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消幾日,長安城便發生了一件大事——盧鄉侯的幼子曾憲與邱攘為爭奪行首,大打出手,推搡之間,邱攘不慎從樓梯上滾落,當場就沒了性命!
邱孺人一聽,險些沒昏了過去。
這位韓王寵妾本就不是什麼有見識的女子,她如這世間大多數的婦人一般,認定男人才是自己的依仗。若無父兄,終少了幾分底氣。若是韓王有幸能登上大寶,她欲與王妃對抗,就更需要外力援助。如今邱攘一死,邱孺人的幾個侄兒年紀尚輕,非但不能給她帶來什麼幫助,反倒要她照拂,豈能不恨?
在她心中,自家人本就是最金貴的,任何人都不能對不起他們。韓王妃對她禮讓有加的時候,她尚要踩上兩腳,作踐一番,何況曾憲害死了邱攘呢?竟覺曾憲以命相抵都不夠,非要盧鄉侯一家受盡折磨不可!
放在心尖的愛妾苦苦哀求,韓王自是滿口答應,但他知曉聖人對邱家的厭惡,怕自己真這樣咄咄逼人,聖人大怒之下,也不顧什麼髒不髒手,會直接尋個理由將邱家滿門都給弄死。
韓王正在琢磨該怎麼做,才能既替邱孺人出口惡氣,又不惹來聖人的怒火,卻不知事態已經不由他控制了。
三司主官或被聖人換了,或被敲打過,前些日子飛馬賊舊部的事情還沒平息,如今又來這一出,自然繃緊了神經,戰戰兢兢,將案子徹查的同時,也不敢有任何隱瞞。很快,滿長安都知道事情的起因。
邱攘驟然從天上掉到地下,自然是極為不甘的,現實卻擺在那裡,家業、田產都沒了,韓王雖有接濟,邱孺人也會給銀錢,到底遠遠不如先前富貴。偏偏邱家先祖出身貧寒,迄今也不過顯貴了二、三代,別的不說,女色方面卻是極不講究的,家裡風氣亂得很,否則也不會養出邱大娘子這等攛掇韓王殺未婚妻的主兒。
花天酒地是要有經濟基礎的,邱家底子薄,經這麼一削,哪有多少余財供揮霍?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邱家人哪能習慣成白身的日子?見自己很難回到上流社會,仗著韓王庇護,索性扯下最後一層遮羞布,為了享樂,也不要什麼臉面了,經常去酒館白吃白喝,到教坊、花樓白睡姑娘,還專門挑好的點。
能在長安開得起好店鋪的,背後自然有人,卻又有多少人會為了區區商賈,與韓王抗衡?沒辦法,忍了,反正有這麼一門「好」親戚在,對韓王的名聲也是一重妨礙。
最先忍不住的不是別人,恰恰是花樓的姑娘們——妓/女們生活不容易啊!進了這行,想做清倌人,實在是難如登天,十有八九還是要落到賣身一途。以色侍人換來的辛苦錢,自己得不到一分,想要攢下私房體己,就只能靠恩客的賞賜。尚要藏緊一點,免得被鴇兒龜奴發現,沒收了去。
邱攘連度夜資都不付,更不可能有什麼打賞,偏偏點得又是頂好的姑娘。這些女子的花期也就幾年,往往是過了十七八便算「人老珠黃」,淪為下乘了,不趁著這時候攢點私房,以後怎麼辦?故一聽得邱攘來,個個推三阻四,不願接待。曾憲年輕英俊,出手大方,花樓的姑娘都樂意服侍他,再加上他喝得太多,神智有些不清醒……不就釀成禍事了麼?
