斯坦格森的信。」
「信上寫的地址是哪兒?」
「寄往河濱路美國交易所,信是由蓋恩輪船公司發出的,信的內容是通知輪船從利物浦啟航的時間。看來死者是打算要回紐約吧。」
「你們對斯坦格森調查過嗎?」
「一開始就調查了,先生,我們已經將廣告稿發送到報館,又派了人到美國交易所去打聽消息。但現在還沒有回來。」
「你們聯繫克利夫蘭了嗎?」
「今天早晨拍了電報。」
「電報是怎麼講的?」
「我們說了這裡的情況,並且讓他們配合我們。」
「難道你沒著重強調一下關鍵性問題嗎?」
「我了解了一下斯坦格森的情況。」
「難道整個案件就再沒有別的關鍵性的問題了嗎?你可以再拍幾個電報打聽一下其他方面的情況呀。」
「我已經把該問的都問了。」葛萊森不耐煩地說。
正當福爾摩斯還要接著問時,雷斯瑞德從前屋高興地走了進來。
「葛萊森先生,剛才我觀察到了一個至關重要的線索,幸虧我仔細地檢查了一下,不然的話真是一個損失。」他說話時帶著一種揚揚得意的神情。
「快,跟我過來,」他說著已經進了前屋。這時屍體已經被抬走了,空氣也好多了。「好了,就站在這兒。」他神采奕奕地在靴子上劃了一根火柴,舉起來照了照牆壁。
「看這個!」他得意地說。
就在一處牆紙脫落的地方赫然有一個用鮮血寫的字:RACHE。
「你們對這一發現怎麼看?」雷斯瑞德誇大聲勢地說,「大家都沒有發現這一點,因為它在最不容易被發現的地方。這一定是殺人犯蘸著自己的血寫的。而這個死者又不是自殺的。」
「兇手為什麼要選擇這個地方來寫字呢?因為點著蠟燭,這兒就被照到了。」「對,但發現這個字又有什麼用呢?」葛萊森不屑一顧地說。
「這是一個女人的名字,她應該叫『RACHEL』,可能是沒有寫完整。我敢跟你們打睹,等到結案時,一定有一個名叫『RACHEL』的女人摻和在裡面。福爾摩斯先生,你一定會譏笑我,但是請你記住,薑還是老的辣。」
福爾摩斯聽後一陣大笑,但當他看到雷斯瑞德顯得很生氣並且要發火時,又趕忙說道:「請你平靜一下,你是第一個發現這個字的人,大家並不否認。正像你講的,案發當時的確有另一個人寫下了此字。不過我現在還沒檢查這房間,假如你不介意,我這就要查了。」
說完後,他掏出了隨身帶的工具——捲尺和一個放大鏡。時而測量時而用放大鏡觀察,一會兒走過來,一會兒站住,一會兒跪下,一會兒又趴下去,還不時發出嘆息聲。看著他聚精會神的樣子,我不禁想起那些訓練有素的獵犬,它們可是直到嗅到獵物才肯停下來。他足足檢查了二十多分鐘,甚至還丈量了牆壁的高度。就連地上一小撮塵土他也不放過,取了一點放進了一個信封里。最後,他把放大鏡對著牆上的那幾個血字認真地觀察了很久,然後繞起捲尺,會心地笑了。
他邊笑邊說道:「天才也得有吃苦耐勞的精神。這句話或許不太符合實際,但對於偵探工作來說,那是最合適不過了。」
葛萊森和雷斯瑞德一直都像是在看怪物似的盯著他的一舉一動。很明顯,他們不清楚福爾摩斯在幹些什麼,至於他的目的,他們就更不清楚了。當然,我也是同樣的體會。
「先生,你有什麼獨到見解嗎?」兩人同時問道。
「如果我要幹下去,你們會認為我在爭功,現在你們的工作進展得很好,所以不需要別人來干涉了。」他話中略帶嘲諷,「但如果你們能把偵察的情況隨時向我通報,我倒也願意幫忙。現在,我只想見一見最早發現這屍體的警察,快告訴我他的地址與姓名。」
雷斯瑞德查了一下記事本,說:「家住肯寧頓花園門路的奧德利大院46號,名叫約翰·蘭斯,你可以去見他了。」
福爾摩斯把地址抄了下來,轉身說道:「朋友,我們可以走了。在走之前,我對這案子說一說我的看法。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男的,三十多歲,六英尺多一點,並且腳也不大。他穿了雙粗皮方頭鞋子,抽著印度煙。他和死者曾同乘一輛四輪車過來,拉車的那匹馬所配戴的蹄鐵只有右前蹄那一個是新的。這個兇手膚色發紅,右手指甲相對長一點。這些可能會給你們的偵察工作帶來方便。
