妘鶴事務所 第三十六案第二十二章 第三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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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確,情況只能如此!我被下藥,昏睡了,就不可能干預當晚發生的事情。我是剛剛才想到這種可能性。如果我被迷藥弄睡了,那就意味著謀殺是預謀的,也就是說,在晚飯七點半的時候,兇手就已經決定動手了。還有,我們知道槍傷的皮膚上有燒焦的痕跡,也就是說,在開槍之前,槍是放在離頭部很近的地方。但是當手槍找到的時候,卻是用披肩包起來的,這塊披肩明顯地有手槍射穿過的痕跡,這樣做也許是想把槍聲減弱。但是,如果手槍是通過披肩射出去的,那就不會在死者的皮膚上留下燒灼的痕跡。因此,射過披肩的那一槍不可能是打死潘可的那一槍。於是,我們可以推測兇手應該發射過第三槍,這一槍是我們不知道的。但是從這手槍里只打了兩槍,沒有跡象顯示它打了第三發。」

    「這是第一個疑點,還有第二個疑點,也就是在潘可的房間裡我找到的那瓶裝有紅墨水的指甲油瓶子。這一點有些費解,雖說不能說潘可不應該在一瓶指甲油瓶子裡裝紅墨水,但是如果把紅墨水放進墨水瓶里不是更正常些嗎?」

    「接著,羅娜被殺了。在她被殺的現場,準確無誤地表明,她曾經對兇手進行敲詐。她的手裡捏著鈔票的一角,還對我們說了幾句意味深長的話。我們都知道那幾句意味深長的話,『假如我當時睡不著覺,假如我走上了樓梯,那麼也許我可能會看到那個兇手。走進或者走出她的房間~~~』她給了我們一些暗示,可她要暗示我們的是什麼呢?」

    涵冰快速地回答說:「她就是想告訴我們她確實走上了樓梯。」

    妘鶴搖頭說:「不。你沒有理解其中的涵義,為什麼她要對我們說這些呢?如果她知道兇手是誰,她可以用兩種辦法,要麼告訴我們真相,要麼毫不聲張地去向兇手敲詐一筆錢,作為她不說出去的代價。但是她沒有這樣做。她既沒有立刻說『我沒有看見任何人,我在睡覺。』她也沒有說『是的,我看見了某某人。』為什麼要用那種意味深長的且捉摸不定的口吻呢?當然,只有另外一種可能,她是在向兇手暗示,顯然兇手當時必定在場。但是,除了我和你之外。只有另外兩個人在場,一個是金自偉。一個是鮑勃醫生。」

    這次,換做經理嚷起來:「不會吧,你是說可敬的鮑勃醫生是兇手嗎?這太不可思議了。」

    妘鶴冷冷地打斷他說:「我只是在告訴你事實,我們必須保持客觀的態度。」

    經理低頭不再說話了。妘鶴很快繼續說下去:「情況明擺著,不是金自偉就是鮑勃醫生。但是鮑勃醫生為什麼要殺死潘可呢?我了解到,鮑勃醫生沒有任何理由。那麼金自偉呢?那簡直是不可能的!有足夠多的證人證明當天爭吵發生前,他從來沒有離開過觀景艙。那以後他受了傷,他的身體狀況更不可能讓他去犯案。問題再次回到原點。那就只能是鮑勃醫生。還有殺死女傭羅娜的兇器很有可能就是鮑勃醫生的手術刀。但是,我就像是在左右手互博一樣,再次否認了這個事實。如果兇手是鮑勃醫生,那麼她為什麼不私下對他講呢?但是另外一個人就不一樣了。只有不能下床的人才會讓她這麼做。於是,她冒著風險說那些含糊的話,指望兇手能聽出她的弦外之音。我還記得,她曾經在這中間停了一下,面對金自偉問道:『先生,我請求你,你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嗎?我該怎麼說呢?』他回答說:『別傻了,沒有人認為你看到或聽到什麼,你不會有什麼事的。我會照顧你,沒有人會控告你。』那就是她需要聽到的保證,而她以為自己終於得到了!」

    涵冰不滿意這個結果,嚷著說:「這不可能。醫生說他根本就沒有離開過房間。再說了,一個骨頭碎裂、腿上還纏著夾板,他能夠在船上四處走動並且用刀殺人嗎?」

    妘鶴平靜地回答說:「我知道,這樣的猜想確實不可能,但是我要說即使是不可能的事實也是真的事實!」

    「你在說什麼啊?」

    「好吧,按照這個推理,我們把目光放到案件的開頭,按照這個思路重新回顧整個案發過程。是否有可能在吵架前,金自偉離開觀景艙,而其他的人忘了或沒注意呢?我看沒有那種可能性。但是,我們必須看到這期間確實有一個空隙。金自偉獨自一個人在觀景艙待了五分鐘之久。」


