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 第288章 輔弼(十七)癥結(上)

    高務實一直以來都堅持改革要一步步溫水煮青蛙,這不是因為他不知道什麼生產方式比較適合這一時期的社會生產力,而是他知道明朝的制度打從娘胎里出來就有問題,是個畸形兒,對它進行改革不能一上來就用猛藥,因為那樣做更可能導致的結果是病雖然看起來治好了,但那條小命在病被治好前就先沒了。讀書都 www.dushudu.com

    朱元璋建國時,定下的國家動員體系如下:一是戶部管理的民戶,民戶為國家提供稅收,戶部的稅收主要用於供養皇族和文官系統;二是兵部與衛所系統管理的軍戶,軍戶不用向文官系統交稅,但卻需要為國家免費打仗並向衛所軍官上交糧食作為軍糧;三是工部管理的匠戶,理論上匠戶也是免稅的,但卻需要為國家免費幹活,軍事方面的職責就是替國家免費製造兵器和各種軍事裝備,免費建設城牆等軍事設施。

    朱元璋曾自豪地說:「朕養兵百萬,不費百姓粒米」。也就是說,從一開始朱元璋就沒想過靠稅收來養活軍隊,明初的軍事力量主要靠軍戶和匠戶的徭役維持——養兵的費用和軍糧主要靠軍屯解決,然後靠工部的匠戶免費生產軍事裝備和軍事設施。

    理想情況下,這樣一來稅收就不必用於軍事開支。然而,以軍戶制度和匠戶制度為核心的軍事動員體系,到了明代中期便維持不下去了。

    軍戶方面,從明中期開始,大量底層的衛所軍戶破產逃亡,就算沒有逃亡的軍戶,也大多吃不飽飯,基本上不具備什麼戰鬥力。

    這裡必須要重點說明一件事:朱元璋搞的衛所制,其實不是被文官給搞垮的,而是因為世襲武官的不斷繁殖增長和「武轉文」的軍籍士大夫給搞壞的。

    舉個例子,在洪武年間,威海衛只有一個指揮使、一個同知、兩個僉事,結果到明中後期,光是有資格世襲指揮的家族就高達十八個!另外,一個可以世襲軍官職位的家族中還有不少秀才、舉人,甚至可能有進士老爺存在!

    請問你一個威海衛有多少土地夠這麼多「人上人」瓜分的?一幫世襲武官和軍籍士大夫都不夠分了,哪兒還有多餘的土地分給軍戶?畢竟,洪武年間的威海衛多大,到明末不還是那麼大麼?

    明朝的衛所制和漢朝、唐朝的均田制,就是前面提到的以分封土地為前提的倒貼式兵役制度,它們都是漢、唐、明三朝早期社會動員力的主要根基。

    顯而易見的客觀現實則是,隨著人口的膨脹和土地的兼併,土地兵役制逐步瓦解,漢、唐、明三朝後期都被迫選擇了募兵制。而既然要募兵,就不能再指望徭役,於是明朝的養兵成本,開始從徭役向稅收轉變。

    這是中國大一統的封建皇朝在長期和平環境下,發生人口膨脹和土地兼併的必然規律,明朝的衛所制、漢朝的徵兵制、唐朝的府兵制都是這麼沒落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匠戶方面,明初時期工商業經過多年戰亂和蒙古人的摧殘,元氣沒有恢復,所以匠戶上番服役加上官營手工業的方法是合適的。但到了明朝中期,事實上就沒有真正意義的匠戶了。早在嘉靖四十一年,匠戶就已經不再輪班上番,而是改成征銀,朝廷則以銀僱工。

    同樣的道理,軍事裝備的生產和軍事設施的建設,也就從徭役向「稅收+僱工」的模式轉變,這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在江南這種工商業非常繁榮的地方,這種情況更加突出,大量的匠戶轉變成了工商業者,而朝廷的官營手工業則因為缺乏良匠而漸漸衰弱。

    綜上所述就會發現,大明的軍事力量原本主要靠兩種人維持,一是必服兵役、多服徭役但理論上免稅的軍戶、匠戶,二是不服兵役、少服徭役、多交稅的民戶。應該說,明初的「納稅」原則還是比較公平的——基本屬於「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你要麼要麼當兵、多幹活,要麼不當兵但是多交稅。

