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蘭 第一百二十六章 春年來了

    原本還在懊惱,自己沒了哄瑞兒的機會,這一聽王諾蘭說的,春年先是一愣,繼而,便忙不迭的答應了起來,「夫人說的對得很呢!我可以用勺子餵小少爺吃東西啊!就剛才,小少爺還在老夫人吃飯的時候,扳著她的勺子,舔了好幾口粥呢!我保證,用勺子喂,絕對沒問題的!」

    「那就這麼定了。」

    聽春年說,瑞兒已經開始嘴饞,自己扳著勺子嘗過了粥的味道,王諾蘭不禁一喜,俯身,又揉了揉豆丁的腦袋,就把這事兒,一口敲定了下來,「一會兒,你就去把我的這決定,告訴那兩個奶娘,讓她們早作準備。」

    一般的小孩子,都會在剛剛開始的時候,對勺子有牴觸和不喜,需要很費一番工夫,才能令其適應和習慣,而瑞兒……竟是自己對勺子感了興趣,自主的把嘴湊去了勺子上面嘗東西,這可是,一百個孩子裡,都未必能挑出來一個的情況!

    姜嫂知王諾蘭不是個容易被說服的人,她決定的事兒,莫說是她這麼個下人,就是蕭一奇那一家之主在這裡,也未必就能讓她改變心意,心疼著瑞兒,頗有些無奈的點頭答應了一聲兒,就告退下去,去西側院跟奶娘吩咐告知去了。

    再說樹林裡的情況。

    第二天一早,王諾蘭起身用過早飯,和老將軍夫妻打過招呼後,就帶著豆丁一起,來到樹林裡。

    豆丁是一條野狗,自然喜歡自由,沒一會兒就在樹林裡跑的不見蹤影了!

    「,這個豆丁,等它回來,我定要好好的收拾一下它,讓它調皮!」王諾蘭佯裝生氣,雖然這樹林看上去不是很危險,但是王諾蘭也不想豆丁出現什麼意外!

    沒一會兒。讓王諾蘭驚奇的是,豆丁竟然回來了!

    「小崽子,你去哪裡了?害的我擔心!」

    小豆丁沒有回應王諾蘭的問話,它看著王諾蘭。然後轉身又跑向了來時的路!

    「喂,你回來啊!」王諾蘭看著豆丁遠去的背影,有些生氣,太胡鬧了,「等我抓到你。非打你屁股不可!」

    可是,等追上了豆丁之後的王諾蘭才發現,原來小豆丁是想給她一個驚喜啊!

    那東西,竟然是靈芝!

    靈芝是喜歡陰涼和潮濕的菌類,在氣溫十五到三十五攝氏度之間,都能生長,共分赤芝,黑芝,青芝,白芝。黃芝,紫芝六種,雖對症不同,但每種,都是非常珍貴的藥材,且皆有令人延年輕身的功效。

    野生的靈芝,通常生於懸崖峭壁或腐朽老樹之上,因採摘困難,即便是最最常見的紫芝,完整的一株。市價也要值七八百兩銀子,但饒是這樣的高價,也依然是,有價無市。

    王諾蘭不缺錢。但這有價無市的靈芝,卻是她捨得銀子,也弄不到手的東西!

    歡喜的伸手,揉了揉豆丁的腦袋,王諾蘭小心的跪在地上,先把裡面的小兔子一隻只的掏出來。放到自己脫下來,鋪平在地上的斗篷里,然後,才又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近乎是把整條手臂都伸進了兔子洞裡去,才把那看起來足男子手掌大的靈芝抓到了一個邊兒,小心翼翼的拖了出來。


    剛才在兔子洞裡,光線昏暗,讓這靈芝既不顯大,又沒法兒辨認品類,這會兒,到了外邊的陽光下面,王諾蘭才是徹底看清楚了它的全貌。

    這是一株白芝,芝冠有碗口那麼大,通體米黃,一看就是有些年份的寶貝,非尋常紫芝可比。

    用絲帕將靈芝包裹起來,塞進衣袖,王諾蘭打算,不跟任何人提起此事,當然,這個任何人,不包括蕭一奇。

    摸了摸被自己藏好在了衣袖裡的靈芝,王諾蘭本能的就想起了,以前時候,曾聽她的一個病患,好奇的跟她問詢的一件事情,那病患是個十一二歲的孩子,因得了小兒麻痹症,雙腿肌肉萎縮,而不能下地行走。

