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雲夢嵐與一位男子爭論的是面紅耳赤。當時她跟對方簽約了一份合同,發現著實那是沒得做以後她就要毀約,現在,男子指著合同下方的一排小字據理力爭。
這麼一排字,這么小,不仔細看完全看不見。外帶對方在簽約的時候又使用了障眼法,一會簽一會不簽,合同也被對方掉包過,這一切都是一個局。
「我要告你!」雲夢嵐指著男子大喝。
男子嗤笑,轉身就朝著門口走。打開門,他回頭看了一眼雲夢嵐說道:「你要是今日不按照我的合同走將款子給打進來的話,那麼,我就真的是要告你了。這個社會認什麼?合同!」
雲夢嵐氣憤之下一個杯子就朝著門口砸了過去。
男子留下的只是傲嬌的背影。
林天將被子接到了手心之中。
「大姐頭你怎麼了?這麼生氣?」阿西看著雲夢嵐問道。
雲夢嵐現在也的確是需要一個發泄口,當即她就將事情說了出來。
砰!
林天一巴掌就打在了桌子上。
「嚇了老娘一跳,你什麼情況?」雲夢嵐盯著林天看著。
「太過分了!」林天說道。
「你說誰呢?」雲夢嵐盯著林天。
「我沒說你,我說的是對方。簽合同這種神聖的事情,怎麼能夠作假呢?對方太過分了。」林天說道。
「事情已經是發展到了這種地步,過分還能夠如何?」雲夢嵐問道。
「不行,我要幫你討回公道。」林天說道。
「算了,人家在律師樓都有備案,準備十足!」雲夢嵐說道。
「有的事情不能按照常規的處理方式來,我們要劍走偏鋒。」林天說道。
雲夢嵐盯著林天看著。
林天沒將處理辦法告訴給雲夢嵐,只是要走了對方的詳細資料。搞定一切,自己就一個人刷單機去了。這種打人的事情,要是告訴給雲夢嵐,對方肯定不得答應。首先是要打對方一頓,解解氣,解氣完畢以後就將合同偷出來。律師樓公證,前提也得是合同在才行。要是連合同都不在了,那還有什麼卵用呢?這就是林天所考慮的點了。
王步調一想到合同的事情穿幫,好激動啊。雲夢嵐,這可是一個女強人,想要在這個女強人的身上占便宜,那是及其之困難的。但是,現在他占了,成功的占了。
這種事情不能張揚,王步調真的是很想在微博之上宣揚一下自己的豐功偉績。最後想想,忍住了,還是算了吧。
王步調走出了公司,在最終確定合同藏匿在了保險箱以後,他今日要好好地放鬆放鬆。
車子開到了酒吧一條街,人還沒有來得及下車,這一輛車就卡住在了王步調的前端,看這個架勢,這是卡死了王步調的車,他人可以出來沒有問題,但是,如果說完事了要走人,那就真的是不現實了,車子動不了。
「兄弟,你什麼情況?你是如何來開車的?」王步調下車,目光死死的盯著林天。
林天下車,邁步就朝著王步調而來,目標明確。
王步調心中有著一種不妙的感覺,看著林天這信誓旦旦的眸子,怎麼看那都是來找茬的。該不會是雲夢嵐找人來打自己一頓吧?開玩笑,自己那也是練過的好麼?
林天一抓王步調的頭髮,身形一退就拽著王步調一起退。
王步調傻眼了,這一切來的太讓人措不及防了。簡直就是一念之間對方的攻擊就來了,隨後就感覺頭皮劇痛,唯有順著對方才能夠好一點,痛的不是那麼的離譜。
「我不高興了!」王步調大喝。
砰,砰,砰!
林天的右腿膝蓋一次次那是打在了王步調的臉頰上,在這連番攻擊之下,王步調的鼻樑斷掉,鮮血狂噴,劇痛席捲到了他的大腦神經。
「我真的不高興了!」王步調大喝。
砰,砰,砰!
又是一輪攻擊打在了王步調的臉上。
王步調死的心都是有了,多麼帥氣的一張臉,對方就好像是跟他的臉過不去一樣,專門盯著他的臉來打,這是個什麼情況?過分了有木有。
「大神,有話好好說!」王步調大喝。
王步調都沒有說自己不高興,但是對方的右腿就有所舉動,這架勢,他說話不說話都得砸他是吧?
砰,砰,砰!
又是一輪攻擊從林天這邊席捲到了王步調的臉上。
捂臉的機會都沒有就處在了這樣子的攻擊之中,王步調肺都是要氣炸了啊!故意的,絕對是故意的。
經過了三輪的攻擊以後,林天才抓著王步調的頭髮讓對方臉頰對著自己。
「我得罪過你麼?」王步調看著林天問道。
「沒有!」林天搖頭。
「為何你一次次這麼的對我?」王步調問道。
「我喜歡!」林天說道。
「你這麼有持無恐真的是好麼?」王步調問道。
「我覺得沒什麼毛病!活著在這個世界上就得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有問題麼?」林天歪著頭看著王步調問道。
「你贏了!」王步調說道。
「很好,我就攻擊你十輪,現在還剩下七輪,你堅持堅持,忍受一下很快就完事。」林天說道。
「大哥啊,我錯了啊!」王步調帶著哭腔說道,要不是頭髮被對方拽住了,他現在簡直就是要跟對方跪下啊。這都是什麼人啊。出現了以後莫名其妙的就是砸你一頓,砸得沒頭沒腦,都特麼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啊。
「看來三輪攻擊見成效了,要是這樣子的話,接下來的七輪攻擊就更是有著必要性了!」林天說完就下手。
砰,砰,砰!
一次次,攻擊狠狠地朝著王步調的臉上砸了上去。
王步調發誓,這件事情一定要調查清楚,他要知道是不是雲夢來派人過來的。不,他心中已經是有了答案,他很堅定的認為就是雲夢嵐。只是欠缺證據而已!只要他有了證據,分分鐘就送雲夢嵐上監獄。沒證據也得告對方,就衝著對方這個德行,制定不會履行合同,明日就要告了對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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