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迷蹤 杏花潭疑案1

    測試廣告1        南山市刑偵支隊隊長田春達接到在東陽市叔叔發來的信息,說他已經病入膏肓,時日不多,想最後見見田春達。一筆閣 m.yibige.com

    田春達父親去世早,寡母領著田春達哥倆生活很是艱難。叔叔雖然生活並不富裕,但盡力幫助了他們。田春達上大學的學費也是叔叔資助的。所以田春達對叔叔是很感激的。收到叔叔發來的信息,田春達便向局長請年假,要去護理叔叔,並送叔叔最後一程。局長說田春達多年未請年假,當即批准,讓他放心去護理叔叔。

    到了東陽市,田春達立刻去醫院看望叔叔。骨瘦如柴的叔叔握住田春達的手,吃力地說:「看到你,太好了。我還有一個重要事情要求你,可我不能多說話了,就讓你表妹田芳跟你說吧。請你務必要幫忙。」

    田春達輕拍叔叔的手說:「我一定盡力,請叔叔放心。」

    2

    晚上,田春達回到叔叔家。表妹田芳向他講了叔叔要拜託他的事:「前幾天,我姐姐田芬突然出事故下落不明。我們家對此很有懷疑。我姐姐是和我姐夫米東開車去翠綠湖遊玩,結果出了車禍。米東在轎車翻滾時從車裡甩了出來,受了輕傷。我姐姐卻隨著翻滾的轎車掉入湖中。轎車沉沒了,我姐姐卻沒有出來。打撈出轎車,車裡也沒有姐姐的屍體。因為這湖底下有暗流,打撈部門說我姐可能被暗流衝到河裡了。可一直也沒找到我姐,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我姐他們在半年前買了人身保險,獲得人是姐夫米東,賠付額是八百萬。郊區公安分局給開了證明,說我姐因交通事故死亡。有了這個證明,米東就可以領巨額保險金了。我和父母都對這事有懷疑,覺得有蹊蹺。可郊區公安分局說已經結案,開了死亡證明,不能再調查了。所以我們想請你這個破案專家幫忙,給揭開謎底。」

    田春達表示一定盡力調查一下,弄清事實真相,不能讓表妹田芬不明不白消失。

    3

    晚上,在醫院護理叔叔時,田春達用手機查了一下翠綠湖的地理、人文情況。

    東陽河橫穿東陽市區。為防止河水泛濫,在市區北面修建了一個人工湖——翠綠湖。成為東陽市的一景。湖的南岸道路修整一新,旅館、餐廳、娛樂場所等觀光設施應有盡有。一到北岸,柏油路就不見了,一條彎彎曲曲不成樣子的險路盤在刀削般的懸崖峭壁上。

    北岸好像一頭扎進了大自然的深處,除了技術高超的司機,是沒有人敢開車進去的。冬天尤其危險,路面結凍,外地來的汽車不小心開進去,就會寸步難行,所以常出車禍。

    北岸最危險的地方,要屬最北頭的杏花潭一帶。那兒的湖水和湖岸犬牙交錯,s型的道路在百米高的懸崖上逶迤盤旋,令人頭暈目眩。是個道路遠遠高出湖面的地方。

    人們說,從這一帶掉下去,就會被湖水的暗流捲走,連屍體也漂不上來。

    事實也是這樣,兩年前有個司機開車失誤。在杏花潭滾落下去,汽車打撈上來以後,就沒看見司機的屍體,直到現在也沒發現。

    據網上新聞報道:

    五月二十四日晚上十點左右,又有一輛汽車掉進了杏花潭。這輛車上坐著住在市內的米東和他的妻子田芬。車是皇冠牌轎車,車往下翻滾時,只有米東一人從車裡甩了出來,因而得救。妻子田芬沒能脫身,隨車一起沉入潭底。米東向110報警求救,警察和消防急救隊接到通報後,立即趕到現場。但由於肇事地點水深莫測,無法斷定汽車位置,只好先讓潛水員潛到湖底尋找汽車的位置。如此深的水,靠水中呼吸器而臨時裝備起來的潛水員怎麼也潛不到水底。

    可是,東陽是個內地城市,不可能馬上找來深水潛水員,等好不容易找到深水潛水員,在湖底搜索了整整兩天,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從湖底的淤泥中發現了半掩半露的車身。可是,車裡沒有田芬的屍體。

    潛水員又進一步搜索了汽車周圍的湖底。結果還是未能發現田芬的屍體。車廂和擋風玻璃由於翻滾時的撞擊和水的壓力,已經毀壞,看來屍體似乎被湖水的暗流捲走。雖然沒有發現屍體,但田芬已死是確定無疑的。


    幾天以後,警察用絞車把汽車打撈上來,車裡沒有一點兒田芬隨身攜帶的遺物。警察接受了米東的申述,按「交通事故」作了處理,對米東追究了違反交通法和失誤致死的責任。

    4

    因為郊區公安分局已經對此案件下了結論。田春達不好跟公安分局為此事再聯繫。於是開始了個人調查。他首先找到保險公司為田芬簽訂保險合同的職員魏可。

    魏可說,這項合同並不是經他動員才簽訂的,而是由金星夜總會一位認識魏可的女服務員把夜總會的中層幹部米東介紹給了他。魏可登門一問,米東好像迫不及待似地當場談妥,簽訂了合同。

    米東有一副服務行業管理人員所具備的和藹可親、圓滑周到、溫文爾雅的神態。

    簽訂合同的時候,米東讓妻子做被保險人,魏可對此並不是沒有懷疑。本來,加入人壽保險的人(被保險者).理應是維持一家生活的頂樑柱,目的是即使自己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家裡人也能靠保險金維持生活。所以,一般都把丈夫或父親作為被保險者,指定妻子或兒子為保險金領取人。

    當魏可問到這點時,米東笑著答道:「我老婆掙錢多,在家裡,她也是一家之主。她要是死了,我的日子就不好過了。還補充說,他本人已經買入了足夠的保險。

    這一套話雖說不可全信,但在老婆是一家之主的家庭里給女人上保險的倒也不乏其例。

    因此,魏可也就大致理解了。

    田芬是市內最高級夜總會的接待皇后,比中層管理人員米東的收入要高得多。

    魏可告訴田春達,雖然沒有發現田芬的屍體,但跟車一起掉進杏花譚是必死無疑的,因而郊區公安分局簽發了事故證明。一有了公安局簽發的事故證明,人壽保險公司幾乎就要無條件地支付保險金。

    到了支付保險金的時候,人壽保險公司內部提出了疑問。

    「從過去的例子來看,合同簽定後六個月內就發生事故而需支付保險金的,不少屬於謀財害命。米東有沒有這種嫌疑?」保險公司的幹部說。

    「警察既然確認是交通事故,簽發了事故證明,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不付保險金的。」又有幹部這樣說。

    「不過,除了米東,沒有一個目擊者,米東本人說是事故,那就不好辦唉!」

    「還有一個可疑的情況。不是說米東自己提出加入保險的嗎?可是,他讓他老婆當被保險者,而在杏花潭落水身死的又單單是他老婆。」

    「關於這一點。據說是因為米東說他本人已經有了足夠的保險,而且老婆掙錢多。所以才讓老婆加入了保險。」

    「他說他加入了足夠的保險,這肯定不是加入我公司的保險。不過,他加入的要是別的公司,那是他個人的私事,也根本無法調查。」

    「還有件事讓人納悶,如果是米東為了貪圖保險金而害死了妻子,那又為什麼讓車掉進那個傳說連死屍都漂不上來的杏花潭呢?要知道,如果見不到屍首,有時甚至是根本得不到保險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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