    這種原則同樣適用於明初的官員和士紳——與很多現代人道聽途說的「明朝歷史」不同,明朝理論上沒有官紳「免稅」的政策,官紳主要是免徭役,而不是免田賦等稅收。而且,田賦是根據官紳擁有的土地數量來收的,符合「不服徭役就多交稅」的原則。

    但是問題在於,後來徭役變成了交錢(給官府)僱人代服役,成了事實上的「人丁稅」,所以官紳免徭役就給人以「免稅」的錯覺。這也是為何後來雍正搞「官紳一體納糧」,是通過推廣「攤丁入畝」的模式來進行。

    由於一部分官員濫用特權,庇護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通通不服徭役,所以明朝制定了優免的規則,大意就是你處在哪個品級,能免多少,都給你定下來,不能超過。當然,本書前文多次說過,制度這玩意兒執行越久就會越鬆弛,到最後制度雖然還在,但只在紙面上存在,執行層面約等於無。

    再說田賦方面,明初能免稅的僅限於一小撮京官,目的是為了對沖京官微薄的俸祿。它也有限額,免不了多少稅,其性質是用有限的免稅額度來抵扣少發的工資。

    後來優免的限額逐漸擴大,到了正德年間,一品官的優免額度是四百畝,萬曆年間就厲害了,免稅額度達到了一萬畝——但始終還是有限額的,大部分官紳理論上多少都要交點稅。

    當然,像高拱那種「自輔儲至參鈞軸,歷三十年而田宅不增尺寸」的,可能達不到交稅的額度,但這種人屬實是少數。畢竟就連高務實,他名下的田產都遠不止萬畝——雖然他買的田地都是用來搞新作物試驗的,但超了就是超了,超過的部分也是要交稅的……不過他交稅是出於以身垂範的目的,按照當前的環境,他本來也可以有很多方法不交稅。

    後世有人考據推算(註:《明朝有功名人士免稅估算及明朝稅收討論》),明朝士紳合法免稅的耕地,不到全國耕地總面積的2%,這點田地免稅其實不會對明朝財政構成多大衝擊。從明朝的農業稅來看,宣德時期時明朝農業稅大概是2700萬石,萬曆六年時的農業稅大致是2670萬石,跟明初差不多。

    但還是那個問題,條文是一套,實際運行又是一套。明代中後期地主士紳的免稅特權被濫用了,限額成了擺設。再加上「拖欠」稅收和詭寄、飛灑、花分、欺隱等各種鑽空子的方法,明朝的官紳事實上不怎麼交稅了。不僅有官職和科舉功名的人能免稅,哪怕是沒有任何官職和科舉功名的地方實力派一樣可以免稅。


    但不管怎麼說吧,依照法律,大多數明朝縉紳的免稅不是合法的,其性質是利用權勢「逃稅漏稅」。高務實現在要做的,也不能說是徹底大改明朝田賦制度,而是堵住「逃稅漏稅」的口子,並且這件事也沒想著一蹴而就,而是先從軍屯田地開始做起。

    至於為何官紳能偷稅漏稅?因為「皇權不下縣」,收稅都由地方鄉紳辦理。既然讓士紳和地方實力派替朝廷「免費收稅」,那被士紳和地方實力派上下其手撈好處也就不可避免了。

    韃清時期給皇帝買雞蛋的太監,在有工資的情況下都能把雞蛋從三文錢加價到三十兩,不拿工資替明朝「免費」收稅的士紳和地方實力派干點逃稅漏稅的事豈不理所當然?這個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玩過網遊的都知道,免費的才是最貴的!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官紳一直在偷稅漏稅,那為何明朝以前能收到稅?為何以前士紳和地方實力派的逃稅漏稅沒有後來那麼嚴重?因為明朝後期發生了幾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大明朝的「中產階級」大量破產。

    明朝和漢唐等大一統封建皇朝一樣,在開國前期存在大量以自耕農為主的「中產階級」,這些人承擔了明朝的主要稅收。但到了明末,隨著以自耕農為主的「中產階級」大量破產,負責實際收稅的官紳已經找不到足夠的「中產階級」替朝廷承擔稅收了。不僅農民大量破產無錢交農業稅,而且沒有官紳背景的普通工商業者與城市平民也大量破產。

    農民是因為土地兼併而破產,工商業者與城市平民則是被明朝坑人的「買辦」制度搞破產的。在明代,「買辦」專指給宮廷和官府供應用品的商人,屬於強迫性的「商役」,是徭役的一種。