雷斯瑞德和葛萊森用半信半疑的目光互相瞅了一眼對方。
雷斯瑞德問:「如果這個人是被謀殺的,那麼是怎麼被殺死的呢?」
「被毒死的。」福爾摩斯肯定地回答。
說完他大步流星朝門外走去,突然又掉過頭來:「雷斯瑞德先生,我提醒你一句,『拉契』在德文中是報仇的意思,不要把精力放在拉契兒小姐那兒了。」對兇手的推測
當我們從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出來的時候,已經快到下午一點了。我們拍了一封電報,然後乘了一輛馬車來到蘭斯警察的家。
「我對這個案子已經清楚了。但為確保起見,還是再查一下為好。」我的夥伴說道。我說:「夥計,你剛才說的細節,難道都有事實根據嗎?」
「當然有了。一到那裡,我便發現馬路邊有兩道深深的車輪印,這麼深的車印不會在睛天時留下的,一定是昨天晚上下了雨後留下的。再觀察馬蹄印,其中一個看得最清楚,可以肯定惟有一隻鐵蹄是新的。既然這一切都是發生在雨後,而早晨現場又被保護了起來,所以我斷定就是那輛馬車把屍體送到空房子裡的。
「聽起來似乎有道理,」我說,「那你對兇手身高的推測又有什麼依據呢?」
「這個就更不用說了,身高可以根據其步伐的大小來推測。巧得很,我通過測量他步伐大小推斷出的身高,和測量他在屋內寫字時的高度是吻合的,因為人們在牆上寫字時一般是和自己的視線相平。」
「那對他的年齡又如何解釋呢?」我問道。
「當然了,如果一個人能跨過四英尺半的寬度,那就絕對不是一個老頭兒。在花園的小路上有一個比較寬的小坑,穿方頭靴子的那人是邁過去的,而穿漆皮靴子的是繞過去的。難道這還不足以證明嗎?你還對什麼地方不清楚?」
「那手指甲和印度煙又是怎麼回事呢?」
「寫字的那個地方有手指甲划過的痕跡,其次就是我在地板上發現了深而呈片狀的菸灰。要知道我對煙是比較有研究的,所以能夠判斷出是什麼煙。這些細節足以讓你看到我與葛萊森等人的不同之處了吧?」
「噢,至於紅臉這一點,你又是怎麼推測出來的?」
「這一點,我肯定它是正確的,在案子還沒有水落石出之前,請你先迴避一下這個問題。」
我摸了一下臉說道:「我越來越糊塗了。我老是想不明白,這兩個人是怎樣進的屋子?那個車夫又是何許人也?兇手怎樣使他服毒的呢?寫字用的血又是哪裡來的?兇手究竟要幹什麼?為什麼又有一枚女戒呢?為什麼兇手還要寫『復仇』二字呢?這一連串的問題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他用讚許的目光看了看我。
「你說的都是疑難問題。我現在也有一些地方不大清楚,不過大致都清楚了。『復仇』二字是為了轉移警察的視線,不過並沒有成功。德國人一般寫拉丁字體,而牆上的『拉契』顯然是拙劣的仿製,這位摹仿者並不是很聰明,他犯了一個畫蛇添足的錯誤。好吧,我不多說了,偵探與魔術師沒什麼兩樣,魔術師的戲法一旦被揭穿了就沒什麼意思,如果我都說了,你就覺得沒意思了。」
「不會的,你把偵探術提高到如此科學精準的地步,簡直快成了它的奠基人了。」
我的夥伴聽到我的這番讚美高興得滿臉通紅——每當他得到別人對他偵探術的肯定,總是像少女那樣表現得不自在。
他又情不自禁地告訴我:「兇手與死者以前似乎很友好,他們一同坐車又並肩在花園的小路上走過。但進屋以後,兇手老是走來走去,而且步子越來越大,最後終於控制不住自己了。於是慘案就發生了。該告訴你的我都告訴了,剩下的你就自己想像吧。我們得趕緊走了,下午還有諾爾曼·聶魯達的音樂會呢。」
不知不覺中我們已經到了奧德利大院,車夫停下來說:「該下車了。」他指了指一條骯髒的小巷子,「就在這兒,我在這兒等你們。」
