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軒來這裡主要是想找一些地下商人,無論在什麼朝代,地下商人永遠都會存在,而且地下商人的實力從古至今都是不可忽視的。明軒想找到地下商人了解一下私鹽的利潤,同時明軒想利用地下商人把自己的精鹽賣到大明朝各個地方。
只是當明軒走在這條號稱北京最繁華的琉璃街上時看到滿眼的淒涼,明軒迷茫了,這就是我熱愛的大明朝?明軒看著那些百姓一個個面黃肌瘦的,人們沒有明軒以前強調的精氣神。所以明軒從百姓的身上看到了什麼,看到的是絕望,是對大明朝的絕望。其實這並不怪明軒,也不怪崇禎,要怪就怪這個時代,這個時代的制度,這個時代的天氣。
「這該死的小冰河時代!」明軒嘀嘀咕咕地罵了一句。明軒是人,而且是有愛心的人。所以當明軒看到那些麻木的百姓的時候,內心是在流血的。明軒不想自己象詞中所說的那樣「感月吟風多少事,如今老去無成。誰憐憔悴更凋零。」明軒不想以後象這樣淒涼,所以明軒決定加快速度。無論是撈取銀子還是組建新軍。
老北京的冰糖葫蘆可是一絕,在北京,沿街叫賣的糖葫蘆已經城市的一景,幾乎一年四季都能看見。一支支穿滿晶瑩剔透的紅果小棒,一位老的十分有意境的老人家,口中叫賣著,「冰糖葫蘆,冰糖葫蘆~~」這陽春三月,雖然百姓神情麻木,但大街上還是擠滿了人。猛然看到糖葫蘆的時候,明軒心中突然泛起了漣漪。
「都說冰糖葫蘆兒酸,酸裡面它裹著甜。都說冰糖葫蘆兒甜,可它甜裡面透著酸。糖葫蘆好看它竹籤兒穿,象徵幸福和團圓。」明軒不禁唱出這首冰糖葫蘆,這首歌最適合在盛事的時候唱出,象徵著幸福美滿。明軒明白現在的大明朝是肯定滿足不了這首歌的。
「哎呦,公子的這首歌真好聽,奴才我從來沒聽過這麼好聽的歌呢!」王承恩總是能在關鍵的時刻奉上自己的讚美,難怪崇禎是那麼相信他。
「雖然不想承認,但本公子還是挺有音樂天賦的麼!」明軒倒是笑的春風得意,自己小小的自戀了一把。「這一天到晚的總是會遇到一些個自戀的人哎~」街上總有些無意間聽到明軒主僕對話的人。但大多數人只是笑一笑就走過去了,中國這個國家的人大都是這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但也有些不同尋常的人,這不,明軒倒是遇到一個奇葩。
明軒抬眼望去,只見一個面色嬌好的公子,面色紅潤,清爽帥氣。面前一絲劉海在微風吹拂下顯得十分飄逸,給人一種如沐春風的感覺。明軒看的有些呆了,大伴倒是喜歡的很啊,這麼好的人才啊!應該來宮裡的,怎麼說咱家也不會讓他去當看門的小太監的。只不過當王承恩回過神來,「大膽,你怎麼說話的,你信不信~~」
「嗯,大伴,你怎麼說話的,人家公子也是實話實說的麼!難道咱們連給別人說話的權利都沒有了麼?」明軒倒是不在乎,不過他卻目不轉睛的望著那位公子,很好奇他是怎麼保持比女人更水嫩皮膚的。
「公子教訓的是!」
「公子倒是個心胸開闊的人,小弟為我剛才的話感到羞愧。」那公子也有些不好意思,本來麼,他這樣做就是不對的。難怪人家的下人這麼凶了。不過他倒也是挺豪爽的,向明軒表達自己的歉意。
「聽小弟的口音倒不是京城人士,想必是有些什麼事來京城的啦?」明軒倒是沒有什麼心計,只是關心一下這個看著舒服的小弟。可人家卻不是這樣想的。
「這位公子,小弟來這京城只是想見識見識一下我大明朝的王都。」這話聽著多少有些假,但明軒能說什麼呢,萍水相逢而已,怎麼可能讓別人相信你啊!不過明軒可不想放過這個漂亮的小弟。
「小弟既然想看看我大明王都,那怎麼能缺少一個地道的京城人士的領導啊?我作為東道主肯定不能推辭的。那好吧,大哥我就勉為其難的帶你轉轉吧!」
王承恩都有些聽不下去了,乖乖,萬歲爺的臉皮啥時候變的這麼厚啦。可是口頭上卻不能這樣說,忙說「對對啊,我家公子最喜歡帶別人轉這北京城了!」話都說到這個地步了,倒是不能拒絕了。
「這就是北京城最有名的飯店,五穀香,話說這裡的廚師可是能夠與御廚相當的。」明軒倒是不怎麼說話,畢竟他雖然是地道的北京人,但很少與外界接觸的,這介紹的人當然是王承恩了。這家五穀香倒是背景相當的大,不過話說回來,誰有明軒背景大啊!
