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雜了香菇和一些香料的肉丸,捏好後煮熟的,很勁道,肉味非常濃。而且它本來是野豬味,更有一種不同的口感。
其實,這裡頭還加了一些別的配料,但江予桐不是資深吃貨,嘗不出來。反正覺得好吃就對了。
結實,而又鮮嫩,肉的用料很足,咬一口,油花順著嘴往外流。
江予桐贊道:「不錯誒!想不到山村裡的東西這麼好吃。」
程實接話道:「那當然,咱們桃花村里沒有東西不好吃,而且我告訴你,桃花村的人更好,既誠實,又老實。」
程心心正吃著她自己的丸子,偶一抬頭,就看到了江予桐從她爸爸碗裡舀走了一個,然後放進嘴裡。
她心裡頗為著急,以為是別人在逗她玩,後來眼巴巴地看著人家真的咬了一口,不由得小聲哀怨道:「那是我爸爸的!」
程實聽見了,笑話她道:「誒呀,真是守財的小丫頭啊,你可以搶別人的,別人就不能搶你爸爸的!長大了不得了。你這護食護得可以啊,連你爸爸的都護著!」
然而,程心心目前還聽不懂他這麼長的話,不知道這是在誇她還是損她,那就當作沒聽到。
程赫也笑著撫摸她的腦袋說道:「寶貝,不能這么小氣。姐姐早上還送了你一個發卡呢,記不記得?」
程心心一邊吃,一邊回答道:「嗯,還有一個小熊。」
程赫扶額,她記得這麼清楚,可就是不許別人占自家一點便宜。這小氣勁是跟誰學的?
江予桐超尷尬。要不是這個肉丸自己咬了一口,她真的就把它還給程赫了。可是現在她咬了,還怎麼還?
她還從來沒有被小孩子鄙視過呢!
程赫又笑著勸她:「快吃啊!停下來幹嘛,不要跟小孩子一般見識,她的話你也能當真啊!吃吧,搶著吃的才有福氣。」
江予桐尬笑一下,然後一咬牙,果斷把肉丸送進了嘴裡。
野豬肉丸子,真好吃!
所有人把搶到的「三元」吃完,然後大部分的人紛紛離席。這裡是村宴,沒有服務員,他們要自己去端菜。
人多力量大,菜也上得非常快。
江予桐再次驚呆,全豬宴真不是虛名,看著陸陸續續端上桌的菜,有肉菜,有燉骨頭,有大腸,有豬肝,林林總總,反正基本上每個部位都能做成菜,一頭豬基本上沒有浪費的部位。
等最後上齊時,她估計最少都有三十幾種。
三十幾種菜順著長桌擺過去,擺完一道再來一個循環,保證坐在各處的人都能吃到。她覺得這種辦法很智慧。
所以,現在整整幾張長條桌上,擺了幾乎不下於千盤的菜。各種菜的香味飄過來,熱氣升騰,煙霧裊裊,人們仿佛置身於肉菜的海里。
江予桐光是看著,就覺得非常幸福。
快不得先前村民們那麼興奮,這真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一場盛宴啊!
一頭野豬,能讓一個村的人這麼幸福,怎麼都值了。
菜擺好上桌,照例沒有人動筷子。江予桐記得,是要等一個人下令,因為之前的丸子好像就是這樣。
她很好奇,下令的人好像不是村長啊!這裡頭又有什麼講究呢?
她問陳赫。
陳赫回答她:「你別看咱們先前吃菜是在搶,但搶也有講究,他們得向村裡的長者們謙讓,一般是請長者們先動了筷子,後輩們才吃。所以,等長者們夾了第一筷子,說一聲『你們也吃吧』,所有人才會動筷。」
江予桐聽出來了,這是敬老的意思。
是啊,有這樣的傳統風俗在,山民們的性子必然會淳樸。
不深入村里體驗,她永遠不知道這些細節。
簡簡單單幾道菜里,既寄託了人們對孩子未來的願望,又讓他們傳承了敬老的習性,山村文化實在不容小覻。
現在菜上齊了,江予桐化被動轉為主動,捏緊了筷子伺機而行,單等老者一聲令下。
她也要搶。這樣難得的盛宴,她必須主動融進去。搶著吃並不丟人,搶到了是有福氣。
江予桐在給自己做心理建設。
然後聽到一聲:「你們也吃吧!」她麻利的伸過筷子,搶了一大塊肉裝進自己碗裡。
頓時她才發現——自己又標新立異了。
現在所有菜上桌,再沒有人搶了,人們互相謙讓,你推我請,慢慢動筷。
又尷尬了。
江予桐再次求助的看著程赫,神色生不如死。吃一頓飯丟幾次臉,也是可以的。她堂堂北大畢業文憑,到了這裡卻一點用武之地都沒有。
她覺得程赫什麼都懂,問他就對了。
程赫笑笑,說道:「沒事,搶到了是福氣,吃吧。」
江予桐咬牙說道:「其實你剛才已經看到我準備要搶了,為什麼不提前告訴我,後面的菜不用搶?」
程赫哈哈一笑,說道:「沒關係,搶就搶了,沒人會笑話你。不這樣,怎麼能加深你的印象?包管你以後去了哪裡,都不會忘記咱們桃花村的全豬宴。」
江予桐無奈地笑一下:「我肯定不會忘記。」
吃一頓飯丟幾次臉,這誰能忘記了?
後面的菜品就沒有什麼規矩可言了,總之就是吃吃吃。三十幾道野豬肉菜,敞開了品嘗,每一道都值得期待。
江予桐感慨:野豬下午才回村里,但現在已經變成了三十幾道美味上了桌。
這期間有大量的烹飪工作要做。很多菜品耗費時間長,要最先開始;而有些菜烹飪時間短,如果要保證上桌了還是熱的,就得放在最後;還有一些其它她想不到的事情。
這就涉及到了大量的統籌工作和流暢的安排,誰先做什麼,誰後做什麼,一點都不能亂。但這些事情,全部都由山村人自己做得妥妥噹噹。
這裡沒有經理,沒有助理,沒有工頭和拉長,一要靠他們自己。
誰說山民沒有智慧?
吃了頭三元,男人要準備喝酒了。
山里人喝的是自家釀的米酒,這是高度白酒,不是那種煮雞蛋花的甜米酒。山民們喝慣了這個,上了年紀的人也能喝點。
程赫正有滋有味地吃著一塊紅燒肉,身後一個聲音:「來,黑子,咱爺倆喝一個。聽說這野豬是你一個人殺的,厲害喲!」
他回頭一看,這是一個比他高一輩的長輩,端著酒杯過來向他敬酒。
他趕緊麻利的端了杯子站起來,哪有長輩敬酒他還坐著的道理?
他謙虛道:「二伯,您太誇獎我了,那是運氣好,沒多厲害!來,祝您身體倍兒棒,我先喝了。」
先喝為敬。
長輩過來敬酒,他哪能真等著別人先喝?
有了開頭,後面向他敬酒的就更多了——不說別的,單是今天這全豬宴,要不是程赫膽子大、單槍匹馬連野豬出手,誰能吃上野豬肉?
那是野豬啊!一般人遇著了,跑都跑不贏,誰敢正面剛?
所以,陳赫一時間竟然成了桃花村的英雄,一個敢正面剛野豬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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