這個院子比較髒,我們走過巷子,進了一個用石板鋪地的大院。兩邊的房間都很簡陋,穿過一群玩耍的孩子,鑽過曬著的衣服,我們終於看到46號門上寫著「蘭斯」二字。進去後發現那警察睡得正香,我們只好在一個小客廳里等他。因為被打擾了好覺,他出來時十分不耐煩地說:「我已經把這事向上級報告了。」
福爾摩斯手裡玩弄著一個半鎊的金幣:「你能把事情的前前後後再仔細地說一遍嗎?」
那位警察的注意力很快集中在了那枚金幣上,說道:「好的,我會把我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訴你們的。」
「好吧!那就讓我們開始吧!」福爾摩斯說道。蘭斯坐在沙發上詳細地講了起來。
「這事還得慢慢說來,當天是我值班,值班的時間是從晚上十點到早上六點。那天晚上十一點多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架,其他街區都一如既往。大約一點左右,天下起了大雨,這時我遇見了我的朋友海瑞·摩切,我們說了一會話。大約兩點多,我去檢查布瑞克斯頓路,想看看有沒有什麼動靜。雨剛停,路很不好走,漆黑一片,除了一輛白色的馬車在行走,一切都很寂靜。當時天氣很涼,我在想如果能喝上一壺滾燙的酒該多舒服呀。想著想著抬頭一看,我被前面那幢房子裡的燈光嚇了一跳。恐怕又要出什麼事了吧!因為這兩幢房子一向沒有人住,且其中一間還曾經死過一個倒霉的房客,得傷寒死的。當我走到房門口時……」
「你忽然止住腳步又回到花園門口,為什麼要這樣做?」福爾摩斯打斷他的話說。很顯然,蘭斯有點吃驚,瞠目結舌地看著福爾摩斯。
「上帝呀,你怎麼知道得這麼詳細?我正要進去的時候,忽然感到很害怕,渾身哆嗦,我想找個人和我一塊去!其實世上沒什麼讓我害怕的東西,只是那屋裡曾經死過人。我徑直跑到大門口,希望能看到摩切,不過一個人都沒看見。」
「街上什麼人都沒有嗎?」
「對,先生,連一隻小動物都沒有。無奈,我只好鼓起勇氣,自己走了進去。裡面什麼動靜也沒有,我走進有燈光的房間,在燭光的照耀下我看見了……」
「好,以後的情節我都知道了,你先是在房間裡轉了轉,而後下決心去看一看廚房裡面,然後你便看到了一切。」
「噢,你當時在什麼地方呀,我居然沒看見你?」約翰·蘭斯驚呆了,「這些事情你為什麼了如指掌?」
福爾摩斯笑了笑把自己的名片遞給了那位警察,說:「你可不要懷疑我,我只是一條忠實的警犬,這一點葛萊森和雷斯瑞德可以為我作證。現在你不用懷疑我了,請你接著說,你以後又幹了些什麼?」蘭斯挺了挺腰,一臉驚愕的表情說:「然後我便跑了出來,吹了幾聲警笛,後來摩切和其他兩位警察便趕來了。」
「當時街上還有其他人嗎?」
「正經人都回家了。」
「這話如何講?」
那位警察笑著說:「我看到一個爛醉如泥的酒鬼,那個酒鬼唱著一些下流的曲子,他已經快要站不住了。」
福爾摩斯問:「那個人長什麼模樣?」
「這個人很陌生,我當時正忙著,要不然的話,非得把他送到警局不可。」或許是由於福爾摩斯老是打斷他的話,約翰·蘭斯有點不耐煩地說。
「那你對他的長相還有印象嗎?」福爾摩斯問。
「他個子很高,面色有點紅,這是我和摩切扶他時看到的,還有他下邊還長著一圈……」
「行了,那以後呢?」福爾摩斯急切地問道。
警察說:「因為當時很忙,接下來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他肯定是回了家。」警察不厭其煩地說。
「你能描述一下他穿著什麼衣服嗎?」
「噢,一身棕色的外衣。」
「手裡有馬鞭嗎?」
「沒有。」
福爾摩斯低聲說:「那一定是扔了,那後來有沒有一輛馬車過來呢?」
「沒有。」
