妘鶴事務所 第三十四案第七章 頭號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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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海沉思半響才說:「當天晚上,你曾經倒了一杯咖啡端給你妻子嗎?」

    「咖啡是我倒的沒錯,但不是我端到書房的。我原本想自己端給她,不過大嫂告訴我有個朋友在門口等我,所以我就把咖啡放在桌上,離開了。等我回來後,咖啡已經不見了。」

    事實上,照海也感覺這個問題沒有任何意義。因為無論他的辯詞是真是假,大家都相信他有時間在咖啡中下毒。

    沒等照海再次提問,黎艷輝就問:「母親死的時候,她嘴裡一直念叨著你的名字,你認為是什麼意思呢?我們看她是在告訴我們你毒死了她。」

    姜振強自信地回答說:「愛玲死的時候,雖然我不在現場,但我卻聽他們說過了。當時她飽受折磨,神志不清。史玉在她身邊,他的身高、體重和我差不多,而且和我一樣,還留著一撮鬍鬚。我想她肯定把醫生當成是我了,她在向我求助,而不是控告我謀殺!」

    姜振強振振有詞,但大家不得不承認他說得有道理。人在死的時候認錯人說胡話都是很正常的事,做不得准。再說,她只是念叨了他的名字,又沒有告訴大家他就是兇手。

    因為要對姜振強的話進一步落實,照海不得不暫時結束這次短暫的詢問。雖然,大家對這次詢問都不滿意,但證據就是證據,必須拿出可靠的證據來才行。

    下午,警察一直在追蹤新的線索。傍晚的時候,姜振強找個機會悄悄和照海說自己準備搬離這裡了。他準備先找賓館住,等這段風波過去找到真正的兇手後再離開。

    這種決定對他來說當然不公平,畢竟現在沒有證據證實他就是兇手,他沒必要離開這裡。相反,他偷偷離開這裡倒像是落荒而逃的意思。不過似乎也沒有別的辦法。整個玫瑰莊園對他都虎視眈眈,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就是勉強住在一起只會讓雙方都很尷尬。

    晚餐開始的時候,老實的智力對大家說:「他走了,終於讓我們鬆了一口氣。他這樣識趣地搬出去對大家都好。還好,我母親立的那份遺囑被燒毀了,否則我不敢相信玫瑰莊園落到他手裡會是什麼樣子?它可是我們家的祖產。」

    孫穎笑呵呵地問:「這麼說,以後你就是玫瑰莊園的主人了?」

    「哦,沒錯,當然得交很大一部分遺產稅。不過我父親在世的時候為這棟房子花費了很多心思。所以我得好好守護著它。至於我弟弟智勇嘛,他願意住當然可以住在這裡,但因為這裡的費用很高。所以我們會規定他也得分擔其中的一部分費用。」

    孫穎深情脈脈地看著他說:「那我呢,我是不是也該離開這裡找房子住呢?」

    智力訝異地說:「怎麼會?你就像是我們的親人,我怎麼能趕你走?在你沒有結婚之前,你可以一直住在這裡。」

    孫穎情不自禁緊緊抱住了他,激動地說:「你太好了!」

    院子裡的門打開了。智勇從外面進來。他一眼看見兩個人的親密樣子,面無表情地扭扭頭,轉身上樓去了。

    知道姜振強就要搬離玫瑰莊園,大伙兒的心情都很輕鬆,所以他們吃了一頓自案發以來最愉快的晚餐。洋溢著青春活力的孫穎又恢復了往日的靚麗;趙會敏擔心姜振強會不會就此找機會逃離,但大家告訴她說警察一直在看著他。他能逃到哪兒去呢?說的也是,畢竟現在他才是頭號嫌疑犯,一舉一動都在警察的監視之下。而其他人。除了鬱鬱寡歡的智勇之外,也是一片祥和喜悅,大家都敞開心懷準備迎接一個嶄新而光明的未來。

    雖然,以後的幾天,玫瑰莊園都被蜂擁而來的記者包圍。他們雖然不能破門而入,但卻手持相機不時在院子周圍窺視。玫瑰莊園的謀殺案在連續一周內都是網絡搜尋第一名。人們好奇的不僅僅是宋愛玲的毒死。他們更好奇的是她背後的那個小白臉是怎樣的?最後龐大的遺產會落到誰的手裡?

