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並不怨普通群眾的三觀有問題,主要是大家普遍都有同情弱勢一方的習慣,再加上好聲音的營銷太成功了,從節目的一開始歌手就輪番賣慘,講述自己的種種不容易,這讓習慣於關注歌手唱歌本身,光鮮表面的老百姓,頭一次留意到他們舞台背後的故事。
曲姓女歌手走紅之前的故事沒多少人知道,能夠讓廣大觀眾有印象的一首歌也就是《我的歌聲里》,而且這首歌真正大火還是從光頭歌手翻唱開始的,光頭翻唱之前,這首歌從未進入過風雲榜前二十,在盲選比賽播出的第三天這首歌竟然一舉進入了風雲榜的熱歌榜前十。
這件事在somy唱片內部引起了極大震動,畢竟這首歌已經是一年前出現的,可以說最高峰的時期已經過去了,誰都想不到竟然能夠憑著一名選秀歌手的翻唱進入風雲榜前十,這不合常理。
somy的高層內部會議上,總裁周可為特別提出了這件事,在聽完法律顧問在這一事件上的處理方案之後,他清了清嗓子道:「大家有沒有考慮過,同樣的一首歌,為什麼經過他們一個普通學員的翻唱就能迅速殺入風雲榜前十,引發那麼大的熱度?你們從中看到了什麼?我們的推歌機制是不是有問題?」
推广部的負責人趕緊道:「周總,我們在推廣方面一直都是這個模式,而且這首歌當初主打原創,也是去年公司成績最好的五張專輯之一。」他的意思是成績並不差,至於光頭歌手翻唱讓歌曲爆紅的原因,他也考慮了,他專門聽過,的確男生版更好聽一些。
周可為有些不高興了:「一直都是這個模式就證明模式本身存在問題,就是你們不懂得改變,始終固步自封,所以公司的業績才會每況愈下。」
音樂總監吳大煒也是這張專輯的製作人,他也分析了一下問題:「翻唱我仔細聽過,的確有可圈可點之處,但是這首歌的再度走紅和製作方的炒作有關。」
推广部負責人道:「對,炒作,我認為他們善於炒作,基本上每期節目播出都會有熱搜出現。最後一期盲選播出之後,竟然同時出現了五個熱搜。」
周可為道:「熱搜代表什麼?熱搜代表關注度,熱搜代表流量,當今的時代流量為王,流量就意味著財富,意味著人家掌握了財富密碼?為什麼我們的歌手發歌的時候上不了熱搜?你們是不是應該好好反思學習一下。」
推广部的負責人還是有些不服氣:「周總,我們的平台不一樣,推廣機制也不一樣。」
「不要解釋理由,除了這首歌,你們有沒有留意到新歌榜的第一名。」
吳大煒的內心沒來由感到一陣刺痛,新歌榜第一名《十年》,這首歌他來開會之前已經單曲循環了無數遍,太好聽了,他沒有關注演唱者,關注得是歌曲的創作者——張合歡,
想到張合歡,就自然想起當初因為他提出附加條件而沒有達成的合作,吳大煒真是悔不當初,張合歡的才華比他預想中還要強大,自己放走了一棵搖錢樹。
周可為道:「從好聲音這檔節目出現,已經唱紅了多少首歌,這其中一多半都是翻唱,證明什麼?證明不是歌曲不好,也不是歌手不好,而是我們的推薦和經營手段出現了問題,我們到了必須改變的時候,不改變就只能被市場淘汰,不改變唱片業就會走向消亡。」
吳大煒道:「周總,您對好聲音節目組侵權一事怎麼看?」
周可為道:「侵權之風不可助長,這件事必須要追究。」
法律顧問道:「周總,我們已經給製作方下了律師函,也給翻唱歌手下了一封,勒令他們停止侵權行為,並保留進一步追究後續責任的權利。」
副總劉雨晴道:「我能說說對這件事的不同看法嗎?」
周可為點了點頭,他需要聽一些不同的意見。
劉雨晴道:「維權是必須的,可是我想問一下,我們能夠從維權中得到什麼?賠償還是道歉?最可能得到的賠償是多少?」
法律顧問道:「賠償的金額不會太大,如果我們堅持追究責任,也許對方會將這件事歸咎到歌手的個人行為,就算真打官司,我們得到的賠償也不會超過十萬,不過我有把握讓歌手和製作方向我們公開道歉。」
劉雨晴笑道:「好聲音的製作方是藍台和有酷,你的意思是,為了區區的十萬塊得罪他們兩家嗎?」