福爾摩斯把那枚金幣拋給了警察,戴上帽子說:「蘭斯先生,這輩子你或許沒有當官的機會了。你真笨,本來昨天你有一個絕好的機會去升官發財,你卻沒有把握住,大家都在尋找他,而你卻輕易地放了他。事實就是這樣,現在說什麼都沒有用了。」就在那個警察不知所措地呆在那裡時,我們已經上了馬車。
在回家的路上,福爾摩斯氣憤地罵道:「真是頭笨豬,這麼好的一個機會白白浪費掉了。」
「我還是不清楚。當然了,那個警察所說的人就是你所想像的那個罪犯。可他為什麼又回去了呢?這好像不符合一個兇手的所作所為。」
「先生,『戒指』,你還記得那枚戒指吧,他是為這個回來的。如果沒有別的辦法,就用戒指引他上鉤,他肯定會上當的。我敢和你打賭,我一定能逮住他,要是我不去的話或許就會失去一個絕好的機會。真的應該感謝你了,要不是你我還不會去呢。不妨就把它叫作『血字的追蹤』吧。為什麼不用一個華麗的詞語來描述這案子呢?謀殺案是平淡生活的一線血絲,我們的使命就是要把兇手找出來。行了,我們應該吃飯了,一會兒還要聽音樂會呢!諾爾曼·聶魯達的琴聲簡直是太優美了。她演奏蕭邦的曲子簡直是沒得說了,啦啦啦……」
看著他那唱歌的高興樣,我想:「啊,人類的大腦簡直太奇妙了。」與兇手初次較量
忙了一上午,我感覺有點累了,所以當下午福爾摩斯興致勃勃地去聽音樂會時,我躺在床上想睡一會兒。可是上午的事時不時浮現在我眼前,一閉上眼那個齜牙咧嘴的死者形象就出現在我腦海里。這張臉讓我覺得很醜,我甚至有點想感激那個兇手,因為如果說相貌與罪惡成正比的話,那麼像這位死者的長相實在讓人覺得他的罪惡原本就深不可測。不過,我還是認為應當公平處理事情,在法律上,兇手的罪惡不能與被害人的罪行互相抵消。
福爾摩斯判斷死者是中毒死亡的,他是聞死者的嘴唇而作出的判斷。因為屍體上沒有傷痕,一定是中毒死亡的,不然的話還會有什麼可能呢?除非解決了「地面有血跡,屋裡沒有撕打的跡象,也沒有找到兇器」的問題,否則我和福爾摩斯誰也睡不著。不過,從他的神色看,他一定已經對案情了如指掌了,可我對此仍沒有頭序。福爾摩斯回來時已經很晚了,不過我想他一定不是因為音樂會才這麼晚回來的。他回來時,晚飯已經準備好了。
「今天的音樂簡直是太動聽了!」他邊說邊坐了下來,「達爾文說過:『人類對音樂的欣賞和創造能力先於人類的說話能力。』這大概就是人們容易受音樂感染的原因吧。」
我說:「這種說法範圍太廣了吧?」
福爾摩斯說:「範圍是廣了點。唉,你今天是怎麼了,被這件案子嚇的?」
「或許是這樣吧。在戰爭中我見到過各種情景,都沒有害怕過。但是今天的情況卻有些異常。」
「我能理解你,這個案子很發人深思,使你越想越害怕。你看過晚報沒有?」
「沒有。」
「今天晚報已經報道了這個案子,並且描述得比較詳細,唯一沒有提到的是那枚戒指,這簡直是太好了。」
「為什麼?」
「你先看則廣告,這是今天上午我在報紙上登的一則廣告。」
他說著把報紙遞給我,一欄醒目的標題映入我的眼帘,「失物招領欄」上寫道:「本人在布瑞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撿到一枚鑽戒。請丟失者到貝克街221號華生醫生處招領。」
「請原諒我沒經你的同意就用了你的名字。」福爾摩斯說道,「如果用我的名字就會引起別的偵探注意。」
「沒關係,不過,我手上沒有真正的戒指呀?」我回答說。
「這兒有一枚可以騙過去的。」他遞給我一枚很好看的戒指。
「那你認為誰會來招領呢?」
「一定是那個穿方頭靴子、棕色外衣的男人了,即使他不來也一定是他派的人。」
「難道他敢這樣幹嗎?」
「當然,我相信自己的判斷能力,它寧願冒著危險也要取回這枚戒指。他把戒指掉在了那間房子裡,可是他不知道,等他發現了正要回去找時,看見屋內燈亮著,而且警察已經在裡面,想找戒指,又怕被人注意,便裝成了一個喝醉酒的人。讓我們不妨站在他的立場上想一想,他一定不清楚戒指是在哪兒丟的,當他看到這則消息後,一定會認為天助他也。他不會考慮到這是別人設的圈套。他一定會來的,不到半小時你就會看見他的到來。」