機靈些的已經看了出來,這是有人做局,要引得魯王和韓王對上,故不肯蹚這趟渾水。再有一些人,覺得韓王不如魯王遠矣,有心賣魯王一個好。
曾憲並非親手打死邱攘,而是酒醉推搡之時,邱攘一腳踩空,從樓梯上跌下來,才會沒了性命。在場的還有很多人,誰都可以作證,頂多能算「過失殺人」。
再說了,曾憲出身世家,父親又是侯爵,哪怕真打死了一個白丁,也是有一定「優容」的,雖不像前朝一樣,未明著寫在律法上,卻是約定俗稱的規矩。更不要說這個白丁還被聖人厭惡,對曾憲,就更要從輕發落了。
條件是,沒人找事的話。
韓王起初也沒想到這麼多,他就是打算給愛妾出個氣,但他的府中,實在是……慘不忍睹,說得不好聽,漏得和篩子似的。心腹的謀士,小半是魯王的人,一些是魏王的人,還有幾個是趙王的人。
魯王想要息事寧人,集中火力對付魏王;魏王想要魯王和韓王對上,自己獲得喘息之機;趙王不欲任何一個兄弟好,壞水直冒。謀士們各懷心思,爭來辯去,唇槍舌劍讓韓王頭疼得很,忍不住拍桌子:「你們若是拿不出一個讓孤出氣的法子,便給孤統統滾出去!」
謀士們知曉韓王說到做到,也不敢再針尖對麥芒,明知同僚們身後的主子不一樣,折中意見,還是拿出了個章程出來,很典型的韓王風格——盧鄉侯為兒子奔走,必定是要破財的,邱家……不怎麼討人喜歡,韓王殿下你也不能為邱家得罪聖人。這樣吧,等盧鄉侯大出血後,你只要咬死了,除非盧鄉侯拿爵位相抵,否則就要曾憲以命換命,這就行了。
他們家既出了這麼多錢財,又要面臨爵位失去的危險,別的不說,盧鄉侯世子第一個就不會同意父親昏頭的舉動。到時候,父子失和,兄弟反目,這可是一輩子的心結和怨恨,豈不比直接殺了他們好?再說了,若是盧鄉侯真願用爵位換曾憲的性命,又是另一種判法了,庶民殺庶民,絕對要比世家勛貴殺庶民,判得要重一些。
魯王知曉韓王的意思後,也鬆了一口氣。
對他來,不,應當對所有人來說,拋出一個不成器的紈絝子弟,平息一位王爺的怒火,無疑是一樁很划算的買賣。
既然有了決斷,便可再見一見盧鄉侯了。
還沒等魯王召來盧鄉侯,與之分說,心腹急急來報,事情脫離控制了。
為何?
爛船還有三斤釘呢!何況邱家雖被一削到底,仍被韓王庇護?
先前說過,邱家是新崛起的勛貴,套用世家的話來說便是「泥腿子」。雖說大夏的勛貴多有這等出身的,其中許多卻傾慕世家作風,努力將自家門風往高雅上湊,漸漸地也成了氣候,乍一眼看上去像「詩禮傳家」了。當然了,還有些不講究的,如邱家,父親是大老粗,兒子也差不了多少。家裡蓄著幾十個美婢,對髮妻也多有輕蔑、折辱,家風甚亂,子弟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想要成器>
歷朝歷代都擺脫不了一個既定的事實——打仗的時候需要武人,治國的時候需要文人。
文人呢,往往看不起武人,覺得他們粗鄙,不講規矩。武人呢,又不甘心,若不是我們拋頭顱灑熱血,何來江山統一?天下大亂的時候,你們這些光會打嘴仗的傢伙在哪裡?現在好了,踩著我們祖先、同族的屍骨,好容易得到了太平,就想將我們拋到一邊?哪有這樣的道理?
大夏三代帝王皆是馬背上的皇帝,素來重視功臣,沒有過分抬舉文臣,更不像前朝那樣,武將被擠兌到犄角旮旯去了。若非如此,皇長子妃也不至於從跟隨聖人打天下的武將之家裡頭挑。為不寒功臣之心,連沈曼父母早喪,家中男丁就存了一個侄兒也忍了。
聖人雖對功臣十分重視,沒有半絲薄待的意思,也架不住文臣的地位節節拔高,武將們心裡自然有點意見,那些家中子弟不成器,沒辦法做高官,卻將責任歸咎於文人針對的武將就更不平了。與韓王數落的將領,脾性都粗糙些,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義字倒要排在忠字後頭,少不了幾分居功自傲,對女人更是輕視非常。見邱家祖上也算有功,因為「區區一件小事」觸怒聖人,便被削得如此之慘,本就有點說不出的滋味。又不知聽誰說,曾憲要被輕判,說不定只是交些罰金便可了事,登時炸開了鍋。
這些人雖沒什麼文采,甚至胸無點墨,卻有幕僚代為捉刀。次日,一封奏疏就傳遍了整個朝堂。
奏摺大意如下:
聽聞最近某某勛貴之子打死了一個庶民,朝臣都說要從輕發落,我卻有幾點質疑。
那位勛貴的出身雖然顯赫,這個庶民的家世也不差。往上推五代,這個勛貴的祖宗還在為前朝效力,家人也分散投靠各方諸侯;庶民的祖先就已經跟著太祖,鞍前馬後打天下了。
哪怕不算那麼早的事情,單算父祖,某勛貴之家也沒見出什麼名臣良將,甚至連能吏都無。倒是庶民的父祖,都是統兵一方的將軍,雖然他們糊塗,觸犯了國家法律,卻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看在他幾代祖先都是忠誠於陛下,而非左右逢源的臣子身上,也不能真將他當做白丁對待。何況他這麼一死,他的幾個孩子都年幼,若是因家中失去了頂樑柱而夭折,導致這一家忠臣絕後,天理不容啊陛下!
這封奏疏一出,便引起了軒然大波。
韓王沒鬧明白事情的嚴重性,有些贊同地點頭;魯王臉色鐵青,魏王淡定自若,趙王心中竊喜,聖人……強壓怒火,瞧幾個兒子的眼神,很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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