妘鶴事務所 第三十一案第二十章 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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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倆個都瞪大眼睛看著妘鶴。

    「我們把目光轉移到案件發生的25號。那天早上,王艷因為鞋跟斷所以遲到了。我們知道紫丁香上班的時間是早上九點,而路人甲被殺的時間是早上九點到十點。之後,王艷找地方修鞋去了。我曾經問照海,王艷修鞋的地方在哪裡?照海沒給我答覆。後來我了解到在王艷居住的地方和紫丁香飯館之間只有彎月胡同15號附近有一家修鞋的店。那麼我們可以推測王艷在25號早上九點在彎月胡同19號附近出現過。她看見了什麼?」

    照海臉上漸漸舒展了一些,哦,原來是這樣的,終於有點眉目了。

    「我們得知,案發之後,王艷顯得心神不定。她一直想找蘇雯談話,但是沒有機會。那麼到底什麼困擾著王艷呢?她曾經去找過照海,試圖告訴他一些什麼。她要告訴照海什麼呢?她要告訴照海的勢必是25號她所看見的。她所看見的一定是她所認識的人。我們看看25號早上九點到十點之間紫丁香飯館人員的行蹤。那天早上,除了王艷因為鞋跟掉因此遲到之外,大家都準時到了,除了店長王新月。店長王新月是在9點10分出現的。警方的口供說她當時因為感冒在家裡多休息了一會兒。我們知道王新月住在離這裡有十五公里之遠的曙光小區。就是九點從家裡出來的話,到紫丁香也9點二十了。因為這樣的原因,我把她排除了。可是現在王艷被殺,那麼她唯一在彎月胡同見到的人就是王新月。她為什在九點左右會出現在彎月胡同?還有那通怪異的訂餐電話。為此,我讓涵冰專門查了店裡的固定電話,通話記錄顯示,十二點零三分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電話打進來,最早的一通電話是早上十一點十五分的。那麼也就是說,十二點零三分的訂餐電話根本沒有,一切都是王新月自導自演的一部戲。」

    照海吃驚地問:「你的意思是王新月殺死了男人嗎?」

    「王艷之所以被殺我想是因為她無意中看到了王新月,毫無心機的王艷忍不住問她為什麼那天早上會出現在彎月胡同?王新月見事情泄露,馬上採取行動。她哄騙王艷走到廢棄無人的公用電話亭旁,趁她不注意,拉緊王艷脖子上的圍巾,勒死了她。」

    「我還是不明白,王新月動機呢?她為什麼要殺死男人?她和男人到底什麼關係?」

    「是啊。這就是我後來一直在想的問題。既然王新月殺死了王艷,那麼她一定會和本案扯上關係,但這種關係是什麼呢?為此我也一直迷惑不解。後來。我看警方的口供,其中有一條我感覺很有意思。當18號張同的妻子杜雨說她喜歡國外,因為她還有一個姐姐住在國內。我找了好久,也沒有找到杜雨的姐姐在什麼地方?還有張同之前已經接近破產,可是最近他從老婆的一個親戚那兒繼承了一大筆遺產。並且我挖掘出來這個親戚並不在國內。而在韓國。繼承人是張同的已經去世的前妻朴敏貞。」

    越聽越有意思,照海也感覺真相逐漸地浮出水面了。他機警地挺直了後背問:「那麼你的意思是?」

    妘鶴說得有些累。她站起來,走到窗口,停了一下會兒才又說:「你們可以設想一下,一個快要倒閉的男人,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訴你。你妻子從韓國的親戚那兒繼承一筆可觀的遺產。可惜的是,受益人是已經去世的老婆,而不是現在的老婆。心情該多麼沮喪啊。可是,財迷心竅,這有什麼關係呢。雖然朴敏貞已經死了,但張同還保存著兩人的結婚證書還有各類其他文件,以及韓國過世親戚的照片。為這一大筆錢值得冒險一把。他們把文件寄過去,最後冒險成功。他們搖身一變。成了土豪。」

    「但是,兩年後,一個從韓國過來的人過來了。他可能是朴敏貞的一個親戚。總之,他很熟悉朴敏貞的情況,可能是朴家的律師或朋友,不管是誰,他來了。張同和他的冒牌妻子開始心慌了,為了阻止事情敗露,一不做二不休,他們殺了他。」

    這個時候,涵冰終於轉過彎來了,難怪之前在茶餐廳,妘鶴讓她去套取王新月和杜雨的身份呢,原來如此啊。自己剛想到這裡,照海就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了:「那麼王新月和杜雨兩口子又是怎麼扯上關係的呢?」