「那麼他來了,我應該怎麼辦?」
「由我來應付他,噢,你有什麼武器嗎?」
「有一支左輪手槍,有一發子彈。」
「你最好上上子彈,準備好。雖然我相信能抓住他,但還是要防患於未然。」
我按照他的吩咐去辦了,出來時,福爾摩斯正玩弄著他的小提琴,餐桌已經收拾了。
「我已經收到美國的回電,回電證實了我的推測。現在,這個案子已經很明白了。」
「那真是太好了!」我激動地說。
福爾摩斯:「你聽我的小提琴拉出的曲子是不是更優美了?因為我剛上了新弦。哎,你先把槍藏在口袋裡,別的你就不要管了。其他一切由我來應付。但是一定要記住,不要輕易出聲。」
我看了看表,現在已經八點鐘了。
「或許幾分鐘後他就會出現在我們面前。把門稍稍支開一些,把鑰匙插在門裡邊。好了,你看一看這本《論各民族的法律》,它的內容是用拉丁文寫成的。我昨天路過書攤看見這本書便買下了。這本書在查理一世還沒有上斷頭台前就出版了。」
「誰出版的這本書?」
「菲利普·德克羅伊,不知道是個什麼樣的人,打開書的第一頁還寫著『古列米·懷特藏書』,字裡行間都流露出這個人是17世紀實證主義的法學家。那人可能來了。」緊接著就是敲門聲,福爾摩斯站起來,弄了弄衣領,便去開門。「打擾了,華生醫生住在這兒嗎?」
我大聲地說:「在,請進。」
推門進來的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婦人,滿臉皺紋,走起路來有點跛,剛進來時她有些適應不了房內強烈的燈光,微閉著眼。向我們問了好後,她兩隻手在口袋裡翻來覆去地找著什麼。福爾摩斯傻站著,我兩眼還盯在那本書上。最後那婦人摸出一個紙條,遞過那則廣告說:「先生們,這則廣告上說華生醫生撿到一枚戒指,我正是為這個而來的。我女兒塞麗昨天在布瑞克斯頓路上散步時丟失了一枚戒指。那是她的結婚戒指。如果他丈夫知道她丟失了那枚戒指,一定會很不高興的。他脾氣本來就不好。噢,打擾你們了。昨天晚上她去看……?」
我問:「你女兒丟失的戒指是這枚嗎?」
「是的,就是它,太好了!塞麗要是知道了,一定高興死了,這就是她丟失的那枚戒指。」
我問道:「那您住在哪兒?」
「離這兒相當遠,紅滋迪池區,鄧肯街13號。」
「布瑞克斯頓路好像不在紅滋迪池區和馬戲團之間吧?」福爾摩斯說。
老婦人瞅了瞅福爾摩斯說:「他問的是我住哪兒,我女兒住在貝克漢區,梅菲爾德公寓3號。」
「那您貴姓呀?」
「我姓索亞,我女兒的丈夫叫湯姆·丹尼斯。他是一個很優秀的會計,在船上工作時為人正直,可上了岸就變了樣,又是女人又是喝酒的……」
「我很為您高興,給您戒指,索亞太太。」我領會到了福爾摩斯的暗示便打斷了她的話說。
那個老婦人向我們道了謝,她包戒指時明顯有點緊張,然後便走出門。福爾摩斯隨手拿了一件外衣,急匆匆對我說:「等著,先不要睡覺,我要跟著她,她一定要去兇手那兒。」說完便跑下了樓。我從樓上看到那個老婦人東張西望地走著,福爾摩斯緊隨其後面,我想:如果沒什麼意外的話,福爾摩斯一定能捉住那個兇犯。其實他不說我也得等他。因為他不回來,我是睡不著的。
我坐在房間裡,抽了一支煙,順便翻了翻《波亥米傳》,心急火燎地等他回來。女傭人和房東太太陸續回去睡了。快到十二點時,我突然聽到轉動門鎖的聲音。一會兒福爾摩斯進來了,他臉上的表情讓人很難捉摸,但我肯定他沒有成功。突然間他大笑了起來。
福爾摩斯癱在沙發上說:「這事一定不能傳出去,尤其是不能讓蘇格蘭場的人知道,不然的話,他們會嘲笑我的,不過這是暫時的,我一定會挽回面子的。」
「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問道。
