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半個小時。
審判長及審判席回到法庭。
全場安靜。
審判長開口,「鑑於被告提供的證據足夠充分,本院決定受理被告做無罪辯護的申請,請被告對事故做陳述。」
「謝謝法官大人。」宋知之恭敬。
隨即,她大聲開口道,「被告狀告我買通傭人周小慶在3月29日陷害她導致流產,周小慶在法庭上一口咬定是我指使她下的打胎藥,又指證我給了她一筆巨款並人贓俱獲。易溫寒在法庭上也說我對他余情未了,由此判定我出於嫉妒才會對聶筱斐下此毒手。為此,我有有效證據,證明我的清白。」
「請出示你的證據。」審判長開口。
「首先,周小慶指證我給她的打胎藥,而經過追蹤調查,給周小慶打胎藥的人並不是我,而是我家傭人朱媽朱鳳丹,我有證據證實。請法官大人允許我出示我的證據及證人。」
「允許。」
宋知之讓文田將審判席拿走的證據拿回,找出裡面的u盤,一邊播放視頻記錄一邊解說道,「這是我在交通部門通過龐大的交通監控找到的朱鳳丹在3月28日下午4點離開宋家大院步行去了臨街不遠處的一個藥房,從藥房的監控可以看出朱鳳丹向工作人員諮詢購買了打胎藥,請允許我傳召藥房證人,並將嫌疑人朱鳳丹從宋家大院帶過來,以便對質。」
「允許。」審判長點頭。
於是法庭又休庭,等候。
宋知之是提前打過招呼,讓大院那邊小春一直幫她盯著朱媽的動向,如有變動立刻給季白間撥打電話,顯然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半個小時,朱媽被戰戰兢兢的帶到了法庭。
宋知之直接問藥房銷售員,「請問你對面前這位還有印象嗎?3月28日曾在你手上購買過藥品。」
「有印象。」藥房銷售員連忙說道,「因為以大媽的年齡是不可能懷孕的,所以我就多給她說了幾句,問她是不是給自己女兒買,還特意告訴她服用的方式,打胎藥不同其他藥品,對本身傷害很大,我們在銷售的時候都會特別注意。」
「所以你可以肯定是她在你手上購買過打胎藥是嗎?」宋知之確認。
「是的。」
「好的,謝謝。」宋知之笑,轉頭對著審判長說道,「視頻中朱鳳丹到達藥房的並付款的時間是下午4點16分,和藥房的電腦銷售記錄上一致,可以斷定朱鳳丹在藥房購買打胎藥的事實。」
審判長點頭。
宋知之直視朱媽,一字一句問道,「朱媽,你為何買打胎藥?」
「我……我有個侄女不潔身自好懷上了別人的孩子,我買來給她用,有什麼不對嗎?」朱媽有些慌張,說話也結巴,但就是不會承認。
宋知之也料到了。
她說,「朱媽,可能很多法律知識你不太熟悉,不妨我在這裡告訴你一聲,做假證,視情節嚴重的,法院可判處有期徒刑的。也就是說,會坐牢的。你想想你還有兩個讀大學的兒子,值得嗎?順便提一句,坐牢就有案底了,也就意味著你兒子連帶你的孫子都不能通過公家審核標準,不能當公務員,不能當兵,不能從事金融管理等等。」
朱媽臉色瞬間就陡變。
------題外話------
3點,下午3點,還有一更等著呢。
不見不散哦。
(* ̄3)(e ̄*)
要打臉了,就問開不開心興不興奮,啊,小宅已經沉寂之中無法自拔了……
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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