    涵冰得意地說:「因為她們是同父異母的姐妹啊。王新月隨母性,杜雨隨父姓。杜雨說的姐姐就是王新月。」


    妘鶴點頭說:「事實上,整件案子的策劃者就是王新月。為了誤導警方,她甚至找來了一個性服務者來冒名頂替李敬的身份,當然事敗之後,郭珣也被殺了。我想殺死她的男人應該是張同。並且她給蘇雯寫信,暗示她的身份,增加她的愧疚感和嫌疑。」

    「那麼,現場那幾隻多出來的鐘是幹什麼用的呢?」

    妘鶴微笑著說:「一開始我就說過,這起案子是一起簡單的案子。那些鍾就是為了兇手為我們扔下的煙霧彈,迷惑我們的。蘇雯的鐘壞了,拿到了包里準備休,恰好被王新月偷走當作道具用了。正因為那隻鍾,所以王新月才點名讓蘇雯過去發現屍體的。至於你說的,鄰居說當天沒有發現任何可疑車輛經過,那是很自然的。因為18號張同的家和19號唐嫣的家窗戶連著窗戶,他們只要從窗戶里把屍體搬過去就好了。你說過,王新月的辦公室里有很多偵探小說,我想王新月一定是柯文的忠實讀者。如果你們找出柯文的《零時一刻》這本書讀一下的話,就會發現書中的情節和這樁案子的情節如出一轍。她按照書中的情節布置了現實中的故事,並且從自己的身邊找了真實的演員來扮演劇中的角色。所有這些花里胡哨的線索指向哪裡呢?最後我們知道,什麼地方都不是!就是為了迷惑讀者的,而我們這些讀書的作者,就是這樣被作者牽著鼻子走到底的,不是嗎?」

    雖然,妘鶴說得頭頭是道,但要證實這一切是不是真相還需要證據,首先得從李敬的身份查起。只要確定李敬的身份那麼其他的一切就都輕鬆了。好在很快他們就從韓國大使館得到了確切消息。

    大概四個星期前,韓國釜山朴敬離開了韓國,前往中國。他無親無故,何時回國不一定。天津市一家小飯館的店主撿到了他的護照,交給了警方。到目前為止,仍然無人認領。

    朴敬是釜山朴安民家族的好友。這家的主人,朴安民兩年前去世,留下一筆可觀的遺產為他唯一健在的親戚,他的侄孫女朴敏貞,也就是張同的第一任妻子。自從結婚後,朴敏貞就和她在韓國的娘家斷絕了來往,因為他們不贊成他們的婚事。

    朴敬在釜山時曾經向一位好友提起,他想去中國去拜訪朴敏貞,他一向很喜歡朴敏貞。

    雖然,每條信息都和妘鶴之前的推論絲毫不差,但讓人遺憾的是,照海他們沒有一點證據能證明人是王新月、張同或者杜雨殺的。兇器上沒有指紋,唯一在彎月胡同見過王新月的人已經死了,死人不會開口講話。所以案件只能到此為止。

    當涵冰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差點沒蹦到房頂:「鬼嘞,真是一群笨蛋。眼睜睜地看著兇手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活得逍遙自在,虧他們這些警察是幹什麼吃的。連兩個女人都擺平不了還當什麼警察啊。」

    妘鶴正坐在陽台的窗戶上曬太陽,讓初冬暖暖的太陽照進來有一種很幸福的味道。涵冰感覺不到幸福,她拽著妘鶴的胳膊說:「你倒是說個方案啊,我們還沒有這樣結束案件的時候呢。那句話怎麼說來著,晴天白日,朗朗乾坤,怎麼能由著罪犯在太陽底下得瑟呢?」

    妘鶴懶懶地躺在椅子上,眯著眼睛,若有若無的聲音仿佛從另外一個世界裡飄出來的:「我們已經做了我們該做的,剩下的就交給照海他們做吧。」

    涵冰一跺腳,氣憤地說:「別提了,到現在,紫丁香還開著門呢。別說,中餐還賣的怪好的。真氣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罪犯都是極度自私的,終究會有人出賣自己的同伴!」看妘鶴自信的樣子,似乎一切都會在不久迎刃而解。

    又過了一個多星期,好消息傳來了。照海說,杜雨終於挺不住了!她招認了一切!把一切都怪在了同父異母姐姐王新月和自己的老公身上。她說她直到最後才知道他們背著自己幹了什麼。她以為他們只是要迷倒他而已,這樣就可以避免他認出自己。她對自己姐姐和老公的行為深感愧疚。

    事情終於結束了。真相終於顯出了水面。死於異國他鄉的朴敬終於可以閉上眼睛了。這些要多虧坐在屋裡依舊能運籌帷幄於腦中的妘鶴。如果有天堂,朴敬在那裡也會感恩的吧。

    涵冰之前還在念叨著要回學校故地重遊,很快她們就有機會了。請看下一案《明德女校》。



第三十一案第二十章 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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