「跟你說也沒用。那人沒走多遠就攔了一輛過路的馬車。我趕緊跟了過去想聽聽她到底說要去哪兒。其實,我根本不用那麼費勁,因為她聲音很高,估計馬路上的人都能聽到她所說的。去紅滋迪池區,鄧肯街13號。那時,我根本沒去想。她上馬車的同時我也跳上了馬車後部,像這樣的技術是每個偵探都必須具備的本領。在馬車快要到鄧肯街時,我提前就跳下了馬車,並且一直尾隨著它。
「我看見馬車在13號門前停下時,卻沒見有人從那車子上下來,我便走了過去,車夫正在生氣地大罵起來。他罵了些難聽、惡毒的話。那位乘客早已沒了蹤影。我和車夫一起到13號打聽了一下,這裡根本沒聽說過有一個叫索亞的太太。13號住的是一位裱糊匠,他看上去憨厚、老實。」
「難道那個老婦人有變身術嗎?」我吃驚地問。
「她根本就不是一個老婦人,我們上當了,他一定是個身手相當不錯的小伙子,而且技術特別好。他或許早預料到有人會跟著他,所以使了一個金蟬脫殼計,神不知鬼不覺地溜走了。這些情況足以讓我明白,那個兇手絕不是孤身一人,他身邊有很多人都在掩護他。由此而知,這個人並不好對付。好了,你快去睡覺吧!」折騰了這麼一天,今天確實很累,我離開睡覺去了。福爾摩斯坐在火爐旁拉起了小提琴,悠揚的琴聲像是福爾摩斯的道白。葛萊森抓到了「兇手」
布瑞克斯頓奇案是報紙的熱門話題,幾乎每家報紙都把它登上了主版。有的報紙還寫了自己的評論,然而對報紙上臆斷的一些情節,甚至連局內人都不清楚。我也保留了一些關於這案子的剪報。
下面是其中的一則。
《每日電訊報》報道:這個案子堪稱世上少見的離奇命案。兇犯在牆上模仿德文寫了「拉契」字樣,但並不能看出他的殺人動機。據推測可能是一群亡命的政治犯和革命黨所為。死者很有可能是違反了他們的規矩而被謀殺的。報紙同時還提到了德國秘密法庭案、礦泉案、義大利燒炭黨案、布蘭威利侯爵夫人案等,最後認為政府應該嚴密監視旅英外僑。
《旗幟報》對自由黨當政進行了抨擊。報道說:引發這一悲劇的原因是:政府權力軟弱已使民心混亂。死者是一位已在倫敦城居住數日的美國紳士,本月四日他向女房東夏朋捷太太辭行後,由秘書約瑟夫·斯坦格森先生陪同去了尤斯頓車站乘車。有人曾碰見過他們。可後來就不知道他們的去向了。據報道,死者的屍體是在布瑞克斯頓路的一幢空房裡被發現的。雖然布瑞克斯頓路離尤斯頓車站不遠,但他是如何去的,又是怎麼遇害的現在還不清楚。斯坦格森目前下落不明。據說,此案是由蘇格蘭警局的雷斯瑞德、葛萊森警官負責偵查,相信不久的將來必見分曉。
《每日新聞報》報道:這是一起政治謀殺案。目前,我國境內流亡人士太多,由於政府的專制和可恨的自由主義,導致了大批此類人士的出現。他們中間存在一種不成文的強硬規定,「如果有人敢違背,必予處死。」警方目前正在尋找斯坦格森先生的下落。對死者生前住過的地方也已經作了調查,案情由此有了很大的變化。這都歸功於葛萊森先生超人的偵探能力。
用完早餐後,我和我的夥伴一起讀了報道,這些報道使福爾摩斯非常感興趣。「我早已預料到了,到頭來功勞還得歸雷斯瑞德和葛萊森兩個人。」
「那也得看結果如何呀。」
「不管結果如何,總有讚美他們的人。如果他們捉到兇手,有人會說他們是如何如何的機敏。如果捉不到,就說這個案子太少見了也太奇怪了,難怪他們不能捉住兇手。有句法國俗語說得好:『笨蛋雖笨,但總會有比他更笨的人為他叫好。』」
突然,我們聽到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和房東太太詢問的聲音。
「外面又怎麼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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