    「這也不可能,當時他受傷了!」

    「好吧。我們先聽聽這個假設能走通不能?你看見了張鳴聰開槍,看見他倒在一把椅子上,看見他用一塊手帕壓著自己的腿,看見那手帕逐漸染紅。提姆看到了什麼呢?他聽見一聲槍響,又看到金自偉用一塊染紅了的手帕壓著自己的腿。那時又發生了什麼事呢?金自偉堅持認為張鳴聰應該被帶走,並且不應該讓她單獨留在房間裡。那以後,提姆按照他的吩咐就找鮑勃醫生。這次,你們要記住,你們看到張鳴聰開槍的時候,實際上她並沒有打中金自偉。你們只是聽到槍響,然後,金自偉用沾滿紅墨水的手帕捂住了腿。然後,他進行了下面動作。」

    「當時,你們三個人都在前面忙著。金自偉只需要兩分鐘,他從長椅下面撿起手槍,脫下皮鞋,像脫兔般悄悄地沿著甲板跑去,進入他妻子的房間,趁她熟睡偷偷靠攏她,向她頭部開了一槍,並把裝紅墨水的瓶子放回她的梳妝檯,再跑回去,拿起奧頓夫人的披肩,這披肩他之前已經偷過來塞在一個椅子下面做好準備。他用披肩包住手槍並且向自己腿上開了一槍。他倒在靠窗的一把椅子上,我相信這次才是真正的槍傷帶來的疼痛。他打開窗戶,把手槍扔進了海里。正是這把手槍泄露了他的秘密。」

    妘鶴的推理雖然可以成立,但真要在短短的幾分鐘內把這一系列動作完成。他們還是感覺不太可能。這樣真的可以嗎?再說,照妘鶴這樣說,這個計劃可謂是天衣無縫了,像金自偉那樣頭腦簡單的人可以想出這麼絕的謀殺嗎?

    妘鶴早料到他們會這麼想。她笑了笑,解釋說:「當然,這個辦法可不是他想出來的。要知道表面看起來。這是一時衝動犯下的案件,但這不是一時衝動的謀殺。就像我說的那樣,這是一次經過巧妙策劃、深思熟慮的行動。金自偉隨身帶著那瓶紅墨水也不是偶然的,張鳴聰把手槍踢到長椅下面也不是偶然,這一切都是預先設計好的。」

    「你的意思是說這裡面還有張鳴聰的事嗎?」

    「是的,這是兩人合謀的謀殺案。是誰給金自偉提供不在場證明呢?是張鳴聰打的那一槍。是什麼給張鳴聰提供不在場證明呢?是金自偉堅持要有一個護士整夜陪著她。這樣,兩人合起來。你就可以得到所有必須的條件了___張鳴聰的冷靜、足智多謀和善於策劃的頭腦,還有一個行動能手。以驚人的敏捷和準確的時間,把計劃予以執行。」

    「只要我們偵查的方向是正確的,那麼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原來,金自偉和張鳴聰是一對情人。要知道他們一開始是情人,現在也是情人。金自偉殺掉有錢的妻子後,就可以繼承她的財產,經過一段時間就可以與他原來的情人結合。這一切都想得很巧妙,張鳴聰不斷折磨潘可也是計劃中的一部分。金自偉假裝生氣。然後,有時不免露出破綻。有一次他對我大發牢騷說具有占有欲的女人,他似乎說的是張鳴聰,實際上。他指的是潘可。」

    「最後的一幕是經過精心策劃的,時間定得很精確。他們為我準備好了安眠藥,以防萬一我插手干預這件事情。他們挑選了涵冰做證人,然後就是鬧事開槍,張鳴聰故做姿態的悔恨和歇斯底里。她大喊大叫一氣,以免人們聽見槍聲。我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絕妙的主意。張鳴聰說她開槍打了金自偉,涵冰你也這麼說,然後是提姆,而他的腿在檢查時,證明他確實是受了槍傷。可是我們現在才明白,那不過是黃蓋實施的苦肉計,要得到那麼一大筆財產,不付出一定的代價是不行的。因為只有槍傷才能證明他無法充當兇手去殺死自己的妻子。」

    到此時,涵冰才知道自己在中間充當了什麼角色。悲慘的是,自己被人充當了槍子還一點兒也不清楚,自己演的這個角色確實很到位。從始到終,她一直都站在可憐的金自偉這邊,可是,她竟然被人耍了。想著,她就蹦起來,怒喝說:「他們竟敢這麼對我!我現在就去問問。」

    妘鶴攔住了她說:「你聽我往下講完再說。可惜的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後來,計劃出現了問題。羅娜沒有睡著,她走上了樓梯看見金自偉跑到妻子的房間又跑出去,而第二天,潘可死在了床上。聯繫這兩點,她很快就得出了結論。她以保密索取高昂代價,但是這樣做也給自己招來了殺身之禍。」

    經理依舊迷惑地說:「可是金自偉不可能殺她啊。」

    「他是不可能。可是別忘了他還有另一個同謀者。等他理解了羅娜的弦外之音後,他很快就要求和張鳴聰單獨見面,他甚至還派我去叫她。那時,他就告訴她新的危機已經出現,他們必須行動。他知道醫生放手術刀的地方。於是,張鳴聰拿著醫生的手術刀乾脆利落地殺死了羅娜,然後,手術刀被擦乾淨又放回原處。後來很晚了,張鳴聰才上氣不接下氣地匆匆跑進來吃午餐。」

    涵冰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氣,她氣沖沖地一跺腳,恨恨地說:「我現在就去找她問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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