所有人都沉默了下去,somy雖然是六大唱片公司之首,但是在唱片業已經嚴重不景氣的今天,公司的實力和聲勢已經無法和過去相比,藍台是國內最有影響力的衛視之一,而有酷視頻更是國也內最大的網播平台,如果因為這件事得罪了他們兩家,somy及旗下歌手很可能會受到兩家平台的聯手封殺。
劉雨晴道:「我個人認為,這種事情沒必要上綱上線,鬧到劍拔弩張,刺刀見血,好聲音的製作方明顯在炒新聞,侵權新聞就是他們主動炒上了熱搜,這就證明他們根本不怕我們打官司,人家應該已經考慮過最壞的結果,充分評估過之後才敢明目張胆地炒作這件事。如果我們當真去打這場官司,非要跟他們分出一個輸贏,最後獲益的未必是我們。」
周可為道:「你的意思是跟他們私下和解。」
劉雨晴道:「當然不是主動讓步,我想好聲音的製作方肯定會主動來找我們協調這件事,我們需要做得只是等待就行。」
法律顧問道:「可是曲小姐對這件事非常憤慨,她個人的意思是要追究到底。」
劉雨晴道:「一個歌手她能有什麼眼界,任何時候都不能讓她的個人利益凌駕於公司利益之上。」目光投向吳大煒道:「吳老師,她是您的學生吧。」
吳大煒頭皮一緊,她這樣發問的意思就是要把這件事交給自己去解決,點了點頭。
周可為道:「那就由老吳來協調這件事。」
會議結束之後,吳大煒特地留了下來,他苦著臉向周可為道:「周總,我是搞音樂製作的,這些事情我可不擅長。」
周可為道:「又沒讓你去跟好聲音製作方去談判。」
吳大煒道:「小曲的性格比較倔強,而且這首歌她非常看重,我未必能夠說服她。」
「她又不傻子,分得清利弊,這起侵權事件最大的獲益者就是她。」
好聲音製作方在接到律師函之後,很快就發表了致歉聲明,也派人前來和somy唱片進行溝通,雙方沒花費太大的功夫就達成了協議,唱片方表示不再追究光頭歌手的侵權責任。
曲姓女歌手很快也發了微博,在微博中解釋了一下之前的聲討,表示她不是針對光頭歌手,相信他的初衷是好的,公司針對的也不是他。她不想多解釋,相信了解音樂這行的朋友們也都知道誰對誰錯。她只是想在這裡對翻唱歌手說,這件事,與你無關,謝謝你聽我歌。你要加油!我也要加油!
雖然大家都能夠看出曲姓女歌手的不爽,可這一事件終究還是沒有對簿公堂,侵權事件在熱搜榜上高居不下,有件事可以確定,光頭歌手和曲姓女歌手的存在感刷了個十足,好聲音這一節目也越來越火了。
表面上看曲姓女歌手好像還要追究,但是私底下已經跟好聲音節目組達成了協議,她會作為嘉賓參加好聲音總決賽的表演,還會在大澳舉辦的總決賽上和光頭歌手合唱《我的歌聲里》。
《我的歌聲里》這首發行已經一年的歌曲因為這起版權糾紛,而重新躥紅,原唱和翻唱兩個版本同時登上了風雲熱歌榜,讓原唱尷尬的是,翻唱版本處於第三位,而原唱版本處於第十位。
網上關於哪個版本更好聽的爭論也越來越激烈,但是誰都不能否認,這首歌在這個夏天通過好聲音的舞台紅了,紅得發紫。
可這首歌再紅也沒能紅過《十年》,因為風雲榜的上榜規則,《十年》處於新歌期,未能計入熱歌榜,但是在盲選最後一期播放後,就一舉登上新歌風雲榜的首位,將新星域製作,安然演唱的《電台情歌》拉下馬來。
《十年》不但歌曲好聽,而且歌詞中的懸疑氣氛十足,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開口,那兩個字到底是什麼?
關於那兩個字的討論在網上越演越烈。
一個說法是分手,一個說法是好吧。
同樣因為喜歡一首歌卻分成了兩大派系,這在歌壇上還是第一次,剛開始是歌曲爆火,然後是圍繞歌曲爆火而引起的爭論,因為對歌詞產生了歧義,大家開始關注詞曲的創作人。
當所有人發現這首歌的創作者居然是張合歡的時候,張合歡的粉絲頓時高潮了。
張合歡創作的歌曲可不僅僅是這一首,風雲新歌榜的前兩名,第一名《十年》,第二名《電台情歌》,全都是他的詞曲。
再往前翻看《沒那麼簡單》《突然的自我》《說散就散》,一年內進入風雲榜的金曲竟然有五首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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