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書先生姓包,是一個上嘴唇留著小鬍子的瘦高個,老鼠眼睛,小鼻子,整個人都顯得小里小氣的。他說話喜歡陰陽怪氣之乎者也,外加搖頭晃腦不亦樂乎。騎著毛驢,挎著長劍,穿著一聲白色的土布長袍,一邊走路一邊剔牙。
他們從四川黔中郡出,前往長安,路途不可謂不遙遠。但如果直入子午谷,也就是七八百里的路程吧。林強一個人騎馬兩天肯定能到。但帶著這麼個拖油瓶可就沒譜了,他走的好像散步一樣。
而且走走停停,不斷地教林強認字。
「沒想到你一個新羅來的蠻子居然還挺聰明,對我們天朝的文字居然一學就會,一點就通,我稍微對你有點刮目相看了。」
林強當然學的很快,因為他本來就有基礎。雖說唐朝的文字和現代的簡體字差別不小,但基本上都還有影子,而且裡面也不乏簡體字的存在。這一點林強心裡有數,就像王羲之的蘭亭序,裡面也寫了很多的簡體字。
至於說古文古詩什麼的,林強大小也是個高中畢業,基礎還是有一些的。偶爾給包世貴秀才搞一兩句出來,這傢伙的臉頓時就綠了。
「好好好,沒想到你這個蠻子還有些文采。不過沒用,我聽說了,這一次的比武招親,最後的目的是要為攻打新羅選拔人才,你說你一個新羅來的蠻子,怎麼可能入選呢?」
林強聳了聳肩膀:「天朝有很多高句麗的將領,都當了羽林軍的大將軍了。而且,我現在不是新羅人,我是陳家村的陳孝恭,你最好記清楚一點,我們可是付了錢的。」
「我不會出賣你的,那不是聖人知道。」包世貴摸著鬍子冷冷一笑。
他倆就這樣一邊說一邊走,磨磨蹭蹭磨磨蹭蹭,大約走了十五天的時間才到了陳倉,又走了五天的時間才進了長安城。
當然林強也不是特別的著急,因為他的文化課的確沒有學好。尤其是用古文寫文章,難度實在有點太大了。幸虧那個比武招親是一個月之後才初選,最少要三個月才結束,所以走得慢一點也沒什麼關係。
「你瞅瞅這個名字取得,一聽就不讓人待見,紅苕公主,聽著跟地瓜一樣呢。」在進入城門之前,包世貴又看了一遍門口貼著的告示,一邊看一邊晃腦袋。搞得城門口的衛兵盯著他看了半天了。
宏偉的大唐都城長安,在方沐月的記憶中是這個樣子的:林強的眼前一片雉堞連雲,整個城牆高達五丈,垛口、箭樓、馬道上面旌旗蔽日,甲冑鏗鏘,閃光的刀槍都能把人的眼睛給亮瞎了。
一會兒就有一匹驛站快馬絕塵而來,沖入城門,大聲喊叫:某某在草原打了勝仗某某在青海又損失了幾千人馬西突厥搶劫了朝廷的多少多少綢緞,這些什麼亂七八糟的玩意兒,把人群搞的稀里嘩啦,一團亂麻。
「朝廷在西北總是打敗仗嗎?」林強牽著馬往裡面走,一邊跟牽著驢的包世貴說話。這些事兒全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因為唐高宗時代對吐蕃強大,唐朝這邊開始連續打了好幾次的敗仗,連薛仁貴都損失了二十萬人馬嘛。
「說話小心點,別讓被人聽見。」包世貴立即囑咐他。然後他倆接受檢查,6續的進入城門。林強的身前身後吵吵嚷嚷,有很多西域和草原,甚至於黑人白人的客商,說著無數種連他都根本聽不懂的話。
「皇帝陛下有旨通告各府道衙門,三月之後,如果紅苕公主不能選出夫婿,即可前往吐蕃和親,欽此!」一匹快馬吆喝著這樣的字句,迅的從林強身邊沖了過去。那陣風差點把包世貴吹走了。
「看看吧,紅苕果然不被待見。」包世貴趕緊領著林強去找客店投宿。
長安城極盡奢華,城內街道寬闊,建築雄奇,城內又四十八坊,坊內有街道縱橫相貫,買賣鋪戶,茶樓酒店,樂坊青樓,鱗次櫛比。庭嵌金珠,戶盈羅綺,真可以說是天上人間。
皇城位於長安正北方向,金碧輝煌,殿閣層層,飛檐斗拱,勾心鬥角,覆壓數十里,威嚴端莊,隔離天日,無疑必然是城內最雄偉,也是最牛掰的建築了。誰要是敢過了它,誰的腦袋就要掉了。
皇城東側宣化坊,是著名的花街柳巷,也是富人區。包世貴非要拉著林強跑到這裡來投宿,而且是投宿的「五星級酒店的總統套房」。翻譯過來就是天字第一號房!