    那孩子有一張嬰兒肥的圓臉,眼睛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星,他跟她問,「神醫姐姐,我看書上說,千年的靈芝和萬年的人參,連死人都能救活,如果,我是說如果,我也能得到那麼一株神草,是不是……也能恢復健康,跟別人家的小孩子一樣,下地走路?」

    當時,她真的很想說一次謊,騙騙那個堅強的讓人心疼的孩子,告訴他,的確是有那麼一種神草,可以讓他不用忍受任何痛苦的站立起來,讓他有堅持下去,不要放棄治療的勇氣。

    但,她還沒來得及編出謊言,那個孩子的話,就又把她惹了個熱淚盈眶……

    那孩子說,神醫姐姐,你可千萬別把這個秘密告訴我爸爸,為了給我治病,他把家裡的房子都賣了,做好多份工作,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出門去工作,半夜了才回來,我已經好久好久,都沒見過他了,我家窮,你可不可以,怎麼便宜,怎麼給我治?我不怕疼,真的,完全不怕疼的!

    「寶貝,你現在,該是已經上大學了吧?」

    想起那個孩子康復離開時,回頭看著她幸福微笑的樣子,王諾蘭便忍不住唇角微揚,不由自主的笑了出來,「用自己雙腿,在操場上奔跑,是不是很開心?」

    給那孩子醫病,王諾蘭是沒要半分錢診費的,確切的說,是連藥費,都未討一分,她清楚的記得,那個孩子病癒後離開半年有餘的那個除夕,她收到了一張,完全是用手畫出來的賀卡,賀卡上說,神仙姐姐,這輩子,我要報答爸爸媽媽的生養恩情,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有來世,我一定早早的去尋你,保護你一輩子。

    輕輕的嘆了口氣,王諾蘭收回飄遠的心思,俯身,拎起了那些蜷縮在她斗篷上的小兔子,一個偶然,與蹲在她腳邊,已經把死透了的肥兔子硬拖來了的豆丁四目相對,「寶貝?」

    不知是不是心有所想,目受其惑的關係,這一眼看去,王諾蘭竟是覺得,豆丁那雙亮得像星星般得眼睛,跟她記憶里的那個孩子,相似的如出一轍。

    豆丁只是只小狗崽子,對「吃」「喝」「睡」「玩」這樣簡單的詞語,還勉強能理解過來,面對王諾蘭的這聲擰眉低喚,又哪裡能明白?

    不解的歪頭,打量王諾蘭這主人一番,豆丁試探性的鬆開嘴裡咬著的,肥兔子的耳朵,跟剛才般的蹲坐下來,想要藉此,來換她的開心和歡喜。

    看著豆丁的表現,王諾蘭苦笑著搖了搖頭,伸手,揉了揉它的腦袋,暗嘆一句,果然是她想的太多,神經質的看什麼都像是跟以前有關聯的了,就俯身下來,拎著肥兔子的耳朵,喚上豆丁,往樹林外邊走去。

    樹林外的營地里,孫大和一眾採藥人已經都吃好了早飯,連採藥和做標記的工具,都已經準備妥當,見王諾蘭一手拎著一隻肥兔子,一手拎著斗篷的從樹林裡出來,忙快步迎了上來。

    「豆丁咬死一隻野兔,我見那母兔子死了,小兔子沒了依靠,就把它們都撿了回來,打算養在院子裡面,等長大些,再送來野外放掉。」

    王諾蘭並不是個喜歡用假慈悲,來為自己換美名的人,她從豆丁的嘴裡救下這些小兔子,也不是因為「不忍」,她只是覺得,那母兔子那麼拼命的想要保護自己的孩子,頗有些值得尊重,當然……更重要的是,這些小兔子,都才只有巴掌大,去了毛和骨頭,剩下的那點兒肉,給豆丁塞牙縫兒都不夠,與其趕盡殺絕,倒不如帶回家去養大些了,再丟回山里來,給豆丁再打獵著玩兒,來得合適。

    竭澤而漁,終將無魚,何苦來得?(未完待續。)

    PS:  感謝大家的支持和幫助,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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