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我一定是在做夢。」
仲蘭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然後又捏了下自己大腿。
嘶疼疼疼。
不是夢,也就是說那個大冤種,不對,金主房東竟然真是一位偶像歌手?
想到這裡,仲蘭雖有震驚,但更多的是疑惑。
一位偶像歌手,哪怕是無牌歌手,好歹也算是小明星,怎麼會跑到這裡居住。
這樣的人,不應該都是豪車+別墅的標配嗎?
再不濟,也得是高級公寓,不至於在普通江景小區呀。
不過隨著將整篇新聞報導看完,這個問題,她心裡已然有了些判斷。
文章中大抵的意思就是,雙方矛盾積怨已久。
起初是星空娛樂有個項目,與陸晨商討後,陸晨反對不願參與。在經過多次溝通協商無果後,星空娛樂開始逐步放棄將資源砸給陸晨。說直白點,那就是雪藏。
事情一直延續到近期,星空娛樂決定再給陸晨一個機會,結果又是不歡而散。
也就是在這個時間節點,陸晨單方面宣布違約,想要離開公司,成為獨立音樂人。
不過念在陸晨早期對公司的貢獻,星空娛樂降低了部分違約金,還允許分期逐步償還。可即便如此,陸晨也背負了2500萬的天價違約金。
通篇報導幾乎都是向著星空娛樂,將陸晨描述成了一個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頂撞上司的劣跡藝人。
憑藉多年吃瓜的經驗,加上女人的第六感,仲蘭知道,其中一定有貓膩。
只不過這個貓膩到底是什麼,她就想不明白啦。但有一點的確被解惑了,那就是自己這位房東正背巨額債務,怪不得都窮到住進小區民房,也就能理解了。
想到這,仲蘭由心感到一絲敬佩。
瞅瞅,人家這心理素質。
欠了那麼多錢,每天還跟個沒事人般。
換做是她,估計得考慮要用何種姿勢進行下一場穿越咯。
「不對,我現在最該想,是不是得搬家呀!」
就在這時,仲蘭腦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
房東好歹也算個小明星。
自己如果跟他住在一起,萬一有天被狗仔偷拍拍到,然後發到網上,自己不就說不清了?
她的確喜歡吃瓜,可前提那個瓜的當事人,不是自己。
可是
想到自己租金交的,還能夠住上幾個月,仲蘭猶豫了。
先不說浪費錢是可恥的,即便陸晨遵守之前承諾,願意把錢都退給她,她現在也不能要啊。
仲蘭也是好面子的人。
自己前腳還求爺爺告奶奶的讓陸晨留下自己,結果沒幾天,後腳求他讓自己走。
丟臉丟一次也就罷了,怎能繼續丟第二次。
再者來說,就他那衰樣,真會有狗仔偷拍他?
噗嗤——
仲蘭不厚道的笑了。
她寬了寬心,退出網頁,然後好奇的將音樂軟體點開。
輸入陸晨的名字,還真搜出了十來首音樂作品。
其中有兩首音樂作品是Live版的吉他、鋼琴獨奏,剩下則是他自己作詞作曲的原創歌。
點開銷售量最高的第一首,名為【放學】。
伴隨悠然安靜的旋律逐漸從音響播出,仲蘭很快就被旋律代入到其氛圍之中。當前奏結束,陸晨聲音出現的剎那,仲蘭有些發愣。
她沒想到,那位看似挺高冷,不好說話的男人,唱起歌來,倒別具一番溫暖動人。
這首歌的歌詞很簡單,描述的都是放學後,孩童時期會幹的一些事。搭配編曲整體構造的夏日氛圍,很容易讓人回憶起自己曾經放學與同學嬉戲打鬧,以及暑假的快樂時光。
這讓她不由想起了自己這一世的父母。
前世的她是個孤兒,沒有體驗過什麼叫親情。但這一世,無論從小到大,父母對她都是格外疼愛。
每年假期,老爸老媽都會帶她去一座城市旅遊。
等這部電影後期製作好,就先回家看看吧。
仲蘭心中暗自想道,隨之拋去思緒,不自覺的閉上雙眸,沉浸在歌曲之中。
一曲過罷,仲蘭長吁口氣。
「人才!」
她不得不承認,這首歌無論歌詞、作曲、編曲,亦或者唱功上,都是無可挑剔的。
很難想像,這一切都是陸晨一人完成,不愧是成名曲。
如果非要做個類比,她覺得《放學》這首歌的整體感覺,像前世《童年》與《菊次郎的夏天》的結合體。
當然,這只是意境,真論整體質量,肯定是比不過的。否則陸晨也不會是無牌歌手,起碼也得晉升到銀牌的水準。
仲蘭接連又聽了幾首,發現基本都是跟《放學》差不多類型的,瞬間頓感無趣。
怪不得沒能晉升銅牌歌手。
這創作思路就不對。
身為一名歌手,可以只唱民謠、流行、爵士、雷鬼、重金屬都沒問題。但這些只能算作音樂風格,哪有作品內容也一成不變呀。
不說別的,哪怕再唱些情歌、主旋律,又或者其他情感,如親情、友情都可以啊。
否則一直聽同一風格又同一內容歌曲,是個人都會很快審美疲勞,無法產生共鳴。
仲蘭關上電腦,臨上床前嘴上忍不住又嘟囔一句。
「收回剛剛那句話,他不是人才,是憨憨。」
九月的徽州地區,氣溫雖然稍降一些,可還是會讓人感到有些悶熱。
在這種氣候下,哪怕她把鬧鐘定的挺遲,當她再次睜開眼時,卻比鬧鐘提前一個多小時就醒了。
推開門,揉著自己睡意昏沉的眼睛。
她一眼就看見客廳陽台,陸晨已經搬了個小凳子,一邊搗鼓手中吉他,一邊動筆在小桌板上書寫什麼。
聯想昨日知曉對方的身份,她知道,陸晨昨晚跟現在,應該就是在寫歌。
畢竟如今已經是獨立音樂人,又欠下那麼多錢,肯定得起早貪黑奮鬥,爭取有更好的作品出現。
對於仲蘭的舉動,這回倒讓陸晨注意到了。
見對方一直打量自己,陸晨心底總感覺怪怪的,好像自己被看穿似的,很不舒服。
而且他很奇怪。
錢都已經給她了,怎麼看起來她還挺閒的。
這個時候,不應該抓緊拍攝電影嗎?
打死他都不會想到,仲蘭早就當起甩手掌柜,電影的大部分活兒,全交給自己好姐妹去辦了。
電影還未上映,她就先掙40萬。
當然這一切,仲蘭肯定不會跟陸晨說。
在發現冤大頭已經注意到自己後,仲蘭立馬露出一臉和善笑容。
「早啊,冤陸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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