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被活埋,洪武求我稱帝 第二十一章:這該死的制度

    隨著朱安的一份份密信從院子裡發出去,上百名商會好手聞風而動,從大明各地朝京師趕來。

    在朱元璋的手裡搶人,這個難度不可謂之不大。

    換了任何一人,都沒這個膽子,也就朱安敢這般做了。

    其中最大的依仗,還是他的個人武力,否則這件事肯定沒有成功的可能。

    朱安自然不可能傻到等朱元璋下了命令的時候,再去搶人。

    那就不是搶人了,那就是找死。

    和大批錦衣衛直接對上,朱安倒是自己能脫身,可那些培養的好手,甚至連帶整個常安商會,都要被朱元璋一波團滅了。

    所以這個搶人的時間點,非常的重要。

    什麼時候救人是最佳的時間。

    現在自然是不行,首先朱安在京師的人手不夠,葉婉清連帶其父,還有侍女在內,至少也是三人了。

    這種事情,雖然說那未來岳父現在看自己不順眼,但也不能就這般放棄,儘量做到兩全其美。

    現在倒是好走,但那未來岳父肯定是不會答應,總不能自己告訴他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說下個月靖寧候會被陛下格殺,夷三族。

    估計會被當成瘋子對待。

    最好的時間節點便是,當靖寧候被拿下大獄,朱元璋還未定罪的時候,便是帶走葉婉清等人的最佳時機。

    朱安仔細研究過《大明律》和《大誥》。

    哪怕朱元璋要直接格殺,以靖寧候涉及到胡惟庸案的名義,至少也是有兩天以上的時間。

    在這個時間節點,性質未完全定型的時候,哪怕錦衣衛對靖寧候有多監視,也絕對不會有太多人。

    涉及到此等大案,葉婉清之父自然不會愚昧到在靖寧候府等死。

    朱安在書房內,腦海中仔細的思考了一番整個行動過程,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漏洞後,便起身準備離開院子。

    剩下來的一些細節和情報,只能等人手到了南京城後,才能搜集了。

    之所以要提前一個多月開始布局,也是因為目前南京城內,朱安的人手並不多。

    作為大明京師,天子腳下。

    南京城內錦衣衛的勢力太強了。

    錦衣衛可不僅僅對大明官員有監察,南京城內的各大家族,勢力,還有外來人員,都是有很強的監察力度。

    朱安要是在南京城內布置太多的人手,很容易被錦衣衛順藤摸瓜,找出一些蛛絲馬跡來。

    現在無所謂了,反正要離開了,也定然會被發現的。

    不過以古代的信息傳播速度,還有各種條件的限制,等朱安的身份被查清楚的時候,至少都是數月。

    那個時候,說不定朱安早就到了大明疆域之外了。

    「到時候茶樓的產業,就交給老爺子吧。」

    從院子到茶樓,只有一小段,沒多久朱安就來到了茶樓前。

    「東家,婉清小姐到了,不久遣侍女帶了信過來。」

    掌柜的看見朱安,連忙上千說道,並從懷中掏出信件。

    劉伯心中清楚朱安對婉清小姐的感情,自然是不能耽擱。

    只是東家如若去了院子裡,若非大事,是不可去打擾的,這是東家定下的規矩,因此劉伯也只是在茶樓等候。

    朱安接過信件,眼底里閃過一絲喜色,直接上樓去了。


    葉婉清是朱安,來到這大明,第一眼就認定的妻子。

    那純淨的眼眸,只是看過去,朱安就感受到自己的呼吸好像都停止了。

    雖然因為商人的身份,讓葉父有些看不上。

    但朱安知道,葉婉清肯定是自己的,毋容置疑。

    看著信件上述說的點點滴滴,似乎只是一些小事,但思念的意味,卻充斥在字裡行間。

    在信件的最後,葉婉清提到,希望七月初七和朱安共游秦淮。

    「我怎麼把七夕給忘了。」

    朱安一拍腦袋,這才想起來,今天七月初三,再過四天,便是七夕節了。

    大明的七夕節,又被稱呼為乞巧節,雖說是情人的節日,但對於現在的大明,還不如說是單身女子的重要節日。

    古代的女子,稍微家庭條件不錯的,通常被稱為大家閨秀。

    大家閨秀是不能隨便拋頭露面的,家裡若是來客人了,也需要避嫌。

    在元末混戰的時候,這些習俗在活命面前,自然沒人重視。

    但此刻已是洪武二十五年,單身女子多是在洪武年間出身,對於七夕這樣的重大節日非常在乎。

    七夕節應該是單身女子最快樂的一天,即使是春節,不少女子都未必可以穿著新衣服去串門,家中一般使喚男子走親訪友。

    只有在七夕節,大明的單身女子可以著盛裝,大大方方地走出去與姐妹們聚會、玩耍。

    朱安此刻甚至都能想像到,葉婉清在那一天,絕對會盛裝打扮。

    「那麼,我那天,應該穿什麼呢。」

    忽然,朱安對朱元璋的穿衣政策,大為不爽。

    士農工商,

    作為最低等的商人,他竟然連綾羅綢緞都不能穿,只能穿麻布。

    想像著自己穿著一身麻布,站在葉婉清的旁邊,朱安頓時就覺得極為尷尬。

    那畫面,他簡直不敢想像。

    男人,在什麼時候,都是好面子的。

    此刻,朱安對於朱元璋,有些痛恨起來。

    很多有錢的商人,會在家裡偷著穿,但絕對不敢在外面招搖過市。

    一旦被舉報,那可是輕則關入大牢,重則殺頭的事情。

    在大明,商賈是和僕役還有娼優列為同等地位。

    不管你是多麼有錢的商人都是如此。

    葉父之所以反對女兒嫁給朱安,並非是對其外貌條件。

    商籍是最為關鍵的因素。

    大明對服飾的規定,極為嚴厲,如有違制或僭越,則嚴懲不貸。

    尤其是,但凡家中一人為商賈,則全家都不允許穿綢紗。

    原大明歷史中,商人的地位在洪武年間是最為低下的,但是到永樂年間,也就是朱棣當政的時候,商人的地位逐漸有所恢復。

    可那都是八年後的事情了。

    現在的七夕節,可是迫在眉睫呀。

    一向智珠在握的朱安,此刻卻有些無奈了。

    這該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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