    警方也沒有閒著,他們正在四處搜尋士的寧的下落。死者是因為士的寧毒死的,那麼誰能弄到這種東西呢?找到士的寧的來源無疑對整個案件的偵破至關重要。這天,警察局照海辦公室接待了一個年輕人,他提供的一條線索直接把姜振強拍死在案板上。

    他是一個矮小瘦弱的年輕人,在『同濟』大藥房工作。他今年剛從衛校畢業,因為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所以暫時到藥房賣藥。他到藥房工作也不過才兩個月的時間。


    他坐在照海面前局促不安地進行了自我介紹,然後才小心謹慎地說到正題:「如果我提供線索的話不會把我抓起來吧?」

    「看情況說吧,如果情節不嚴重的話可能不會追究你的責任。但我告訴你,你如果隱瞞不報的話,只會讓你承擔更嚴重的後果。」

    他憋了半天才吭吭嗤嗤地說:「上周一的晚上,我偷偷賣過一些士的寧。」

    上周一,也就是宋愛玲被殺前一天晚上。照海興奮地揚起眉毛問:「你賣給誰了?」

    一陣沉默,房間裡是個掉根針也能聽見的狀況。過了半天,他才猶豫著說:「是,是姜振強。」為了擺脫自己的責任,他急忙解釋說:「士的寧嚴格對外銷售,這點常識我也知道。可是那天是姜振強親自來買,他是玫瑰莊園的人,他說他要毒死狗,他養的一條狗得了狂犬病,他不得不把它殺了避免它害人。我想既然是姜振強,應該沒有問題。」他又停下來,想了兩分鐘又說:「還有,他給了我二百元的好處費。所以,我就從了。」他抬起頭,瞪著照海說:「我根本沒有想到他會拿去殺人,我真的沒有想過。如果我知道他拿它去殺人的話,我怎麼也不會賣過他的。」

    「私自賣違禁品你就一點也沒有想過後果?」

    照海一句訓話讓年輕人雙腿都抖起來。他嚇得臉色發白,緊張地說:「所以我一直不敢過來,我怕你們把我抓起來。可是我當時也留了個心眼,我讓他在一張登記本上簽了名。」

    「哦,現在把登記本拿過來。」

    照海吩咐他,他立即兔子般跑出去了。照海想,現在證據確鑿,奇怪的是,所有的罪證都指向姜振強,他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到現在,姜振強真正成為了頭號嫌疑犯。下午的時候,照海帶著隊員直接從賓館逮住了他。奇怪的是他竟然沒跑,靜靜地等著警察來抓自己。

    一路上,他一言不發,有時會喃喃著哼上兩句:「我可憐的愛玲,我可憐的愛玲~~~」

    一些隊員看到這裡的時候忍不住偷笑。他嘴中的愛玲似乎是個年方十八的少女,可是只要知道的人都清楚那不過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他滑稽的親熱就像是有人在抱著一條狗叫親愛的,讓媽媽親親那樣的話。

    對於眼前這個表現沉痛的中年人,照海不得不提醒他說:「姜振強,你現在應該擔心的不是你死去的老婆,而是你自己。你可能馬上就會因為謀殺而被抓了。」

    他毫無反抗,只是無可奈何地自言自語:「可笑,我竟然殺死了我最心愛的女人?」

    在警局審訊室,照海把藥房年輕人的話重述了一遍,並嚴肅地問他:「上周一你曾經在『同濟』大藥房購買士的寧嗎?」

    「不,我從沒有買過士的寧。之前我都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我所知道的毒藥只有毒鼠強。」

    「我們有證人,他證實確實是你在藥房買的士的寧,還有你的親筆簽名。」

    照海把登記本拿給他,讓他看2號那天的簽名。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姜振強。

    看到簽名的時候,他竟然笑了。他不聲不響地拿起桌上的筆和一張空白紙,在上面從容地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拿給照海看說:「你看到了嗎,簽名根本不是我寫的。我寫的『弓』是這樣的,而上面的『弓』是那樣的。不信你們可以做筆跡鑑定,是不是我寫的,看結果就知道了。」

    照海接過來紙張,看上面的簽名確實大相徑庭。即使如此,照海還是找了筆跡鑑定專家,對登記本上的簽名和他在紙上寫的簽名做了鑑定,事實證明,姜振強說的是事實。登記本上的簽名確實不是他寫的。如果藥房的年輕人見到的不是姜振強本人,那麼他見到的姜振強是誰?那個冒名頂替的人才是真正的嫌犯。

    再次問到周一下午姜振強的行蹤時,他看起來痛苦不安。照海鄭重地說:「現在你還拒絕說明周一下午你在什麼地方嗎?」

    姜振強把頭埋進雙手中,過了好久才掙扎著說:「好吧,那天下午我和朱詠梅在一起。我不能說,這裡的人一直在說我和她有不正常關係。愛玲還沒有入土為安,我怎麼能忍心讓這些造謠再次傷害她。都是我的錯,全都是我的錯,所以,我願意承受這些這些誤會,但要說我殺死了愛玲,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我死也不會傷害她的。我知道你們都不相信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純粹的愛情,可是我敢說我對愛玲的感情就是。我愛她!」

    無語!照海聽著這番表白都無語!或者他們真的都看錯了!如果他的不在場證明成立的話,那麼他們就無權再扣留姜振強,釋放他是早晚的事情。問題是如果他不是頭號嫌疑犯,那麼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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