所以王承恩倒不去介紹這五穀香的背景,畢竟崇禎可不喜歡這樣的勢力存在。不過明軒看到眼前這個五層的五穀香,頓時感覺十分豪華,雖然和皇宮是不能相提並論,但依舊是這北京城豪華的一景。明軒頓時想到,如果自己也開一個這樣的飯店,自己就能有大量的人脈和情報。
明軒倒是看著這五穀香,倒是流出口水了。笑的十分陰險,倒是把剛認得小老弟給嚇到了。「咳咳,老兄怎麼了,有什麼高興的事麼,說給小弟我聽聽~~」
那公子倒是調戲了一下明軒,看見明軒慌張的形態倒是感覺有些好笑了。「額,小弟,你看這五穀香倒是不錯的,今天就我做主,到這五穀香吃它一次。你不要給我省,什麼好吃的就點什麼。」明軒倒是只有一點小慌張,還是沒適應好啊!要是已經當政多年的話,到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了。畢竟當皇帝那麼多年了,威信還是有的。明軒剛做皇帝,倒是有些小緊張。不過現在明軒倒是明白過來了,自己是誰啊,別在意別人啊!形象啊,形象啊!
「那小弟我今天讓大哥破費啦!」那公子說的倒是輕鬆自在,而且聲音是十分動聽,如黃鶯出谷。乖乖,明軒聽的骨頭都酥了。明軒倒是納悶了,這是怎麼了,難道我有搞基的趨向。不會吧,以前怎麼沒發現啊?明軒再看,只見其唇紅齒白,明眸皓齒,俊俏不易,端端一個小白臉。
「嗯嗯,嗨,啥破費啊。你老哥我啥都沒有,就是有錢。走走,今天是不醉不歸!」明軒很高興,這個小老弟貌似真的不錯哎!
「小二,有什麼好吃的好喝的全給小爺上來!」明軒倒是享受一把裝爺的生活。那不是誰說的麼,每一個穿越者,誰不想拉著惡犬,拎著鳥籠,大搖大擺的在大街上調戲良家婦女。明軒倒是沒有這種惡趣,但是當一回大爺還是挺有意思的麼!
「好來,大爺,小的這去給您準備去!」那小二倒是十分高興,話說象他們這樣的人都是八面玲瓏的人,對誰都是笑臉相迎的。尤其是明軒穿著絕對不是一介普通人,這身段絕不是他小二得罪的起的。
「對了,還沒問小弟的名字呢?」明軒倒是糊塗了,到現在都沒問人家的名字。
「大哥,小弟我是江湖人,從小便是孤兒,江湖上倒是稱我紅。哦紅娘。」明軒倒是有些生疑,紅娘,百家姓還有紅這個姓,難道是自己聽錯了,是洪而不是紅,而且怎麼這麼像女孩子的名字啊,不過一瞬間明軒心中閃過一個人名,紅娘.紅娘子啊,史書稱她是「繩技紅娘子」,就是耍雜技賣藝的女演員(類似走鋼絲的演員),是有一大批群眾擁護的一支起義軍的首領,她的英雄故事被流傳下來,不斷為人們所頌揚,成為中國婦女的驕傲!
倒不是明軒有搞基的傾向,只是她紅娘太過美艷,即使是現在女扮男裝,她也是誘惑力不減。至少明軒對她的感覺倒是挺不錯的。不過這就好比什麼,偶遇紅顏擦肩過,不過有緣倒也不一定無分的。至少現在明軒倒與她紅娘待在一起喝酒吃肉,挺快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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