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張梅兩人,陳杰一邊往回走,一邊想著這些問題。
陳杰認真回憶跟周副總相處的過程,也想到了自己的問題。自己不該跟周副總動手,也不應該對他出言不遜。
當時打周副總,在現在的陳杰看來,就是欺負人,所謂打狗給主人看。
這種行為,跟最初美國李氏欺負他陳杰沒什麼區別。
他陳杰不敢得罪自己岳父岳母,就拿人家周副總出氣,就是欺辱弱小。周副總懷恨在心,恐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當時自己岳父岳母不但沒有怪罪他,也沒給周副總撐腰。
人家周副總可是代你岳母受過,難道你不知道嗎?可是,即使知道,陳杰也很清楚,恐怕她們也沒辦法表態。
當時,他自己正在氣頭上,即使岳母替周副總撐腰,恐怕他陳杰打得更狠。
周副總也就不得不忍氣吞聲,一直到現在。所以,周副總不僅僅是對他陳杰不滿,對美國李氏家族都是不滿的。
而事後,他陳杰卻從來都沒給人家周副總道過歉,甚至理直氣壯。
這其實對周副總是不公平的,恐怕也正是這種不公平,造成了周副總的報復行為。
為此,陳杰不由得一聲長嘆,為自己的過去所作所為感到羞愧。甚至對周副總的行為是理解的。
當走回李玉辦公室時,還沒進門,就聽到了裡面的吵鬧聲。這不由得讓陳杰駐足門前,詳細聽聽。
就聽到李玉的聲音:
「你告訴我,沒有一點證據可以查到,我不相信!如果你盡心盡力去做了,就不可能一點都查不到,這只能證明你沒盡心!」
李玉訓斥的人應該是周副總。
李玉的話,應該是把周副總逼急了,就聽周副總的聲音提高了八度:
「你怎麼知道我沒盡心?你有什麼證據這樣說我?
你去自己親自看過嗎?親自查過嗎?如果沒有,就沒權利指責我!
你每天坐在辦公室里,對我指手畫腳,我沒盡心,那你親自去做呀!」
說完,周副總氣呼呼地拉開了辦公室的門。一下見到站在門口的陳杰,只看了他一眼,就準備側身離開。
陳杰一把把周副總拽住,趕緊說:「周副總,別那麼大火氣,都是為了工作,沒必要不是?」
一邊說,一邊又把周副總推回到辦公室,隨手把門帶上。
這種高級主管之間的吵鬧,一旦被人發現傳揚,很可能會被利用。陳杰在工廠多年,很知道工廠的派系之爭。
這時的周副總顯然氣還沒消,看看陳杰,又看看李玉,然後仍然一副氣呼呼的樣子:
「什麼都是為了工作?要求我查老闆車禍的人為證據,這是什麼工作?
車禍都過去多長時間了?去哪裡找證據?當時都幹什麼去了?現在才知道查?」
陳杰一邊把周副總按坐在椅子上,一邊給他倒了一杯水,然後說:
「先別急,別急!喝口水消消火氣,都平靜平靜,然後我們再一起商量!」
陳杰明知道,周副總根本就沒去查這件事情,但卻願意理解眼前周副總的理直氣壯。
在陳杰看來,周副總之所以會這樣,恐怕一方面是覺得這事沒意義,另一方面,是覺得根本就不可能查到線索。
他也不得不承認,周副總對李玉的指責是有道理的。
李玉一直都是這樣,根本不會去了解實際情況,就是頤指氣使地指揮別人。
其實,在陳杰看來,調查車禍證據,不過是給李晴的一個交代。否則,當時的李晴一直都糾結在這件事情上,什麼都做不了。
能不能查到證據,陳杰根本就不在意,查到更好,查不到也無所謂。
見周副總拿起眼前的水杯喝完,也逐漸恢復了平靜,陳杰問:
「周副總,如果真的去查這件事情,你是想從什麼地方查起?」
什麼意思?陳杰這話顯然是認為我沒真的去查,要不要也跟他發一通脾氣?周副總即使這樣想,但他不敢。
李玉是有底線的,他知道,這他媽的陳杰,就是一個毫無底線的傢伙。
而且,陳杰也不會像李玉這樣好糊弄,他這樣講,恐怕會有證據說明他周副總沒有真的去查。
周副總抬眼看看陳杰,沒說什麼,但眼神里明顯帶出來不滿情緒。
陳杰看著周副總,只是笑笑,也沒怪罪他的意思,只是說:
「我覺得,可以從兩個地方查起。
一個是,先拿到肇事司機的照片,走訪一下周圍,如果有人還記得此人,就詳細問問。
估計已經過去這麼長時間,不一定還有人記得,可以以車禍提醒一下大家。
另一個,看看能不能找到車禍前後時間裡,附近攝像頭拍下的錄像。
估計如果是人為的,事先肇事司機應該會先來踩點,看看能不能發現。」
講完這些,陳杰沒再往下講,而是笑盈盈地看著周副總。
陳杰的這副模樣,反而讓周副總有些心虛,因為他畢竟根本就沒去查過。
周副總知道,現在陳杰的話,其實,是在給自己提醒而不是指責。
他不知道陳杰為什麼會這樣,但還是沖陳杰點點頭,說:
「行,我可以按陳總這個方法去做,可是,如果這樣,還是找不到任何證據怎麼辦?」
聽周副總這樣問,陳杰仍然笑著問:「周副總,還不能找到證據,你還有什麼辦法嗎?」
周副總連想都懶得想,直接搖搖頭。陳杰沒猜錯,他根本就不認為這事有什麼意義。
見周副總搖頭,陳杰又看向李玉:「大哥,你還有什麼辦法嗎?」
李玉如果有思路該怎麼做,恐怕也不會沖周副總發火了。見陳杰這樣問自己,也只能茫然的搖搖頭。
陳杰站在兩人旁邊,一拍手,說:
「如果我們大家都沒更好的辦法,我們就認了,查到更好,查不到也沒辦法!」
周副總對陳杰的話是接受的,他看著陳杰,感覺到了陳杰的不一樣。但他講不清楚哪裡不一樣,好像更講理了?又好像不僅僅是。
至少,眼前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周副總覺得很得當。
你們都是大領導,甚至是老闆,總不能告訴我,查不到證據不行吧?他之所以不能接受李玉的要求,就在於此。
查不到證據,就是自己沒有盡心盡力,我他媽真的盡心盡力去查,大概率還是查不到!我就沒盡心盡力了?這他媽什麼判斷標準?
可是,陳杰剛剛講的卻很客觀,你只是按我說的去查,查不到也沒辦法!也不會怪罪他周副總!這他媽才是句人話!一筆閣 www.pinbi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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