    相較於實物貢賦而言,「買辦」本是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進步方式,但由於明朝官方在「採購」物資時可能少付錢甚至不付錢,這就給明末的商人階層和城市平民帶來深重的災難。

    隆慶間,大學士高拱就說過,他親眼目睹,「招商買辦」使里巷中「有素稱數萬之家而至於賣子女者,有房屋盈街拆毀一空者,有潛身於此旋復逃躲於彼者,有散之四方轉徙溝壑者,有喪家無歸號哭於道者,有剃髮為僧者,有計無所出自縊投井而死者,而富室不復有矣」。

    萬曆年間,朝廷對商人實行了完全強制性的「僉商買辦」,然後出現了「脫逃相繼,甚至剃髮斷頸,市子割女」;「有自縊投河者」;「富者各投勢要百方避匿,止餘下人家力不能營求者抵數代死」。

    到了崇禎年間,這些情況不僅沒有改善,甚至變本加厲。由於戰爭,朝廷在向農民加派的同時,繼續實行「僉商買辦」糧草,更使無數大小商人「椎肌剝髓,搶地呼天,賠累慘重,苦極一時」。其結果是商業凋敝,整個經濟因此而一蹶不振,社會矛盾進一步加劇。

    原歷史上的明末,除了「均田免糧」,李自成的大順政權最得人心的口號就是針對商人和城市平民的「平買平賣」和「公平交易」。朝廷中比較清醒的官員如孫傳庭,也認識到「剿寇必先安民」,整頓吏治時要求「日用買辦,不許虧累行戶」。

    士紳名下的工商業不納稅或少納稅,沒有士紳保護的工商業又在明朝官方竭澤而漁般的掠奪下普遍破產,這時候的崇禎要是能收到大量商稅,那才是奇哉怪也!

    或者說,明朝其實一直存在「買辦」這種跟「抄家」差不多性質的惡劣「商稅」,最後終於在崇禎朝把幾乎所有沒有官紳保護、能收到稅的工商業全給榨乾了。

    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是1643年崇禎嘗試通過印發新鈔挽救明朝的財政,但當時明朝連印製新鈔票所需的「鈔紙」都徵集不到——印行5000萬錠新鈔估計需要200萬斤桑穰,可當時江南江北水旱災害連連,根本提供不了這麼多的原料。聽說要交這麼多原料,江南的紙戶、傘鋪的民眾紛紛出逃,兩浙地區「十室九驚」。最後崇禎的「印鈔財政」尚未得到貫徹,明朝就滅亡了。

    一直到韃清初年,隨著人口的大量死亡,人地矛盾得到緩解,新的自耕農階層崛起。同時,隨著坑人的「買辦」制度與明朝一起滅亡,工商業與城市「中產」階層也跟著恢復了。於是,新的納稅韭菜又長出來了。

    不過,這個問題高務實現在不必再憂心,因為在他此前的商稅改革中已經把這種買辦制度一同廢止。道理很簡單:所有經商者都按照新法交了商稅,那朝廷當然不能重複徵稅,因此原本作為地方貢賦存在的買辦就要廢除。

    所以,現在無論朝廷還是宮中,要買什麼東西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腳踝斬式的壓價,或者乾脆不給錢,而是都必須按照市價購買。其中朝廷的採買需要經過戶部審計署的審查,宮裡……

    呃,宮裡的事高務實名義上管不著,但審計署會對商戶進行抽查,也允許商戶舉報。如果宮裡的採買人員從中漁利,高務實可不會慣著他們,皇帝也不會因為這點蠅頭小利不給高務實面子。至於後續還要把宮裡的公平採買制度化,這件事還需要等一個合適的契機,目前還是先把「審計署監督宮中採買」形成慣例更加要緊。

    那麼,既然這件大事對已經被高務實改變過的大明影響不大了,那還有什麼事影響大呢?這就要說到軍事勛貴和武將集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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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年真是多災多難啊,年初感染新冠,前不久支原體感染,剛好沒幾天,這次又甲流……甲流還很奇怪,家裡三個人的症狀各不相同,孩子是流鼻涕但是精神狀態良好,老婆別的沒什麼但是全身乏力沒精神還怕冷,我則是咳嗽帶濃痰外加時冷時熱。好傢夥,這什麼百變星君一樣的病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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