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漫少年周刊》這份策劃,讓聖火出版社的社長上官小寶一拍即合,實際上,他也一直在辦連載平台,但一直失敗。
本質上,上官小寶靠著《李小龍》這部作品,連載了幾百期,賺的稿費收益即使沒有一千萬也有八百萬了。但是,這麼多年來,他除了買了房子和車子和一定的存款之外,卻遠遠不如黃玉郎那麼寬裕。
原因就是因為,黃玉郎從70年代中期開始,創業就逐漸走向正軌。而上官小寶則是創立了多個報紙、雜誌和出版社,最好的成就既是聖火出版社,但如果不是新創業出版社的收購和注資,聖火出版社也會破產。
作為母公司的老闆林棋,拿出了一份辦雜誌的策劃,上官小寶覺得跟他的一些想法類似,自然就是非常樂意執行。
畢竟,這是老闆的主義,出了問題是老闆這個想法有問題,沒有背黑鍋的壓力。出了成績之後,也能沾光,執行得力。
在策劃出爐不久,聖火出版社迅速的開始做出了動作,向香港的紙媒刊登公開信。
「致香港漫畫創作者的一封信:
諸位熱愛漫畫的朋友們,二十世紀70年代以來,世界動漫產業飛速發展。動漫已不再是低齡幼稚的代名詞,而是繼影視之後,又一新的文化產業。
香港漫畫行業起於草莽,快速發展時期。時至今日,並非我們自誇,事實上,我們在商業成就上,已是僅次於日漫和美漫之外,第三大漫畫市場!根據市場調研,香港本地的漫畫出版市場規模約為4億港元,略微遜色於香港電影,跟香港的音樂唱片市場旗鼓相當。
然而,由於市場機制的不成熟,香港漫畫賺錢的僅是極少數。根據統計,香港至少有5000多名漫畫家,但作品獲得發表的僅有不到十分之一。
因為,港漫採取了落後的師徒制度,某些知名漫畫家,以收徒的方式,網絡一批廉價的代筆漫畫家。另一方面,大量的漫畫家投稿無門,被行業無形的天花板擋在門外。
而在世界最大的漫畫市場日本,早已經是以周刊雜誌為核心,更公平的選拔人才,孵化作品。
以集英社旗下《周刊少年jump》雜誌為例,其旗下每期連載二十多部長篇作品,由其雜誌的數百萬讀者寄反饋表,優秀的作品獲得讀者投票支持較多,優秀的作品,強者越強。排行靠後,不受歡迎的作品自然會被淘汰。如此一來,《周刊少年jump》幾乎每個周都會給新漫畫家提供作品連載的機會。根據公平的讀者反饋,《周刊少年jump》孵化了一大批世界級的漫畫家。這些漫畫家的作品,往往全球發行,累計銷量破億!更改編成為動畫,在電影院和電視等等平台播放,進一步讓日本漫畫家,獲得了世界級名人的身份地位。
香港漫畫行業,需要有自己的《周刊少年jump》……所以,我們出現了——《港漫少年周刊》!