「你在這等著,我出去搶點錢。」幸好這邊的「酒店」不用交押金和預付款,不然林強當時就穿幫了。
臨走的時候,因為家貧陳冶子並沒有給林強多少錢,也就是十貫錢吧,大約就是十兩銀子。按照林強掌握的只是計算,折合人民幣四千塊錢。按照紅樓夢的賬目計算,應該是他們一家半年的吃喝費用。林強本來已經不好意思了,哪裡還能在說什麼,沒想到這傢伙居然還跑來住星級酒店。
「你去幹嘛?」
「搶點錢!」林強指著對面燈紅酒綠的胡姬酒肆大聲的說:「你可別跑去消費,我沒錢給你結賬。」
「搶點錢,有辱斯文。」
林強走在街上,耳朵里全都是古典的西域音樂,到處都能聞到葡萄酒的味道,以及看到來自波斯的舞姬。他越來越懷疑這根本就不是夢境,沒準自己真的穿越了?難道是辛普森那個王八蛋騙了自己。
不過林強也不怕,因為沐月在就好。
既然已經知道方沐月就是紅苕公主,那麼他也就完全的鎮定下來了。現在最主要的就是搞點錢,然後安定下來,準備文考武考,然後把駙馬的位置拿下來。如果實在拿不下來的話,那就只有動手搶人了。
也不知道大唐朝的禁衛軍到底素質如何?另外,這裡是不是武俠小說裡面描述的那樣,隨便出來個什麼人,就能將刀氣覆蓋兩丈方圓,也是成敗的關鍵啊!
林強帶著杏花春雨劍,背上背著莫離弓,一路芬芳和殺氣混搭的走在大街上。因為他身材高大,樣貌不凡,而且穿的像個遊俠,頓時就引起了很多人都關注。當然引起關注的原因,其實還是他的型板寸!
「娘的,非要讓老子來查什麼淫賊,大街上哪有什麼淫賊呀。要我看所有的小白臉都像是淫賊,隨便抓一個算了。」
林強在大街上選了半天,都沒好意思下手。而且那些善良的老百姓也不一定能夠搶到什麼油水。腦滿腸肥的闊佬也不是沒有,但他們身後都跟著一大幫子人,一溜煙就鑽進了青樓和酒肆裡面去了。他也抓不到。
紈絝子弟也都不會離開這繁華的街道,實在是不好下手啊。
他是來辦事兒救人的,可不是來惹是生非的,萬一在這種事情上面失了分寸,被當局給扣留四十八小時,然後取消了報名資格,直接驅逐出境,那可真是因小失大了。公主選駙馬,怎麼的也不能選一個強盜出來吧。
所以他看中了眼前這兩位「警官」了,那個時代應該叫捕快。根據包世貴的說法,他們歸京兆尹統領。實際上是一群惡霸。
「這兩個傢伙肯定有錢,不如我就搶他們吧。」林強舔了舔舌頭,忽然跑過去,照著其中一個穿的跟展昭一樣的胖子臉上給了一個大嘴巴,然後撒腿就跑。
那兩個傢伙自然不會放過他,呆愣了一下之後,回過神來,抬腿就追:「娘的,你是什麼鳥人,給我站住?」
「你們兩個王八蛋,打的就是你們。」他們越喊林強跑得越快,一直把他們往黑暗的地方引。
不大一會兒功夫,那兩個傢伙就跑進了一個死胡同。在裡面轉悠了一圈,也沒看到林強的影子。
一個不好的念頭頓時從兩人腦子裡升起來:「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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