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佳姐,等明天跨年夜,我那首琵琶行發布之後,你幫我發一份通告。」
「向國內的古風工作室,徵集古風歌曲!」
依照他現在的人氣,相信琵琶行那首歌會迅速火起來,前世奇燃都把這首歌唱火了。
沒道理他唱不火!
接下來幾年,大家對古風歌曲的熱情會持續加熱,趁著機會看看能不能撈到幾首好歌。
曾佳停下筷子問道:「只是古風歌曲嗎?」
相比較古風歌曲,她覺得沈翌更適合唱流行音樂,對方之前的歌,也都偏向流行音樂。
沈翌想了想,然後道:「要是有其他不錯的歌,也可以先收下來,到時候我一起看。」
反正都是撿漏,撿誰的不是撿。
不能光薅古風圈子的羊毛!
「你也是喜歡自找麻煩,自己寫不好嗎?」
趙偌堯不痛不癢,隨口說了一句。
在她看來,沈翌自己能寫出這麼多首好聽的歌,幹嘛要浪費時間在找歌上面。
自己寫的歌,它不香嗎?
「大姐,人的才華是有限的,即便是周董的歌,也不是每一首都能受到大家的歡迎。」
「我寫,自然是能寫,但是我不能保證每首歌都好聽,我又不發專輯。」
是的,他不發專輯,只發單曲。
單曲想要受到歡迎,就要好聽,就要迎合大眾口味,沈翌出品,必是精品。
現在他的歌迷,被他餵養的十分挑剔。
要是他去學其他歌手,一張專輯十首歌裡面,七八首歌都是濫竽充數。
他的歌迷還不得罵街。
所以,他只能選擇遍布撒網撈好歌唱。
「音樂潔癖!」趙偌堯搖了搖頭道。
在她看來,沈翌有點音樂潔癖,其他歌手都是這樣的,偏偏他反其道而行。
什麼潔癖不潔癖,沈翌沒在意。
他要是真有許三篙和汪蘇瀧那份音樂才華,自然也會自己寫歌,而不是去唱別人的。
但是沒辦法!
他實力擺在那裡,寫不出來。
就連抄首歌,他都是謹小慎微的。
生怕哪天他這個假李逵,撞上真李逵。
裝逼很累人,他大沈翌也不容易。
嗡嗡~
這時,曾佳手機突然響了。
「喂,蜜蜜什麼事?」
「他就在我邊上,怎麼了?」
曾佳轉頭看向沈翌,詢問道:「你手機是不是又關機了?蜜蜜打你電話沒打通。」
「沒有啊!」沈翌聞言一愣,邊掏手機邊說,打開一看,兩個未接來電。
「好像不小心按靜音了。」
「給你」曾佳見狀,把自己手機遞給沈翌。
沈翌接過手機,「喂,蜜姐,什麼事?」
「真的?我以為還要等兩天,那你替我謝謝哥,告訴他,回來我請他吃飯。」
「是是是,也謝謝你,辛苦你老人家了。」
「沒有,我哪裡敢造反,就是吃個火鍋。」
「是我逼著他們點讚的!」
「你什麼時候回來?」
「好,我知道了,替我謝謝哥。」
「摁,沒事我掛了。」
兩首經典歌曲授權到手!
自己接下來又會多兩首好聽的翻唱歌曲。
愛的故事上集,那女孩對我說!
兩首歌的原唱,一個是香江歌手,一個是新加坡那邊的,沒有點關係,人都聯繫不上。
還好劉大爺是混港圈的,那邊的熟人多。
一個圈子的人,就是不一樣。
曾佳這邊聯繫不到人,劉大爺幾個電話,就把事情幫他搞定了。
果然,在娛樂圈能混出名堂的人,沒有一個可以小看,想想對方連大蜜蜜都娶回家了。
自己帶著有色眼光看人,真是要不得。
熱吧好奇問道:「什麼事怎麼高興?」
「收穫了兩首好歌!」沈翌笑著回應她。
熱吧聽了,也沒有多問其他,繼續努力消滅面前的食物,肉吧最大的愛好,就是吃。
平日裡,她吃的就挺多的!
今天被沈翌折騰了一下午,連中午飯都沒有吃,肚子早就餓壞了。
現在,面對火鍋,他根本停不下來。
「要幫你安排一下嗎?」與吃飯比起來,曾佳對工作更感興趣,沈翌的每一首歌,嘉興傳媒都能從音樂網站收穫一筆不菲的版權費。
雖然翻唱別人的歌,版權費會被分走一部分,但收入依舊非常的可觀。
沈翌搖了搖頭:「這兩首歌我還要稍微改一下,暫時還沒辦法錄製,等我回來再說。」
愛的故事上集,還好一些,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不過他沒有學過口琴。
這個,需要花時學習。
這首歌的原唱,曾經也是紅極一時。
在九十年代,與同時期的謝霆峰旗鼓相當,對方的烏龍闖情關,他很早之前看過,那時候年紀還很小,後面基本上把人給忘了。
主要原因是這位老兄貌似被封殺了。
後面沒有了消息,也就被人遺忘了。
前世對方是靠著直播二次翻紅。
因為直播,才讓大家重新回憶起他。
很多紅極一時的歌手,一旦落寞了,基本上就沒有機會再度爬起來。
除了不再受市場認可之外,再一個就是他們自己不願意再次嘗試失敗。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愛的故事上集』這首歌,並不是對原唱唱的不好。
原唱唱的非常非常非常好聽!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這首歌,是因為太喜歡這首歌,加上這首歌又是粵語歌裡面最好唱的一首歌,所以才會想要試著翻唱一下。
要是翻唱的不好,他最後不會發布。
至於另一首『那女孩對我說』!
這首零四年,還是零五年的歌,前世靠著網絡歌手翻唱又火了起來,短視頻的出現,讓無數人重新聽到了曾經紅極一時的歌曲。
不過,相比較這首歌的原唱,他更喜歡網絡歌手的翻唱版本,後者比前者要好聽許多。
這是他個人見解,僅僅代表他個人。
這首歌遲早會再度爆紅,那麼借他的手爆紅,無疑是最合適不過的,網絡歌手做不到許三篙和汪蘇瀧那樣,基本上很快會被人遺忘。
由他翻唱,也能讓這首歌火的更長一些。
這首歌原唱他不熟,對方是新加坡人,也不知道劉大爺是怎麼聯繫上對方的。
還幫他拿到了授權!
看來,大爺終究是大爺,人脈路子他暫時還比不了,好在大蜜蜜比對方更牛叉。
他至今沒有忘記前世一段主持採訪。
關於大蜜蜜的!
當時有個視頻很火,大蜜蜜離婚之後。
有位主持人問大蜜蜜:
主持人:會把前任當人脈嗎?
大蜜蜜:我才是那個人脈!
主持人:如果他把你當人脈,你會幫他嗎?
大蜜蜜:不幫!
女人啊,果然是無情的時候,最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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