《港漫少年周刊》隸屬於上官小寶社長所領導的聖火出版社,母公司新創業出版社。本社以香港漫畫市場為根基,類似於《周刊少年jump》的運營機制。
短期目標,打造一個公平的平台,廣泛向社會徵稿。對於漫畫家而言,我們平台發放稿費快速、穩定,對於讀者而言,我們重視其反饋,根據其投票反饋,調整雜誌的連載內容。
遠期目標是向全球市場輸出我們的漫畫。旨在打造一份,不亞於《周刊少年jump》的頂級漫畫旗艦雜誌。」
「《港漫少年周刊》創刊號徵稿,有志於從事短篇、長篇漫畫創作,皆可按投稿聖火出版社《港漫周刊》編輯部,一旦錄用,視作品質量,每頁最低100元起步,最高可以達每頁2000元。注,長篇漫畫需簽署職業合同。
本雜誌社母公司系新創業出版社,與香港著名企業新創業電子公司,屬於兄弟企業,公司老闆皆是林棋,母公司和關聯企業,提供足夠的資源,用以扶持本社的優秀漫畫作品和作家。
優秀漫畫作品,不僅僅將會有機會獲得雜誌連載稿費,且擁有漫畫單行本和改編動畫、影視和遊戲的機會。版權改編所得收入,本公司僅收取50%的分成,作者可得50%……」
連續的廣告轟炸,既有情懷,又亮出了母公司是不差錢的土豪,這個背景。
別說了未來前景,光是《港漫少年周刊》的稿酬標準最低是每頁100元,就已經吸引了大量的漫畫家們,或者是,有一定繪畫能力的畫家,開始投身熱火朝天的創作,並且,不斷的把作品寄給《港漫少年周刊》。
……
「已經收到800多篇投稿了,雖然,大部分不堪大用,但創刊號,還是可以湊出幾百頁的內容。」馮志明對師傅上官小寶恭敬的說道。
馮志明可是港漫行業的老人,其中學二年級就輟學,中途當過電子廠的工人。後來,加入了上官小威的《喜報》,當時,上官小寶和上官小威還未分家。不過,隨著《喜報》經營不善後,上官小威創立《金漫畫》,馬榮成、謝志榮等人投奔,但不久後,《金漫畫》破產倒閉。
接下來,又是合夥搞《青報》,《青報》被收購後,老馮跟《青報》老闆不和,所以辭職。接下來,就是又是回到上官小寶旗下,其聖火出版社也是慘澹經營,旗下原本的漫畫報紙《連環圖日報》,成為拖累公司業績的主要原因。原本歷史上,上官小寶也撐不住,不得不帶著大隊人馬投奔比較穩定的玉郎國際。
事實上,以上的漫畫報刊和雜誌,失敗的絕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為缺乏資金和長期的投資韌性。短期內沒有賺到利潤,就因為投資人不再提供資金,而無以為繼。
而失敗是成功之母,在做失敗了一堆的報紙和雜誌之後,馮志明倒是總結了無數經驗教訓——首先要有錢!
有錢就能耐心,更能堅持把平台辦好。不至於,短短几個月內,就因為沒賺到錢而宣布停刊!那麼短的時間,除非是幸運女神她老公,否則,怎麼可能那麼輕易的做出什麼成績?
上官小寶讓其把質量可以的部分挑出來,簡單的翻看了之後,笑道:「這些投稿,還不如林老闆定製的作品!」
「林老闆才華橫溢,隨便拿幾個漫畫出來,整個江湖都不是對手。」馮志明感慨說道,「如果老闆能夠想出幾百個點子,那麼,別說是稱霸香港漫畫界了,就是靠著老闆的創意,進攻日本漫畫市場,也未必沒可能!」
「別做夢了,老闆要這麼辛苦,還當什麼老闆?」上官小寶笑著說道。
當然了,論創意和點子,整個聖火出版社都服林棋!
所有人都相信,如果林棋真的願意以文章賺錢,那麼必然是金庸第二。甚至,有可能在文字賺錢方面,比金庸還厲害。
但是……大家都知道,整個香港的出版界捆在一起,利潤也未必能達到林棋的遊戲公司那般程度。所以,林棋的那些頭腦中想出的點子,多半優先用在遊戲方面,而不是用於出版市場。
接下來,聖火出版社不斷的按照投稿者的聯繫方式,逐一取得了聯繫。短篇投稿的稿費,隨著回信送寄過去。
但長篇漫畫的投稿,卻是由編輯登門拜訪。由編輯上門去確認,其是否真的有長期穩定連載的能力,才決定是否錄用。而一旦錄用,則要簽署長期的連載合約。
簡單說,雜誌對於長篇連載的漫畫家的約束性更強,給與的待遇也更好。畢竟,長篇漫畫才是目前漫畫行業,主要是利潤來源。挖掘優秀的連載漫畫家,這才是《港漫少年周刊》創刊的主要目的。
而一旦發現了人才,必須要用合同約束,避免其在平台上剛剛積攢了名氣,卻被競爭對手挖走。
因為,漫畫雜誌的連載位置,實際上,也是一種廣告資源。長期連載,既是對漫畫作品進行包裝。積攢到穩定的人氣之後,無論是出版單行本,還是進行動漫、影視、遊戲等等版權的開發,都蘊含著極大的利益。
只有確保這些利益,是被雜誌平台掌控,才會跟作者簽署獨家連載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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